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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130240/

射天狼 : 2007-09-23#1
收到税务局来信,让补税。

我的情况是这样:
我去年短登10天,开了银行账户。今年四月份长登,考虑到有利息收入,就计划报税了,后来又看到海外收入也要报税,于是找了一个报税网站试算了一下,我应该不用补税的,国内收入低,而且在国内也交税了,本着诚实的理念,就将国内收入也填上了,算来还有可能退税200元回来呢。

谁知前些天收到来信,居然让我补税,立马晕了。看来信说,感觉是说全球收入不能享受免税额,要全额按最低22.5%征税,这么算来,国内就算1000RMB一个月,来这里还是要补税!我不太懂,大家帮我看看:

Since you have included less than 90% of your world income in calculating your net income, you are only entitled to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employment insurance premiums, disability amount, tuition amount, interest paid on your student loans, and donations and gifts. Accordingly, we have adjusted your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form $1098 to 0.
We have recalculated your tot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and revised your total on line 350 to 0.

懂的人提提意见!

另外有几个报税的问题想问一下:

1. 全球收入是不是没有免税额,而全额扣税?记得有人说,收入低于8000的不用交税的。就是说每个人都有8000元不用交税,超过了再按超过部分收?
2. 本人短登后回国结婚并生了小孩,但她们还在申请团聚的过程中,不算加拿大居民。那么表上“单身”的一项要不要打勾?就是说,我应该报告说是已婚并有孩子吗?
3. 如果上一项是需要写上已婚有孩子的话,那么她们去年在国内的医疗费用可以抵一些税吗?
4. 我去年来回加拿大的机票能抵税吗?

因为让我补税的时间已过,希望有人能知道上述问题,我要给税局一个答复或补税!

游客 : 2007-09-23#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哪里说要补税?

射天狼 : 2007-09-23#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后面给我了一个补税的额!

游客 : 2007-09-23#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1.那个免税额是指你在加拿大居住时的收入才有.
2.选已婚,有子.
3. 不能.
4.不能.

应该先按税局要求交上, 然后在讨要,否则又有利息了.

射天狼 : 2007-09-23#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谢谢LAMJIN!

nikii : 2007-09-23#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又一个短登时开银行账户的典型案例.嘻嘻.

同情一下下吧,偶也不知道.嘻嘻.

射天狼 : 2007-09-23#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上网查了一下,短登的免税额有如下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联邦非退税性免税额应按在加国的居住天数计算, 但如在你作为加拿大非居民的时间段内来自加国的收入占全球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则可享受全额。对应我上面说的英文:
Since you have included less than 90% of your world income in calculating your net income, you are only entitled to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employment insurance premiums, disability amount, tuition amount, interest paid on your student loans, and donations and gifts. Accordingly, we have adjusted your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form $1098 to 0.

好象是同一个意思,就是说我没在这里居住,且这里的收入达不到我总收入的90%,所以我没有免税额!

看来要找他们理论一下,按非税务居民去申诉才能!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3#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老狼,你在短登是开了帐户,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会成为加的税务居民。
这样的话,你在短登之后的全球收入都要征税,如果所在国已经征税,则要向加政府补缴差额。

所以短登同学千万注意,要么不开帐户;实在要开的,记得跟银行说明开非税务居民的帐户。

另外老狼,你太诚实,如果你的年收入低于8000,就不用交税了。

安慰一下,不过根据你的案例,你是需要补缴的。

游客 : 2007-09-23#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不懂,只能加分安慰了。:(

Wayne Lee : 2007-09-23#1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所以短登同学千万注意,要么不开帐户;实在要开的,记得跟银行说明开非税务居民的帐户。
请问:我和老婆开了个联名账户,老婆短登回国的话,她也要报税吗?如果报了税的话,能领孩子(孩子不在家国住)的牛奶金吗?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3#1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请问:我和老婆开了个联名账户,老婆短登回国的话,她也要报税吗?如果报了税的话,能领孩子(孩子不在家国住)的牛奶金吗?

哎,如果两地分居就别开联名帐户。

建议你立即取消联名帐户,不过好像挺麻烦。我有个朋友劳工在国内,去银行销户一定要双方的签名。

孩子不在加境内,又不是公民,是不能领取牛奶金的。

Aim : 2007-09-23#1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请问:我和老婆开了个联名账户,老婆短登回国的话,她也要报税吗?如果报了税的话,能领孩子(孩子不在家国住)的牛奶金吗?
别的不懂,不过牛奶金最好不要领。看帖子大家说必须孩子在加国才可以享受的。

老婆的收入(如果她打算寄到加拿大的话)似乎是要申报,至于交不交要税局判断。

mmmmmm5250 : 2007-09-23#1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这个问题要看情况,取决于你的登陆时间。举例说明:如果你是7月1日登陆,则你的免税额只有一半,大约4000刀,当然你也只需要报7月1日以后的收入,如果超过4000刀,就要交税。

Wayne Lee : 2007-09-23#1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另外老狼,你太诚实,如果你的年收入低于8000,就不用交税了。
:wdb2:意思是不是:自己认为低于CAD8000,就不要报税了。不报不算违规,报了反而收税。

Wayne Lee : 2007-09-23#1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别的不懂,不过牛奶金最好不要领。看帖子大家说必须孩子在加国才可以享受的。

老婆的收入(如果她打算寄到加拿大的话)似乎是要申报,至于交不交要税局判断。
如果不寄的话,就不报了吗?不违规吧?
不能再加声望了,不过管理员是热心人

mmmmmm5250 : 2007-09-23#1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请问:我和老婆开了个联名账户,老婆短登回国的话,她也要报税吗?如果报了税的话,能领孩子(孩子不在家国住)的牛奶金吗?
如果你是长登,则你老婆就符合”税务居民“的条件,就需要报税,可以领取牛奶金,不管孩子在那里。

