因为我的出生地,户口和现在工作地点在三个地方, 所以有更多问题
1。夫妻团聚需要的到底是“结婚公证”还是“结婚证公证”还是都得要?我看有的朋友说只需要“结婚证公证”。 如果办“结婚公证”的话需要提供我媳妇的户口本之类的东西吗?
2。我现在的户口是在集体户口上,如果要改成已婚,需要把我媳妇的户口迁到上面吗?不迁可以吗?
3。出生公证:可不可以先让单位开证明然后再公证去?单位开证明有什么格式吗?我父母的户口薄是必需的吗?只要他们的身份证可不可以?
4。未刑公证:居委会或单位证明有什么格式吗?是在户口所在公安局或司法所打证明还是工作所在地的公安局?
5。 户口薄公证:如果是集体户口,是不是只需要做首页和本人也公证就行?
6。需要结婚证上的照片吗?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