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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执掌生杀大权的加拿大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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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chi : 2008-03-03#1
在加拿大,老人进养老院时,一般院方会要求本人或家属签一份叫做救治级别 (DOI-Degree of Intervention)的文件。通常分为四级。

当老人出现身体不适时:

四级:本人接受一切所需要的医疗手段以延长生命,包括CPR。

三级:本人不接受CPR,但病情需要,应送入医院,接受抗生素及静脉注射。

二级:本人不接受CPR,病情严重时不送医院,但可接受抗生素及静脉注射。

一级:本人不接受CPR(心肺复苏术)、不送医院、不接受静脉注射、不接受抗生素。只需要采取让本人舒适的方法:接受输氧。

这种情况下如老人已昏迷,护士只做定时翻身及口腔、身体清理。

入养老院时,很多情况下,院方就会竭力劝说老人或家属签下二级。理由有:老人这么大岁数了,抢救回来也会身体更差,反而增加痛苦,生活质量也会降低,也会增加家人的负担。不如就让他无痛苦地去了吧。

如实在不同意,才会让签三级。极少数的情况,老人坚决反对时,才会让签四级,即我们所称的“全级”(Full Code)。这时有人会说,我不想死,我签了三级或四级,到时候院方就会送我去医院救治。其实大错特错了。

这个文件是要一年签一次的,每年更新时,院方就会反复劝你改级别。当老人病重时,如已出现几次送医的情况后,院方也会劝家属改级别,理由同前,“他的时限快到了,不要增加老人的痛苦了”。而一旦签下二级或一级,其实老人的生死就已经掌握在了护士手中。

养老院中的老人一旦病重,护士做的第一件事是查他的救治级别。如为二级或一级,护士根据判断,认为老人为病危,接下来就是给医生打电话,要求两项医嘱


一、皮下注射吗啡,每一小时或二小时一次,每次1~2毫克。

二、护士可以宣布病人死亡。

由于吗啡可以抑制呼吸中枢,通常情况下,老人在一两天内就会去了。有懂医的家属,希望老人能多活些时间,很多时候就会拒绝让护士用吗啡。

但 是,由于如病人死在自己的班上,需要当班护士填写一堆文件,需要处理许多后事,所以一般来说护士都不愿意老人死在自己的班上。那如何处理呢?护士们也有办 法:减少吗啡的剂量,延长注射间隔的时间,这样通常能将老人的生命延长到自己下班。老人死在下一个班上,就不是自己的事了。

以下是我见过的最顽强的一个老人的例子,一个已过去多年仍然让我无法忘记,也耿耿于怀的例子:

老 人当时为95岁,之前身体还好,需要坐轮椅,生活较独立,个性也强,经常拒绝护士帮忙,能自己吃饭。养老院里流感流行时,老人也不幸传染上,又吐又拉,病 了一天,已是不能下地了。由于是胃肠型感冒,老人吃东西后会吐,不知当班护士用了什么办法,让医生开了一个“吞咽反射消失”的诊断,从此就不许任何食物或 液体入口。

老人为二级救治,是不能输液的。断了吃喝,就意味着老人这次必死无疑了。家属也没有办法,还特别请了个人看护,帮助翻身、擦 洗。当时她不是我所管的病人,但我每天上下班都会去她的房间看望。就这样一天天地,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进入昏迷状态,听着她艰难地呼吸。我也问过她的主管护 士,能不能再请医生来看一下,得到的答案是“没必要,吞咽反射一旦消失,是不可能再恢复的了”。四天过去了,老人仍顽强地活着,虽然昏迷,但脉搏仍然有 力,只是已出现严重脱水现象了。这时,我已在祈祷,让老人快些结束磨难了。到了第五天,老人的脚趾已冰凉,第六天,小腿也已凉了,直到第七天上,老人才离 开人世。

七天七夜,不吃不喝啊,老人顽强的生命力也无法再支撑下去了。在我心中,这位坚强的老人就是被所谓的救治级别和主管护士活活饿死和渴死的。

所以我会劝家属,为了老人,不要太相信医生和护士的话,千万不要签二级或一级。必要时要学会说“NO”

wawa : 2008-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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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学习

onestory : 2008-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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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怜!我到时候要签四及,给我自己。

isis : 2008-03-04#4
回复: ZT:执掌生杀大权的加拿大护士

好可怕,如果为了不让活着遭罪,那干嘛不给个痛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