胖小猪 : 2007-09-23#1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们虽然没有遇到这样的麻烦,不过先安慰一下老狼。这个贴子也给后来的人提个醒,想好了再开银行帐户。

Aim : 2007-09-23#1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如果不寄的话,就不报了吗?不违规吧?
不能再加声望了,不过管理员是热心人
肯定违规。

不要被声望所累,大家开心就好哦

射天狼 : 2007-09-23#1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老狼,你在短登是开了帐户,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会成为加的税务居民。
这样的话,你在短登之后的全球收入都要征税,如果所在国已经征税,则要向加政府补缴差额。

所以短登同学千万注意,要么不开帐户;实在要开的,记得跟银行说明开非税务居民的帐户。

另外老狼,你太诚实,如果你的年收入低于8000,就不用交税了。

安慰一下,不过根据你的案例,你是需要补缴的。

给各位提个醒,我查了一下资料,说是如果是税务居民且,8000元的免税额是需要按在加国的居住天数,按比例折算的。而我短登回国后在中国的收入是按全额计算的,是一分钱的免税额也没有。就是说我在国外收入100元,也要交22元。如果你在中国已交了10元税,还要补12元。
我的情况他们就是这样算的,我国内已交过税,他按我的海外收入的22%左右计算我的应缴税额,减去我在国内已交过的税,让我补剩下的。

现在我的办法是再去申请“非税务居民”,我看到有人在CRA问过,开了账户也可以不算税务居民。
如果申请失败,只有补税了!

mmmmmm5250 : 2007-09-23#2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查了90%的定义:
For the part of the year you were not a resident of Canada

You can claim the following feder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as long as they apply, if you are reporting Canadian-source income (as listed under "Income" ) for the part of the year you were not a resident of Canada:

* Canada Pension Plan or Quebec Pension Plan contributions;
* Employment Insurance premiums;
* disability amount (for yourself);
* interest paid in 2006 on loans for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made to you under the Canada Student Loans Act, the Canada Student Financial Assistance Act, or similar provincial or territorial government laws;
* tuition fees (for yourself); and
* donations and gifts.

In addition, if the Canadian-source income you are reporting for the part of the year you were not a resident of Canada is at least 90% of your net world income for that part of the year (or if you had no income from sources inside and outside Canada for that part of the year), you can claim the remaining applicable feder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in full. See the General Income Tax and Benefit Guide for a list of the remaining feder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也就是说登陆以前的时间,不能享受个人退税额。除非全年的总收入的90%以上是登陆以前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实际上已经按非税务居民征过税了)。
所以我认为税务局的处理是错误的,个人免税额应该是登陆以后的天数/365*8000左右,绝对不可能是0。既然楼主已经被认为是税务居民(非税务居民根本不用为中国的收入交税),那么他的免税额和他的实际居住时间无关,只和他登陆时间有关,退一万步,就算按实际居住天数算,那也有10天的credits,绝对不会是0,就凭这一点,税务局一定是搞错了。而且税表上只有登陆时间,除此之外税务局根本不能判断楼主的实际居住天数。这里所谓的resident都是指成为税务居民,而和实际居住无关,税法上所有的“居住”概念都是这个。

Aim : 2007-09-23#2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给各位提个醒,我查了一下资料,说是如果是税务居民且,8000元的免税额是需要按在加国的居住天数算的,大家在国外的收入是按全额计算的,是一分钱的免税额也没有,就是说你在国外收入100元,也要交22元。如果你在中国已交了10元税,还人补12。
我的情况他们就是这样算的,我国内已交过税,他按我的海外收入的22%左右计算我的应缴税额,减去我在国内已交过的税,让我补剩下的。

现在我的办法是再去申请“非税务居民”,我看到有人在CRA问过,开了账户也可以不算税务居民。
如果申请失败,只有补税了!
谢谢天狼详解!期待后面的经验介绍

射天狼 : 2007-09-23#2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查了90%的定义:
For the part of the year you were not a resident of Canada

You can claim the following feder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as long as they apply, if you are reporting Canadian-source income (as listed under "Income" ) for the part of the year you were not a resident of Canada:

* Canada Pension Plan or Quebec Pension Plan contributions;
* Employment Insurance premiums;
* disability amount (for yourself);
* interest paid in 2006 on loans for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made to you under the Canada Student Loans Act, the Canada Student Financial Assistance Act, or similar provincial or territorial government laws;
* tuition fees (for yourself); and
* donations and gifts.

In addition, if the Canadian-source income you are reporting for the part of the year you were not a resident of Canada is at least 90% of your net world income for that part of the year (or if you had no income from sources inside and outside Canada for that part of the year), you can claim the remaining applicable feder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in full. See the General Income Tax and Benefit Guide for a list of the remaining feder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也就是说登陆以前的时间,不能享受个人退税额。除非全年的总收入的90%以上是登陆以前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实际上已经按非税务居民征过税了)。
所以我认为税务局的处理是错误的,个人免税额应该是登陆以后的天数/365*8000左右,绝对不可能是0。既然楼主已经被认为是税务居民(非税务居民根本不用为中国的收入交税),那么他的免税额和他的实际居住时间无关,只和他登陆时间有关,退一万步,就算按实际居住天数算,那也有10天的credits,绝对不会是0,就凭这一点,税务局一定是搞错了。而且税表上只有登陆时间,除此之外税务局根本不能判断楼主的实际居住天数。这里所谓的resident都是指成为税务居民,而和实际居住无关,税法上所有的“居住”概念都是这个。

谢谢意见,我就是要按这个条款去理论!

mmmmmm5250 : 2007-09-23#2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给各位提个醒,我查了一下资料,说是如果是税务居民且,8000元的免税额是需要按在加国的居住天数,按比例折算的。而我短登回国后在中国的收入是按全额计算的,是一分钱的免税额也没有。就是说我在国外收入100元,也要交22元。如果你在中国已交了10元税,还要补12元。
我的情况他们就是这样算的,我国内已交过税,他按我的海外收入的22%左右计算我的应缴税额,减去我在国内已交过的税,让我补剩下的。

现在我的办法是再去申请“非税务居民”,我看到有人在CRA问过,开了账户也可以不算税务居民。
如果申请失败,只有补税了!
请问楼主查的那里的资料?

