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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加拿大的恶梦经历。 令人发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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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dome0624 : 2007-09-29#1
[FONT=宋体]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怀着对加拿大美好生活的憧憬,带着对六年未见儿子的渴望和对没见过面的儿媳的期待,于今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来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探望儿子,却掀开了一段恶梦生活的序幕。[/FONT]
[FONT=宋体]儿媳不仅从没叫过他们一声爸、妈,还恶言恶语的百般辱骂老人啃儿子来了。不光抢被子、褥子、床单及枕头,不让老人睡觉;还让老人做饭、洗碗、做清洁,而且只能吃他们的剩饭、剩菜;最严重的是有一天,儿媳趁丈夫和婆婆不在家时,把公公咬得遍体鳞伤,三层裤子被咬破,手背和大腿的肉被咬翻开来。当地医生称之为“从所未见的人咬人”。而且警察听信了儿媳的一面之词,将遍体鳞伤的老人抓进监狱。在法庭上老人还要向儿媳“赔礼道歉”,以换取无罪释放。否则要等待漫长的法律官司。老人无奈含泪服从。上飞机前,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嚎啕大哭,加拿大的探亲之旅成为永久的噩梦。举报者听说了老人的不幸遭遇,希望当地的华人媒体《七天》报社披露儿媳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并唤起社会舆论的谴责。详细内容在这里[/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748&extra=page=1[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这是《七天》报社事后对老人儿子的访问,[/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850&extra=page=1[FONT=宋体]。不久该报社还将登出记者对儿媳的采访。[/FONT]

Springrain : 2007-0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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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证明了 这位老人 教养儿子的失败。
发生这一切事, 他的儿子在哪?

cnxxy : 2007-0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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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问一下,他儿媳是哪种动物,能那样咬人?

cnxxy : 2007-0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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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张国焘是在加拿大医院里冻死的,人老了是真无奈。

小林 : 2007-0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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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可能是得了狂犬病.劝二老再忍几日.此病目前没有治愈的希望.她也没几天咬了.

fifi35 : 2007-0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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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儿子和媳妇还是人吗?

debbie tsai : 2007-0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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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oyi : 2007-0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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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相信.......

cdfdf : 2007-0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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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儿子在哪里?奇了怪了

zx77 : 2007-09-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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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怀疑,如果我是那对老夫妻的话,早早就跑了,还敢和精神病住在一起?再说儿子如果知道自己不行,为什么让父母来呢?还有儿媳为什么要和老头过不去呢?

中国不是伊拉克 : 2007-09-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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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法官自然会给一个公道。

外人不了解实际情况,还是不评论的好。

紅袖添香不讀書 : 2007-0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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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太多,不予评论。

别忘了打一针疫苗。

vendome0624 : 2007-09-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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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媒体的记者又问到了一些详细信息,这个女的都承认,她骂老人了,不让老人吃饭了,咬老人了。但为自己辩护说她老公骗她,不是接父母来探亲,而是想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她就急了,就咬人。事情发生后两位老人一直住在她儿子的一个陈性朋友家里,直到飞走,儿子也不回家了,但这个女的还跑到陈性朋友家去闹,去吵,临走还在陈的汽车驾驶座上撒尿,要这个儿子回家去住。
实际上最后等两个老人走了后,这个陈行朋友实在气不过,捅到媒体的。

Exocell : 2007-09-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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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哈哈……

仰天长笑出门去~~

lindaken : 2007-0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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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
疑点太多,不予评论。

别忘了打一针疫苗。

Exocell : 2007-09-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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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法官自然会给一个公道。
魁北克的法官也就比中国的法官干净一丁点而已,智商却远远比不上中国的法官,不能指望他们,只能靠自己。

icegas : 2007-09-30#17
回复: 【转贴】加拿大的恶梦经历。 令人发指啊

魁北克的法官也就比中国的法官干净一丁点而已,智商却远远比不上中国的法官,不能指望他们,只能靠自己。
电影电视上的中国法官比较明智,现实中的南京彭宇案的法官比较有代表性:wdb14:

cgd007 : 2007-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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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这儿媳得狂犬病了!气愤

秦川八百里 : 2007-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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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想象怎样的矛盾和仇恨竟然能引发这样的事情,简直是匪夷所思,这位儿媳心理真的没问题吗?
不过这位老先生也是,刚开始发现儿媳对你们不友善,而你们的儿子对此又无能为力时,就应该赶紧走人,还呆在哪儿干什么?居然还忍受虐待那么长时间,你们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图什么吗!
老人们要想明白一个道理:儿子的家终究是儿子和媳妇的不是你们的,不能当是自己家一样。不管什么原因这位儿媳显然不欢迎两位老人,老人真是没必要勉强呆下去,要是早早离开就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了!

远离都市 : 2007-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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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置信!

