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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者”贺绍强 (转)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197042/

进城啦 : 2008-09-02#1
近来,华人媒体闹的沸沸扬扬的一个案子引人注目。案子的主人公是
一个来自中国某大学的英语教师叫贺绍强。95年来美国攻读教育学,97年
在美国田纳西孟菲斯转读经济学博士。99年,贺太太罗秦早产生下一女贺
梅。当时贺家陷入一场官司,是贺绍强对同系女生齐晓君的性攻击案子。
此案使贺家焦头烂额,贺梅在此时降生似乎生不逢时。贺家向教会求助,
要求把小贺梅寄养出去。教会找到Baker一家愿意照管小贺梅三个月,于是
小贺梅到Baker家去生活了。三个月很快过去了,到了小贺梅该回家的时候
了,然而,贺家这时却说,他们还没有为把小贺梅接回家做好准备,希望
寄养家庭继续照顾小贺梅一段时间,直到他们做好准备为止。于是Baker家
把小贺梅留下来。这时Baker家发现小贺梅没有医疗保险,这在美国是很严
重的问题,从小贺梅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有两个选择,第一,由贺家给
小贺梅买医疗保险,毕竟小贺梅是贺家的女儿,买这个保险理所应当;第
二,是一个下策,即把小贺梅的法律监护权从贺家转到Baker家,这样小贺
梅的医疗保险就可以由Baker家负担。贺家选择了第二种办法,把小贺梅的
监护权转到Baker家,并在法律文件上签了字。

  事过一年后,贺家要把小贺梅要回去,这时Baker一家不肯了,一把屎
一把尿把小贺梅带了一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如同自己的骨肉,难以割
舍。Baker家为了让小贺梅留下来过更好的生活,不惜高薪聘请律师跟贺家
打官司。这就是此案的简单叙述。本篇文章着重分析,从道义上讲,谁应
该获得小贺梅的抚养权。

  这个案子有点扑速迷离,引起本人的兴趣。本人喜欢模仿福尔摩斯,
用逻辑推理的办法理清案子的思路,这在前一段时间的黄谷阳案子里,本
人已小试牛刀,效果不错,获得网友们的好评。新来本网站的朋友可以通
过底下的连接看到本人分析黄谷阳案子的文章。本人分析贺案的材料来自
于网上,主要取自两篇文章。一篇是贺绍强本人写的一封长信,从他自己
的角度介绍案情;另一篇是今日美国关于本案的报导。这篇报导得到贺绍
强的认可,因为在贺绍强的信里给出了这篇文章的连接,让大家参考,说
明这篇文章没有歪曲事实。所以说,从取材上对贺绍强是公平的,然而,
分析的结果是对贺绍强不利的结论。曹常青也有一篇文章分析贺案,网友
很不满意,原因是曹文没有直击问题的要害,不着边际拉拉扯扯一大堆,
隔靴搔痒,没有显出揭露吴征时的功力来。本文将力图避免曹文的毛病。

  1。贺绍强爱贺梅吗?

  首先我要质疑贺绍强对贺梅的爱是否真诚,因为他的所做所为告诉我
,他不爱贺梅。让我们已经是为人父母的人先想一个问题,你在什么情况
下会把自己的出生不久的婴儿托给陌生人照管?如果是我,我会说没有任
何情况能让我这么做。然而贺绍强对他的做法的解释是,At the time,
we were experiencing severe financial difficulties。我认为这个理
由不充份。但是从这个理由里,我能看出,在贺绍强眼里,钱比儿女亲情
更重要。在美国,经济困难的中国人还是有一些的,但还没听说别人把孩
子托给陌生人的。顺便说一句,贺太太在医院做刨腹产的费用$12,000全
部由美国纳税人出,贺绍强对今日美国报说这笔钱压迫他放弃抚养小贺梅
,是在误导读者,更加暴露他心里有鬼。再说,美国的福利制度还是相当
不错的,象贺绍强这样的低收入家庭会得到政府的许多补助。每年报税可
以按孩子人头有税款退回,小贺梅刚出生,政府有给母婴的营养补助,每
星期可以领一定量的牛奶,鸡蛋,乳酪等营养品,直到小贺梅满一岁为止
。这段时间母婴看病可以申请医疗补助计划,一切看病费用由我们纳税人
出。小孩穿的衣服,中国人朋友之间给一些旧衣服就行,不花多少钱。如
果这样,贺绍强还说养不起小贺梅,那么他不是没有人性就是另有所图,
醉翁之意不在酒。

  2. 贺绍强认为钱比女儿重要.