射天狼 : 2007-09-23#2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请问楼主查的那里的资料?

其实是我看了他们的信和查到这些信息(包括你的意见),去解读他们现在的计算方法。

但我觉得他们的算法不正确,还要去理论,你的意见很好。

还有,就是要搞清楚,我短登回去结婚的,并生了小孩,但她们还在申请团聚中,不加国居民。我报税前问过有人说我要以单身去报税。现在想想,这个也不对啊,我结婚和有小孩了,生活成本也多了,无论他们在那里,我也要写成“已婚”状态并有小孩的情况。那么他们的医疗费用和保险费用也可以抵一些免税额的!

oyi : 2007-09-23#2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给各位提个醒,我查了一下资料,说是如果是税务居民且,8000元的免税额是需要按在加国的居住天数,按比例折算的。而我短登回国后在中国的收入是按全额计算的,是一分钱的免税额也没有。就是说我在国外收入100元,也要交22元。如果你在中国已交了10元税,还要补12元。
我的情况他们就是这样算的,我国内已交过税,他按我的海外收入的22%左右计算我的应缴税额,减去我在国内已交过的税,让我补剩下的。

现在我的办法是再去申请“非税务居民”,我看到有人在CRA问过,开了账户也可以不算税务居民。
如果申请失败,只有补税了!
我上一年也报了全球收入3000加左右.但没要求我补税啊.我们在这边上一年没工作税局还退了税给咱.你的情况我不了解.你是不是自己报税的?

oyi : 2007-09-23#2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如果这样,我下次就聪明点.明年我就一意报个0.如果查到,就说在中国的钱投到公司去了.没得利润出来.

射天狼 : 2007-09-23#2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上一年也报了全球收入3000加左右.但没要求我补税啊.我们在这边上一年没工作税局还退了税给咱.你的情况我不了解.你是不是自己报税的?

我是找了一个网站,操作过程中,还问过网站的负责人一些问题。按上面提示一步步的操作,当时算出来,我是不用补的。应该还能退几百的。

现在就是“居住时间”的计算和免税额的问题,有了免税额我就不用补交,税务局的计算就是不给我一分钱免税额!

cainfo : 2007-09-23#2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3)银行帐户,这个复杂一点,因为如果申请了银行帐户,那就肯定产生经济活动了,那么就不属于税务 non-resident,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一年几十块的利息而隆而重之地报税,也太不值得。其实,是有解决办法的:
如果短登人士决定这次回国要比较久才回加拿大而且回加拿大之前不打算报税,你仍然可以开通银行帐户,但开通时要跟银行声明你是税务 non-resident,那么银行就要你提供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地址作为正式地址,之后到了报税季节,银行就会在你的利息中直接扣取收入税转给税局,然后把完税记录 NR4 寄给你,你仍然是税务 non-resident;
如果不知道这个方式又开通了帐户,银行就当作你是税务 resident,税季就会寄一份 T5 给你并抄送一份给税局(有的银行如果利息少于 50 刀就不会出 T5),让你自己根据上面写的利息收入跟税局报收入税。如果这时你人在中国,没有向税局报税,是属于漏税了。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先通知银行将你改为税务 non-resident,然后向税局解释你一家的居住重心是在中国,你定义自己为 non-resident,税局在向你征收你漏交的税款后就没有问题了,你仍然是税务 non-resident;

从以下网站抄来的,不知道是否正确
http://www.allvisa.cn/News.aspx?Cat_ID=12&News_ID=1320

射天狼 : 2007-09-23#2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3)银行帐户,这个复杂一点,因为如果申请了银行帐户,那就肯定产生经济活动了,那么就不属于税务 non-resident,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一年几十块的利息而隆而重之地报税,也太不值得。其实,是有解决办法的:
如果短登人士决定这次回国要比较久才回加拿大而且回加拿大之前不打算报税,你仍然可以开通银行帐户,但开通时要跟银行声明你是税务 non-resident,那么银行就要你提供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地址作为正式地址,之后到了报税季节,银行就会在你的利息中直接扣取收入税转给税局,然后把完税记录 NR4 寄给你,你仍然是税务 non-resident;
如果不知道这个方式又开通了帐户,银行就当作你是税务 resident,税季就会寄一份 T5 给你并抄送一份给税局(有的银行如果利息少于 50 刀就不会出 T5),让你自己根据上面写的利息收入跟税局报收入税。如果这时你人在中国,没有向税局报税,是属于漏税了。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先通知银行将你改为税务 non-resident,然后向税局解释你一家的居住重心是在中国,你定义自己为 non-resident,税局在向你征收你漏交的税款后就没有问题了,你仍然是税务 non-resident;

从以下网站抄来的,不知道是否正确
http://www.allvisa.cn/News.aspx?Cat_ID=12&News_ID=1320

正确,可惜当时开户的时候没有说明。我今年初的时候再去银行让他们将去年的状态改成非税民居民有没问题,他们说没法将去年的状态改过来,今年倒是可以。

战斗在加国 : 2007-09-23#3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没必要给加拿大说中国的收入

只会有麻烦

Wayne Lee : 2007-09-23#3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如果你是长登,则你老婆就符合”税务居民“的条件,就需要报税,可以领取牛奶金,不管孩子在那里。
:wdb6:,有依据吗?还是有先例,我真得很关心这问题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3#3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wdb6:,有依据吗?还是有先例,我真得很关心这问题

有人这么做,但是属于非法的。

Wayne Lee : 2007-09-23#3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有人这么做,但是属于非法的。
:wdb4:我守法,不惦记了

joel : 2007-09-23#3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也有这样的情况,05年10月登陆,还申请了牛奶金。但后来小孩生病就回中国了,准备明年年初去。去年和今年都报了税。但今年要我补税,有1500加元左右。我打电话去申诉了,他们说我还不能算税务居民,所以可以不申报。他们让我写个传真给他们,把情况说明一下。说半年以后会有回复。我担心会有滞纳金,所以先把补税交了。听说,如果情况属实,会退的。但时间可能会蛮长的。
问题是我的牛奶金怎么办?是不是合法,要退?怎么退?