远离都市 : 2007-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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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真是假?如那女的请一个律师,那这报纸要惹上官司了。因为这不是社会问题,这是家庭隐私问题。

中国不是伊拉克 : 2007-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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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的法官也就比中国的法官干净一丁点而已,智商却远远比不上中国的法官,不能指望他们,只能靠自己。

泡妞同学此言差矣。

法官的智商高不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比法大,还是法比人大。

事情交给法官,并不是说要去相信某个法官,而是去相信这个司法体系。

远离都市 : 2007-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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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妞同学此言差矣。

法官的智商高不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比法大,还是法比人大。

事情交给法官,并不是说要去相信某个法官,而是去相信这个司法体系。
这里只讲证据。而且是要认可的。有些不能作为证据。比如前面的照片,法庭同不同意作为证据呢,不知这女的是怎么告的,估计是骚扰。如是,那人家就是self-defense.那照片反而帮她了。

远离都市 : 2007-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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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怀着对加拿大美好生活的憧憬,带着对六年未见儿子的渴望和对没见过面的儿媳的期待,于今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来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探望儿子,却掀开了一段恶梦生活的序幕。[/FONT]
[FONT=宋体]儿媳不仅从没叫过他们一声爸、妈,还恶言恶语的百般辱骂老人啃儿子来了。不光抢被子、褥子、床单及枕头,不让老人睡觉;还让老人做饭、洗碗、做清洁,而且只能吃他们的剩饭、剩菜;最严重的是有一天,儿媳趁丈夫和婆婆不在家时,把公公咬得遍体鳞伤,三层裤子被咬破,手背和大腿的肉被咬翻开来。当地医生称之为“从所未见的人咬人”。而且警察听信了儿媳的一面之词,将遍体鳞伤的老人抓进监狱。在法庭上老人还要向儿媳“赔礼道歉”,以换取无罪释放。否则要等待漫长的法律官司。老人无奈含泪服从。上飞机前,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嚎啕大哭,加拿大的探亲之旅成为永久的噩梦。举报者听说了老人的不幸遭遇,希望当地的华人媒体《七天》报社披露儿媳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并唤起社会舆论的谴责。详细内容在这里[/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748&extra=page=1[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这是《七天》报社事后对老人儿子的访问,[/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850&extra=page=1[FONT=宋体]。不久该报社还将登出记者对儿媳的采访。[/FONT]
这里不兴这套。一切以法庭判决为准。

远离都市 : 2007-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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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怀着对加拿大美好生活的憧憬,带着对六年未见儿子的渴望和对没见过面的儿媳的期待,于今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来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探望儿子,却掀开了一段恶梦生活的序幕。[/FONT]
[FONT=宋体]儿媳不仅从没叫过他们一声爸、妈,还恶言恶语的百般辱骂老人啃儿子来了。不光抢被子、褥子、床单及枕头,不让老人睡觉;还让老人做饭、洗碗、做清洁,而且只能吃他们的剩饭、剩菜;最严重的是有一天,儿媳趁丈夫和婆婆不在家时,把公公咬得遍体鳞伤,三层裤子被咬破,手背和大腿的肉被咬翻开来。当地医生称之为“从所未见的人咬人”。而且警察听信了儿媳的一面之词,将遍体鳞伤的老人抓进监狱。在法庭上老人还要向儿媳“赔礼道歉”,以换取无罪释放。否则要等待漫长的法律官司。老人无奈含泪服从。上飞机前,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嚎啕大哭,加拿大的探亲之旅成为永久的噩梦。举报者听说了老人的不幸遭遇,希望当地的华人媒体《七天》报社披露儿媳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并唤起社会舆论的谴责。详细内容在这里[/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748&extra=page=1[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这是《七天》报社事后对老人儿子的访问,[/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850&extra=page=1[FONT=宋体]。不久该报社还将登出记者对儿媳的采访。[/FONT]
他没有赢的机会。关键还是不懂法。在加拿大,女人地位很高的。

vendome0624 : 2007-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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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真是假?如那女的请一个律师,那这报纸要惹上官司了。因为这不是社会问题,这是家庭隐私问题。
我还觉得这家报纸做的对呢,隐私和社会问题的界限在哪里?如果不是媒体纰漏这件事,多少人蒙在鼓里,又又多少类似的问题我们不知道。而且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问问这里的警察、法院等遇到语言不捅的时候能否公正的处理。避免你或我来探亲的父母,因语言不通,遇到类似不公正的待遇。我觉得这件事谁对谁错是明摆着的,关键是不能让这件事就这么完了。

远离都市 : 2007-10-02#27
回复: 【转贴】加拿大的恶梦经历。 令人发指啊

我还觉得这家报纸做的对呢,隐私和社会问题的界限在哪里?如果不是媒体纰漏这件事,多少人蒙在鼓里,又又多少类似的问题我们不知道。而且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问问这里的警察、法院等遇到语言不捅的时候能否公正的处理。避免你或我来探亲的父母,因语言不通,遇到类似不公正的待遇。我觉得这件事谁对谁错是明摆着的,关键是不能让这件事就这么完了。
做得对错的标准不是你认为的。而是这个法律社会界定的。有些权限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夫妻间的对话就不能公开到法庭上。有marital confidences privilege 和spousal privilige

The marital confidences privilege
The marital confidences privilege is a form of 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protecting the contents of confidential communications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This privilege applies in civil and criminal cases. When applied, a court may not force one spouse to testify against the other concerning confidential communications made during marriage.
The privilege generally applies only where both of the following fact situations are present: (1) a third party was not present during the communication (the presence of a third party would destroy the confidential nature of the communication), and (2) both parties intended that the communication be confidential.
The privilege is usually restricted to confidential communications made during marriage and does not include communications made before the marriage or after divorce. The privilege does, however, generally survive the divorce; that is, a person can be prevented from testifying about confidential communications with an ex-spouse made during the marriage.
Either spouse can invoke this privilege, either refusing to testify against their spouse or preventing their spouse from testifying. Finally, courts may require that the communication relate specifically to the marriage.
报纸更不能随便公开人家夫妻间的谈话。你不能因为别比如正义什么的而侵犯别人的权利。

