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ICBC的纠纷已经有一段时间,我心里一直抱着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想法,觉得实在说不通这些死脑筋,就算了.其实也在准备接受一年不考车[/url], 不能把孩子接来上学,不能全家团聚等等最坏的结果,甚至已经开始这样安排了.但昨天fairness commissioner的最终意见和所有附在里面的ICBC当事办公室经理与各级调查机构的往来信件, 着实把我气坏了.只有两个字"无耻"可以形容! 所有的核心只有一个:认定我是欺骗和作伪证.为了维护中国人的名誉,我要使用所有能动用的资源和力量,奉陪到底! 如果我就这样算了,简直是对中国人的侮辱!因为我等于默认了他们的结论,并放弃自己的权利.
无耻一:主观臆造
调查中,manager的信中说,我说第一次去他们办公室是怎么都不对的,因为:1.我有原来就翻译好的驾照翻译件,只有ICBC办公室才会有这个格式,也只有去他们办公室才会被问到原来是否有驾照,以及需要准备翻译件才能参加笔试,如果我接受过这样的询问,自然不会在考试的时候不出示。所以我的翻译件,不是我自己去他们办公室的结果.言外之意,是伪造的.
事实上,去年11月,我的邻居兴冲冲跑去笔试又灰溜溜地回来,说是没有翻译驾照.我说那正好,一起翻译吧.就这么简单,他找的公证处,花了20块钱,拿到了这个翻译件.这是有据可查的.怎么能任ICBC信口雌黄!
无耻二:恶意捏造
manager的信中还说, 我声称有亚省驾照,并在亚省驾车10年,但他们经查证,亚省说根本没有我的登记. 所以我的中国驾照也有诈.
事实是,当时他们问我在加拿大是否开过车.我回答从没有.他们说,依照法律,你可以在登陆后3个月内开车。我说我登陆是10年前了,已经不符合要求.他们就警觉地问: 你登陆后在哪里? 我说在亚省,我没有驾照,所以从没有在那里开车,而这次来BC,只有4个月,也没有开车.但在中国,我一直开车.他们很简单地回应:"既然你从未在加拿大开车,我们认为你没有任何驾驶经验!不用说了."当时为了纠正她的错误理解(现在看起来甚至是恶意判断),我还跟他们白扯了半天,说没在加拿大开车不能就被视为没有驾驶经验,无数中国移民从未在加拿大开车,但他们的驾照经过翻译都是被接受的. 但到了给commissioner的信里,这么简单的事实,突然变成了相反的谎言,用来旁证我的"欺诈"行为. 真是荒唐! 不用脑子都可以想出来,如果我有10年的亚省驾照,还跟他们费什么口舌,直接去换5号牌就完了.所以,我再笨,也用不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跟他们说什么我有亚省驾照这种分分钟就会被查清的谎言.
无耻三:无视法规,信口雌黄
manager说:如果申请人参加笔试而没有考过,我们已经知道这位申请人不具备驾驶能力,所以他/她的经验是无效的.
这个说法,有人能接受吗?而ICBC的法规里面有这条吗?如果有,他们是怎么执行的呢?一次没考过的,仍然有机会去考5号牌的,不用举手了,数不过来. 显然这不是法规,不是事实,但用在我的案例里,为了转移视线,忽略他们的失职,这也敢拿出来信口雌黄.
无耻四: 恶意毁谤
manager又说: We need to ensure that there are no holes in our system for example someone coming in and not presenting anything, and having someone else come back with the experience or using someone else dl to show experience. XXX maybe able to give you some more
fraud responses on this issue.
我还能说什么? 我要为我们中国人的名誉奉陪到底!
事件起因: (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15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