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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121235/

lalababy2 : 2007-08-02#1


[FONT=宋体]有感于这几天有关[/FONT]NB[FONT=宋体]项目争吵得很热,花了两个小时爬楼,仅针对参与争吵的中介们发几句牢骚话。[/FONT]

1、 [FONT=宋体]虽然发帖者以一场诉讼为引,声称为申请者之鉴,但满篇感受下来,只是一场利益之争:一方似有误导(甚至可能的欺诈)之嫌,一方明显有落井下石的窃喜。你们都是中介,说难听点,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这样互相争吵是在为人不齿。[/FONT]
2、 [FONT=宋体]出了事,什么是应该的态度和应有的境界?当事方应有的澄清,大家共同的反思![/FONT]
3、 [FONT=宋体]中介的生存之道,无非是信息的不对称、能力的不对称和成本的不对称,练好内功,树好形象、做好人是长期的立身之本,都不要互相诋毁,狗咬狗一嘴毛。[/FONT]
4、 [FONT=宋体]实在不应该以版主特殊的身份,来发这样的帖,你的马甲是干什么用的?其实大家不用过多地指责马甲,每一只马甲代表着一种身份,都有存在的价值,只是要有规范和底线,犯天条者杀无赦![/FONT]

[FONT=宋体]再强调一下,只针对争吵双方的中介和马甲,绝不针对其他人。[/FONT]

令狐冲 : 2007-0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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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支持!

人傻钱多 : 2007-08-02#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10::wdb10:
忘记中介才进,声明一下,我不是中介.

Roy HE : 2007-0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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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新观点!有创意!第一,我没有马甲;第二,发帖的目的是"风险提示",我的生意也只在成都所覆盖的地区,搞不到那么远去!很明显,"提示帖"确实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我提倡的是象PIERRE那样站出来,把事实澄清! 辨证法里讲到任何事务都有两面性,从一方面看是坏事, 另一方面就是好事; 对于任何一个利益体都是这样,关键是,你到底是哪个体?!

66visa : 2007-0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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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的故事千古流传!

lalababy2 : 2007-0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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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马甲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有马甲也不都是耻辱的事,用马甲也是一种艺术,尤其是版主
风险提示的善意早就被利益驱动所掩盖
BTW,暂时我还只是家园等待结果的过客,纳不入你想象的任何体

lalababy2 : 2007-0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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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wdb10:
忘记中介才进,声明一下,我不是中介.

分辨得清的,多谢了

cdegt : 2007-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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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和守法公开研究NB项目是很早就开始的,针对的项目也不是某些人或者公司,这里的移友都应该有所认识。之前他们也多次提示了该项目的问题和风险,而不是昨天才开始说的,说的也都是事实,NB确实相对于其他省份不够透明,我还有其他几个移友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弃NB转投其他PNP项目。某公司的马甲也一样不是从昨天才在家园出没的,我就奇怪,那么多被他们称为“黑中介”“跑私单”的,之前怎么不替大家揭露揭露?我可以大胆地说,这条新闻来自CBC,就算不是Roy转帖,或者Roy用马甲转帖,结果就能有所不同了吗?马甲就不咬人了吗?

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相信家园的管理团队能处理好这些问题。

Roy HE : 2007-0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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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什么有我的原则和平衡标准,不需要你这个过客来指点: 这些应该是MENTOR或TEAM LEADER的职责! 如果我对你没有做过什么,那就很奇怪了!

lalababy2 : 2007-0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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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是移友交流的平台,我想即使MENTOR或TEAM LEADER来,也不敢说是自家的后花园
你要做版主,就要有被指点的胸襟
你确实没对我做过什么,我也只是指出你不适合以版主和中介的双重身份发这样敏感的帖子
但你显然已经把自己归入了争吵的一方了

Roy HE : 2007-0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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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是移友交流的平台,我想即使MENTOR或TEAM LEADER来,也不敢说是自家的后花园
你要做版主,就要有被指点的胸襟

这个没有问题,只要说的是对的, "男海中洲"的帖子也是我给置顶的, 一直以来我也希望这个项目是好项目, 有人关注,有特点的帖子我就会让更多的人关注;之前有很多人提到让我取消"置顶", 因为其中有很多马甲去捧, 我也仔细查了, 确实中间有很多注册会员除了顶这个帖, 其他什么都没有发表过; 再加上现在问题没有得到澄清,所以现在取消了! 如果一开始对我来将就有利益的驱使, 我不会把它置顶!

攻击我没有问题,但要抓到要害! 我所做的一切,对我的客人也罢, 对家园的TZ也罢, 无愧于心!

tianjibaby : 2007-08-02#1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这个没有问题,只要说的是对的, "男海中洲"的帖子也是我给置顶的, 一直以来我也希望这个项目是好项目, 有人关注,有特点的帖子我就会让更多的人关注;之前有很多人提到让我取消"置顶", 因为其中有很多马甲去捧, 我也仔细查了, 确实中间有很多注册会员除了顶这个帖, 其他什么都没有发表过; 再加上现在问题没有得到澄清,所以现在取消了! 如果一开始对我来将就有利益的驱使, 我不会把它置顶!

攻击我没有问题,但要抓到要害! 我所做的一切,对我的客人也罢, 对家园的TZ也罢, 无愧于心!
斑竹,你真的以为这是官了?是你自己去网络公司申请的,只是负责一个项目,网络公司需要你的贴,需要我们大家占线时间长,有钱赚,所以你要更加的慎重,仔细,好好的管理,这个网页对你有商业好处的,你不要这样自大,楼上的朋友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你就大度些,让点步,你不吃亏的,这样再下去,我们排队的同学不是白痴,会对你有意见的,又多了一个不是??/
你是好心,但是你有责任管好这个栏目,你需要冷静一下了!

lalababy2 : 2007-08-02#1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不要把指出问题成为攻击,否则真遇到攻击怎么承受得了

Roy HE : 2007-08-02#1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斑竹,你真的以为这是官了?是你自己去网络公司申请的,只是负责一个项目,网络公司需要你的贴,需要我们大家占线时间长,有钱赚,所以你要更加的慎重,仔细,好好的管理,这个网页对你有商业好处的,你不要这样自大,楼上的朋友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你就大度些,让点步,你不吃亏的,这样再下去,我们排队的同学不是白痴,会对你有意见的,又多了一个不是??/
你是好心,但是你有责任管好这个栏目,你需要冷静一下了!

呵呵,这哪里是官呀? 除了做事情,又没有回报的! 再说了, 管的了谁? 只要不违反规则都可以发帖! 不过你的建议很好, 我完全接受! 谢谢!:wdb11:

Roy HE : 2007-08-02#1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不要把指出问题成为攻击,否则真遇到攻击怎么承受得了

恩, 我是有点迷失了! 但事情是我挑起的, 总不能不出声了吧?! 哎, 难呀, 发个帖子成这样!:wdb5:

cdegt : 2007-08-02#1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不要把指出问题成为攻击,否则真遇到攻击怎么承受得了

你这话说得太好了:wdb10::wdb9:

Roy只不过支出NB项目的问题,在某些人眼中就变成攻击了。

lalababy2 : 2007-08-02#1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服务大家,赢得声誉,带来网站流量,版主是多赢格局中重要的角色
斑竹也是人,但板油们会对你有更高的期待

cdegt : 2007-08-02#1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家园是非盈利的网站,是依靠广大移友热情建设起来的,家园连会员捐赠都不接受,网络公司要赚钱???别把家园也想得那么脏。

lalababy2 : 2007-08-02#1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你这话说得太好了:wdb10::wdb9:

Roy只不过支出NB项目的问题,在某些人眼中就变成攻击了。

各方都应该反省的
那个起诉移友,是不是付出了自己应付而又难以承担的代价
那个中介公司,是不是存在误导,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平时的网上网下行为
那些批评者,伸出一只指头时,是不是知道另外四指在指向自己

Roy HE : 2007-08-02#2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家园是非盈利的网站,是依靠广大移友热情建设起来的,家园连会员捐赠都不接受,网络公司要赚钱???别把家园也想得那么脏。

老兄, 我们都需要安静一下, 理性地对待目前的状况了!:wdb14:

cdegt : 2007-08-02#2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各方都应该反省的
那个起诉移友,是不是付出了自己应付而又难以承担的代价
那个中介公司,是不是存在误导,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平时的网上网下行为
那些批评者,伸出一只指头时,是不是知道另外四指在指向自己

有反省能力就不会闹上法庭,大家都不批评了,不知道谁会高兴了。
出来为Roy说几句公道话,完全是看不过眼,某些人闹得太过分,违背了最起码做人的道德,没什么其他的目的。

tianjibaby : 2007-08-02#2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老兄, 我们都需要安静一下, 理性地对待目前的状况了!:wdb14:
好了,斑竹你也已经认识到了,很高兴!你责任重大,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和指导!有时间你就过滤一下那些骂人的贴!

Roy HE : 2007-08-02#2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算了, TZ们, 这个帖子内容不再继续了! 打住打住吧!