远离都市 : 2007-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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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事情往往复杂过表面现象。我们不是侦探。所以不知真实情况。

tli : 2007-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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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24:
咬人的人相貌一般有什么特点吗?有知道的千万教教怎么识别,也好能躲着点:wdb13:

杨柳青青 : 2007-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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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置信

远离都市 : 2007-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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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怀着对加拿大美好生活的憧憬,带着对六年未见儿子的渴望和对没见过面的儿媳的期待,于今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来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探望儿子,却掀开了一段恶梦生活的序幕。[/FONT]
[FONT=宋体]儿媳不仅从没叫过他们一声爸、妈,还恶言恶语的百般辱骂老人啃儿子来了。不光抢被子、褥子、床单及枕头,不让老人睡觉;还让老人做饭、洗碗、做清洁,而且只能吃他们的剩饭、剩菜;最严重的是有一天,儿媳趁丈夫和婆婆不在家时,把公公咬得遍体鳞伤,三层裤子被咬破,手背和大腿的肉被咬翻开来。当地医生称之为“从所未见的人咬人”。而且警察听信了儿媳的一面之词,将遍体鳞伤的老人抓进监狱。在法庭上老人还要向儿媳“赔礼道歉”,以换取无罪释放。否则要等待漫长的法律官司。老人无奈含泪服从。上飞机前,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嚎啕大哭,加拿大的探亲之旅成为永久的噩梦。举报者听说了老人的不幸遭遇,希望当地的华人媒体《七天》报社披露儿媳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并唤起社会舆论的谴责。详细内容在这里[/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748&extra=page=1[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这是《七天》报社事后对老人儿子的访问,[/FONT]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850&extra=page=1[FONT=宋体]。不久该报社还将登出记者对儿媳的采访。[/FONT]
这个事说不清楚。那公公怎么会留在家里?

vendome0624 : 2007-1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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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对那个儿媳的采访吧,这样三方对话全了,大家就该有个明确的认识了。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956&pid=3215&page=1&extra=page=1#pid3215
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966&extra=page=1

cnxxy : 2007-1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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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采访老人的儿媳(2007年9月27日下午3点)

