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7年的7月有申请过一次父母探亲,被拒签,理由说:我们提供的资料不具备约束力.
我们这边的情况:我们是底收入的家庭,提供了税单和邀请函和一些资料.
父母那边的情况:提供了银行存款的证明(当时只有4万人民币)
退休的证明,和退休工资的证明.
亲属关系的公证.
拒签以后,我们以为是银行的存款太少,在2007年10月-12月底,把父母的存款加到了70万人民币(因为父母有点私房给政府征收了)
问:1,父母的房子是属于自己建的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用什么方法证明?
2,假如我现在申请父母探亲还差哪些手续?
我也不知道我问的问题问对了没有,希望大家给意见!还有哪些需要补充的,谢谢帮我提出来!
本来申请的事情要放一放的,只是一月份的时候出了点车祸(还没有完全恢复),还有2个小孩要带,觉得真的需要帮忙一下,真的希望能顺利申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