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6月初短登温哥华两周,留了朋友地址接收枫叶卡,7月22日我们两个大人的枫叶卡寄到,8月8日朋友收到移民局的信,说三岁半的宝宝的照片不合格,180天之内得重照。
急问:我们是否一定要回去给宝宝拍照?我们计划明年春天再去加一次,然后09年中再长登的,现在如果为了这个跑一趟从上海去可是要多花3,5万块钱的。是否可以到时候再重新给宝宝申请团聚签证?[如果去,我们还是打算去多,考察一下。]
还有:是否在上海的加领馆可以为宝宝申请旅行签证的时候,我该怎么说?宝宝的护照上是有那张移民纸的,那么我自己该怎么解释呢。因为枫叶卡是不允许邮寄的,我是否说我是等到了枫叶卡才回上海的?但是签证处的人会不会查我的出入境纪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