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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征婚一律归到征婚广告集合贴里,商婚一律毙掉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127624/

eli8 : 2007-09-09#1
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说明原因,谢谢。

melanie.zhang : 2007-0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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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

cnxxy : 2007-0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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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一下。

cnxxy : 2007-0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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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管得太严会使家园少一些乐趣。但我对商婚的危害一直认识不足,所以不用考虑我的想法。

朱朱LOVE梅梅 : 2007-0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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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意见

Thumbelina : 2007-0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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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 浊者自浊, 随它去吧....... :)

eli8 : 2007-0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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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婚肯定是违法的,类似于人口买卖,区别是: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自愿被买卖的。

无论是CIC或其他国家,都强调了提供虚假材料会导致“轻者罚款,重者坐牢”,家园首先不应该也不会提供这种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平台。因此,对于商婚者个人或家园都是应该进行保护的,尽管商婚者个人自认为不需要这种保护,但是家园还是应该并且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替商婚者个人着想,予以保护。

商婚对于中国人的国际形象是毁灭性的,连婚姻大事都能进行买卖的,还有什么不能卖的呢?都说中国人在国际上的信誉不好,这商婚的举动可是对国人的形象具有毁灭性的负作用。树立国人形象,从婚姻“小”事做起吧。

lake tom : 2007-0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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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号前面的同意,后面的太残忍.世界是多样性的,应该采取容忍的态度,我们几千年来被专制惯了,一旦有机会发言对看不惯的事就暴露和统治者一样的专制本性,这是我们民族的悲哀,我相信你之所以要移民加拿大就是看不惯中国现在的这些东西,己所不欲误施于人,多些博爱,那些商婚的都是出于无奈,如果有奈天下没人会干这事,再说合作的和找真爱的人也是出于无奈,要是站在已婚或成功者的角度看这些都是失败者,连个另一半都找不到,就都别活了,行吗!慈悲为怀,阿门.

cocoly : 2007-0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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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毙掉,论坛要宽容一点,对错与否,自有专业部门监管!

martinyin : 2007-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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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同意的有同意的道理,不同意的有不同意的道理。
我支持你们。

eli8 : 2007-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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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看看“不同意”的原因是什么.

jwtisp : 2007-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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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婚姻估计应该允许,至于直接把钱摆到了明面上的话,枪毙就枪毙吧

毕竟合作婚姻,也算无奈的选择

wayne88 : 2007-0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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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说明原因,谢谢。
原则上同意,请有关部门把握.:wdb20:

hugh9905 : 2007-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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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征婚归到征婚广告集合帖里面,但不支持毙掉商婚的帖。
我觉得家园这里一直气氛很好,有很大的包容性。
商婚这东西涉及道德问题,有时候连法律都无法清楚的界定。
可以建议斑竹对商婚的帖管理一下,或者也像征婚帖那样集中起来吧。家园可以先声明不赞成商婚种行为,只是为移友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victoria_001 : 2007-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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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我相信你这个贴子跟我的那个被关闭的帖子一样的命运了。:wdb14:

本来我们说的都是对的,可是,一到了家园这里,就成了“歪理”,还要被扣上不团结,偏激,自以为是,过度敏感等种种罪名。只能说明来这里的人是什么素质了,都是一帮想走捷径的。跟这帮人讲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wdb26:

家园里自强自立是要被挖苦成傻子的,走捷径的才会被人吹捧呢。不明白为什么:wdb2::wdb24::wdb13::wdb16:

eli8 : 2007-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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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MM,


我看过你的一部分贴子,个人认为你应该学会“该放手时就放手”,英文就是 let it go. 在网络上本身就没什么“警察”,也永远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

我倒不担心这贴会遭到攻击,大家心平气和地各抒己见挺好的,当初就是有了诸子百家的争鸣,才有了中国文化的昌盛,合法的“多元化”当然是利大于弊。但如果到了最后不幸变成了骂贴,那还是关闭为好。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到了国外大家都把人按国家分,我不会太在意这些问题的,因为哪里都有罪犯,哪里都有不好的现象,但是,如果这种不好的现象太多了,以至于一提起中国人,大家都会首先联想起什么,那就很可悲了,对吧?

lake tom : 2007-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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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粹德国时期有多少犹太人为逃离德国使出各种本领做假为离开德国,按那时也是违法的,可犹太人都在相互协作,先跑到美国的人为他们的同胞奔走呼吁,很少人指责.不可否认现在这些人破坏了规则,影响了一些人的利益,可别以为只有中国人破坏规则,美国人加拿大人(白人)商婚的有的是,在我看来中国人是最老实本份的,是统治者太...,我们应该多学习西方人的容忍,那杀了30多人的韩国人,老美不都看成是遇难者吗.我同意那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你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之.