红叶江湖 : 2007-08-02#2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LALABABY:你好,我平时很喜欢上这个网站因为可以学到很多日常会碰到但有时却无法解答得问题,,一方面教学相长,另一方面群众的力量是广大.这个ROY这些比较热心版主是有一定关系的.前段时间一直再看网上关于这个纽省项目的文章,有点空前的膨胀,而且很多人的说法的确是跟官方网站相违背的.我提供网址只是告知大家,项目是不错的,毕竟有成功的案例,但是操作中大家是否应该慎重,自己是否真的可以按照省里的要求来进行,是否符合真正的了解这个项目.

lalababy2 : 2007-08-02#2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LALABABY:你好,我平时很喜欢上这个网站因为可以学到很多日常会碰到但有时却无法解答得问题,,一方面教学相长,另一方面群众的力量是广大.这个ROY这些比较热心版主是有一定关系的.前段时间一直再看网上关于这个纽省项目的文章,有点空前的膨胀,而且很多人的说法的确是跟官方网站相违背的.我提供网址只是告知大家,项目是不错的,毕竟有成功的案例,但是操作中大家是否应该慎重,自己是否真的可以按照省里的要求来进行,是否符合真正的了解这个项目.

家园好就好在有这么多热心的同志们,不论他们站在什么位置/角色上,都能够为移友们提供热心的服务
只要客观地提供信息,大家肯定是欢迎并感谢的

BTW,你应该自己贴出来,这不是适合通过权威来展示的信息,有点害了斑竹

红叶江湖 : 2007-08-02#2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宝宝,我贴出来了,http://post.iask.ca/canadameet/topic/99330&page=13,

lalababy2 : 2007-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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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我再去爬爬男海的楼

KBL员工 : 2007-08-03#2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首先说一下我的身份:我是KBL公司工作人员。以前我以浏览者的身份看过ROY的网站几次,觉得网站办得比较中性。今天化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看了有关“泼冷水”的帖子,觉得一定要说几句。

1. 首先说说杨少民:
n 杨少民先生是KBL公司的一个个案,是至今我们公司代理移民申请十一年来处理的唯一一个移民申请人的诉讼,我们的律师会积极进行应诉程序。
n 我公司与杨先生的主要的争议在于投资定金六万加币问题(投资总额十二万加币)。
投资定金是申请人在移民成功前存放到省政府监管的信托帐号上的,移民成功后,申请人有权力决定其后期投资,但一旦决定不进行后期投资,投资定金是不可以退回来的。杨先生在落地纽省后,没有进行后期投资,而想把先前的投资定金要回来。如果已落地的中国新移民都这样不遵守约定,中国新移民在政府和当地企业家会很快失去信誉,将有非常负面的影响,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进程,所以这个官司我们公司一定要打的。
n 法律诉讼结果由法官最后定论,但我认为需要说明两点:1. 杨先生说他签的合同中英文不符,这一点让我很费解。我们纽省PNP的申请人有超过50%的申请人是懂英文的(部分有硕士学位),所有申请人都会签同一个版本的合同,看同一个版本的翻译,不可能存在不同版本翻译的问题。这一点我想稍有常识的人可以分辨杨先生所说的是否属实; 2. 移民成功后投资项目因为情况发生变化可能有所改变,这完全是一个商业行为,杨先生把这点作为诉讼理由我更费解了。

2.再说说大家的反映:
n 每个公司需要面对不同的客户;每个公司都需要花一定的精力处理客户的投诉(当然越少越好);而杨先生这个行为,我们一定就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的。
n 问题是这样一个事件得到大家这么多关注是很值得研究一下的。我想关注的人无非分为两类:
1)对这个项目不太了解的人想要通过此非正式渠道了解不同的移民项目。对第一类网友,我想说的是多看多听多分析是了解移民项目的最好的方式,如果您已是KBL公司客户,不妨直接联系您的顾问,问一下事情的经过;
2)有些网友本身对此移民项目不了解,也不想做深入了解,但认为这是一个攻击同行和竞争对手的绝好机会。对此类网友,我无话可说,因为说了也是白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改变了。最近我在重读鲁迅的著作,看到他老人家提到“中国人的悲哀”和“中国看客的悲哀”。他说的是70年以前的话,但好象在说今天的事。

shenmiyouxia1983 : 2007-08-11#2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说实话,我不太明白Roy HE发那个“泼冷水”的帖子有什么不妥啊???
他只是转贴啊,而且没做什么评论。又不是说他得到了什么小道消息就公布出来,然后谴责怎么怎么不对。希望认为他不对的网友们耐心给我解释解释,我真的没有参透。

lalababy2 : 2007-08-11#3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说实话,我不太明白Roy HE发那个“泼冷水”的帖子有什么不妥啊???
他只是转贴啊,而且没做什么评论。又不是说他得到了什么小道消息就公布出来,然后谴责怎么怎么不对。希望认为他不对的网友们耐心给我解释解释,我真的没有参透。

都猴年马月的事了,还要翻出来参透和解释

xy_z : 2007-08-11#3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也谈谈我看“泼冷水”的帖子的观后感。先说明一下我的身份:一个正准备办移民的初级菜鸟,正在咨询阶段

1. 看了帖子后,知道NB省的移民的确有成功案例,起码杨先生到了NB了,以前总担心NB省是个骗局
2. KBL的那个P先生还挺有功夫到这里发篇努长的回复,看来这个论坛和版主影响力还是满大的
3.知道了NB原来也是12万加币,和那个强烈推荐NB的中介说的不一样(说办下来就6万),看来那个中介(起码是那个代理员)不值得信任
4.杨先生花了钱都去了(达到了目的),又想找机会把钱拿回来,觉得有点不厚道
5.在这里争吵的中介们有点太神经质了,就发个新闻,让大家学习一下,有什么值得你死我活的,这篇帖子对市场也是个好事(起码让我对NB的项目有了更正确的认识,正面的和负面的皆有),而且又不是内部报料,原帖看来也是在公开媒体上发表了的

还有一些认识,先不说的,哪天有情绪再贴 :)

shenmiyouxia1983 : 2007-08-11#3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都猴年马月的事了,还要翻出来参透和解释
你以为就你天天上网啊,猴年马月的事我高兴询问
你不愿意解释就算,干嘛这样说话

张正义 : 2007-08-12#3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9::wdb10:
正如所有来加拿大的移民们所说的,没有人拿到应该属于投资人的6万,相反其中的1万4千又被kbl 给吞了,剩下的4万6千给了所谓的合伙人.不用说10个月后还,我想他们根本没有想好什么时候还.kbl 多了一份中介费.听说不允许拿两次中介费,中介公司连这也不知道?
“中国人的悲哀”至极!
毛泽东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wdb23::wdb15:

Sam2007 : 2007-08-12#3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9::wdb10:
正如所有来加拿大的移民们所说的,没有人拿到应该属于投资人的6万,相反其中的1万4千又被kbl 给吞了,剩下的4万6千给了所谓的合伙人.不用说10个月后还,我想他们根本没有想好什么时候还.kbl 多了一份中介费.听说不允许拿两次中介费,中介公司连这也不知道?
“中国人的悲哀”至极!
毛泽东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wdb23::wdb15:
我不明白你说得这个,如果投资人继续投资的话,最开始的这6w从谁口袋里退出来?:wdb2:

shenmiyouxia1983 : 2007-08-13#3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不明白你说得这个,如果投资人继续投资的话,最开始的这6w从谁口袋里退出来?:wdb2:

恩,同问。而且其它中介也是这么办理的,难道钱也是被吞了。但是如果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张正义”你要单指KBL呢?

tianjibaby : 2007-08-13#3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恩,同问。而且其它中介也是这么办理的,难道钱也是被吞了。但是如果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张正义”你要单指KBL呢?
1)“张正义”这个人肯定不是KBL的人;
2)“张正义”就是个中介的小兵,心胸狭隘,自己不会做蛋糕,就不让其它中介做,拼命的诋毁人家公司,你有何目的;
3)“张正义”最近你那么忙干吗?好好去做自己的移民公司工作把,多做些对网页有用的事,不要没事找事,我建议你小子去医院量量体温吧!再不老实我告诉你老板,炒你的鱿鱼!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3#3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1)“张正义”这个人肯定不是KBL的人;
2)“张正义”就是个中介的小兵,心胸狭隘,自己不会做蛋糕,就不让其它中介做,拼命的诋毁人家公司,你有何目的;
3)“张正义”最近你那么忙干吗?好好去做自己的移民公司工作把,多做些对网页有用的事,不要没事找事,我建议你小子去医院量量体温吧!再不老实我告诉你老板,炒你的鱿鱼!

你是不是KBL的人?你是不是中介小兵?KBL的人还没出来解释人家说的是否属实,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是“诋毁”?举个最简单的例子,KBL收取的安居基金,没有第二间公司的收费有这个项目,能解释吗?

不是KBL的人,别人一说KBL你那么激动做什么?也不见说别的中介怎么样的时候你这么兴奋的,嗑了药了?

潜水途中实在看不下去,浮上来说两句,不想老讲哪个公司怎样怎样,不过公司行为做出来给人看的了,大家都不傻,总是出问题的话神仙也难搞,某些人老是替中介冲锋陷阵别人也看得很清楚,可能只有他自己不觉得,一叶障目而已。

xy_z : 2007-08-13#3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2)“张正义”就是个中介的小兵,心胸狭隘,自己不会做蛋糕,就不让其它中介做,拼命的诋毁人家公司,你有何目的;

这点不敢苟同,世界上没有这么无聊的人吧,如果真是的话未免太卑鄙了些

张正义 : 2007-08-13#3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10:
你是不是KBL的人?你是不是中介小兵?KBL的人还没出来解释人家说的是否属实,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是“诋毁”?举个最简单的例子,KBL收取的安居基金,没有第二间公司的收费有这个项目,能解释吗?