  在贺绍强夫妇向多维社介绍小贺梅被领养的过程时, 通篇充满一个钱
字, 唯独没有一个爱字. 你看, 家里住房拥挤, 特别是住了一个老乡后更
没有地方给小贺梅睡觉了. 天下有如此荒唐的理由吗? 小贺梅被当成一件
破旧的家具, 家里地方不够就随便往外一扔. 连老乡都比小贺梅重要. 我
只能相信这是编造出来的谎言, 谎言常常是荒唐可笑, 不能自圆其说. 后
来在好心的房东的帮助下换成两居室, 这回该能放下小贺梅的一个婴儿床
了吧?然而, 狠心的父母还是千方百计找理由要把小贺梅送出去. 罗秦为了
去餐馆打工, 必须把小贺梅托养出去, 钱还是高于骨肉亲情.

  3。贺绍强爱自己的太太罗秦吗?

  我还要质疑贺绍强对自己的太太罗秦是否有爱。因为小贺梅99年出生
到现在又有两个弟弟了,也就是说,罗秦在三年时间里生三个孩子,大家
知道,十月怀胎,以这样的效率生孩子,罗秦基本上是一个接一个生,中
间没有喘息的机会。当我回想起我太太在产床上叫" 我不想活了 ",就更
加憎恨贺绍强的无人性。难道他生那么多孩子是为了骗取福利?那么他一
会儿养不起孩子,一会儿又大生特生,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猜想,贺
绍强有把生孩子当作工具之嫌。

  4. 贺绍强把自己的太太罗秦当作工具

  可怜的罗秦, 文化不高, 不通英语, 却被丈夫用来作为工具. 贺绍强
编造出的荒唐理由总是从单纯的罗秦口中说出来, 以一个弱女子的形像来
打动人心. 特别是, 在签署小贺梅法律监护权的转让文件时也由不懂英语
的罗秦来签, 而曾为英语教师, 精通英语的贺绍强却不出面, 还造成个假
象说别人不让他看法律文件. 这是十足的撒谎. 因为如果真如此, 贺绍强
可以告诉罗秦, 如果不让他看法律文件, 罗秦就不签字, 这总能做到吧?
难道美国人还会象黄世仁一样逼杨白劳按手印不成? 我们家的法律文件全
部由我签字, 虽然我太太也精通英语. 我认为, 贺绍强故意让罗秦签字的
不合情理的做法的真正用意是, 将来出问题时可以抵赖, 说自己没有同意
等等, 然而, 美国的法律是严肃的, 只要手续合法, 任何狡辩都无法将其
推翻. 贺绍强也想到别人会质疑他为什么让罗秦签字的问题, 他的理由是,
在孩子的问题上, 母亲比父亲更有发言权. 这又是一个谎言穿帮的地方,
美国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 父母对孩子有着同等重要的发言权, 没有一个
性别比另一个性别高一等.

  5。Baker家到底是不是小偷?

  贺绍强口口声声说Baker家是小偷,那么是谁把小贺梅送到Baker家的
?贺说,we sought assistance from a local Christian aid agency.
Through this agency, we met the Bakers. 由此看出,贺绍强自己想出
托养小贺梅的馊主义,并付诸实施,且取得了成功。小偷的定义是趁人不
备不经人家同意而拿走别人的东西,而Baker家是被动接受小贺梅,并经过
贺家同意,无论怎么说也与小偷无缘。再者,在Baker家抚养小贺梅三个月
后是要还回小贺梅的,这是小偷的做法吗?是贺家拒收小贺梅的,其理由
居然是堂而皇之的我们没有准备好。是不是过早领回小贺梅就无法达到利
用小贺梅给自己办绿卡的目的?今日美国说,When the three months ended,
they(指贺家) still were not able to care for Anna Mae. 请问,领回
自己的女儿需要什么准备?是不是象买家具一样要攒够钱以后才能领女儿
?如果他们对女儿有真爱,为什么不能在这个时候把女儿迫不及待地领回
家?贺家的拒领女儿是极不正常的,并且给经手此事的教会带来麻烦。Mid-
South Christian Services could no longer handle their case because
the agency's supervision is limited to 90 days in temporary custody
cases. So the two couples negotiated the next step on their own.
如果说Baker夫妇是小偷,那么让我们来看,这小偷是如何偷东西的。你见
过这样的小偷吗?失主敲开小偷家的门,把一个皮包放在小偷桌子上,扭
头就走。然后就说人家偷了他的皮包,这有点象栽赃陷害。

