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申请人在跟随[/FONT]KBL[FONT=宋体]的考察团去加拿大的时候会参加一些商业合作论坛,申请人会接触到不少有意向合作的加拿大企业家。当然,由于政府要求中国的申请人和加拿大的合作方在商业背景和项目上要有一定的关联性,所以,一般来说,申请人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自由选择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据我所知道,许多合作项目是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他们有合作机构在当地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合作项目。[/FONT]
[FONT=宋体]每个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加拿大合作方在中国申请人获得签证后,需要向[/FONT]KBL[FONT=宋体]或[/FONT]KBL[FONT=宋体]在当地的合作机构支付不超过[/FONT]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作为[/FONT]KBL[FONT=宋体]帮助他们寻找中国合作伙伴的回报。每个[/FONT]KBL[FONT=宋体]的客户在跟顾问咨询的时候,都会被告知这个费用的存在。这个费用是不是由中国申请人承担的。[/FONT]
[FONT=宋体]当然,如果申请人在考察的过程中自己找到了很合适自己的项目,那么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我相信[/FONT]KBL[FONT=宋体]这么大的公司是不会向合作伙伴这[/FONT]14400[FONT=宋体]的费用的。有劳动才收费用嘛,没劳动当然就不收费用了。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自己的项目,确实是要碰运气的。[/FONT]
[FONT=宋体]投资纽省有三种方式,刚才说的合作方式是开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是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才开始启动的。目前来看,这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说,资金是最安全的,也是绝大多数申请人采用的方式。[/FONT]
[FONT=宋体]另外,极少数申请人会选择购买已经存在的企业,因为缺少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并且移民资金在申请人成功之前资金就已经被动用,因此,这不是[/FONT]KBL[FONT=宋体]推荐的方式。[/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人独立在纽省开办企业,这种方式也是被政府认可的,但通常来说,申请人如果没有非常好的英语或者法语水平,同时申请人如果没有在北美有经商的经验,这个项目被批准的可能性将非常小。[/FONT]
2[FONT=宋体]、[/FONT]40%[FONT=宋体]的企业股份是申请人在投入了全部[/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之后才能够获得的企业股份。在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为了保持当地的经济秩序,一般来说,最初的时候,都是由加拿大企业家来对新企业控股,所以,中国企业家只持有[/FONT]40%[FONT=宋体]股份。但是,当申请人移民成功后,如果企业运做又比较好,中国企业家想增加投资,获得更大股份比例,也并不是不可以,这个是两个股东之间来协商的事情了。当然了,这是后话。[/FONT]
3[FONT=宋体]、你的说法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这肯定不是[/FONT]KBL[FONT=宋体]的做法。[/FONT]KBL[FONT=宋体]推广的是[/FONT]12[FONT=宋体]万的投资方式[/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纽省这个项目,对于前期的[/FONT]
6[FONT=宋体]万投资定金,各家公司,包括申请人都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后期的[/FONT]
6[FONT=宋体]万加币是不是必须要投入?[/FONT]
[FONT=宋体]作为纽省项目在中国最主要的推广机构,[/FONT]
KBL[FONT=宋体]希望他们签约的客户需要有意愿在纽省至少投资[/FONT]
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他们不欢迎任何企图只投[/FONT]
6[FONT=宋体]万加币,而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后没有意向进行后期投资的客户通过[/FONT]
KBL[FONT=宋体]去申请[/FONT]
NB[FONT=宋体]省项目。[/FONT]
KBL[FONT=宋体]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这个项目的纯洁性和完整性。无须隐讳,诚信缺失是现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跟潜在客户进行交流的过程中,[/FONT]
KBL[FONT=宋体]如果发现部分的客户确实是抱着只扔[/FONT]
6[FONT=宋体]万加币拿绿卡的目的来咨询,他们是不会签这个单子的。[/FONT]
[FONT=宋体]从小处讲,申请纽省项目的申请人都进行持续投资,这个项目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从大处讲,这是在尽力维护中国企业家的形象,毕竟,每一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都代表着中国的形象。[/FONT]
[FONT=宋体]楼上刚才讲的“[/FONT]
[FONT=宋体]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FONT]6[FONT=宋体]万元,也就是说不要[/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宋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明显是不准备投后面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又个一个诚信问题啊。[/FONT]
[FONT=宋体]然而,任何的生意都是伴随着风险的,作为投资者,申请人同时享有着控制商业风险的权利(关于移民项目中,投资的商业风险,我会在后面的专题中来阐述这个问题)。这体现在,申请人可在登陆加拿大之后,有权利根据项目的运做情况,与其在境外的合作方来协商具体的企业经营和投资方式。[/FONT]
[FONT=宋体]当然,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话又说回来,如前所述,如果申请人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商业风险,继续投入则必定会导致亏损的扩大,那么申请人绝对是有权利不进行后期[/FONT]
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的。同时,对于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移民身份、以及以后转公民身份,都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FONT]
[FONT=宋体]打字都打的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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