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有“新移民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的规定吗?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1961/

ptcw2004 : 2004-10-24#1
请教各路大侠:
据说,在2003年3月份,加拿大移民部宣布过一项新规定:新移民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将被取消移民身份。今后,任何需要出境超过六个月的新移民,都必须于事前与所属选区的国会议员商议,由国会议员发信向移民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境。 :wdb2: 不知是否属实?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要我们须在短登后的6个月内即长登加国?万一超过了又会如何?有其他变通办法吗?

盼请解惑!不胜感谢! :wdb17:

laner : 2004-10-24#2
没听过

你在哪儿听到的,有看到有关文字吗? 我怎么在这边没有听到啊?不会是我落伍了吧? 觉得不太可能。

apple3800 : 2004-10-24#3
应该不会吧?很多人都在短登后回来一两年再走的。不是只要是在5年内住够两年就可以了吗?

ptcw2004 : 2004-10-24#4

心远地偏 : 2004-10-26#5
此消息是否属实呀?可周围还有不少同志短登后回国呀?请教有经历的大侠指点!!!!!

疯格子 : 2004-10-26#6
我去了你给的网站,怎么也没有找到你说的规定呀?能给出出处的文章名称吗?

apple3800 : 2004-10-26#7
应该是这个:
http://www.jobs.gov.cn/XXLR1.ASP?ID=4952
但是不知原文在哪里。

dawn0065 : 2004-10-27#8
没有听说过,关注!!

嘿嘿,我短登后离开加拿大超过10个月了,也就是说我的移民身份已经作废了?!!哈哈...

枫叶飘渺 : 2004-10-27#9
不会吧! :wdb2:

ptcw2004 : 2004-10-27#10
http://www.jobs.gov.cn/XXLR1.ASP?ID=4952

:wdb2: :wdb13: :wdb2: :wdb13: :wdb2: :wd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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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栏目:政策法规>加拿大> 2003年3月25日 [返回] 总点击数:184 本周点击数:23 评论数:0


   
加拿大出台新移民出入境新规定




加拿大移民部最近宣布一项新规定,新移民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将被取消移民身份。据了解,以往有不少新移民通过各种方法逃避居留规定,但新规定堵住了这个“漏洞”。今后,任何需要出境超过六个月的新移民,都必须于事前与所属选区的国会议员商议,由国会议员发信向移民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境。此外,调查显示,具备专业资格的新移民未能在加拿大一展所长,令加拿大每年损失50亿加元。为此,加拿大政府在这个月发表的新财政预算案中将增加拨款,以改善协助新移民落地生根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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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2103116 EMAIL:jobs@jobs.gov.cn

疯格子 : 2004-10-27#11
已经看到了。安排AAPP去CIC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资料,AAPP回复:目前为止,尚未看到相同的说法。AAPP猜测:有否是目前正在谈论的政策?

有其他知情者吗? :wdb2: :wdb2: :wdb2: :wdb2: :wdb2:

apple3800 : 2004-10-27#12
那不是又变成旧法的办法了吗?每次离开不能超过183天。我要看到原出处才信。

兔子凶猛 : 2004-10-27#13
关注! :wdb18: :wdb18:

dawn0065 : 2004-10-27#14
看来加拿大准备开除我了,哈哈!!

山里红 : 2004-10-27#15
有关新移民登陆和居留时间的问题,加拿大北京使馆网站有明确说明,可以上去看看,那应该是最权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