  6. 贝克夫妇为何不肯把小贺梅还给贺家?

  这是因为贝克夫妇深爱小贺梅, 如同亲生骨肉, 经过一年的艰辛和汗
水, 小贺梅从一个体弱多病的早产儿, 长成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宝,
那份恩情天地作证. 而这个时候, 她狠心的父母, 在她出生一个月左右,
奶水还没有喂几次就迫不急待地把她推出家门, 以后又有几次机会要回小
贺梅, 但都被贺家夫妇拒绝了. 他们有资格在贝克夫妇和小贺梅建立了骨
肉难分的感情时, 强行把人家拆散吗? 有一个故事, 有一家人要外出旅游
月余, 家里养了一只小猫, 在出门时, 把小猫托给邻居家照管. 邻居家的
小女孩天天跟小猫玩, 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等外出旅游的人家回来后, 欲
要回小猫时, 邻家小女孩哭得死去活来, 她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对动物尚
且如此, 况人呼? 养过孩子的人都知道带孩子的辛苦. 我的孩子出生后,
每天晚上, 大人要起来喂三次奶, 不能正常睡眠, 白天还要紧张工作. 然
而, 一分辛劳换来一分爱,当我们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 喜悦之情无以言表.
我每天都要看见自己的孩子, 一天不见, 如隔三秋. 而贺家夫妇即使一礼
拜去看一次小贺梅, 都显得爱得不够深, 令人大摇其头.贝克夫妇为了雇律
师为自己打赢官司, 不惜卖掉自己4800平方尺的四十多万的豪宅, 可见其
决心之大, 对小贺梅感情之深, 在贝克夫妇眼里, 人比金钱重要, 这是何
等伟大的人格?把小贺梅交给这样的人家, 我们能不放心吗?相反, 我很不
放心她亲生父母对小贺梅的感情.在一个金钱重于一切的人眼里, 是永远没
有道义可言的. 我祝愿贝克夫妇打赢官司, 让正义战胜邪恶, 让小贺梅获
得无条件的幸福.

  7. 上帝给了贺绍强三次机会, 都被他抛弃了.

  小贺梅天生是贺家的女儿, 这是上帝给贺家的第一次机会, 这时是没
人能抢走小贺梅的.然而, 贺家却以莫须有的理由, 把小贺梅托出去三个月.
第二次机会是在三个月过后, 由教会出面把小贺梅交还给贺家, 但这时,
贺家居然说没准备好, 接亲生女儿还需要什么准备?纯粹是, 这时候小贺梅
回家, 他们所订的利用小贺梅的计划还无法得逞, 要熬到一年过后, 计划
才能付诸实施, 于是小贺梅又被遗弃了第二次. 第三次机会是, 在决定给
小贺梅买医疗保险时, 贺家可以选择自己掏钱给小贺梅买保险, 虽然花了
些钱, 但小贺梅的监护权还在,要要回小贺梅不难. 贺家夫妇为了省这一点
保险费而再次遗弃了小贺梅. 我怀疑贺家是主动要转让小贺梅的监护权给
贝克家的, 这是他们移民计划的一部份. 如果没有美国人监护小贺梅一年
以上, 那么小贺梅就是一个外国人的女儿, 她的父母自然无法通过这个女
儿获得移民. 然而, 在小贺梅在美国人监护一年以上后, 她的身份就变了,
这时把她领回来就有很大的利用价值了, 可谓机关算尽. 感情贺绍强把贝
克夫妇当成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傻瓜了, 真乃是, 周郎妙计安天下, 赔了夫
人又折兵. 我们华人社团难道要为这样的阴谋背书吗? 贺绍强的计划在他
性骚扰齐晓君女士后被学校开除而丢失身份后就开始酝酿, 否则, 他就永
远是非法移民.