射天狼 : 2007-09-23#3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也有这样的情况,05年10月登陆,还申请了牛奶金。但后来小孩生病就回中国了,准备明年年初去。去年和今年都报了税。但今年要我补税,有1500加元左右。我打电话去申诉了,他们说我还不能算税务居民,所以可以不申报。他们让我写个传真给他们,把情况说明一下。说半年以后会有回复。我担心会有滞纳金,所以先把补税交了。听说,如果情况属实,会退的。但时间可能会蛮长的。
问题是我的牛奶金怎么办?是不是合法,要退?怎么退?

我还是象你一样,先交钱了再申诉吧!

mmmmmm5250 : 2007-09-23#3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wdb6:,有依据吗?还是有先例,我真得很关心这问题
当然有依据,以下全部来自于税务局网站:
首先,前提是你本人已经长登,是不折不扣的税务居民,则你老婆就建立了和加拿大的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虽然你老婆没有住在加拿大,她仍然是factual resident of Canada,她只不过work temporarily in china.这种情况下她具有和你完全一样纳税义务,当然也有一样的benefit,包括牛奶金。
所以这种情况下领取牛奶金是完全合法的,前提是你和你老婆都必须按照税务居民报税。
http://www.cra-arc.gc.ca/tax/nonresidents/individuals/temporary-e.html#a

mmmmmm5250 : 2007-09-23#3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终于研究清楚了,楼主一定可以申诉成功。
报税的居住状态分为5种情况:
1)真正住在加拿大,不用说了,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不住在加拿大,但是和加拿大建立了Residential ties,这是factual resident,权利和义务同1),就是必须全球收入交税,享有全部免税额,领取牛奶金等。
3)deemed resident,必须全球收入交税,但是没有免税额,也没有大部分福利,这群人主要是加拿大政府驻外人员全家移居海外的情况。
4)non resident ,只要就在加拿大的收入报税。
5)deemed non resident,实际上的
factual resident,但是根据税务条约被认为是他国税务居民的,报税同上条。
因此既要对海外收入征税,又没有免税额的只有3),显然楼主不是。
所有答案来自http://www.cra-arc.gc.ca/E/pub/tg/t4131/t4131-06e.pdf

nikii : 2007-09-23#3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终于研究清楚了,楼主一定可以申诉成功。
报税的居住状态分为5种情况:
1)真正住在加拿大,不用说了,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不住在加拿大,但是和加拿大建立了Residential ties,这是factual resident,权利和义务同1),就是必须全球收入交税,享有全部免税额,领取牛奶金等。
3)deemed resident,必须全球收入交税,但是没有免税额,也没有大部分福利,这群人主要是加拿大政府驻外人员全家移居海外的情况。
4)non resident ,只要就在加拿大的收入报税。
5)deemed non resident,实际上的factual resident,但是根据税务条约被认为是他国税务居民的,报税同上条。
因此既要对海外收入征税,又没有免税额的只有3),显然楼主不是。
所有答案来自http://www.cra-arc.gc.ca/E/pub/tg/t4131/t4131-06e.pdf

你举的这五个名词不错,但,解释起来不是这么简单的,否则,就不要专门替人报税的了.

射天狼 : 2007-09-23#3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终于研究清楚了,楼主一定可以申诉成功。
报税的居住状态分为5种情况:
1)真正住在加拿大,不用说了,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不住在加拿大,但是和加拿大建立了Residential ties,这是factual resident,权利和义务同1),就是必须全球收入交税,享有全部免税额,领取牛奶金等。
3)deemed resident,必须全球收入交税,但是没有免税额,也没有大部分福利,这群人主要是加拿大政府驻外人员全家移居海外的情况。
4)non resident ,只要就在加拿大的收入报税。
5)deemed non resident,实际上的factual resident,但是根据税务条约被认为是他国税务居民的,报税同上条。
因此既要对海外收入征税,又没有免税额的只有3),显然楼主不是。
所有答案来自http://www.cra-arc.gc.ca/E/pub/tg/t4131/t4131-06e.pdf

太感谢MMMMMM5250了。
分分再奉上!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3#4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你举的这五个名词不错,但,解释起来不是这么简单的,否则,就不要专门替人报税的了.

同意Nikii 的意见。

我儿子在国内就没有申请牛奶金。

另外配偶一人是加的税务居民,并不能必然推断另一人也是。

事实上有很多夫妻分居中加两国,中国的一方是非税务居民,与加拿大没有紧密联系,因此他的收入不必补税。

至于孩子的牛奶金,孩子是加国公民的,无论他在哪里都会有,比如小豆。
非公民的,只有在加国境内期间才有。

射天狼 : 2007-09-23#4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你举的这五个名词不错,但,解释起来不是这么简单的,否则,就不要专门替人报税的了.

