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不一样造成的误会嘛。
common-law partner,翻译过来中文叫未婚夫妻。但此未婚夫妻非彼未婚夫妻嘛。国外未婚夫妻的定义跟国内的未婚夫妻的定义不一样,也就是为什么国外比较注重订婚的仪式一样。相信大家填5490E表的时候都已经遇到那道问Engagement的题目了……人家问有没有一个formal ceremony。我们国家就只是比较重视婚礼而已。所以xuan说的那个定义:“在一起长时间生活而未办理结婚手续的事实婚配偶”是对的啦。所以填表的时候也要注意同居时间呀,第一次登陆前超过一年同居史的就等同于事实配偶,就会被认为欺瞒婚姻状况嘛。
简单理解中文是不对的。要是不能担保common-law partner的话,就不会出现家园上那起著名的同性伴侣团聚移民成功的案例啦!
砖头可以用来盖房,不适合用来随便扔~砸到花花草草就不好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