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读楼主的文件,义愤填膺,要搁铁岭早叫几个铁瓷轮将上去了,无论雷公雷婆,一律拍之,抛开枪杆子里边出政权不说,国内是买方市场,卖方略显劣势。、
However,又读了一遍楼主的文章,发现楼主言行确实不妥,有理程度最多49.999%。
北美服务业有句口号“ We have the right to refuse providing service",标志着买卖双方是平等的,从国内来的人心里可能不太舒服,不过这就是北美成熟市场的一个特点。
国内给小费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而北美拿小费是给你脸的气势,楼主切记。 另外
国内娱乐城所小弟们再英俊也是做点头哈腰之态,而北美脱衣舞会的服务员们则是气宇轩昂,鸟瞰一切。
另外无论文字确认是否有误解,55加元共三间房/每晚确实有些
霸王条款
,折合成人民币应该是国内5流城市某科级招待所的价格不包早餐。如果楼主认清了这个本质问题的话,楼主决不会移民了,宁愿去我们铁岭。
当然如果房主确实如楼主所写的说了那些话,那真是不妥,有些类似老犯人欺负新犯人之嫌。有时读到华侨们老拉着脸,是否也归结于
这落地第一课的原因就这样一批一批传授下去了?
当然对于55加元三间客房/晚的超乐观主义理解,搁谁都得蹿
算了,不是件大事,强龙不压地头蛇,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无论买家卖家,都向胡司令和阿庆嫂学习一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