记者:你好,我是七天记者。我们找你是因为接到读者投诉说你咬伤了你先生的父亲,我们有老人的信和伤口照片。但是我们不能光听一面之词,因此想听听对这件事你有没有要说的。
黄:是谁给报社打的电话?
记者:对不起,你应该知道,我们是有纪律的,我不能说。
黄:那么你告我是男性还是女性?
记者:我们什么都不能说的。
黄:每一家谋生都不容易,每家都有故事,我们家的意见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就不明白那个女人她到底要干什么?
我很气愤。因为自己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我家的事情非常复杂,可以拍成片子。整件事对我的伤害非常大,不光是精神上的伤害,还有经济上的扰乱。总之我现在很混乱。
事情要分成两个部分来谈。一个是我和他父母之间,一个是他和这个女人之间。
天下没有无因的果。2002年,我单身带着女儿移民来加,2004年又回国,回国前认识的现在这位老公。我回去后,他天天打电话来追求我,我了解到他经济条件还不错,因为他在很贵的修女岛租了房子,于是我在当年圣诞节前就回来了。
回来后我们就住在了一起,他除了非常不爱说话,别的都还可以,对我女儿也好。后来他说,要办他的父母移民,我们一起做生意吧。我觉得他心眼还挺好的就同意了。
我借银行的、借朋友的,凑了九万,因为我以前搞过房地产,我的信用好,所以很容易借到钱。他凑了两万多,我们就买了现在这个店。
我最大的错误就是相信他,相信爱情,结果这个店就用了他一个人的名义。刚开店一周,他就说要回国看他奶奶,因为他奶奶病了,他小时候是奶奶带大的。对了,他说他小时候就挨他爸爸打,为此他20年没有跟他爸爸说话。你由此可以看出他爸爸就是爱打人的人,连他儿子都这么说。他当时的机票都是我给办的。
他回国11天,我一个人带着女儿,我家的店还有加油站,你可以想象到我有多么难。他说让我雇人,可是哪儿有钱呢?你说?
他头两天还每天打电话来问问,可是第三天没电话,到了第四天还没有来电话,我就打电话过去了。他妈妈接的电话,语气很不高兴了,我们之间的矛盾就从那时候就开始了,我就知道他妈妈不是好相处的人。后来他接过电话说:“什么事呀?”没说两句就挂了。肯定是他妈妈挑唆的。你想想我那11天是怎么过的?
我就想了,是我让你回去的,我还给了他3000加元的现金当零花钱。他不给我打电话,也不告诉我哪天回来,我好去接,到最后他是自己打的回来的。就这样,我也没和他吵。我知道他以前是懒散惯了的。
我和他之间,第一个错误是性格不同,我是追求事业的,他是随遇而安的,在这点上我也应向他学习。
因为性格不合,我们老吵架,有一次吵到了要关店的地步。可是我哪敢关店呀?我有六万块钱是借来的,我跪在地上求他。真的,我跪在了地上。(哭)
我还给那个女人打过电话,他和那个女人的事情我再另跟你说。那时这个女人还是我的好朋友,我说我很危险,我可能还不起钱了。可是我不能不还,这里面还有信用问题。
我是六月份买的店,后来我就想生个孩子,我想也许有了孩子就好了。我十月份怀孕,他听说了我怀孕,居然没有反应!我没办法呀,我就哭。(哭)后来他答应了跟我结婚。我知道他当时答应结婚是为了店里的收入。(哭)
是我找的朋友做证婚人,当时结婚仪式只有三个人,我朋友给我照像,后来她(他)说,你看这后面都是椅子。
去年圣诞节,我烧了三天,40度,我是在医院里过的圣诞节。我们是元月8日结婚,元月15日做例行检查时,医生说孩子已经死了。
对不起,我脑子很混乱,没有条理。我说的哪儿了?
从我们结婚到孩子死了,他的父母没有打来过一个电话。
去年10月份,我们店有严重亏损,4万块,我把自己登陆时的六千美金拿出来了。那时候美金的比例很高。我把丈夫和女儿的照片锁进保险箱,我想我什么都没有了,就是这两个人了。
我跟我丈夫说,我相信你,我可把我最后的钱都拿出来了,你可不要对不起我。我丈夫说要不然就去公证师那里办公证,把店主的名字换我,可是公证费太贵,我们就没办。我太傻了,太相信爱情了。
后来是我弟弟从多伦多过来照顾的我月子,后来又在我附近也买了店。
在这个时候他说他父亲要过来,我说我没有和老人住过,连我自己的父母都在多伦多住。都不愿意过来。他们来了会不方便,我们的店是在一个小镇,离蒙特利尔市又远。
我只能这么说,其实我心里是觉得他妈妈上次接电话那态度,我觉得不是好相处的人,再有,我很怀疑,去年他奶奶病了,他家人都回去看了,就他父亲一个人在巴黎女儿家,为什么他不回去看看?因此我对他父亲的为人很怀疑。
我在中国工作了11年,看人是很有经验的。
我还认为老人们来,我们经济上有困难。我们是从西人手里买的店,刚开始生意会下滑。
他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就买了个1000多块钱的床给他的父母。我们当时要修房都没钱。我嫌贵,我自己也没有睡过这么贵的床,我的父母睡什么床我都不知道。我们就吵。我说你也应该问一下,我的父母睡什么床呀?可是他说:“养父母是儿子的责任,你父母就该你弟弟养,我父母就该我养。”我是女儿,我心里很不平衡。后来我去专卖店买了一个床垫,900多块钱,光一个床垫。比较硬,比较适合老人。我认为自己尽到了作儿媳的。。。。。。
我以前每月就给我父母200元的孝敬费,我们还计划过买两栋房子,一家父母一栋。
接飞机的时候还很好的,来了就来了吧。可是好多事情我看不惯,比如他母亲剪(捡?)了头发往大便器里放。他带他父母出去从来不跟我说。他妈还骂我骚货。
我这人,是我做的我就敢承认,我是说过“你父母不要用我的东西”,我跟他说你父母要用东西你自己去买!因为我心里不平衡,你们骂我骚货就不要用我的东西,可是他父母说:“我们就骂你骚货了,我们就用你东西了。你怎么着吧。”
以前我们俩说好过,他父母来了以后他做饭,可是他做了三、四天以后就不做了。他们能凑合,可我女儿不能凑合,我从来特别重视我女儿的营养。他不做,只能我来做。他父母是不管做饭、扫地的。就知道抢收银机,我真不知道他们是干嘛来的?
我有朋友说他们是不是想黑下来呀?我就警惕了,因为他每周六都送他们去唐人街学法语,要就是探亲的学法语干嘛呀?
我承认我们起冲突时,我说过我们最难的时候,你们不来,现在都好了,你们还好意思来?你们来啃儿子来的!
我怀孕时你门都不过来帮忙。你猜我婆婆说什么,她轻蔑地说:“你这个骚货的孩子我们不要!”(模仿婆婆口吻)她骂我骚货我就骂她骚货。他父亲就说:“你知道不知道,我有权利打你!”这就是他爸爸说的原话。
我是加拿大人,不是中国的小媳妇,在加拿大,没有公公、儿媳妇这说儿,我们都是平等的,你骂我,我就骂你。我跟我先生说你妈骂我,他不理我,也不安慰我。(哭)
