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接受批评的能耐
杨永欣 (2008-05-15)
在上星期深圳举办奥运圣火传递的早上,我收到深圳“不买房运动”发起人邹涛的一则简讯,他在简讯中“强烈谴责中国深圳政府在奥运圣火传递期间,公然任意侵犯践踏公民人权。派出所公安人员在无任何法律手续和理由的情况下,从5月7日下午3时开始强行限制公民邹涛的人身自由”。
据知,邹涛从深圳罗湖的住处被强行带到深圳关外观澜镇一个偏僻的小村里,
由两名公安看守,邹涛唯有通过简讯“向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呼吁求助、关注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
邹涛之后告诉本报,公安对于拘禁“没有说明原因”、“也没有出示证件,只说是公安局的,要我呆在这里不准离开”。
邹涛曾在2006年4月屋价高涨时期,在网上发起“不买房行动”,得到上万名社会人士的支持和响应。他也自费上北京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递交请愿书,引起了中外媒体的注意,但也遭到一些房地产商的多次骚扰和死亡威胁。
显而易见,深圳当局是担心像邹涛这类的维权分子在深圳奥运圣火传递时跳出来挑起事端,制造“不光彩”事件,因此决定采取先下手的策略。
当局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奥运圣火传递是深圳近年来最盛大的活动,在境内外媒体都注视着深圳的时刻,它们不能容许任何瑕疵。
不过,在邹涛只是有可能挑起事端的前提下,就事先采取拘禁的手段似乎也不合情理?
此外,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更何况是一个政府。在奥运圣火传递这么大型的活动上,即使有人站出来宣泄对政府的不满也是正常的?只要宣泄的方式不过于激进、也不影响社会秩序,应该可以接受吧?
更何况,藏独、疆独、维权分子等大小组织对中国政府有不满已是无法遮盖的事实,若奥运圣火传递期间一切过于完美,只会引来外界的猜测和“胡思乱想”:当局到底用了些什么手段来使得一切这么顺利?
当天,我斟酌了很久,邹涛被拘禁的事件是否要当成新闻处理?
最终,我选择了不报,因为我把“疑点利益归于深圳当局”。当局采取这样的手段,在某些程度上也应考虑到邹涛的个人安全。在深圳市民爱国情绪高涨的奥运圣火传递期间,若有人很不理智地站出来宣泄不满、挑起事端,料会无法得到周围民众的谅解,生命随时有危险。
此外,在深圳骄傲地迎接奥运圣火的一天,我没有理由因为一次“没有说明原因”的拘禁而报出“泼冷水”的新闻。
尽管选择了不报,但我仍有自己的想法:面子固然重要,但中国社会也应有接受批评或负面新闻的能耐。在其他国际性的大型活动上,维权分子或组织站出来示威是相当常见的,美国、欧盟国家都面对过同样的问题。当然,不同的是,美国和欧盟视这些示威为人民的声音,必须尊重,中国则认为它是刺耳的嘈音。
我并不是要中国全盘接受西方自由言论的那一套,但在中国日趋走向进步的年代,也应逐渐开始尊重人民发言或表态的权力?
中国当局也可能担心若有类似邹涛的维权人士站出来示威,会把西方媒体的焦点从盛大的深圳奥运圣火传递,转移到“微不足道”的邹涛身上。少数的西方媒体可能专挑中国的瑕疵来报道,但大多的境外媒体还是懂得衡量轻重,以客观中立的角度妥善地处理这类新闻,请相信我们。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