不是KBL的人,别人一说KBL你那么激动做什么?也不见说别的中介怎么样的时候你这么兴奋的,嗑了药了?

潜水途中实在看不下去,浮上来说两句,不想老讲哪个公司怎样怎样,不过公司行为做出来给人看的了,大家都不傻,总是出问题的话神仙也难搞,某些人老是替中介冲锋陷阵别人也看得很清楚,可能只有他自己不觉得,一叶障目而已。
:wdb10::wdb9:cool

张正义 : 2007-08-13#4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的主要赚钱方式如下:
1、kbl在中国拿到十五万人民币中介费。
2、kbl从所谓“投资款”六万加币里面拿走一万四千加币。(当你还没到加拿大,就被他们迫不及待地拿走了。)听说杨先生和其他移民就是要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投资钱,即被kbl不法侵吞的钱。
3、kbl从所谓的安家费中收取服务费(其他没有一个中介向自己的申请人收费),读英语费(不介绍YMCA免费英语学校)。
4,收取各种保证金,届时以各种名义不以退还。
我们从kbl的几个收费来源,可以看出他利用了投资人对加拿大政府的信任。其实加拿大政府没有要投资人一分钱。“PNP省提名计划”只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不需要先投资,可以来加拿大后再决定。现在投资人投资的钱没有投资到政府那里,那么到哪里去?
所谓的kbl中介公司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在NB注册,这是为什么?聪明人一看就明白了。:wdb23:亲身经历,请声援一下,谢谢楼下:wdb10::wdb20:

shenmiyouxia1983 : 2007-08-13#4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的主要赚钱方式如下:
1、kbl在中国拿到十五万人民币中介费。
2、kbl从所谓“投资款”六万加币里面拿走一万四千加币。(当你还没到加拿大,就被他们迫不及待地拿走了。)听说杨先生和其他移民就是要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投资钱,即被kbl不法侵吞的钱。
3、kbl从所谓的安家费中收取服务费(其他没有一个中介向自己的申请人收费),读英语费(不介绍YMCA免费英语学校)。
4,收取各种保证金,届时以各种名义不以退还。
我们从kbl的几个收费来源,可以看出他利用了投资人对加拿大政府的信任。其实加拿大政府没有要投资人一分钱。“PNP省提名计划”只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不需要先投资,可以来加拿大后再决定。现在投资人投资的钱没有投资到政府那里,那么到哪里去?
所谓的kbl中介公司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在NB注册,这是为什么?聪明人一看就明白了。:wdb23:亲身经历,请声援一下,谢谢楼下:wdb10::wdb20:
又来?不至于吧?KBL跟你有仇啊?到处发?:wdb24:

张正义 : 2007-08-13#4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恩,同问。而且其它中介也是这么办理的,难道钱也是被吞了。但是如果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张正义”你要单指KBL呢?
别的中介有没有拿投资款,我不清楚。不可枉加评论!
kbl的主要赚钱方式如下:
1、kbl在中国拿到十五万人民币中介费。
2、kbl从所谓“投资款”六万加币里面拿走一万四千加币。(当你还没到加拿大,就被他们迫不及待地拿走了。)听说杨先生和其他移民就是要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投资钱,即被kbl不法侵吞的钱。
3、kbl从所谓的安家费中收取服务费(其他没有一个中介向自己的申请人收费),读英语费(不介绍YMCA免费英语学校)。
4,收取各种保证金,届时以各种名义不以退还。
我们从kbl的几个收费来源,可以看出他利用了投资人对加拿大政府的信任。其实加拿大政府没有要投资人一分钱。“PNP省提名计划”只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不需要先投资,可以来加拿大后再决定。现在投资人投资的钱没有投资到政府那里,那么到哪里去?
所谓的kbl中介公司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在NB注册,这是为什么?聪明人一看就明白了。

张正义 : 2007-08-13#4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又来?不至于吧?KBL跟你有仇啊?到处发?:wdb24:
这个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群案,现在在加拿大有好多人在诉讼kbl。:wdb23:

shenmiyouxia1983 : 2007-08-14#4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这个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群案,现在在加拿大有好多人在诉讼kbl。:wdb23:
请给出相关信息链接。否则大家如何相信你
估计你也没有链接,有的话你就发出来了

lalababy2 : 2007-08-14#4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楼上自称正义的中介马甲,落井下石可不那么地道,唇亡齿寒、鹬蚌相争也不见得多么聪明。

中介的诚信也不是个案问题,你有那时间可以开个帖子,用你的正义和智力,就以NB项目为案例,带着中介们好好反思反思。好过四处发些让人反感的帖子。

投资人都是跌爬滚打出来的,相信的是自己的判断,而不是蛊惑人心的闲言。

张正义 : 2007-08-14#4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请给出相关信息链接。否则大家如何相信你
估计你也没有链接,有的话你就发出来了
这是事实,是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还有更多的人正在加入诉讼。

KBL员工 : 2007-08-14#4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别的中介有没有拿投资款,我不清楚。不可枉加评论!
kbl的主要赚钱方式如下:
1、kbl在中国拿到十五万人民币中介费。
2、kbl从所谓“投资款”六万加币里面拿走一万四千加币。(当你还没到加拿大,就被他们迫不及待地拿走了。)听说杨先生和其他移民就是要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投资钱,即被kbl不法侵吞的钱。
3、kbl从所谓的安家费中收取服务费(其他没有一个中介向自己的申请人收费),读英语费(不介绍YMCA免费英语学校)。
4,收取各种保证金,届时以各种名义不以退还。
我们从kbl的几个收费来源,可以看出他利用了投资人对加拿大政府的信任。其实加拿大政府没有要投资人一分钱。“PNP省提名计划”只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不需要先投资,可以来加拿大后再决定。现在投资人投资的钱没有投资到政府那里,那么到哪里去?
所谓的kbl中介公司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在NB注册,这是为什么?聪明人一看就明白了。

[FONT=宋体]“张正义”先生,虽然对你这种搅浑水的行为,我深为不齿,但是为了大家能对纽省项目有个清晰的认识,我仍然回复了你的帖子,请你好好学习:[/FONT]

1、[FONT=宋体]kbl在中国拿到十五万人民币中介费。[/FONT]

[FONT=宋体]解疑:[/FONT][FONT=宋体]我们直属分公司和合作代理,在推广纽省提名计划的时候,其收费都是[/FONT]15[FONT=宋体]万人民币。我们认为,这个收费是经过了市场的认可的。而且,这个收费并不高,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收费是相当透明的。有的公司除了收取中介费,还收取高达数万加币的所谓律师费或高达数万加币的商业计划书费;有些省提名项目则以基金形式,中介公司可以获高额回扣。[/FONT][FONT=宋体]当然移民公司采用何种收费方式是他们的权利。申请人在选择公司时,需要看整体的收费情况。[/FONT]

[FONT=宋体]2、kbl从所谓[/FONT][FONT=宋体]投资款[/FONT][FONT=宋体]六万加币里面拿走一万四千加币。(当你还没到加拿大,就被他们迫不及待地拿走了。)听说杨先生和其他移民就是要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投资钱,即被kbl不法侵吞的钱。[/FONT]
[FONT=宋体]解疑:[/FONT][FONT=宋体]首先,对于以上发表的误导言论,我们有必要纠正。[/FONT]

[FONT=宋体]纽省省提名计划不仅需要审核申请人的资产情况、学历、经商管理经验、语言要求,同时也需要审核申请人的商业计划,特别是以合作形式的申请人,须将第一期投资款放在政府指定的信托帐号中,这是纽省政府的要求。[/FONT]

[FONT=宋体]按照纽省政府的要求,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监管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顿市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提供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根据申请人、申请人的合作方和福来德里克市企业发展署三方所签订的托管协议,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所签发的永久居留权签证时转到申请人在加拿大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北京大使馆拒绝,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收费的统一性和透明性是[/FONT]KBL[FONT=宋体]的特色,在投资合作项目上,我们对加方企业家有统一的收费。在申请人移民成功后,向[/FONT]KBL[FONT=宋体]公司当地机构支付一万四千四百元加币的服务费,这笔服务费由加拿大的企业家来承担,并非由移民申请人来承担。请注意此时移民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加拿大永久居留签证。并且我们已经向所有的客户告知了这笔费用的存在。作为中介公司,我们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中介双方收取费用。[/FONT]

[FONT=宋体]3、kbl从所谓的安家费中收取服务费(其他没有一个中介向自己的申请人收费),读英语费(不介绍YMCA免费英语学校)。[/FONT]
[FONT=宋体]解疑:[/FONT][FONT=宋体]关于收取安家服务费的问题,对于还没有来得及参加“大西洋安居基金“的新移民来说,他们在落地纽省后向当地的安居服务公司支付适当的服务费用。对楼上所说,其他所有公司都不收安家服务费用又提供安家服务,我只能说,这违反了一般的商业规则。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除非,出现了“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情况。[/FONT]

[FONT=宋体]关于语言费,这个是对于那些语言不能达到要求的客户提出的,需要明确的是,“[/FONT][FONT=宋体]YMCA免费英语学校”[/FONT][FONT=宋体]的语言学习是不能替代省政府对于语言学校学习的要求。对此纽省政府曾专门发文通知。[/FONT]

4,[FONT=宋体]收取各种保证金,届时以各种名义不以退还。[/FONT]