第二天,我忙女儿的事情,没有吃饭,他们吃,用我的碗吃饭,也没有人问我一声,我就像是一个局外人。我经常到下午两、三点才吃饭。我先生吃完饭就下楼去了。我记得,那天是5月23号。
我就生气了。我说:“你骂我骚货就不要用我的碗!”
我婆婆说:“我就用你这骚货的碗!”
他爸爸说:“你有没有法律常识,这份产业是你们结婚前买的,是我儿子名字,就是我们的。你,滚!”他就是这么说的。(重复)
我跟你说呀,要不是因为我银行欠着债,我早就不想呆了。
然后我就把碗给摔了。因为是她先骂我骚货的,而且他爸爸的话证实了我的恐慌的心理。他们就是要打算把我逼走,让我一分钱也拿不到。
以后我再不会把钱跟感情搅在一起了。
他们就上来打我,他父亲打我的脸,我的头,他妈妈也过来打我,我就跟他们打起来了。我丈夫听见楼上闹,他就上来拉偏架,你懂吗?就是抱着我不动,让他父母打我。
后来我跑到楼下来,他们还追着打我,一个客户目睹了这一切。我先生喊关门关门,两个客人吓的出去了。
我要打911,我先生把我按在收银机上,客人都出去了。我这时就说:“我求饶”。我还能说什么呢?他们三个人打我。我的脸都被打肿了。后来我从侧门跑出去,对面餐馆老板看见了,把我扶进去,是他们打了911。后来来了两辆警车,一辆救护车。
我就对police说:“这个男人利用我。他们打我。特别是我丈夫偏向他父母,我不敢回去。”后来我坐救护车去接了我女儿放学,还去了医院。CLSC来人到医院来见我,我有验伤报告。
社工人员问我想住哪里,我就选了一个妇女暴力避难所。
我觉得加拿大这个国家太好了。从医院到避难所很远,他们为我交出租车费,100多块钱呢!
这个避难所是修女建的,我们到的时候都已经快11点了。修女可好了,她说:“你在这里是免费的。”我和女儿住一个单间。我当时身上什么都没有,修女给我们一切。
过了几天,心理辅导员跟我说,如果我要跟丈夫离婚,要先分居。我们是2004年三月住在一起的,我不愿相信他是在利用我。所以我不想离婚。他们还带我去见了咨询机构,关于如何打官司,这里对妇女保护很好。
如果要打官司,我可以有免费律师,每月还有1000块钱的收入,但是他要花时间、花钱,他还要开店,如果打,店就肯定倒闭。如果倒闭了,我就是打赢了,我一分钱也拿不到。所以我不想这样。我想跟他和平分手。修女和社工人员都劝我不要妥协,给了我很好的援助计划。
我想的是我欠朋友三万块钱,我不能因自己的原因把朋友的钱搞没了。我就给这个给你们打电话的朋友讲,她无动于衷,别的朋友都劝我。
我先生的压力很大,主要是他父母的压力,还有打人后,营业额就下去了。我要回去。
当时警察报告我没有写,我要是写了,他们就会被抓进去了。那些修女都劝我离婚。可是我想,他们这些人都是单身人,单身人的经验不可取,我就挺那些生活美满的朋友的劝。这些朋友都劝我回去弄店。我打算回来。修女和心理辅导员都对我摇头。
我对他们说,是他们不知道这里的法律,我给 他们一次机会思考。
后来我往店里 打电话,说我要回去。我都安排好了,我弟弟来我的店接他的班,他来接我。可是他上了一趟楼就说不接我了,让我弟弟走。我猜是他父母不让接我回来。
后来我还是死皮赖脸地回来了。主要是第一,我不想和先生的感想破损,第二,经济的原因;第三,我想再努力一次。我在避难所住了十多天。
我不在时,我先生要卖店。我以前也搞房地产的,他们我都认识。我对那位地产商×先生说:“这是我的第二个孩子,我不会卖第二个孩子。”
到了6月2号左右,他家另有亲戚来加拿大,三口人,他因为要去接他们,所以要我来电帮助,我就回来店里,晚上回修女那里睡。
他们5个人游加东,大约玩了25天。我问他他们花了多少钱,他说:他们没花我们一分钱!(模仿先生口吻)你说,这可能吗?我还能说什么呢?
他父母去玩加东之前,他就把我接回来了。我们就讨论。我说我们好好做店吧,可是他说:“你不是把警察叫来了吗?拿验伤报告来呀。”
他父亲在他写的那份东西里说没有动过一个手指头,那是撒谎。他还跟我的朋友说:“我看她就是个骚货,她妈还生了三个,更是骚货。”你说他把我妈也骂上了。还跟一个女同志。是我一个朋友,帮我来做店的。他跟人家就这么说。
我是骂过他妈,我已经来加拿大五六年了,我不接受中国的那一套什么长辈就能打骂晚辈,晚辈不许还手还口,我要求平等。
后来借我钱的朋友要钱买房子,我回去了,而且和丈夫修复了感情。他就是和稀泥,说他父母回来后就分开吃,不找任何有麻烦的机会。
我说让他们回去吧?可他就是不跟我说到底他们走不走。
我就想把钱还了,他们不走我就准备走了。
有一天他为接我女儿拿了罚单,100多块钱。他父母首先说“那个拖油瓶的”。
记者:是你亲耳听见的吗?
黄:不是,是他们跟我朋友说的。就是帮我看店的。
我还想跟你说一件事,你就知道我先生是什么人了。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没有离婚呀!我是清清楚楚离了婚的。
记者:他跟你说他过他还没有离婚吗?
黄:他跟我说他已经离婚了。可是他老婆在国内等了他八年!八年呀!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出国前他老婆给了他八千美元,可是他就再也没有回去,后来他要离婚,人家也没说什么,就说你怎么也得把那八千美元还我吧。
我们现在正在卖店。
他父母玩回来后,那是六月底,我就只是睡觉才上楼。
7月9号我要去多伦多看我父母,那天是周一,他给了我300块钱,可是我到了那里,人家说他们7月一日就搬家了。我和女儿在车里睡了一夜,然后在唐人街转,想也许能碰上他们,但是也没有碰到。我周四回来,收到了我父母的信,是通知他们已经搬家的。你说他要是拆了,往多伦多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不用再跑一趟了吧。对了,我们是说过,谁也不拆谁的信。我说我还得去他就不高兴了。我7月底又去多伦多了,这次见到了我父母。
对了,就是这时候,那个×女士回来坐店了。我们是老乡。她的事我一会儿再说。
8月5日那天,我又问他你父母哪天走,你怎么安排?他就是不说,就是不说,我就憋得慌。我想我父母还打工呢,你父母来了你给他们买了自行车,网球拍。下午我就敲锅,在楼上敲锅,因为我心里烦。结果他父亲上来了就骂:“他妈啦个B的!”
记者:他父亲是北方人吗?这好像是北方人骂人的话。
黄:不是,但是他妈是北方人。
他儿子上来了,就砸窗户。我做了一锅饭,他父亲把我做店饭菜都扔水池子里了。我就哭了,我先生又下去开店去了。
我就抱着我女儿哭呀哭呀。(哭)半个小时过后,我女儿说饿了。我下楼去,可怜兮兮地跟先生要车钥匙出去吃饭,可是他说:“在店里拿点东西吃就行了。”他不给我钥匙。
你看看我连用车的权利都没了。后来我们用牛奶冲麦片。我老公说给我做稀饭,可是我不敢吃,我怕他们给我下毒。
