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怀孕已经快7个月了,现在接到了PL。
不知这里有没有过来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能够提供一点建议。
先介绍一下我们的情况吧:我们是2006年2月提交的申请,3月份拿到FN
。一直等到2007年10月初才收到ME
,在10月9日完成了体检。2007年11月LP发现自己怀孕了
(预产期是2008年的8月11日),之后我们也没有做太多的考虑,只是等待PL
。但是到了2008年4月份PL还没有下来,而且LP的肚子也越来越大,所以就通过中介向使馆发了一份医院的B超影像,说明怀孕的事情,申请延期发签证。
但是,今天(5月28日)中介打来电话,说取签信已经收到了
,原则上60日内就要取签证,并在ME之后的一年内(2008年10月9日)登陆。
晚上与中介做了进一步的沟通,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三种选择:
1、中介与使馆联系,再次申明我们的情况。并要求在小孩出生以后,全家人完成体检再去登陆加拿大。
――前提是使馆能够同意,并取消我们现在的签证。
2、我们在60天内去取回两人的签证,待小孩出生后再将我们的签证原件退回使馆,并补入小孩的资料,然后再体检和PL
。
3、我们在60天内去取回两人的签证。我在指定的时间内登陆加拿大,而太太不登陆,即自动放弃其移民身份。之后我在那边提出家庭团聚担保移民,太太和小孩子作为被担保人移民。
我们目前的选择是第二种,不知道论坛里有没有过来人和对这方面有了解的好心人能够给我们一些指引。
急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