  华人朋友们, 不要为某些人挑起的种族仇恨迷惑了双眼, 要多用自己
的头脑分析案情, 特别是对不近情理的地方要抓住不放, 我们要为正义呐
喊, 决不为邪恶背书.

zznn123456 : 2008-09-02#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近来,华人媒体闹的沸沸扬扬的一个案子引人注目。案子的主人公是
一个来自中国某大学的英语教师叫贺绍强。95年来美国攻读教育学,97年
在美国田纳西孟菲斯转读经济学博士。99年,贺太太罗秦早产生下一女贺
梅。当时贺家陷入一场官司,是贺绍强对同系女生齐晓君的性攻击案子。
此案使贺家焦头烂额,贺梅在此时降生似乎生不逢时。贺家向教会求助,
要求把小贺梅寄养出去。教会找到Baker一家愿意照管小贺梅三个月,于是
小贺梅到Baker家去生活了。三个月很快过去了,到了小贺梅该回家的时候
了,然而,贺家这时却说,他们还没有为把小贺梅接回家做好准备,希望
寄养家庭继续照顾小贺梅一段时间,直到他们做好准备为止。于是Baker家
把小贺梅留下来。这时Baker家发现小贺梅没有医疗保险,这在美国是很严
重的问题,从小贺梅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有两个选择,第一,由贺家给
小贺梅买医疗保险,毕竟小贺梅是贺家的女儿,买这个保险理所应当;第
二,是一个下策,即把小贺梅的法律监护权从贺家转到Baker家,这样小贺
梅的医疗保险就可以由Baker家负担。贺家选择了第二种办法,把小贺

梅的监护权转到Baker家,并在法律文件上签了字。

  事过一年后,贺家要把小贺梅要回去,这时Baker一家不肯了,一把屎一把尿把小贺梅带了一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如同自己的骨肉,难以割舍。Baker家为了让小贺梅留下来过更好的生活,不惜高薪聘请律师跟贺家打官司。这就是此案的简单叙述。本篇文章着重分析,从道义上讲,谁应该获得小贺梅的抚养权。

  这个案子有点扑速迷离,引起本人的兴趣。本人喜欢模仿福尔摩斯,
用逻辑推理的办法理清案子的思路,这在前一段时间的黄谷阳案子里,本
人已小试牛刀,效果不错,获得网友们的好评。新来本网站的朋友可以通
过底下的连接看到本人分析黄谷阳案子的文章。本人分析贺案的材料来自
于网上,主要取自两篇文章。一篇是贺绍强本人写的一封长信,从他自己
的角度介绍案情;另一篇是今日美国关于本案的报导。这篇报导得到贺绍
强的认可,因为在贺绍强的信里给出了这篇文章的连接,让大家参考,说
明这篇文章没有歪曲事实。所以说,从取材上对贺绍强是公平的,然而,
分析的结果是对贺绍强不利的结论。曹常青也有一篇文章分析贺案,网友
很不满意,原因是曹文没有直击问题的要害,不着边际拉拉扯扯一大堆,
隔靴搔痒,没有显出揭露吴征时的功力来。本文将力图避免曹文的毛病。

感情代替不了法律,贺家有权要回自己的女儿:wdb10::wdb9:
监护权不是收养权吧?任何机构也可以充当监护人,如果当时托给教会或福利院监护,贺家去领的时候,还不给吗?

BAKER和任何监护机构一样,他把自己看成啥了:wdb16:


如果把小孩判给BAKER,那以后谁还敢让别人监护孩子,在美国法律条框这么严禁的国家出现这样的事,真是耻辱!

至于贺家爱不爱小孩就不用讨论了,---想把孩子要回来就说明了一切!

外星人 : 2008-09-02#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支持有自己思维分析的人

zznn123456 : 2008-09-02#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99年,贺太太罗秦早产生下一女贺
梅。当时贺家陷入一场官司,是贺绍强对同系女生齐晓君的性攻击案子。
此案使贺家焦头烂额,贺梅在此时降生似乎生不逢时


贺家当时不是陷入一场官司吗?所以才把小孩送走监护的.

