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le : 2007-08-01
#1
我友是2006年9月的FN,,HK的CASE,今天收到大使馆的补料信,补料信上这样说的"custody order for xxxx and proof that you have fulfilled any obligation stated in the custody order"我友有一孩子,判给了前配偶,他没有监护权,这次孩子也不随他移民,这些情况在递申请时就向大使馆说明了的,现在VO要求补的是什么呀?!有移友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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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green Tree : 2007-08-01
#3
回复: 朋友收到补料信
这个我也不懂,帮你顶一下!!
M & M : 2007-08-01
#4
回复: 朋友收到补料信
监护权裁定书,以及证明你已经履行了该裁定书所规定义务的相关文件.
照字面翻译的,不知道对不对.
M & M : 2007-08-01
#6
回复: 朋友收到补料信
估计得把相关文件公证的.
例如离婚时的监护权方面的文件,
以及财产分割,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