8月6日那天,我一边看电脑,一边看店,一边做饭,这个时候我就在楼下的一个小厨房做饭。饭烧糊了,烟很大,警报器响了,我就叫女儿开店门,从楼上抱电扇下来扇。
大约十点,我开始做中午饭,一菜一汤,我记得很清楚。我发现一个通往楼上的梯子旁边的门被关了起来,我就又打开了。这时他爸爸下来说;“谁叫你开的?妈啦个B的!”我没理他,他上去后我就又把门打开了,因为店里还有味,人家西人是很爱干净的。
他爸又下来了,非常生气,一边骂妈啦个B的,一边说:“你还想在这个家作主了?”我非常生气,忍得太多了,我就还了一句:“你妈没有B,怎么生出你这样的东西?”他冲上来就要打我,我本能的把门关上。他爸就使劲的撞。他爸爸第一次打我就打我脸,他打人专门打脸。这次他父亲又抓住我头发就打我脸。
记者:这时你们在哪里?
黄:在楼下的后厨房。他父亲拿锅盖打我的头,我就去咬他的手,咬他的腿。
记者:你当时什么姿势,怎么能咬到他的腿呢?
黄:我当时急了,得哪儿咬那儿。
我就要出去,他不让我出去,抓我头发往墙上撞。我让女儿出去叫人,他就打我女儿。
记者:怎么打的,拿什么打的?
黄:用拳头打我女儿的头。有一个过路的客人看见了,就把我们分开了。我出去了,他要追出来,那男的不让他出去,对他挥拳头警告他不能再打我。
这就是他父亲说的长的像阿拉伯恐怖分子的那个男的。后来是人家客人用手机打的911.
警察来了就把他的护照没收了,带到警察局去了。警察问我还回不回去?我说回去,因为我不敢关店了。
这时我才知道我婆婆也不在家。我怕丈夫回来又砸东西,我就跟我弟弟说来把值钱的东西拉走,电脑什么的。
他和他妈妈回来了,我说警察让你回电话。他给警察打了电话。他本来是想第二天去接的,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和他妈妈就去接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8月7号还是没人。8月8号,警察让我在警察报告上签字,我问警察他们在哪里?警察说他们在这个地址。我一看就是这个姓×的女人的地址。
我打电话去问×,她态度非常不好,先不承认在她家,后来我说警察说的,她才说他们住了一两天就走了。
他不在家时,我翻出了几封他的家信。其中有一封是关于我先生的历史的描述。是他妈妈写给他的。从信中可以看出他从头到尾都是不负责任,随遇而安的人。他家的经济状况也极为糟糕。他父母是看电话亭的,被车撞过两次。他在国内还欠了一大堆人情债。
我一看我知道我完蛋了。吵架时他母亲说过:“我就指着这儿子了。”我说我完蛋了。我现在还差一万多银行的钱,我走人吧。
我跟姓×的说:“你不要相信姓孔的,他是吃软饭的。”这个女人是一个女人带两个孩子。
(下边是关于这个女人的私事,省略――编辑部注)
我问她:你就告我他们到哪里去了。她说:“不知道。”还说;“我们家就是缺少人,就是需要人气。“我猜就是我两趟多伦多。她来我家跟我先生都做了什么。
我其实能理解,一个单身女人,你要我老公,我给你。可总要给我钱吧。我还发现旅行社的一张7月31日的单子是1000多元。
我说你单身接待他们不合适,会成为大家笑柄。她说:“我是清白的,警察来查过房了,小孔不在我家住。”她还说:“你放心,我跟你老公不来电!”
我其实就是想让先生回来,后来他回来了,就睡楼下了。
后来他说:我父亲要告你!其实是警察要告他父亲,需要我去警察局说是家庭纠纷,好不起诉。已经过一次堂了,还要再过一次堂。我说:我看你面子,我去,但是有条件:第一,你父亲要认错,第二,要向我赔礼道歉;第三赔偿我的损失;第四,没有我们的邀请,他们不能来;第五,我保留起诉的权利。
周三,律师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就要求店里的生意好起来。下午律师说:你可以去领证人费。啊?国家为我们花了那么多钱,还给我证人费?160多块钱。加拿大真好!
中午12点,我们还回去开了会儿店。
下午过堂,我心里很难受,我和先生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父母九月一号就要走了,我让他带他父母出去逛,我全天看店。他还说以后他也要给他父母200块钱,我也同意了。
9月1号那天,他们是下午五点多的飞机。我早上包了热包子。他吃完就走了,说晚上七点回来。可是八点了还没回来。我就生气了,我就想是不是在那个女人那里。我求两个客户小伙子开车带我去看一眼,到了那里,他果然在那里!他在给那个女人扫车。
你说我看到这个场景能不生气吗?
我让客人回去了,带着女儿过去,我们自己的车他不扫。我就把石头沙往车厢里洒,他就拉住我,我说:你不回来做店,却在这里。
那女的就出来了说你发疯了。我骂她:你太不要脸了!我们家店都快破产了!
她说;那不是你要的吗?就进门去了。
孔就打我,我还手,我俩就扭打起来了。后来警察来了,正在问话,×出来跟警察说:“你跟我到里面来,可是警察说过一会儿,她说就得马上,我有东西让你看。”后来一个警察进去了,出来后对我态度就变了,说:我看到照片了。
还说“今晚你俩不能住在一起。你不能回去了。”而且警察还知道我有个弟弟,让我住弟弟那里。
我弟弟劝我找房子。第二天我回来拿衣服,他就给警察打电话,警察来了,咚咚上楼,说我不能来。我说我拿东西,这是我的家。警察说,他是店里的老板,他不让你回来,你就不能回来。
我跟先生说,我就是想按时还上钱。我就走了。
我已经找了房子,可是我弟媳劝我,不要签约,因为女儿上学很麻烦。我回来说我要住,他不让。我就说:我腰疼,我为这个店放弃了我的所有。”我从我弟弟家端来了饺子跟他一起吃,他把我饺子吃了,还是不让我回来。我说我没有钱,你让我上哪里去?他说;我可以给你钱。
我后来还是厚着脸皮搬回来住,他就说要叫警察。
我必须忍。
他爸爸写的是满嘴胡言。他不说他打我,光说我咬他。
我就是心太软。我当初就应该让他坐牢。当时他的护照都被没收了。
再有,我再也不会把感情和钱混在一起了。我现在就看在钱的面上了。把朋友的钱还上了,我就走。
记者:我手里有他父亲被咬的照片,我看老人的信,想象不出你们当时的情景,还是想请你谈谈咬人的事。
黄:他父亲很坏的,他打我脑袋没有印痕,我就傻,我咬他就有印痕。我咬他是被逼无奈的。他们就是要我赶出去,让我一分钱也没有。
我认为这件事第一是中西文化的冲突。好多事对中国人来讲,你是晚辈,这样做就是大逆不道的,对西方人就不这么看。
第二,在东方文化中,男女不平等。东方是养儿防老,西方是养儿快乐。所以说中国人很自私。这么多西人领养中国儿童,在中国就没有这种事。
我父母的教育就好。我父亲教育我不要撒谎,我母亲说要勤奋。他家教育不好,所以落成现在这样。老了身边也没有儿女。