[FONT=宋体]解疑:[/FONT][FONT=宋体]“大西洋安居基金”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为了提高申请人在当地的定居率,帮助申请人融入当地社会所设立的。对于成功移民并在纽省居住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全额返还,并可享受由基金提供的包括免费语言学习、免费安家服务、住房补贴等服务项目。[/FONT]

5[FONT=宋体].所谓的kbl中介公司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在NB注册,这是为什么?聪明人一看就明白了。[/FONT]

[FONT=宋体]解疑:[/FONT][FONT=宋体]关于在纽省注册这点,看来“张正义”先生还比较缺乏加拿大商务经验,加拿大公司没有属地注册管理制度。由于[/FONT]KBL[FONT=宋体]集团对纽省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贡献,[/FONT]KBL[FONT=宋体]于[/FONT]2006[FONT=宋体]年获得纽省政府颁发的“最具创新精神奖”,大家可以去[/FONT]www.kblcdn.com[FONT=宋体]查看纽省省政府向[/FONT]KBL[FONT=宋体]颁发的奖状和其他相关信息。[/FONT]

lalababy2 : 2007-08-14#4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员工,既然来解释了,不妨解释透点。
任何一个堂堂加拿大省政府支持的项目,项目设计本身是不用置疑的,问题往往都是出在操作层面。请回答以下问题:
1、你能如实告诉大家,究竟发展了多少客户,又真正办成了几个,哪怕是如实的成功率
2、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告知不充分、甚至刻意的误导
3、是否应该反思平时的市场行为导致的墙倒众人推

ation : 2007-08-14#4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24:

xy_z : 2007-08-14#5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员工,既然来解释了,不妨解释透点。
任何一个堂堂加拿大省政府支持的项目,项目设计本身是不用置疑的,问题往往都是出在操作层面。请回答以下问题:
1、你能如实告诉大家,究竟发展了多少客户,又真正办成了几个,哪怕是如实的成功率
2、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告知不充分、甚至刻意的误导
3、是否应该反思平时的市场行为导致的墙倒众人推

支持,如果有成功率等信息那我们这些犹豫中的初级菜鸟们就放心多了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4#5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FONT=宋体]3、kbl从所谓的安家费中收取服务费(其他没有一个中介向自己的申请人收费),读英语费(不介绍YMCA免费英语学校)。
解疑:关于收取安家服务费的问题,对于还没有来得及参加“大西洋安居基金“的新移民来说,他们在落地纽省后向当地的安居服务公司支付适当的服务费用。对楼上所说,其他所有公司都不收安家服务费用又提供安家服务,我只能说,这违反了一般的商业规则。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除非,出现了“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情况。


[FONT=宋体]关于语言费,这个是对于那些语言不能达到要求的客户提出的,需要明确的是,“[/FONT][FONT=宋体]YMCA免费英语学校”[/FONT][FONT=宋体]的语言学习是不能替代省政府对于语言学校学习的要求。对此纽省政府曾专门发文通知。[/FONT][/FONT]


4,[FONT=宋体]收取各种保证金,届时以各种名义不以退还。[/FONT]

[FONT=宋体]解疑:[/FONT][FONT=宋体]“大西洋安居基金”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为了提高申请人在当地的定居率,帮助申请人融入当地社会所设立的。对于成功移民并在纽省居住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全额返还,并可享受由基金提供的包括免费语言学习、免费安家服务、住房补贴等服务项目。[/FONT]


啥叫“大西洋安居基金”是“经过政府批准”?说清楚好吗,到底是政府收的,基金公司收的,还是你们KBL收的?什么安居费语言费为什么在政府资料来源里都找不到?啥叫“收取安居服务费是天经地义的商业原则”?你们KBL没收申请者中介费吗?既然收了中介费为什么还另扣服务费?其他公司安家服务都是包在中介费内的。还有这些七扣八扣的费用透明吗?是也放在“信托账号”里可供申请者随时查询吗?还是被你们KBL和商业伙伴挪作他用了?

你放心,我只是个考虑过NB的普通客户,最讨厌中介的马甲,我不会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来为难你们,上边这些只是我从你的回答中找出有疑问的地方。

tianjibaby : 2007-08-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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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事实,是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还有更多的人正在加入诉讼。
我感觉你真的要好好学习自己的业务,你看看人家给你的解释,让我也了解更多的信息,你改名字吧“张学习”比较合适,然后再补一个叫“市场道德课”主体叫:同行业共同发展,做大蛋糕。国内公司的同行经常使用的推销手段就是:诋毁,实在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没有消除,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并不高明,班上好多商业高手有时间给“张学习”上上课,公司如何培训你的?我都怀疑你们公司的管理。
希望你拿些斑竹这样有水平的回答和贴,我看到你名字就“戳气”。

tianjibaby : 2007-08-14#5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员工,既然来解释了,不妨解释透点。
任何一个堂堂加拿大省政府支持的项目,项目设计本身是不用置疑的,问题往往都是出在操作层面。请回答以下问题:
1、你能如实告诉大家,究竟发展了多少客户,又真正办成了几个,哪怕是如实的成功率
2、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告知不充分、甚至刻意的误导
3、是否应该反思平时的市场行为导致的墙倒众人推
同意你的上2点,第3点我感觉好像没到这份上吧,人家会告诉你吗?好像第1点这个是KBL公司的商业秘密吧,第2点多少有点,估计是在河边走,我也担心。不管了,继续往前走,早日拿到签证是真理。

第22条军规 : 2007-08-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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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安居基金(ASF)

经纽宾士域省政府批准,由加拿大KBL顾问集团提议,弗莱德里克顿市经济发展办公室管理的大西洋安居基金(ASF)已经开始实施,该基金的宗旨在于吸引和留住新移民,促进纽宾士域省经济发展,提高新移民定居率及当地人力资源发展。

参与该基金的人士将是纽宾士域省省提名计划项目的申请人。移民申请人在获得省提名前将1.5万加币居住定金支付到政府指定的信托账号。申请人在获得移民签证,在纽省落地定居后,政府将通过基金在十个月的时间返回居住定金。同时在纽省定居的省提名计划项目移民申请人可以享受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对于那些不在纽省居住的申请人,其居住定金将不能返回

关于大西洋安居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参考纽省政府的两个函,具体地址请见
http://www.kblcdn.com/News_Detail.asp?ID=304

第22条军规 : 2007-08-14#5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员工,既然来解释了,不妨解释透点。
任何一个堂堂加拿大省政府支持的项目,项目设计本身是不用置疑的,问题往往都是出在操作层面。请回答以下问题:
1、你能如实告诉大家,究竟发展了多少客户,又真正办成了几个,哪怕是如实的成功率
2、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告知不充分、甚至刻意的误导
3、是否应该反思平时的市场行为导致的墙倒众人推

1、请问贵公司的拒签率在行业里排名第几?说吧,大家不会鄙视你的。
2、请教一下你平时是怎么误导你的客户的?让其他同学借鉴一下。
3、请问你是不是希望自己也能签到商业移民的单子?好在办理失败的时候也有人推你一把。
:wdb22:

第22条军规 : 2007-08-14#5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left]


啥叫“大西洋安居基金”是“经过政府批准”?说清楚好吗,到底是政府收的,基金公司收的,还是你们KBL收的?什么安居费语言费为什么在政府资料来源里都找不到?啥叫“收取安居服务费是天经地义的商业原则”?你们KBL没收申请者中介费吗?既然收了中介费为什么还另扣服务费?其他公司安家服务都是包在中介费内的。还有这些七扣八扣的费用透明吗?是也放在“信托账号”里可供申请者随时查询吗?还是被你们KBL和商业伙伴挪作他用了?

你放心,我只是个考虑过NB的普通客户,最讨厌中介的马甲,我不会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来为难你们,上边这些只是我从你的回答中找出有疑问的地方。


请“烦人的马甲同学”参考一下http://www.kblcdn.com/News_Detail.asp?ID=304 上的纽省政府关于大西洋安居基金的说明以详细了解这个基金。:wdb6:

tianjibaby : 2007-08-14#5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请“烦人的马甲同学”参考一下http://www.kblcdn.com/News_Detail.asp?ID=304 上的纽省政府关于大西洋安居基金的说明以详细了解这个基金。:wdb6:
中介又开始开战了,我搞不懂为何人家要诋毁你们KBL,是不是那几个中介想做NB,又没有路道,妒忌?你教他们自己去开PNP市场,那么多大西洋省,把那几个比较想做PNP的公司聚起来,坐下来谈一谈,看看有没有你们间合作的可能,就不会斗来斗去了,大家把蛋糕做大,我个人建议,不要取笑我,我可是你们公司的客户100%,不要公报私仇!:wdb24:

第22条军规 : 2007-08-14#5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中介又开始开战了,我搞不懂为何人家要诋毁你们KBL,是不是那几个中介想做NB,又没有路道,妒忌?你教他们自己去开PNP市场,那么多大西洋省,把那几个比较想做PNP的公司聚起来,坐下来谈一谈,看看有没有你们间合作的可能,就不会斗来斗去了,大家把蛋糕做大,我个人建议,不要取笑我,我可是你们公司的客户100%,不要公报私仇!:wdb24:

