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33楼的朋友....是的.在这方面广州市会比较严.反正当时很惨啦!!!为了这事,当初我将事情反映到省计生,中共计生都不能解决.计生办将我告上法院,结果输了.其实当时我已经说明不是我不愿意支付罚,而是想将一万多元分期还政府,一下子本人没有这个能力.但计生部门不同意.儿子出生后,官司输了.街道的人一直都没有理会我,直到我小儿刚满一岁当天,在早上八点的时候,法院的执行人员,公安,街道,计生部门的人全部上来我家.说明:法院现在来强制执行,而且女警内屋进行搜屋.当时小儿及保姆,父母亲都在.唯一不在的是我先生.因为当时他不在国内,对此事没有办法帮我.法院的公安后来在我钱包内搜出七佰元.同时用锁在大庭广众之下将我带回法院.要求马上支付一万多元才放人.你说啦!!!这就是中国,中国给我的只有失望.其实事件还有很多,不同的运动就有不同的处理手法.之后在2002年政府也对我父母家作了很大的失望.反正在这里我也不一一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