说得对,如果要让我自己去和税务局的人去解释,还真得下很多功夫,就算下了功夫,自己的英文水平还不知能不能应付!
申诉的时候急了,听也不清说也不楚了!:wdb7::wdb7:

游客 : 2007-09-23#4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关键看税局怎么给你解释. 税局认为LZ 去年和加拿大没什么联系.

zzz : 2007-09-23#4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报税、牛奶金这些确实是比较令人头疼的问题,想起来就头大~

射天狼 : 2007-09-23#4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关键看税局怎么给你解释. 税局认为LZ 去年和加拿大没什么联系.

认为我没什么联系的话,就要算我非税务居民才对!

zzz : 2007-09-23#4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有人这么做,但是属于非法的。
下面的说法(摘自http://www.cra-arc.gc.ca/E/pub/tg/t4131/t4131-06e.pdf)似乎跟这个互相矛盾:
Factual residents and income tax
As a factual resident, we tax your income as if you never left Canada. You will continue to:
■ report all income you receive from sources inside and outside Canada for the year, and claim all deductions that apply to you;
■ claim all federal and provincial or territorial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that apply to you;
■ pay federal tax and provincial or territorial tax where you keep residential ties in Canada;
■ claim any federal, provincial, or territorial refundable tax credits that apply to you; and
■ be eligible to apply for the goods and services tax/harmonized sales tax (GST/HST) credit.
This applies for the year you leave and for each year you are a factual resident while living outside Canada.

What about the 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If you are eligible to receive the 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CCTB), you will continue to receive the CCTB and any benefits and credits from related provincial or territorial programs to which you are eligible during your absence from Canada. However, you and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will have to file returns each year so we can calculate your CCTB.
What about the Universal Child Care Benefit?
If you are eligible to receive the Universal Child Care Benefit (UCCB), you will continue to receive the UCCB during your absence from Canada.

从上面来看,继续领取CCTB和UCCB是合法的。

nikii : 2007-09-23#4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同意Nikii 的意见。

我儿子在国内就没有申请牛奶金。

另外配偶一人是加的税务居民,并不能必然推断另一人也是。

事实上有很多夫妻分居中加两国,中国的一方是非税务居民,与加拿大没有紧密联系,因此他的收入不必补税。

至于孩子的牛奶金,孩子是加国公民的,无论他在哪里都会有,比如小豆。
非公民的,只有在加国境内期间才有。

怎么看以前的帖子,好像小豆去中国了,也不应当领?

我都没申请。

前生为鱼 : 2007-09-23#4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偶家也被补税了。搞不清楚哦。

射天狼 : 2007-09-23#4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怎么看以前的帖子,好像小豆去中国了,也不应当领?

我都没申请。

小豆是加国公民,也有这个限制啊?

solomon : 2007-09-23#4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其实是我看了他们的信和查到这些信息(包括你的意见),去解读他们现在的计算方法。

但我觉得他们的算法不正确,还要去理论,你的意见很好。

还有,就是要搞清楚,我短登回去结婚的,并生了小孩,但她们还在申请团聚中,不加国居民。我报税前问过有人说我要以单身去报税。现在想想,这个也不对啊,我结婚和有小孩了,生活成本也多了,无论他们在那里,我也要写成“已婚”状态并有小孩的情况。那么他们的医疗费用和保险费用也可以抵一些免税额的!

你的婚姻状况是已婚并要提供配偶及小孩的信息,但她们还没登陆,更谈不上税务居民,所以你是要以单身报税,你无法使用配偶有关的抵税额度,类似的情况还有,你公司的福利如医疗,你老婆及小孩也无法享受,因为她们还没登陆,也没有健康卡(通常都要在健康卡生效后福利才能用)。

糖葫芦 : 2007-09-23#5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不懂,只能安慰一下下

sofia : 2007-09-23#5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老狼,你在短登是开了帐户,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会成为加的税务居民。
这样的话,你在短登之后的全球收入都要征税,如果所在国已经征税,则要向加政府补缴差额。

所以短登同学千万注意,要么不开帐户;实在要开的,记得跟银行说明开非税务居民的帐户。

另外老狼,你太诚实,如果你的年收入低于8000,就不用交税了。

安慰一下,不过根据你的案例,你是需要补缴的。
老狼想退税,
:wdb4:

射天狼 : 2007-09-23#5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老狼想退税,
:wdb4:

本不是想要点退税,只是我算出来,应该能有200多的退税而已。

当初本想填海外收入为0的,但因为我同时要办理夫妻和小孩团聚来加拿大,申请表格里也要写到收入数量的,万一移民局到时坚持要我的交税的OPTION C,我报的收入互相矛盾也是个麻烦事。所以想想还是把海外收入按实填写了,而且,我也按我有免税额的办法算过,我应该不是补税,这样我才放心的寄走报税表。

不想,还是出问题了!:wdb4::wdb4:

战斗在加国 : 2007-09-23#5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事已至此,也不用着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算补也没有多少

Wayne Lee : 2007-09-23#5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刚打电话问了北京BMO的业务员,他说因为我我是长驻加拿大,虽然老婆在中国,但仍是和加拿大有紧密地联系,所以也作为税务局民必须报税,而且也应该有免税额度,报税是报差额(即楼主说的应缴税额-国内税收),牛奶金的问题没给我肯定的答复,只说孩子必须和母亲在一起,母亲必须有社会保险号和银行支票账户就行,没强调一定要在加拿大居住,

射天狼 : 2007-09-24#5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今天早上打电话税务局,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回复说,我应该算是非税务居民,让我补税的来信应该是错的。
他们让我就写一个解释信向他们说明一下具体情况,可以取消补税!

心下稍安!

我想我还是先不交税了,赶紧写个信先!

游客 : 2007-09-24#5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今天早上打电话税务局,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回复说,我应该算是非税务居民,让我补税的来信应该是错的。
他们让我就写一个解释信向他们说明一下具体情况,可以取消补税!

心下稍安!