:wdb11:成功糟人嫉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中介是应该自律,一起规范把行业做好,而偏有些人自己没本事开发项目,又嫉妒人家做的好,自己手不干净,还老是往别人身上泼脏水,某些人哪。。。就是这么个是贱骨头。不过还好商业移民的申请人都是明白人,仔细看看就清楚了。:wdb9: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4#5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请“烦人的马甲同学”参考一下http://www.kblcdn.com/News_Detail.asp?ID=304 上的纽省政府关于大西洋安居基金的说明以详细了解这个基金。:wdb6:

对不起,我问的是KBL的那位员工,你可以代表他们公司说话吗?
你给的链接我看过了,这是KBL公司自己的网页,NB政府如果收取保证金,为什么不在自己的政府移民网页公布,而要在KBL公司网站做说明?
这个说明也没有解答到我的问题:各种保证金是谁收的?政府还是KBL?为什么其他公司没有收取同类费用?钱收上来做什么用了?我想付款的申请人是有权力知道这些情况的。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4#6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11:成功糟人嫉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中介是应该自律,一起规范把行业做好,而偏有些人自己没本事开发项目,又嫉妒人家做的好,自己手不干净,还老是往别人身上泼脏水,某些人哪。。。就是这么个是贱骨头。不过还好商业移民的申请人都是明白人,仔细看看就清楚了。:wdb9:

为了维护论坛的整洁,不如大家来宣个誓吧:
中介的马甲猪狗不如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wdb4:

不想被雷劈的赶紧去中介报道帖里登记。

lalababy2 : 2007-08-15#6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1、请问贵公司的拒签率在行业里排名第几?说吧,大家不会鄙视你的。
2、请教一下你平时是怎么误导你的客户的?让其他同学借鉴一下。
3、请问你是不是希望自己也能签到商业移民的单子?好在办理失败的时候也有人推你一把。
:wdb22:

我看要么你经常咬人,要么经常被人咬也要学着咬人

我的公司可不干中介,那是你们的饭碗,自己干好自己的事,我的行业里不存在据签这么一说。
我只是关注商业移民,如果技术移民有问题作个备份方案。看你们这些中介的表现,既失望,也担心。
你如果只是KBL的职员,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如果能代表KBL,那就要多一些反省精神。移民中介做得好的还有那么几家,没见到闹成这样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lalababy2 : 2007-08-15#6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11:成功糟人嫉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中介是应该自律,一起规范把行业做好,而偏有些人自己没本事开发项目,又嫉妒人家做的好,自己手不干净,还老是往别人身上泼脏水,某些人哪。。。就是这么个是贱骨头。不过还好商业移民的申请人都是明白人,仔细看看就清楚了。:wdb9:
再不明眼的人也看你夜郎有些自大

shenmiyouxia1983 : 2007-08-15#63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大西洋安居基金(ASF)

移民申请人在获得省提名前将1.5万加币居住定金支付到政府指定的信托账号。申请人在获得移民签证,在纽省落地定居后,政府将通过基金在十个月的时间返回居住定金。同时在纽省定居的省提名计划项目移民申请人可以享受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
既然申请了NB,就应该在那里住下,否则中国人的信誉全没了,让我们这些后来者申请困难。打算在那里住下,反正这个大西洋安居基金是要返还的,而且还有“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这些优惠,我觉得没什么。只要保证在那里居住十个月后能全额返还就行了。

Sam2007 : 2007-08-15#6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既然申请了NB,就应该在那里住下,否则中国人的信誉全没了,让我们这些后来者申请困难。打算在那里住下,反正这个大西洋安居基金是要返还的,而且还有“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这些优惠,我觉得没什么。只要保证在那里居住十个月后能全额返还就行了。
:wdb10:这个观点我100%赞同。也支持不管是谁管理这个基金都可以无条件没收不诚实者的保证金: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如有法律纠纷,建议基金出钱找红星社解决当事人:wdb23:维护中国人信誉。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5#6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wdb10:这个观点我100%赞同。也支持不管是谁管理这个基金都可以无条件没收不诚实者的保证金: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如有法律纠纷,建议基金出钱找红星社解决当事人:wdb23:维护中国人信誉。


3.知道了NB原来也是12万加币,和那个强烈推荐NB的中介说的不一样(说办下来就6万),看来那个中介(起码是那个代理员)不值得信任

我原来在咨询其他中介NB的时候,提到的投资款都是12万加币,分两次支付。一些公司采取的是给前6万不给后6万的方式,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破坏中国人的信誉?
当时接触的那家中介说,基金公司也可以给你这样做,不过需要签一个附加协议,将来因此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所以我又转为做魁投了。
现在国内所知NB做得最大的KBL和和中两家,和中一律都是12万投资款,KBL则是推6万的,看过ROY版主也说过这样做的风险,KBL的员工能不能给具体解释一下。还有比其他中介多出的各项收费,我看完你们的讲解还是一头雾水,像是居住保证金,如果是政府收取,收据来自政府委托的金融机构,那没有问题,如果是中介收取,问题就大了,很多朋友都互相提醒过:除了中介费外,不要把任何钱交给中介。大多都是生意人,金银上的问题因该多少有了解。

xy_z : 2007-08-15#6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原来在咨询其他中介NB的时候,提到的投资款都是12万加币,分两次支付。一些公司采取的是给前6万不给后6万的方式,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破坏中国人的信誉?
当时接触的那家中介说,基金公司也可以给你这样做,不过需要签一个附加协议,将来因此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所以我又转为做魁投了。
现在国内所知NB做得最大的KBL和和中两家,和中一律都是12万投资款,KBL则是推6万的,看过ROY版主也说过这样做的风险,KBL的员工能不能给具体解释一下。还有比其他中介多出的各项收费,我看完你们的讲解还是一头雾水,像是居住保证金,如果是政府收取,收据来自政府委托的金融机构,那没有问题,如果是中介收取,问题就大了,很多朋友都互相提醒过:除了中介费外,不要把任何钱交给中介。大多都是生意人,金银上的问题因该多少有了解。

多谢提醒!
还请问你中介有没有提到支付12万加币的是不是能拿到投资对象的股份或者有经营权呢?今后是否有机会撤股或转让投资呢?

张正义 : 2007-08-15#6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首先说一下我的身份:我是KBL公司工作人员。以前我以浏览者的身份看过ROY的网站几次,觉得网站办得比较中性。今天化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看了有关“泼冷水”的帖子,觉得一定要说几句。

1. 首先说说杨少民:
n 杨少民先生是KBL公司的一个个案,是至今我们公司代理移民申请十一年来处理的唯一一个移民申请人的诉讼,我们的律师会积极进行应诉程序。
n 我公司与杨先生的主要的争议在于投资定金六万加币问题(投资总额十二万加币)。
投资定金是申请人在移民成功前存放到省政府监管的信托帐号上的,移民成功后,申请人有权力决定其后期投资,但一旦决定不进行后期投资,投资定金是不可以退回来的。杨先生在落地纽省后,没有进行后期投资,而想把先前的投资定金要回来。如果已落地的中国新移民都这样不遵守约定,中国新移民在政府和当地企业家会很快失去信誉,将有非常负面的影响,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进程,所以这个官司我们公司一定要打的。
n 法律诉讼结果由法官最后定论,但我认为需要说明两点:1. 杨先生说他签的合同中英文不符,这一点让我很费解。我们纽省PNP的申请人有超过50%的申请人是懂英文的(部分有硕士学位),所有申请人都会签同一个版本的合同,看同一个版本的翻译,不可能存在不同版本翻译的问题。这一点我想稍有常识的人可以分辨杨先生所说的是否属实; 2. 移民成功后投资项目因为情况发生变化可能有所改变,这完全是一个商业行为,杨先生把这点作为诉讼理由我更费解了。

2.再说说大家的反映:
n 每个公司需要面对不同的客户;每个公司都需要花一定的精力处理客户的投诉(当然越少越好);而杨先生这个行为,我们一定就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的。
n 问题是这样一个事件得到大家这么多关注是很值得研究一下的。我想关注的人无非分为两类:
1)对这个项目不太了解的人想要通过此非正式渠道了解不同的移民项目。对第一类网友,我想说的是多看多听多分析是了解移民项目的最好的方式,如果您已是KBL公司客户,不妨直接联系您的顾问,问一下事情的经过;
2)有些网友本身对此移民项目不了解,也不想做深入了解,但认为这是一个攻击同行和竞争对手的绝好机会。对此类网友,我无话可说,因为说了也是白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改变了。最近我在重读鲁迅的著作,看到他老人家提到“中国人的悲哀”和“中国看客的悲哀”。他说的是70年以前的话,但好象在说今天的事。
kbl的小锣锣们:

决策层中干的坏事,只是一、两个人所为,你们都是无辜的。不想与你们多计较。希望从此开始要擦亮眼睛,多动脑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张正义 : 2007-08-15#6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感觉你真的要好好学习自己的业务,你看看人家给你的解释,让我也了解更多的信息,你改名字吧“张学习”比较合适,然后再补一个叫“市场道德课”主体叫:同行业共同发展,做大蛋糕。国内公司的同行经常使用的推销手段就是:诋毁,实在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没有消除,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并不高明,班上好多商业高手有时间给“张学习”上上课,公司如何培训你的?我都怀疑你们公司的管理。
希望你拿些斑竹这样有水平的回答和贴,我看到你名字就“戳气”。
kbl的小锣锣们:

决策层中干的坏事,只是一、两个人所为,你们都是无辜的。不想与你们多计较。希望从此开始要擦亮眼睛,多动脑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又不是马甲,没必要学习!

