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笨笨 说: 谢谢shadow,这个帖子竟然没有人支持 点击展开...
shadow 说: 关于贴子是这样: 原事发生在多伦多,是真事,作者本人在事情解决之后很长时间,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来家园发贴子,说得好象才发生一样,弄得不知究里的朋友们,包括我,都积极给他想办法,出主意,谁知道事情是八百年前发生的,弄得大家白紧张一场,当时也有朋友知道内情后,质问原作者这么做的意思是什么,最终也没答案,至于是谁发的贴子,想寻根问底的朋友可以查一下。 点击展开...
心空无限 说: Shadow太偏激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为何揭人家的伤疤?人家在原帖子里面早已经回答了你的置疑和所有疑问,只是你没仔细看,以前我看过的,好像最初帖子事发3月到5月底结的案,发贴时间是真实的,这下倒好,人家有如惊弓之鸟,把回帖删除了,你可能一辈子都会不明白人家怎么解决的了!还把人家的Email和MSN公布出来,好像也是未经人家同意的行为!人家不说肯定有人家的苦衷!我表示同情弱者! 点击展开...
mobile tree 说: shadow真是个大好人,好样的 我旁观,看着都感动 我加了你的声望和msn,希望以后大小事情也能听听你的意见呢,谢谢啊 点击展开...
Canadian 说: 事发时间:2005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事主登陆2周发生的事情,我看了全部报道 点击展开...
sally 说: 云里雾里的,不明白。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贴子,一边看一边就很有疑问,因为楼主的发贴时间是6月24日,而事主介绍的事发时间是3月15日,当时就觉得这份帮助一定是过了时效期了,果不然,看到后面还有更多故事。 至于事情的本来面目反正我是搞不清楚了。 点击展开...
shadow 说: 谢谢提示时间,事情发生在3月15日,事情解决后,6月23日左右,作者来家园发的贴,而不是象“心空无限”所说作者在事发3月份或者4月份来家园发贴。 6月23日左右,事情已经解决很长时间了,作者来家园发贴的意图就让人不能理解了,弄得很多不清楚的朋友以为事情才发生,才积极出主意,表同情,而原作者却不出来解释。 点击展开...
心空无限 说: 你才看到4个啊?哈哈,AIM、Shadow等人都是我的马甲!只不过自说字画罢了!呵呵! 点击展开...
心空无限 说: 我倒要问问Shadow了,你是新来的吧?帖子都不会看???请看:http://post.iask.ca/canadameet/topic/7728&page=2&pp=20&highlight=Rickxu ;时间:2005年6月24日,楼主回帖第二页32楼,跟你说的时间是一致的没错儿,但不是发贴,这是回复帖子,你再看看:http://post.iask.ca/canadameet/topic/7728&page=1&pp=20&highlight=Rickxu 这是2005年3月18日事发三天楼主首发的帖子,没错儿吧?再大的权利有如小熊,也不可能更改帖子发布的时间,我就是看不惯某些人不光人身攻击,还经常揭人家伤疤的做法,这是不道德和不人道的!从道义上讲,这是损人不利己!再说这里不是法律专栏,你Shadow有本事就单开一个法律专区!否则纠缠下去没有意义,楼主估计不会再理会有损名誉的帖子,我只是打抱不平!别无他意!请不要再偏激!谢谢! 点击展开...
shadow 说: 你这个人真是头脑有雾,……至于这个贴子,是小熊翻出来的,本来沉了很久,而且我也没有写错什么,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没事在这里穷叫唤?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