我想我还是先不交税了,赶紧写个信先!
应该算非税务居民. 所以短登的TZ 与加拿大没什么联系的就不要报税了.

zzz : 2007-09-24#5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牛奶金的问题没给我肯定的答复,只说孩子必须和母亲在一起,母亲必须有社会保险号和银行支票账户就行,没强调一定要在加拿大居住,
真不知道该听信哪种说法了~:wdb4:

Wayne Lee : 2007-09-24#5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以下内容是转贴自“卡城在线“,我属于这种情况,我还是觉得该领牛奶金

3、短登后一方和小孩回国,另一方留在加拿大
根据第 2 点的原理,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夫妻双方都视为税务居民,向加拿大报税的。
但这里跟第 2 点不同的是,小孩不在加拿大!引申出来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小孩不在加拿大,应不应该拿牛奶金?
我们先看看官方规定,要符合领取牛奶金的条件,申请人必须:
To get the CCTB, you must meet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you must live with the child, and the child must be under the age of 18;
you must be the person who is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and upbringing of the child;
This means you are responsible for such things as supervising the child's daily activities and needs, making sure the child's medical needs are met, and arranging for child care when necessary. If there is a female parent who lives with the child, we usually consider her to be this person. However, it could be the father, a grandparent, or a guardian.
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
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
字面上说的是 4 个条件,你必须 4 个条件都符合,才可以领取牛奶金/GST退税:
a、你必须与小孩一同居住,且小孩不超过 18 岁;
b、你必须是抚养小孩的首要责任人,通常情况下这个人是母亲,但父亲、祖父母、监护人也可;
c、你必须是加拿大居民;
d、你,或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难民、临时居民并从 18 个月前到现在居住在加拿大。
a 的意思并没有说小孩一定要在加拿大,所以在小孩跟夫妻其中一方留在中国,也不违背这点规定;b 问题不大;
对 c 的 resident 的理解,我认为意思强调的是税务上的 resident,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税务居民,是正常报税的人士,才符合领取资格;只是短登不打算做税务居民不打算报税的人士是不符合申领资格的;
至于 d,意思是说在 18 个月前开始(对新移民来说就是从登陆日开始)居住在加拿大,但并没有规定两夫妻一同住在加拿大,而是说“你、或你的配偶”……
所以我认为,短登后一方和小孩回国,另一方留在加拿大,一般情况下,夫妻都可算作是加拿大税务 resident,应履行报税的义务,而且即使小孩随一方在中国,也符合领取牛奶金/GST退税的条件,还是那句: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牛奶金/GST 退税本身就是对履行报税义务的纳税人发放的税务优惠嘛!

amychang : 2007-09-24#5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wdb10::wdb6:Learning.

游客 : 2007-09-24#6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估计税局会认为不住在加拿大的一方为非税务居民的.

manmanma : 2007-09-24#6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大家都是自己报税吗?是不是应该找专业人事报呀??感觉很乱!:wdb24:

游客 : 2007-09-24#6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大家都是自己报税吗?是不是应该找专业人事报呀??感觉很乱!:wdb24:
简单的可以自己报, 复杂的就要找专业人士了, 除非自己就是专业人士.

zzz : 2007-09-24#6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以下内容是转贴自“卡城在线“,我属于这种情况,我还是觉得该领牛奶金

3、短登后一方和小孩回国,另一方留在加拿大
根据第 2 点的原理,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夫妻双方都视为税务居民,向加拿大报税的。
但这里跟第 2 点不同的是,小孩不在加拿大!引申出来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小孩不在加拿大,应不应该拿牛奶金?
我们先看看官方规定,要符合领取牛奶金的条件,申请人必须:
To get the CCTB, you must meet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you must live with the child, and the child must be under the age of 18;
you must be the person who is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and upbringing of the child;
This means you are responsible for such things as supervising the child's daily activities and needs, making sure the child's medical needs are met, and arranging for child care when necessary. If there is a female parent who lives with the child, we usually consider her to be this person. However, it could be the father, a grandparent, or a guardian.
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
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
字面上说的是 4 个条件,你必须 4 个条件都符合,才可以领取牛奶金/GST退税:
a、你必须与小孩一同居住,且小孩不超过 18 岁;
b、你必须是抚养小孩的首要责任人,通常情况下这个人是母亲,但父亲、祖父母、监护人也可;
c、你必须是加拿大居民;
d、你,或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难民、临时居民并从 18 个月前到现在居住在加拿大。
a 的意思并没有说小孩一定要在加拿大,所以在小孩跟夫妻其中一方留在中国,也不违背这点规定;b 问题不大;
对 c 的 resident 的理解,我认为意思强调的是税务上的 resident,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税务居民,是正常报税的人士,才符合领取资格;只是短登不打算做税务居民不打算报税的人士是不符合申领资格的;
至于 d,意思是说在 18 个月前开始(对新移民来说就是从登陆日开始)居住在加拿大,但并没有规定两夫妻一同住在加拿大,而是说“你、或你的配偶”……
所以我认为,短登后一方和小孩回国,另一方留在加拿大,一般情况下,夫妻都可算作是加拿大税务 resident,应履行报税的义务,而且即使小孩随一方在中国,也符合领取牛奶金/GST退税的条件,还是那句: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牛奶金/GST 退税本身就是对履行报税义务的纳税人发放的税务优惠嘛!
是啊,这里并没有明文规定孩子必须呆在加拿大。如果LG呆在这边,LP带孩子回国,那么用跟LP的联名账号领取牛奶金似乎并没有问题~
看来关键还是resident of Canada这一条有待确认。有SIN和联名账户、到时候按规定报税是否就可以呢?

游客 : 2007-09-24#6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离开加拿大且没什么联系的就不算RESIDENG OF CANADA 了, 当然领不了了.