第22条军规 : 2007-08-15#6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kbl的小锣锣们:

决策层中干的坏事,只是一、两个人所为,你们都是无辜的。不想与你们多计较。希望从此开始要擦亮眼睛,多动脑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又不是马甲,没必要学习!


是的,你这种人是没必要学习,无耻的家伙,改个名字叫岳不群更合适,你这个伪君子!:wdb22: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7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多谢提醒!
还请问你中介有没有提到支付12万加币的是不是能拿到投资对象的股份或者有经营权呢?今后是否有机会撤股或转让投资呢?

[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7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上面是KBL个做法。投资资金要不就是在纽省政府的信托帐户里,后期资金是在申请人自己的口袋里的,没有采用基金的方式,能比较好的保证申请人的资金安全。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6#7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还是不太明白,前6万投资款没问题,后边的两个3万投资款是可以不给的吗?为什么咨询别的中介这样做计划都要签后果自负的补充协议?还有不超过2万4千加币的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这个说得也很含糊,如果说不少于多少,那就很清楚。再有就是上边问的各项费用问题,为什么KBL比别家中介多出这么多?能解答一下吗?
你们公司员工在这里发言最好用一个id,中介马甲到处飞,已经很乱了。

xy_z : 2007-08-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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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呵呵,解释的真清晰呀,太谢谢了

还想请教:
1. [FONT=宋体]合作项目是自己选的还是KBL或政府给任意指定的?是已有的企业还是自投资开始新设立的?[/FONT]
2. 为什么是[FONT=宋体]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这个企业总市值会有多少?3[FONT=宋体]万加币换40%[FONT=宋体]的股份,总不会这个企业很大或者很小吧[/FONT][/FONT][/FONT]
3. 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6万元,也就是说不要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7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呵呵,解释的真清晰呀,太谢谢了

还想请教:
1. [FONT=宋体]合作项目是自己选的还是KBL或政府给任意指定的?是已有的企业还是自投资开始新设立的?[/FONT]
2. 为什么是[FONT=宋体]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这个企业总市值会有多少?3[FONT=宋体]万加币换40%[FONT=宋体]的股份,总不会这个企业很大或者很小吧[/FONT][/FONT][/FONT]
3. 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6万元,也就是说不要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1[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申请人在跟随[/FONT]KBL[FONT=宋体]的考察团去加拿大的时候会参加一些商业合作论坛,申请人会接触到不少有意向合作的加拿大企业家。当然,由于政府要求中国的申请人和加拿大的合作方在商业背景和项目上要有一定的关联性,所以,一般来说,申请人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自由选择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据我所知道,许多合作项目是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他们有合作机构在当地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合作项目。[/FONT]

[FONT=宋体]每个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加拿大合作方在中国申请人获得签证后,需要向[/FONT]KBL[FONT=宋体]或[/FONT]KBL[FONT=宋体]在当地的合作机构支付不超过[/FONT]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作为[/FONT]KBL[FONT=宋体]帮助他们寻找中国合作伙伴的回报。每个[/FONT]KBL[FONT=宋体]的客户在跟顾问咨询的时候,都会被告知这个费用的存在。这个费用是不是由中国申请人承担的。[/FONT]

[FONT=宋体]当然,如果申请人在考察的过程中自己找到了很合适自己的项目,那么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我相信[/FONT]KBL[FONT=宋体]这么大的公司是不会向合作伙伴这[/FONT]14400[FONT=宋体]的费用的。有劳动才收费用嘛,没劳动当然就不收费用了。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自己的项目,确实是要碰运气的。[/FONT]


[FONT=宋体]投资纽省有三种方式,刚才说的合作方式是开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是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才开始启动的。目前来看,这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说,资金是最安全的,也是绝大多数申请人采用的方式。[/FONT]
[FONT=宋体]另外,极少数申请人会选择购买已经存在的企业,因为缺少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并且移民资金在申请人成功之前资金就已经被动用,因此,这不是[/FONT]KBL[FONT=宋体]推荐的方式。[/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人独立在纽省开办企业,这种方式也是被政府认可的,但通常来说,申请人如果没有非常好的英语或者法语水平,同时申请人如果没有在北美有经商的经验,这个项目被批准的可能性将非常小。[/FONT]


2[FONT=宋体]、[/FONT]40%[FONT=宋体]的企业股份是申请人在投入了全部[/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之后才能够获得的企业股份。在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为了保持当地的经济秩序,一般来说,最初的时候,都是由加拿大企业家来对新企业控股,所以,中国企业家只持有[/FONT]40%[FONT=宋体]股份。但是,当申请人移民成功后,如果企业运做又比较好,中国企业家想增加投资,获得更大股份比例,也并不是不可以,这个是两个股东之间来协商的事情了。当然了,这是后话。[/FONT]

3[FONT=宋体]、你的说法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这肯定不是[/FONT]KBL[FONT=宋体]的做法。[/FONT]KBL[FONT=宋体]推广的是[/FONT]12[FONT=宋体]万的投资方式[/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纽省这个项目,对于前期的[/FONT]6[FONT=宋体]万投资定金,各家公司,包括申请人都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后期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是不是必须要投入?[/FONT]
[FONT=宋体]作为纽省项目在中国最主要的推广机构,[/FONT]KBL[FONT=宋体]希望他们签约的客户需要有意愿在纽省至少投资[/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他们不欢迎任何企图只投[/FONT]6[FONT=宋体]万加币,而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后没有意向进行后期投资的客户通过[/FONT]KBL[FONT=宋体]去申请[/FONT]NB[FONT=宋体]省项目。[/FONT]
KBL[FONT=宋体]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这个项目的纯洁性和完整性。无须隐讳,诚信缺失是现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跟潜在客户进行交流的过程中,[/FONT]KBL[FONT=宋体]如果发现部分的客户确实是抱着只扔[/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拿绿卡的目的来咨询,他们是不会签这个单子的。[/FONT]
[FONT=宋体]从小处讲,申请纽省项目的申请人都进行持续投资,这个项目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从大处讲,这是在尽力维护中国企业家的形象,毕竟,每一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都代表着中国的形象。[/FONT]

[FONT=宋体]楼上刚才讲的“[/FONT][FONT=宋体]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FONT]6[FONT=宋体]万元,也就是说不要[/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宋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明显是不准备投后面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又个一个诚信问题啊。:wdb24:[/FONT]

[FONT=宋体]然而,任何的生意都是伴随着风险的,作为投资者,申请人同时享有着控制商业风险的权利(关于移民项目中,投资的商业风险,我会在后面的专题中来阐述这个问题)。这体现在,申请人可在登陆加拿大之后,有权利根据项目的运做情况,与其在境外的合作方来协商具体的企业经营和投资方式。[/FONT]
[FONT=宋体]当然,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话又说回来,如前所述,如果申请人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商业风险,继续投入则必定会导致亏损的扩大,那么申请人绝对是有权利不进行后期[/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的。同时,对于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移民身份、以及以后转公民身份,都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FONT]


[FONT=宋体]打字都打的累了。。。。。。:wdb5:[/FONT]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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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申请人在跟随[/FONT]KBL[FONT=宋体]的考察团去加拿大的时候会参加一些商业合作论坛,申请人会接触到不少有意向合作的加拿大企业家。当然,由于政府要求中国的申请人和加拿大的合作方在商业背景和项目上要有一定的关联性,所以,一般来说,申请人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自由选择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据我所知道,许多合作项目是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他们有合作机构在当地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合作项目。[/FONT]

[FONT=宋体]每个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加拿大合作方在中国申请人获得签证后,需要向[/FONT]KBL[FONT=宋体]或[/FONT]KBL[FONT=宋体]在当地的合作机构支付不超过[/FONT]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作为[/FONT]KBL[FONT=宋体]帮助他们寻找中国合作伙伴的回报。每个[/FONT]KBL[FONT=宋体]的客户在跟顾问咨询的时候,都会被告知这个费用的存在。这个费用是不是由中国申请人承担的。[/FONT]

[FONT=宋体]当然,如果申请人在考察的过程中自己找到了很合适自己的项目,那么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我相信[/FONT]KBL[FONT=宋体]这么大的公司是不会向合作伙伴这[/FONT]14400[FONT=宋体]的费用的。有劳动才收费用嘛,没劳动当然就不收费用了。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自己的项目,确实是要碰运气的。[/FONT]


[FONT=宋体]投资纽省有三种方式,刚才说的合作方式是开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是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才开始启动的。目前来看,这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说,资金是最安全的,也是绝大多数申请人采用的方式。[/FONT]
[FONT=宋体]另外,极少数申请人会选择购买已经存在的企业,因为缺少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并且移民资金在申请人成功之前资金就已经被动用,因此,这不是[/FONT]KBL[FONT=宋体]推荐的方式。[/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人独立在纽省开办企业,这种方式也是被政府认可的,但通常来说,申请人如果没有非常好的英语或者法语水平,同时申请人如果没有在北美有经商的经验,这个项目被批准的可能性将非常小。[/FONT]


2[FONT=宋体]、[/FONT]40%[FONT=宋体]的企业股份是申请人在投入了全部[/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之后才能够获得的企业股份。在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为了保持当地的经济秩序,一般来说,最初的时候,都是由加拿大企业家来对新企业控股,所以,中国企业家只持有[/FONT]40%[FONT=宋体]股份。但是,当申请人移民成功后,如果企业运做又比较好,中国企业家想增加投资,获得更大股份比例,也并不是不可以,这个是两个股东之间来协商的事情了。当然了,这是后话。[/FONT]