cnxxy : 2007-1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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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被咬老人儿媳(二)
时间:2007年10月4日星期四下午12:30
地点:NDG区subway快餐店

编者按:因为在上次的电话采访中,老人的儿媳提出要与记者面谈,并说有证据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受害者,所以编辑部派出记者,希望得到有价值的证据。

记者回来后,向编辑部汇报要点如下:
1, 黄女士交给记者一张手写的文稿,让记者登在报上,说这就是她全部想说的话。(见附件)
2, 黄女士拒绝谈咬人事件的细节。同意记者如实向报社汇报。记者提醒她,如果不谈,舆论可能会对她不利,她回答说:不介意(I don’t care)。
3, 黄女士交给记者的CSST的医疗报告为两张:一张是5月23日的,另一张是9月2日的。没有咬人事件发生那天,即8月6日的。因字迹潦草,其内容有待专业人士解读。
4, 承认老人写的一系列事情都曾发生过,但指出都是事出有因,而且老人写的与事实有出入,例如第一次动手事件(5月23日),老人和儿子都说没有打到她,是谎言;再例如,第二次(8月6日),老人说母女折磨了他半个小时,事实上只有几分钟。
5, 黄曾说自己也有受伤的照片,但是今天没有拿出,说是还在数码相机里。

附黄女士交给记者的手写文稿:
1, 每个家庭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故事。关于父母和儿媳之间的矛盾,读者大概略知一二,但是公公与儿媳之间的重读应该很罕见。世上万事万物,没有无因之果。任何事情发生都有它内在或外在的诱因。我不愿意过多描述这种街头巷尾、一地鸡毛式的故事。它对于一个家庭的健康发展只能起破坏作用。
2, 中国话:“懒惰是万恶之源”总结之精辟,令我深深佩服。由懒惰而生的罪恶枚不胜举。诸如:贫穷、饥饿、疾病、谎言、自私自利、偷、抢、打、杀……皆因怕苦怕累而生。懒惰者无法体会劳动之艰辛,不懂得尊重他人,珍惜所有。只见富人享受,不见富人流汗。有便宜就占,对于可乘之机,巧取豪夺,偷奸耍滑,挑拨离间。因一己之利,与罪恶相关之事,越做的多越乐在其中。你已为他奉献出99%,他却仍要因剩下之1%未得到而怀恨在心。穷人一辈子都在恨他人,富人一辈子都有做不完的事。
3, 如果想拥有美好的生活,其一,自身不要懒惰,无论肢体与思想。其二,不要与有懒惰之人深交,否则灾难必将降临。俗话说的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4, 挫折永远都不可怕,只要吸取经验和教训,相信在这片平和与诚实的土地上,凭着辛勤的汗水,一定能浇出幸福之花。
5, 希望借贵报转告当事人:靠谎言与暴力,在美丽的加拿大,是永远无法得到他想要的东西的。

紅袖添香不讀書 : 2007-1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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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心灵的荒漠……灵魂的饥民……

远离都市 : 2007-1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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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报社是搞不清楚的。如这样,还要法院,警察局干吗?女人是弱者。她公公不是善良之辈,要不然怎会和儿媳起争端的。

vendome0624 : 2007-1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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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报社是搞不清楚的。如这样,还要法院,警察局干吗?女人是弱者。她公公不是善良之辈,要不然怎会和儿媳起争端的。

谁说搞不清楚,有个认识那一家人出来说话了,详细的看这里:http://www.septdaysnews.com/bbs/viewthread.php?tid=1966&extra=page=1&page=3

回复 #29 JHJY 的帖子

JHJY, 请你最好赶紧退出论坛,我感觉你是一个骂人不带脏字的阴险人物!你怎么跟那个咬人的黄玉洁恶妇,好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不仅有相同的“爱好”,还一样的损!

