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没有标准答案了~
不过俺可以给你2个稍微有些类似的案例:
1、俺在怀孕后申请了病假的EI,15周完了后也一直没有上班,到了预产期前的2个月(也就是没有上班的6个月后)激活了产假EI,又给了15周,而产假EI就是按病假前的工作时数计算的。所以理论上说,如果你申请了普通EI,也应该以父母假之前的工时数来计算.
2、有一个朋友因公司倒闭,拿了LAY OFF,可在EI期间,发现怀孕了,她打电话给人力部,结果又拿了50周的产假和父母假,计算方法也是按普通EI之前的工时数算的.
俺翻了一些资料,也没有找到确切的规定,所以你不妨打个电话直接跟人力部申请,看看他们的具体要求,再顺便问一下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