下面几条理由说的真可笑,人家生几个小孩,你管得着吗?:wdb16:
不生小孩的,你管不管?:wdb8:

外星人 : 2008-09-02#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信息如下:-
1. 贺梅已经判给亲生父母了 。
2. 贺梅一家已经在中国 。
3. 但是好像最近贺绍强 (贺梅父亲)希望回美国,而且好像是需要美国那边有人担保才能回去。

我个人同意一个说法: 父母在利用孩子,就是想美国绿卡。 否则孩子已经要回来了,一家人已经在一起了, 还回美国那个伤心地干嘛? 部分中国人为了绿卡,啥事都能做。 家园网上就有这样的人啊。

zznn123456 : 2008-09-02#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信息如下:-
1. 贺梅已经判给亲生父母了 。
2. 贺梅一家已经在中国 。
3. 但是好像最近贺绍强 (贺梅父亲)希望回美国,而且好像是需要美国那边有人担保才能回去。

我个人同意一个说法: 父母在利用孩子,就是想美国绿卡。 否则孩子已经要回来了,一家人已经在一起了, 还回美国那个伤心地干嘛? 部分中国人为了绿卡,啥事都能做。 家园网上就有这样的人啊。


我说不能判给BAKER吗,就俺这业余不入流的"律师"都看出来了


孩子在美国生的不就是美国籍吗?父母也能和孩子一起过去吧?

lindaken : 2008-09-02#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信息如下:-
1. 贺梅已经判给亲生父母了 。
2. 贺梅一家已经在中国 。
3. 但是好像最近贺绍强 (贺梅父亲)希望回美国,而且好像是需要美国那边有人担保才能回去。

我个人同意一个说法: 父母在利用孩子,就是想美国绿卡。 否则孩子已经要回来了,一家人已经在一起了, 还回美国那个伤心地干嘛? 部分中国人为了绿卡,啥事都能做。 家园网上就有这样的人啊。

说的好。:wdb10::wdb10:

浪迹E天涯 : 2008-09-02#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还是外星人说的好,有些人为了拿绿卡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强烈BS!!!

zznn123456 : 2008-09-02#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让监护人抚养就是为了绿卡,没明白?

外星人 : 2008-09-02#1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http://www.iask.ca/Forums/viewtopic/t=179292/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lang=schinese.html
这个里面好像有很多讨论, 网上找来的 ,呵呵

zznn123456 : 2008-09-02#1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谢谢!打不开,不看了,孩子要回来就好:wdb19:.

至于他爸爸是不是利用孩子要绿卡,不关心了,因为那是ANOTHER STORY了,如果是那样,他也会受到谴责的.

依据前面说的原因,BAKER不还回孩子,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外星人 : 2008-09-02#1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为避免因强制遣返留下污点,贺氏夫妇已同移民律师签署协议,一旦法官判决将女儿贺梅归还给他们,全家将自动离开美国。: 所以老贺家要回美国是不容易的,他现在是要求美国的朋友帮助他回去。 说回中国是个大的错误。

zznn123456 : 2008-09-02#13
为避免因强制遣返留下污点,贺氏夫妇已同移民律师签署协议,一旦法官判决将女儿贺梅归还给他们,全家将自动离开美国。: 所以老贺家要回美国是不容易的,他现在是要求美国的朋友帮助他回去。 说回中国是个大的错误。


他们当初要回女儿,并愿意离开美国应该是真的,否则也回不来,也应该知道回来后再出去不容易,已经签过协议了。

你认为他还能回去吗?BAKER会放过他吗?他只是一相情愿罢了,回来后后悔可能是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吧,所以想再回去。

签移民协议啥意思?是不是父母永远不能入籍,不管小孩是不是美国籍?小孩现在还应该是美国籍吧?

外星人 : 2008-09-02#1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小孩是美国公民,但是父母没有美国绿卡,问题好像是父母想回美国。
当初打官司的时候,好像很多华侨,还有中国大使馆都给了非常多的帮助的, 否则这个官司他怎么可能打的下去呢。

zznn123456 : 2008-09-02#1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他回美国,以什么身份呢?小孩的监护人?

