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家政工作者主要在政府部门,非盈利机构,家庭护理中心,健康护理中心,保育院,中学里工作。
其工作职责包括:为有病人的家庭提供服务,照顾婴儿并操持家务,护理上年纪的病人,为儿童提供教育服务,在中学做教员的助理,协助教师制定课程安排。
相关统计:
1998年度的从业人员累计达到299,000人。在此前十年期间里(1988-1998年),从业人数呈现上升的趋势,增幅为26.2%。
其中,45%是兼职人员,43%是自雇人员,94%的从业人员是女性。
从业要求:
从业者至少拥有高中教育背景。一些从业人员拥有大专文凭,主修儿童护理,家政管理等课程。
从事儿童早期教育的家政工作者必须拥有大本或大专毕业证书,主修儿童教育科目。
从事中学教师助理职务的家政工作者须具备高中教育背景,并拥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雇主类型:
社会健康护理中心(55.7%)
家政服务中心(20.7%)
教育机构(19.4%)
其他产业机构(0.6%)
商业服务机构(0.5%)
当地管理机构(0.3%)
省或地方行政管理机构(0.3%)
收入水准:
高 中 低
20-29岁 $32,900 $22,500 $11,400
30-39岁 $41,500 $27,400 $11,100
40-49岁 $43,100 $29,800 $12,500
就业前景:
在今后的5年里,就业前景较好。随着人口的老龄化,社会对家政工作者的需求将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