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是成都人,在灾区。也支持过你的帖子。
我在天津,确实不了解成都的行政区域划分和受灾情况。
但从电视上看到成都受灾了,感觉肯定比北川、映秀轻的多。但也肯定是灾区了。
我小时侯赶上了唐山地震,天津也受波及。有些房子倒了,死了不少人。我周围没有听说死伤或房屋倒塌的情况,但我家和周围邻居也在郊区的帐篷里住了个把月,回家后还在床下睡了很久。好象是一年多之后,余震才消失的。
所以,根据我的经验,成都防余震而住帐篷是正常措施。
当然,我并不清楚成都哪些地方受灾,哪些地方绝对安全。也没有注意到你说的一些细节,比如捐赠帐篷如何流入“民间”的。
至于地点是在党委大院的问题。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帐篷要搭在开阔地带。在天津时,帐篷都搭在广场、学校操场、郊区等。机关大院内因为开阔,也是可以搭帐篷的。
我觉得:如果成都有受余震威胁的可能,还是需要防灾的。如果老百姓都搭帐篷,机关里有帐篷就也是正常的。
如果确实是只有机关里有帐篷,又是灾区专用帐篷,而那里又不是灾区。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
在灾难发生期间,滥用救灾物资是大罪,支持楼主监督追究。
同时相信楼主也注意到了,有些人在利用你的帖子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