如果当初BAKER顺利把小孩还给他,他能打官司回国吗?他一定会以小孩监护人的身份留在美国的,看出来当时他不回国,是要不回来孩子的。那么错究竟在谁呢?他现在再以小孩监护人的身份去美,也是应该的。因为这本来就是他的权利。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美国+有些人不带有色眼睛的话。


大使馆和华人帮他一是因为同胞,二是因为正义感,没什么不妥的,他再回去,华人也应该理解他,为了孩子的身份留美,他又不是一个孩子在美国生的,其他二个也是美国生的吧?

flatron : 2008-09-02#1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贺绍强就是一个人渣,只会利用孩子说事。他想回美国,即使孩子是美国公民,也回不了,要想以后移民,好像也得等孩子18岁后办。

banff : 2008-09-02#1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呆在美国是他一直的目标,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一手策划,真是个人渣.鄙视.

flatron : 2008-09-02#1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贺梅随同父母亲贺绍强、罗秦于2月9日返回中国定居已经一个多月了,贺梅进入重庆国际学校就读,贺绍强也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任职,贺家在中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贺绍强在电邮中对该报记者表示,他们回中国之前,曾经心理挣扎过,不知道要如何向贺梅解释这趟回中国是暂时的旅行还是永久的居住,贺绍强指出,最后在行前还是告诉贺梅说,这次去中国可能是一年,可能更长,他并没有说清楚,不过他却向贺梅表示,她一定会喜欢中国。贺绍强表示,贺梅刚回到中国时,常常问什么时候回美国?她想念美国的生活,她更喜欢美国的学校生活方式,刚开始还是喜欢美国和墨西哥食物,但逐渐地,贺梅开始习惯中国食物,贺绍强常常带她去参观中国的名胜古迹,让她从中领略到中国文化,贺梅已经到过北京故宫、颐和园、长沙的岳麓书院、湘江等。

贺绍强回中国后应聘担任长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兼对外交流中心主任。本月4日贺绍强第一天上大一英文课。贺梅与弟妹则跟着母亲罗秦住在重庆外婆家,在同一天,贺梅也开始上重庆科爱赛国际学校,贺梅第一天上课回家后,告诉罗秦她已经交了两位中文讲得很好的美国小女孩。贺绍强指出,由于长沙没有国际学校,只好将贺梅送到重庆国际学校。

  贺绍强对贺梅的适应,基本上感到满意,他说,还是有些问题存在,比如,她常常提起美国的生活、学校、语言沟通等问题,他认为,随着时间,这些问题都会慢慢改观。

flatron : 2008-09-02#1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重庆首个国际学校建成 每年学费12200美元

2006年08月17日 08:16:53  来源: 重庆晨报

位于沙区大学城,只招收外籍学生;门卫、保安、清洁人员全都讲英语

学费1年12200美元,教学用品全部从美国运来,教室不是方形而是六边形,保安和清洁工都必须讲英语,记者昨日在大学城见到了我市首个国际学校,这所学校将主要为在重庆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提供服务,并且只收外籍学生,预计将在10月正式交付使用。

全部采用英文教材

QSI(科爱赛)国际学校校长Dr.RoyDouthitt昨日带着记者参观了即将竣工的学校。体育馆从外面看上去跟一般的体育馆差不多,但顶棚却是由很多个多边形组成,里面将安装中央空调,孩子在里面运动完全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在这里就读的外籍学生将接受以英文为主的教育,中文在这里作为外语由中文老师讲授。“这对他们了解重庆、了解中国有很大帮助。”校长说,图书馆里将在2年内拥有5000本书,其中90%%将是英文书籍,10%%是中文书籍。

在六边形的教室和乐器室里,最多只允许容纳一个小班15名同学上课,学校包含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全部课程,采用全英文教材,并且与美国教材同步。校长现场拆开了刚刚运到的教材和文具,除了老师的备课教案,连幼儿园小朋友玩耍的彩泥都全由美国运过来,真正实现美式教学。

  门卫保安都讲英语

校长Dr.RoyDouthitt表示,学校的英文教师将从美国、加拿大聘请,而总部将会组织中方工作人员参加语言培训,甚至包括学校的清洁人员、门卫、保安,都必须做到全部讲英文,甚至要能说出每个学生的名字。对于来校的中方教师要求更加严格,除了英语水平应达到相关水平,还必须获的中文教师资格证,助教则需要本科毕业,英语四级以上。这样的高要求当然也有高薪水,月薪约6000元。