3[FONT=宋体]、你的说法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这肯定不是[/FONT]KBL[FONT=宋体]的做法。[/FONT]KBL[FONT=宋体]推广的是[/FONT]12[FONT=宋体]万的投资方式[/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纽省这个项目,对于前期的[/FONT]6[FONT=宋体]万投资定金,各家公司,包括申请人都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后期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是不是必须要投入?[/FONT]
[FONT=宋体]作为纽省项目在中国最主要的推广机构,[/FONT]KBL[FONT=宋体]希望他们签约的客户需要有意愿在纽省至少投资[/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他们不欢迎任何企图只投[/FONT]6[FONT=宋体]万加币,而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后没有意向进行后期投资的客户通过[/FONT]KBL[FONT=宋体]去申请[/FONT]NB[FONT=宋体]省项目。[/FONT]
KBL[FONT=宋体]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这个项目的纯洁性和完整性。无须隐讳,诚信缺失是现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跟潜在客户进行交流的过程中,[/FONT]KBL[FONT=宋体]如果发现部分的客户确实是抱着只扔[/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拿绿卡的目的来咨询,他们是不会签这个单子的。[/FONT]
[FONT=宋体]从小处讲,申请纽省项目的申请人都进行持续投资,这个项目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从大处讲,这是在尽力维护中国企业家的形象,毕竟,每一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都代表着中国的形象。[/FONT]

[FONT=宋体]楼上刚才讲的“[/FONT][FONT=宋体]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FONT]6[FONT=宋体]万元,也就是说不要[/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宋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明显是不准备投后面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又个一个诚信问题啊。:wdb24:[/FONT]

[FONT=宋体]然而,任何的生意都是伴随着风险的,作为投资者,申请人同时享有着控制商业风险的权利(关于移民项目中,投资的商业风险,我会在后面的专题中来阐述这个问题)。这体现在,申请人可在登陆加拿大之后,有权利根据项目的运做情况,与其在境外的合作方来协商具体的企业经营和投资方式。[/FONT]
[FONT=宋体]当然,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话又说回来,如前所述,如果申请人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商业风险,继续投入则必定会导致亏损的扩大,那么申请人绝对是有权利不进行后期[/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的。同时,对于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移民身份、以及以后转公民身份,都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FONT]


[FONT=宋体]打字都打的累了。。。。。。:wdb5:[/FONT]

你是否能全权代表KBL公司?可否说一下你在KBL的具体职务?
因为你所说14400加币手续费和12万投资款的问题,与KBL对外宣传的口径不一致。因为当初咨询过和中亨瑞和KBL三个公司的NB项目,KBL的顾问和我说的就是只用给前边6万,后6万不用给,还和我说选择KBL推广的NB项目优点在于比任何项目都省钱,在这里有关于NB的帖子里也有KBL的客户在讨论,都是说可以不投后续6万投资款。和中和亨瑞都是要求我如果这么做,一定签约后果自负。其他公司也没有这14400加币手续费,你在上面所讲的道理也不能成立,都是经商者,基本会对移民基金公司的运作有些许了解,在加这样一个公平的商业环境中,如果给14400加币手续费就能比不给更快找到投资项目,这不成了商业贿赂?据我所知所有省提名项目均是通过基金公司寻找投资渠道,怎么其他公司都不收取这笔费用?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76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你是否能全权代表KBL公司?可否说一下你在KBL的具体职务?
因为你所说14400加币手续费和12万投资款的问题,与KBL对外宣传的口径不一致。因为当初咨询过和中亨瑞和KBL三个公司的NB项目,KBL的顾问和我说的就是只用给前边6万,后6万不用给,还和我说选择KBL推广的NB项目优点在于比任何项目都省钱,在这里有关于NB的帖子里也有KBL的客户在讨论,都是说可以不投后续6万投资款。和中和亨瑞都是要求我如果这么做,一定签约后果自负。其他公司也没有这14400加币手续费,你在上面所讲的道理也不能成立,都是经商者,基本会对移民基金公司的运作有些许了解,在加这样一个公平的商业环境中,如果给14400加币手续费就能比不给更快找到投资项目,这不成了商业贿赂?据我所知所有省提名项目均是通过基金公司寻找投资渠道,怎么其他公司都不收取这笔费用?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相信KBL的顾问不会误导你,如果顾问这样误导你不进行后期投资,你可以向KBL的高层投诉。
你代表和中还是代表亨瑞?你怎么知道没有项目费用?
关于14400的费用,是加拿大的法律许可的。有服务,有收费,天经地义。况且这个费用不是中国申请人承担。
其他公司的做法,请教你一下,你能写出来其他公司是怎么操作的供大家讨论?

关于最后一点,我想你还是不了解省提名的要义,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至于你说的,所有省提名计划均通过基金公司操作,我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lalababy2 : 2007-08-16#7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相信KBL的顾问不会误导你,如果顾问这样误导你不进行后期投资,你可以向KBL的高层投诉。
你代表和中还是代表亨瑞?你怎么知道没有项目费用?
关于14400的费用,是加拿大的法律许可的。有服务,有收费,天经地义。况且这个费用不是中国申请人承担。
其他公司的做法,请教你一下,你能写出来其他公司是怎么操作的供大家讨论?

关于最后一点,我想你还是不了解省提名的要义,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至于你说的,所有省提名计划均通过基金公司操作,我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这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羊毛出在羊身上。名义上是加方合作企业支付这笔费用,但肯定会记入双方的合作企业相应的融资成本,是合资企业支付的费用。更要命的是如果好的商业合伙人因为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而吸引的合作项目都是空手道高手,可能最终买单的还是中方投资人,甚至买单费是所有的投资。[/FONT]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6#7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相信KBL的顾问不会误导你,如果顾问这样误导你不进行后期投资,你可以向KBL的高层投诉。
你代表和中还是代表亨瑞?你怎么知道没有项目费用?
关于14400的费用,是加拿大的法律许可的。有服务,有收费,天经地义。况且这个费用不是中国申请人承担。
其他公司的做法,请教你一下,你能写出来其他公司是怎么操作的供大家讨论?

关于最后一点,我想你还是不了解省提名的要义,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至于你说的,所有省提名计划均通过基金公司操作,我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你不能代表KBL还在这里絮叨什么?你拿你的命来担保KBL的顾问不是这样误导我吗?我都不在你们公司办了,还投诉什么,投诉也是去工商和出入境了,向你们高层投诉?你们高层还吃着官司呢吧?和中和亨瑞有没有项目费用,打个电话就能知道了,说和中、亨瑞和KBL,因为本地只有这三家公司在做NB项目,全咨询过,有什么问题?还说了KBL呢,怎么不说我也代表KBL?KBL公司还开着呢,打个电话去底下的代理处问问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论坛这里的帖子也还在,可以自己去看。

中介的马甲真让人恶心!够胆骗人没胆认的鼠辈!-------此话给这里的所有人对号入座,包括正反双方。祝中介的马甲们出门被车撞死,在家被雷劈死,谢谢!

lalababy2 : 2007-08-16#7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你不能代表KBL还在这里絮叨什么?你拿你的命来担保KBL的顾问不是这样误导我吗?我都不在你们公司办了,还投诉什么,投诉也是去工商和出入境了,向你们高层投诉?你们高层还吃着官司呢吧?和中和亨瑞有没有项目费用,打个电话就能知道了,说和中、亨瑞和KBL,因为本地只有这三家公司在做NB项目,全咨询过,有什么问题?还说了KBL呢,怎么不说我也代表KBL?KBL公司还开着呢,打个电话去底下的代理处问问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论坛这里的帖子也还在,可以自己去看。

中介的马甲真让人恶心!够胆骗人没胆认的鼠辈!-------此话给这里的所有人对号入座,包括正反双方。祝中介的马甲们出门被车撞死,在家被雷劈死,谢谢!

老兄别上火,论坛里的事哪有那么严重。该鄙视的鄙视一下而已。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6#8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老兄别上火,论坛里的事哪有那么严重。该鄙视的鄙视一下而已。

多谢!我是认为这挺严重的,商业移民如果谁运气不好碰到骗局,可能意味着数十上百万的损失,不是小数目,更可能影响移民进度浪费宝贵的时间。这里除了那些捣乱中介的马甲,大家都是为了同一个理想同一个目标而奋斗的。:wdb9:

KKTT : 2007-08-16#81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现在关于NB项目的辩论真是越辩越明了。大家相互来讨论本身没有错,使得项目越来越明。

我来讲一句,就我个人的经历,和中在收取的中介费以外,还要收取2万多加币的什么商业费用,而且他们顾问也有说过纽省项目的最低投资额可以控制在40万人民币,但是实际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办法帮助我们来控制在40万人民币投资的。看来公司大了,各处的说法也不一样啊!现在和中的纽省项目好像又多出一个版本来了。

所以嘛,大家多讨论,讨论,可以让我们看得更清楚。最后受益的当然希望是广大的移友们啦!大家说话不要激动,平和一点,平和一点。。。。。。

xy_z : 2007-08-16#82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FONT=宋体]打字都打的累了。。。。。。:wdb5:[/FONT]

辛苦辛苦,谢谢你解释了这么多。我倒是不太关心这14400加币是不是不正当的问题,收和不收,怎么收,是中介和对方投资人的事情,再说,没说的中介也未必就不收,只是不告知罢了(这个更恶劣)

我现在关心的是
1.投完6万后对方在拿到PR前合作方出了问题怎么办?影响不影响拿到第一次PR?
2.如你所说,拿到PR后如与合作方进行今后的商业规划时出了分歧或发现对方有经营风险时可以不投后面的资金,那是否有提出异议和执行的流程或规定之类的手续?还是私了就OK(双方签了不继续合作的协议)
3.如你所说,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那发生了第一和第二条中的情况是不是就算违规了呢?还是要忍着?