跟你说白了吧,向黄玉洁这样无耻的小人,打她都是给她个脸,真的,打她都嫌手脏! 别再有什么艾滋病毒什么的沾手上面!

公公婆婆打媳妇你没听说过?那说给你听听!让你也长点见识!省得你总这么胡搅蛮缠!

远的不说,民国时候,要是谁家的媳妇偷汉子,干伤天害理的事,家法伺候过了,还要被关祠堂里罚跪,几天几夜不给饭吃!或者干脆进猪圈!让所有人唾骂!

现在的社会道德标准真的是大倒退!难怪说世界末日要来了!人们的道德已经沦丧到了极点!

像你这样不分是非,颠倒黑白的人,能有机会出来亮亮相,也真是具有讽刺意味!

你做过店吗?你知道黄玉洁的店是怎么买的吗?多少钱买的吗?她究竟投了多少钱你知道吗?就听她的一面之词?!

透露你一点儿吧,这个店是黄玉洁自己做经纪人的西人杂货店(也是她短暂的经纪生涯中最后一笔生意),这是一个马上面临倒闭的店,正常情况下是无法找到买主 的,但当时已经濒临穷困潦倒的黄小姐,由于5000加币的诱惑,极力鼓动她的男友(即现在的丈夫)掏钱买下来,她好拿到这笔中介费,小孔先生是个很单纯的 人,他对开店虽然一窍不通,也不很感兴趣,但他喜欢乡下小镇的那份宁静,尽管他当时还有份很不错的计算机的工作,也咬牙借钱把它盘下来了!他想,即使这个 店倒闭了,也没关系,反正也不很贵,就当买了套房子也值!

至于为什么不联名,那是因为一旦联名,黄就成了买方,她就无法再拿佣金了!黄的小算盘打得是很响的,她哪里是为了什么所谓的爱情啊!她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竟然还有脸说这段,而且隐瞒事实,真是可耻!

店开了一年,帐上怎么也多不出钱来!雇人雇不起,有时连进货的钱还都凑不上!这也很正常,光黄的女儿上私立小学每年就得花9000加币(是寄宿)!另外黄的消费水准也是了得!什么高级买什么,什么贵吃什么!当然了!花别人的钱享受生活多自在!

就这样一个人,竟然有你这样的伪君子出来抱打不平!你算是什么冬冬?!你把这件事说给你父母听听,假如他们是有良知的人,就你说的几番话,你爸妈看了不抽你几个大嘴巴才怪!

还有,你怎么知道她公公婆婆来之前,她和小孔婚姻关系很正常,家庭很和睦?你跟他们一起生活过?连他们自己都觉得生意不怎么样,你怎么知道很多移民家庭都羡慕!要不是黄玉洁马上就穷的揭不开锅了,她也不会为这5000块就决定成交这笔买卖!因为她很清楚这个店不是个好店!

至于为什么要结婚?黄玉洁的小算盘是不会停止拨拉的!不结婚,那她怎么能拥有一半的财产?不结婚,她就只能拿到5000块,另外再混个吃喝!不结婚,要坚 持盈盈(莹莹)继续上寄宿的私立学校的费用,岂不更加用的明不正言不顺了!所以她就以怀孕为理由,必小孔就范。等结婚证一拿到手,胎儿也同时被宣告夭折! JHJY,你不觉得每件事,都出奇的巧合吗?

顺便说一句,小孔是个非常心地善良的小伙子!他一直对盈盈(莹莹)很好,即便给她花了这么多钱(店里的钱),他也没有表示过“不”字!但现在我要正式提醒 你小孔!千万不要在接近那个小女孩!以免姓黄的哪天闲着没事,告你一个企图性侵犯她闺女!那你可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因为目前那个女孩子,已经习惯撒 谎了!

真的,如果前年小孔不上黄玉洁的当,没买这个店,那姓黄的为了生计,没准又得到中国城重操旧业了!

再告诉你JHJY,现在黄玉洁已经把自己的小外债还清了,大的外债是小孔欠下的,这里有小孔妹妹的钱,还有他父母的钱,再就是银行的!连黄玉洁自己都说,反正自己无债一身轻,大不了就鱼死网破!

在两位老人家被逼无奈搬出去住,小孔出去办事的时候,她经常动不动就关店门,有时甚至下午4点了才开门!用她自己的话就是:反正自己的债还完了,这个店怎样我才不CARE!(I DON'T CARE 已经成了姓黄的口头禅)

大家看看,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廉耻,还有什么可值得同情的!

JHLY,如果你有良知,你出帖子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不是为了逗闷子,那你也好好想想吧!

bruceyag : 2007-1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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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加拿大是法治社会,那个公公动手打人(这是法庭确认的)是违法的. 其他的家务事,离婚官司你们自己找律师去. 这些人一张嘴就是家法家法的,最好去法庭给法官讲这些,私下里讲这些封建东西,没人听.

等待ME : 2007-1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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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