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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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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dragon : 2005-07-04#1
加拿大是传统的移民国家,有完善的移民政策法规。加拿大每年按计划接纳大量移民。外国人要想获得加拿大公民资格,必须获准作为移民入境永久居住,一般需在加拿大居住满三年,至少会说两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法律并愿意参加公民资格宣誓。

  只要你在加拿大居住满三年并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成为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政府承认双重国籍。 如果你的母国也承认双重国籍的话 , 你在获得加拿大国籍后仍可保留你现有的国籍。

  持有加拿大移民签证,意味着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其优越性有以下方面:

  1、移民签证永远有效,没有过期日。当您在加生活36个月以后,就可以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
  2、持加拿大移民签证者申请往其它国家学习、旅游,容易得到批准。可以申请到往返美国,有效期十年的R型签证。出入边境只需出示证件,海关不作记录。
  3、拥有移民签证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权利。永久居民可受雇于任何公司(某些关系国家机密的职位除外)。
  4、移民享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助学金和奖学金,或申请学生贷款。
  5、和所有加拿大儿童一样,移民的子女享有从小学至高中,十二年免费受教育的权利。有高中毕业证就可以直接上大学。
  6、除高收入家庭外,所有加拿大公民的子女,从出生至十八岁,都可以享有政府的福利金,以帮助他们成长。
  7、在加工作10年,年满六十五岁的退休人士,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
  8、有在加拿大任何一个地方生活、工作的权利。
  9、家庭发生突然事件,可向社会福利局申请社会补助金以及其它多种伤残或死亡的津贴、救助金、赔偿金。
  10、永久居民每年需在加拿大居住6个月以上(有正当理由,如外出工作,出国读书等,经批准可以例外。)连续居住3年,可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获准后,即成为加拿大公民,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和待遇,持有加拿大护照,畅行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免于签证。

teresa_wjy : 2005-07-04#2
up

悉尼港湾 : 2005-07-04#3
谢谢楼主的转帖!

connie-Z : 2005-07-04#4
up

lalala : 2005-07-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