再次谢谢你的热心解答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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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辛苦,谢谢你解释了这么多。我倒是不太关心这14400加币是不是不正当的问题,收和不收,怎么收,是中介和对方投资人的事情,再说,没说的中介也未必就不收,只是不告知罢了(这个更恶劣)

我现在关心的是
1.投完6万后对方在拿到PR前合作方出了问题怎么办?影响不影响拿到第一次PR?
2.如你所说,拿到PR后如与合作方进行今后的商业规划时出了分歧或发现对方有经营风险时可以不投后面的资金,那是否有提出异议和执行的流程或规定之类的手续?还是私了就OK(双方签了不继续合作的协议)
3.如你所说,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那发生了第一和第二条中的情况是不是就算违规了呢?还是要忍着?

再次谢谢你的热心解答

1、不影响,在你拿到PR前,你的6万定金由福来市企业发展暑托管。如果你在获得PR前,你的合作方破产或者死亡,只要这时候你已经获得提名,对你获得PR身份的申请没影响,流程继续进行。
2、第2个问题,我在考虑是不是要收你律师费了(呵呵,开玩笑的)。这个时候你已经获得PR了,在12万投资完毕之前,你还不是股东。等到12万投资完毕,你获得了40%股份,你可以按照你的股权比例行使对企业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你的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我已经在第2个问题里回答了。你当然不必要忍着,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是你的权利。这个在国内,国外的公司法规定大致相同。

我很开心回答你的问题。

KKTT : 2007-08-16#84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1、不影响,在你拿到PR前,你的6万定金由福来市企业发展暑托管。如果你在获得PR前,你的合作方破产或者死亡,只要这时候你已经获得提名,对你获得PR身份的申请没影响,流程继续进行。
2、第2个问题,我在考虑是不是要收你律师费了(呵呵,开玩笑的)。这个时候你已经获得PR了,在12万投资完毕之前,你还不是股东。等到12万投资完毕,你获得了40%股份,你可以按照你的股权比例行使对企业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你的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我已经在第2个问题里回答了。你当然不必要忍着,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是你的权利。这个在国内,国外的公司法规定大致相同。

我很开心回答你的问题。

谢谢楼上的,也替我解疑了!:wdb10::wdb10::wdb10: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8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呵呵,希望同行的在商移伙伴在申请路上规避风险,一路顺风:)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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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希望同行的在商移伙伴在申请路上规避风险,一路顺风:)

呵呵,几个马甲说群口相声啊?讲的歪理一团浆糊,还互相吹捧呢:wdb4:

不如这样吧,跟我一起说:中介的马甲全家死光光。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87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呵呵,几个马甲说群口相声啊?讲的歪理一团浆糊,还互相吹捧呢:wdb4:

不如这样吧,跟我一起说:中介的马甲全家死光光。


楼上的真是个被烧了屁股的小丑。

我今天讲的都是对项目的分析,碍到你哪儿了?你如此的抓狂?:wdb2:

烦人的马甲 : 2007-08-16#8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楼上的真是个被烧了屁股的小丑。

我今天讲的都是对项目的分析,碍到你哪儿了?你如此的抓狂?:wdb2:

我就愿意骂你们这些中介公司的SB马甲,怎么着?为什么骂你不明白?因为你在说谎。说谎的证据不信我说的可以看论坛之前帖子里其他客户是怎么说的,你也不要在继续冒充“商移伙伴”了。

我知道你们公司员工多马甲多,水浅王八多嘛,玩自问自答互相吹捧的小儿科还挺上瘾。等着总版公布ip信息吧,中介的SB马甲全家死光光,到时候就知道谁家死人了。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89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就愿意骂你们这些中介公司的SB马甲,怎么着?为什么骂你不明白?因为你在说谎。说谎的证据不信我说的可以看论坛之前帖子里其他客户是怎么说的,你也不要在继续冒充“商移伙伴”了。

我知道你们公司员工多马甲多,水浅王八多嘛,玩自问自答互相吹捧的小儿科还挺上瘾。等着总版公布ip信息吧,中介的SB马甲全家死光光,到时候就知道谁家死人了。


你还上瘾了啊,反正你这种无聊贴我不回了,看你在这里表演,比马戏团的有意思。:wdb21:

xy_z : 2007-08-16#90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1、不影响,在你拿到PR前,你的6万定金由福来市企业发展暑托管。如果你在获得PR前,你的合作方破产或者死亡,只要这时候你已经获得提名,对你获得PR身份的申请没影响,流程继续进行。
2、第2个问题,我在考虑是不是要收你律师费了(呵呵,开玩笑的)。这个时候你已经获得PR了,在12万投资完毕之前,你还不是股东。等到12万投资完毕,你获得了40%股份,你可以按照你的股权比例行使对企业经营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你的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我已经在第2个问题里回答了。你当然不必要忍着,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是你的权利。这个在国内,国外的公司法规定大致相同。

我很开心回答你的问题。

谢谢你的耐心。
我第二个问题实际想问的是在投后期6万元之前,发现有风险或者对方有问题,不希望再追加投资,要走什么手续呢?NB政府有仲裁及者法规等来判别么?

第22条军规 : 2007-08-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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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耐心。
我第二个问题实际想问的是在投后期6万元之前,发现有风险或者对方有问题,不希望再追加投资,要走什么手续呢?NB政府有仲裁及者法规等来判别么?

和你的合作方探讨合适的,可行的经营企业的方法以规避商业风险是我的建议。
和你的合作方进行谈判是通常情况下最可行的步骤。
仲裁和诉讼是保障权利的最后屏障,你当然可以选择。
但是,请记住一点,
[FONT=宋体]“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希望你在申请这个项目前,有充分的,投资12万加币的准备。[/FONT]

记得一点,企业的良好运做,应当是你和你的合作方共同的目标。

xy_z : 2007-08-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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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的合作方探讨合适的,可行的经营企业的方法以规避商业风险是我的建议。
和你的合作方进行谈判是通常情况下最可行的步骤。
仲裁和诉讼是保障权利的最后屏障,你当然可以选择。
但是,请记住一点,
[FONT=宋体]“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希望你在申请这个项目前,有充分的,投资12万加币的准备。[/FONT]

记得一点,企业的良好运做,应当是你和你的合作方共同的目标。


谢谢,现在放心多了。
我的问题请你不要多虑,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中国有去那里混水摸鱼的,加拿大也可能不都是诚心诚意做生意的。难免会出了借机捞一笔就走的事情。大家都是生意人,知道卷一个股东的钱(尤其是这么不熟悉情况)有多么的容易。弄的明白些只是为了防止受骗,以及受骗后有什么有效的止损方法。
因为“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这句话只是各提示或诉求(连规定都谈不上),更没有量化的法规制度和程序保障,难免会让人有不放心的想法

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烦您还请解答一下
1.一个合作项目对方会投资多少?还是资金都是又移民方出?如对方有投资的话大概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有没有量化的规定?

第22条军规 : 2007-08-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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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太长,所以开了新贴回答你的问题。

liuaa : 2007-08-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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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在NB,听说名声相当臭

liuaa : 2007-08-22#95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我有朋友在NB,听说KBL名声相当臭

lalababy2 : 2007-08-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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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在NB,听说名声相当臭

我有朋友在NB,听说KBL名声相当臭

摆事实讲道理,别注册个乌龟壳喷粪

tianjibaby : 2007-08-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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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事实讲道理,别注册个乌龟壳喷粪
:wdb10:

clude : 2007-08-23#98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楼上的看来都是走狗!

liuaa : 2007-08-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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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wdb23:

我爱加菲猫 : 2011-11-0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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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帖子顶起了,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我一直感佩于ROY HE的直言,或曰“正直敢言”。

可惜,ROY HE 的那个“泼冷水的来了--NB项目风险提示”早就被删掉了。但我认真看过。

superstar1 : 2011-1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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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的帖子哦,居然是NB项目的。

babay_gary : 2011-1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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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当初没有看见这帖子啊,不然我怎么也不会去做NB!!现在落得这地步!

kevin6096 : 2011-1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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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四年多前就有NB的争论呀,当初政府为什么没像PEI那样停掉呀。再次浮出水面说明了更多的问题。这个项目真的是一潭很深的浑水。

大饼 : 2011-12-0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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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帖子顶起了,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我一直感佩于ROY HE的直言,或曰“正直敢言”。

可惜,ROY HE 的那个“泼冷水的来了--NB项目风险提示”早就被删掉了。但我认真看过。
哈哈哈:wdb14:,当时也看过,怎么看都看不明白,越看越糊涂,现在明白了,清楚了,被拒了,4年的时间浪费了:wdb5:

宝贝天使 : 2011-12-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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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险就是风险,现在想掩盖都掩盖不了了,只是当初那些信誓旦旦说别人诬陷的马甲跑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