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126 说: 在网上看到好多朋友说,面谈的同志拒签的可能很大,请问大家有过这方面的统计或者是亲身经历吗? 点击展开...
lili126 说: 也不知道加拿大移民局对于中国的夫妻团聚是个什么态度,看到最近面谈的比率很大,本人同样不幸变了2,希望论坛里的有经验的兄弟姐妹们多给些意见 点击展开...
fengjiuxuan 说: 其实我个人认为,这面谈前,个人的案例的成功与否,已经在VO心里有了定数,需要面谈,无非是2种情况,一是材料不充分,VO需要进一步确认,二就是疑点太多而要求面谈。对于第一种情况,基本是案子早有肯定结果了,只是需要进一步确认,可是对于怀疑的案子,是对给当事人一个解释的机会,如果不能驳倒VO的疑虑,那基本上就已经没戏了。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面谈时间长达2个小时,最终被拒,可是有人也就二三十分钟就顺利通过的原因了。 点击展开...
palmer 说: 另外,如果申请材料说明不符合团聚的条件, 就直接被据了。符合条件,就应该直接发VISA了。 否则 劳民伤财去面试一次有什么意义呢? 点击展开...
fengjiuxuan 说: 所以最初材料的准备,是绝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光认为自己是真实的婚姻,却不注重材料最初的准备与整理,你是真的也成假的了,因为说服不了VO。 点击展开...
我爱我家123 说: 我有一个女朋友在北京被拒了,一年半后在香港面签成功,今年5月登陆多伦多。我懂得她的情况是有一些特殊,比较复杂,拒签在情理中。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和充分的准备,VO是不会为难你。祝你成功! 点击展开...
new_mic 说: 办女朋友团聚也可以啊? 点击展开...
new_mic 说: 夫妻团聚没有什么不符合条件的,法律规定即便不符合担保条件,也是可以继续送大使馆审理的。所以基本没有不面谈就拒的。 点击展开...
new_mic 说: 是真的就会有上述,或者第二第三次申请,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