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朋友有事,老公被叫开车去送她一程。结果一出门就撞车了!!
警察一口咬定是我老公的过错,因为我们所在的小路有stop sign,而对方的没有。但实际上我老公停车后确定路况清晰后才过街,他都已经到了路中间了(路口很窄,基本上速度还才20~30),不料此时,对方的车突然撞上了我们的车头。事后我们猜想是对方超速才导致的事故,但我们被判定是没有退让对方而造成事故,对方无过错。
警察给了ticket,罚120,扣3分。车头毁了,被拖走了,回家就往保险公司申报了。(英文不太灵光,也不知道该问保险公司什么东西。)
现在也不知道能不能去停车场取车,我们想上庭(虽然警察说上庭也是我们的过失),不知道在车上的朋友能否作证人,是否有必要上庭?另外保险公司会怎么处理(我们的旧车没买全险,基本险)?我们的保险会涨多少(新驾照保险140/月,TD,车子刚买过来还没1个月,
)?车子大概需要修理多少钱?
真是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