hugh9905 : 2007-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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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们说的都是对的,可是,一到了家园这里,就成了“歪理”,还要被扣上不团结,偏激,自以为是,过度敏感等种种罪名。只能说明来这里的人是什么素质了,都是一帮想走捷径的。跟这帮人讲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wdb26:

家园里自强自立是要被挖苦成傻子的,走捷径的才会被人吹捧呢。不明白为什么:wdb2::wdb24::wdb13::wdb16:
我觉得MM言重了。还是对主题本身发表意见吧,继续对素质那些东西讨论的话估计又会被封帖了,呵呵~
我欣赏MM的自强自立,但多少也能体会一些别人商婚的无奈吧。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东西我们不认同,但的确存在。

eli8 : 2007-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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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权利不能被剥夺,但发言的地盘可以被收回,呵呵。

一句“西方人的容忍”,把题目搞的太大,我就不跟着辩论了。想当初 Bill Clinton 的事件被搞得全世界皆知,和我们国人“容忍”某位女歌星且称其为“国母”,那是很鲜明的对比呀。现在说这些都没什么意思了。

zznn123456 : 2007-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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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商混后,发展成真混的,来讲一下。
好像现在为止没发现真混团聚被锯的,加拿大使馆还是很负责的。
我有一好朋友,单身分不够,她和我讲实在不行,找个人结婚算了,我也不能说反对,因为我知道她很想出去,她是想逃避,她国内有很好的工作,到加拿大她已经打算3年啥也不干。

eli8 : 2007-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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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也期待看到有人出来树个“商婚变真爱”的典型捏~~~

嫁老外和商婚还是有很大区别D,我就经常鼓动我的一些女性朋友,尤其是有离婚史的,去嫁个老外,省得再继续遭受+忍受很多变态的中国男人的骚扰+侮辱。毕竟追求幸福是大家都向往D,但要通过合法渠道才好。

lake tom : 2007-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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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粗暴=恶性循环
宽容+博爱=?

IMMI2006 : 2007-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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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还是留着吧.与其暗里来,不如明着说.
认真的找认真的,商婚的找商婚的.少了一道检验的手续,挺好.
虽说本人不认同商婚,但,大家都是成人,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我们宽容一些就是了啦

bonbonstar : 2007-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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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说明原因,谢谢。

支持~~

偶一直用行动表示...真诚征昏的通通阿扑...
商昏的置之不理..任其下沉......

关于卡掉商昏...偶一直都同意..但没有实行的原因...
偶不能24小时关注...不能及时消除...那样就会造成有的广告了好几天有的一露面就给米了...有失公平....

不如大家一起来用论坛影响来赞扬真善美打击假丑恶---围观&祝福寻找真爱的MNSG,唾弃&不理那些商昏的小白...

bonbonstar : 2007-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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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我相信你这个贴子跟我的那个被关闭的帖子一样的命运了。:wdb14:

本来我们说的都是对的,可是,一到了家园这里,就成了“歪理”,还要被扣上不团结,偏激,自以为是,过度敏感等种种罪名。只能说明来这里的人是什么素质了,都是一帮想走捷径的。跟这帮人讲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wdb26:

家园里自强自立是要被挖苦成傻子的,走捷径的才会被人吹捧呢。不明白为什么:wdb2::wdb24::wdb13::wdb16:

嘻嘻~~怎么会捏MM~~家园里一直都素相互扶持相互鼓励自立自强的XDJM啊

cnxxy : 2007-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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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婚肯定是违法的,类似于人口买卖,区别是: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自愿被买卖的。

无论是CIC或其他国家,都强调了提供虚假材料会导致“轻者罚款,重者坐牢”,家园首先不应该也不会提供这种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平台。因此,对于商婚者个人或家园都是应该进行保护的,尽管商婚者个人自认为不需要这种保护,但是家园还是应该并且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替商婚者个人着想,予以保护。

商婚对于中国人的国际形象是毁灭性的,连婚姻大事都能进行买卖的,还有什么不能卖的呢?都说中国人在国际上的信誉不好,这商婚的举动可是对国人的形象具有毁灭性的负作用。树立国人形象,从婚姻“小”事做起吧。
看了这段话,才知道商婚有那么多问题,所以支持楼主的提议!
:wdb10:

eli8 : 2007-0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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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eli8 : 2007-0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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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snail73 : 2007-0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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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eli8 : 2007-09-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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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yangyang2005 : 2007-0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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