Wayne Lee : 2007-09-24#6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离开加拿大且没什么联系的就不算RESIDENG OF CANADA 了, 当然领不了了.
都离开了肯定领不了,有一方长驻加拿大,应该是有联系的,我觉得能领,我准备去了就申请,我会不断向大家汇报的,行与不行看实际结果吧

floated : 2007-09-24#6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学习了.......

solomon : 2007-09-24#6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学习了.......

学了也没啥用,估计等你想搞牛奶金时,你已经工作了,也没几个钱好拿了

zzz : 2007-09-24#6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楼上两位的头像比较喜庆,哈哈~

射天狼 : 2007-09-24#6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家园两大宝!

ljkk : 2007-09-24#7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很有用,提醒后来人.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4#7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大家节日快乐!

老狼早日拿到退税!

sol回家别忘了帮我带东西!

ZZZ别忘了帮我加分!

zzz : 2007-09-24#7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大家节日快乐!

老狼早日拿到退税!

sol回家别忘了帮我带东西!

ZZZ别忘了帮我加分!
当领导的料~:wdb23::wdb6::wdb10:

tomgod : 2007-09-25#7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银行利息多少钱?好像60元以下是不用报税的。
然后记得赶快先把他们要求的税补交上,再申请退税。

zhkn : 2007-09-25#7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安慰!

lalababy2 : 2007-09-25#7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安慰一下老狼,学习借鉴

射天狼 : 2007-09-25#7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今天要写信,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6#7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老狼忘了给我加分了

wellssong : 2007-09-26#7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关注牛奶金问题
以前认为是可以在孩子不在加拿大的时候领取的

zzz : 2007-09-26#7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老狼忘了给我加分了
:wdb1:

莲子 : 2007-09-26#8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继续关注写信后的结局!

我们一家去年短登也开了夫妻联名帐户,没有领加拿大的任何福利呢,目前也还没订什么时候长登。

想问下我需要改我的帐户为非居民帐户吗?还是说到时候长登保税的时候不必报这笔收入呢?

射天狼 : 2007-09-27#8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信已发出,一来一回不知多久呢!
有信息时候会汇报的。

starry starry night : 2007-09-27#8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的问题是,我不说我在国内有工作,谁能查出来?

sofia : 2007-09-27#8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的问题是,我不说我在国内有工作,谁能查出来?
好久不见了。:wdb20:

射天狼 : 2007-09-27#8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的问题是,我不说我在国内有工作,谁能查出来?

应该不能查出来。

我当时报,主要是担心一个问题:

因为同时我申请老婆小孩团聚,上面写了海外有收入,担心如果报税写0的话,互相矛盾,以后有麻烦。

不料,现在报了海外收入,还是出现麻烦了!

战斗在加国 : 2007-09-27#8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我的问题是,我不说我在国内有工作,谁能查出来?

nobody cares

wjhq : 2007-09-29#8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首先向各位前辈问好,谢谢你们这些先行者为我们带来宝贵的经验。看了你们的留言,我这里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因为我想在年底前登陆。
1,按照免税额计算方法的话,应该最好在年初登陆,而不是年底,否则年底登陆的话免税额微乎其微了,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因为我们本来想今年年底登陆的。
2,按照我们原来的计划,我们一家今年12月份一起登陆,然后我太太和小孩留下,我回来国内。按照我的理解,我太太需要按照税务居民开银行账户,并要对她今年在国内的收入保税,我呢就最好不要开银行账户(最多开个非税务居民账户),更加不能开联名账户了,这样我的收入就不用报税了?那么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个人保税的税务年度是从每年1月1日之12月31日吗?
3,假设我太太和小孩在加没有工作和收入,我从国内给她们汇款生活费的话,也会牵涉到我或者我太太需要为这些钱或者我在国内收入报税的事情吗?
4,在第3条的基础上,还能为小孩申请牛奶金吗?
5,在银行开设的联名账户主要作用是什么?对报税会有什么影响?
6,我们家有存款3万美元,是一次性带过加国,还是先带1.5万美元让太太小孩在那生活,明年底我过去的时候再带去余下的1.5万美元?这两种方式有区别吗?对税收有什么影响?
可能我的问题比较弱智,还望各位前辈指教,谢谢。
Jeff

go2ca : 2007-09-29#8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请问我现在是这个状态:
几个月前我们一家三口登录,老婆孩子一直在加拿大,但是我7天后离开加拿大到美国工作。
我在加拿大申请了SIN卡,我没有开账户,只是老婆开了账户,给孩子申请了牛奶金。
我们该怎么缴税呢?

游客 : 2007-09-29#8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1。年底登陆合适,国内收入不用报,只报登陆后在加国的收入。
2。准奏。
3。有关系。
4。能。
5。便于老婆管理,保税要按贡献分利息。
6。利息不同。

hunterintoronto : 2007-09-29#8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请问我现在是这个状态:
几个月前我们一家三口登录,老婆孩子一直在加拿大,但是我7天后离开加拿大到美国工作。
我在加拿大申请了SIN卡,我没有开账户,只是老婆开了账户,给孩子申请了牛奶金。
我们该怎么缴税呢?

你不要开加的税务居民帐户,不用交税。

wjhq : 2007-09-30#9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谢谢Lamjin的及时回复。我还有几个问题(不好意思,因为太无知):
1,如果今年年底登陆,我太太刚去肯定没有工作,那么她是否也可以申请非税务居民账户?如果她申请非税务居民账户,是不是小孩就不能申请牛奶金了?别的福利比如医疗什么的也不能享受了?
2,因为我要回中国,是不是最好不开银行账户?
3,我们准备先带一部分钱(1.5万美元)过去给太太和小孩生活,这部分钱应该不存在税收的问题。如果我一两年后再带余下的1.5万美元过去,这后带的钱会不会需要缴税?
4,还有,最近中国股市特别牛,我希望用那些钱在国内股市获得一些投资收益,这些钱将来带去加拿大的话,是不是也存在税收的问题?
都说加拿大是个高税收的国家,我现在刚开始有感觉,呵呵。谢谢各位前辈指教
Jeff

游客 : 2007-10-02#9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谢谢Lamjin的及时回复。我还有几个问题(不好意思,因为太无知):
1,如果今年年底登陆,我太太刚去肯定没有工作,那么她是否也可以申请非税务居民账户?如果她申请非税务居民账户,是不是小孩就不能申请牛奶金了?别的福利比如医疗什么的也不能享受了?
2,因为我要回中国,是不是最好不开银行账户?
3,我们准备先带一部分钱(1.5万美元)过去给太太和小孩生活,这部分钱应该不存在税收的问题。如果我一两年后再带余下的1.5万美元过去,这后带的钱会不会需要缴税?
4,还有,最近中国股市特别牛,我希望用那些钱在国内股市获得一些投资收益,这些钱将来带去加拿大的话,是不是也存在税收的问题?
都说加拿大是个高税收的国家,我现在刚开始有感觉,呵呵。谢谢各位前辈指教
Jeff
1. 是税务居民, 能报税.
2. 是.
3. 不上.
4. 超过十万刀,第一次报税要申报, 以后只增值部分上.

kiwi : 2007-10-02#9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一谈到税就头大,明年我们也该报税了,肯定要请人来报的。

wjhq : 2007-10-02#9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谢谢Lamjin前辈的指点,祝大家在加拿大一切顺利。Jeff

Wonder : 2007-10-02#9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首先向各位前辈问好,谢谢你们这些先行者为我们带来宝贵的经验。看了你们的留言,我这里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因为我想在年底前登陆。
1,按照免税额计算方法的话,应该最好在年初登陆,而不是年底,否则年底登陆的话免税额微乎其微了,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因为我们本来想今年年底登陆的。
2,按照我们原来的计划,我们一家今年12月份一起登陆,然后我太太和小孩留下,我回来国内。按照我的理解,我太太需要按照税务居民开银行账户,并要对她今年在国内的收入保税,我呢就最好不要开银行账户(最多开个非税务居民账户),更加不能开联名账户了,这样我的收入就不用报税了?那么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个人保税的税务年度是从每年1月1日之12月31日吗?
3,假设我太太和小孩在加没有工作和收入,我从国内给她们汇款生活费的话,也会牵涉到我或者我太太需要为这些钱或者我在国内收入报税的事情吗?
4,在第3条的基础上,还能为小孩申请牛奶金吗?
5,在银行开设的联名账户主要作用是什么?对报税会有什么影响?
6,我们家有存款3万美元,是一次性带过加国,还是先带1.5万美元让太太小孩在那生活,明年底我过去的时候再带去余下的1.5万美元?这两种方式有区别吗?对税收有什么影响?
可能我的问题比较弱智,还望各位前辈指教,谢谢。
Jeff

2大错特错!你老婆登陆之前的国内收入为啥要报?在未成为税务居民之前的收入加拿大是不会征税的,难道你想主动奉献?

游客 : 2007-10-17#9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关注\学习.

射天狼 : 2007-11-29#9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不用补税了,海外收入不再另外交税!税务局来信,将所有之前的补税项目为部改为0。估计他们看到我的解释信,把我按NON-RESIDENT来计算的。那我也不会有任何退税了!

税务局的人效率可真是慢,从写了解释信去,到前几天收到答复,花了近2个月时间。

JENNY3636 : 2007-12-14#9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 我是9月登入的...那我什麽?候檫始保?阿..我?有工作..

越远越好 : 2007-12-14#98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好复杂啊!

爱在夏天 : 2007-12-28#99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终于等到最后结果了,还好,不要补了,也学习了...

happypig : 2007-12-29#100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恭喜lz最终圆满解决问题!

happypig : 2007-12-29#101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不用补税了,海外收入不再另外交税!税务局来信,将所有之前的补税项目为部改为0。估计他们看到我的解释信,把我按NON-RESIDENT来计算的。那我也不会有任何退税了!

税务局的人效率可真是慢,从写了解释信去,到前几天收到答复,花了近2个月时间。

那如果按照NON-RESIDENT来计算的话,对在银行利息收入那部分是不是要补交税呀?

越远越好 : 2007-12-29#102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恭喜!

Junerose : 2007-12-29#103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非常高兴家园里有那么多热心的过来人帮忙解答问题。短登回来后我们就一直被报税的问题困扰着。请大家帮帮我们吧!先谢谢了!
我们一家是07年7月登陆的,因为家里有事,全家只呆了半个月就回来了。可能要08年底才能再去了。当时带了一万多加币去,没用完,考虑到带来带去很麻烦,就存了个定期,当初也不知道要声明开非税务居民帐户,这就涉及到要报税的问题了。当时给我小孩申请了牛奶金,回国后也不知道怎么查是否申请成功了。我的问题是:
1)我们俩都在国内工作,也都纳税了,明年4月前我们一定要向加国报税吗?如果没报税,会有什么后果?如果我说我没有工作,加国方面怎么查证呢?
2)我不知道我小孩的牛奶金申请成功了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查。从前面的帖子来看,似乎是,只要小孩没领牛奶金,我们就可以暂不报税,是这样吗?如果小孩不住在加国,领取牛奶金就是违法的,那我该怎么取消呢?谢谢大家了!

皮皮包 : 2008-02-24#104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帮顶!真够头疼的啊!

alan_connie : 2008-02-24#105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学习到好多知识

swayer : 2011-05-08#106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强帖留名备查

飞燕 : 2011-05-08#107
回复: 很惨,需要补税,懂的人帮忙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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