每年学费12200美元
科爱赛国际学校是沙坪坝区政府与QSI(科爱赛)国际学校在重庆大学城内合作建设的,QSI是一个非赢利的美国教育机构,在世界上拥有32所学校,分布在26个国家和地区,学校只招收外籍学生,学费1年122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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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的学费从何而来?是不是当初的捐款啊???

flatron : 2008-09-02#2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贺绍强说

贺梅不会说中文,而且住在一个拥挤的城市里,和她的弟弟、妹妹一起在一所过度拥挤的学校念书。在她的班上,学生超过60人,与她在孟菲斯圣Agnes学院的小课堂相比,宛如天地。

她不是在重庆科爱赛国际学校上吗?这所学校只收外籍学生。:wdb18::wdb16:

外星人 : 2008-09-02#2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估计老贺是生活压力大,要知道在中国他这样养活一家是不容易的,孩子又没有牛奶金

xuniangshen : 2008-0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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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is a jerk

birmingham : 2008-09-02#2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信息如下:-
1. 贺梅已经判给亲生父母了 。
2. 贺梅一家已经在中国 。
3. 但是好像最近贺绍强 (贺梅父亲)希望回美国,而且好像是需要美国那边有人担保才能回去。

我个人同意一个说法: 父母在利用孩子,就是想美国绿卡。 否则孩子已经要回来了,一家人已经在一起了, 还回美国那个伤心地干嘛? 部分中国人为了绿卡,啥事都能做。 家园网上就有这样的人啊。
:wdb10:

老伍靓汤 : 2008-09-02#2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wdb8:人渣
同时庆幸那个什么“ZZ123456”不是法官,不是律师

westend : 2008-09-02#2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那些说Baker家无理取闹的人,请扪心自问,你会卖掉自己的房子来这么无理取闹吗?你可以得到什么?而你又失去了什么?

不错,中国人讲究血浓于水.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如果你身为父母,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会把自己的亲身骨肉交给陌生人抚养?如果是因为经济原因,为何又在明知道养不起的情况下一再生,既然养得起后面的孩子,那为何不早领回自己的骨肉?

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强大的舆论早已经满足了某些人的欲望.而整个事件,都不是以小女孩为核心,大家关心的.只是如何满足那对贪婪的父母,而不是基于小女孩的考虑.

luckyluo : 2008-09-02#2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争来争去,好像没人问问孩子是怎么想的。

xuniangshen : 2008-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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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
那些说Baker家无理取闹的人,请扪心自问,你会卖掉自己的房子来这么无理取闹吗?你可以得到什么?而你又失去了什么?

不错,中国人讲究血浓于水.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如果你身为父母,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会把自己的亲身骨肉交给陌生人抚养?如果是因为经济原因,为何又在明知道养不起的情况下一再生,既然养得起后面的孩子,那为何不早领回自己的骨肉?

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强大的舆论早已经满足了某些人的欲望.而整个事件,都不是以小女孩为核心,大家关心的.只是如何满足那对贪婪的父母,而不是基于小女孩的考虑.

westend : 2008-09-02#2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争来争去,好像没人问问孩子是怎么想的。
这本来就是成年人的游戏, 贺梅只是一个棋子。

hhcindy : 2008-09-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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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信息如下:-
1. 贺梅已经判给亲生父母了 。
2. 贺梅一家已经在中国 。
3. 但是好像最近贺绍强 (贺梅父亲)希望回美国,而且好像是需要美国那边有人担保才能回去。

我个人同意一个说法: 父母在利用孩子,就是想美国绿卡。 否则孩子已经要回来了,一家人已经在一起了, 还回美国那个伤心地干嘛? 部分中国人为了绿卡,啥事都能做。 家园网上就有这样的人啊。
严重同意!!

游客 : 2008-0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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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自利的人渣一个,居然还有为人渣叫好的!

qi1633 : 2008-09-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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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绍强就是一个人渣!垃圾!

战斗在加国 : 2008-09-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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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绍强就是一个人渣!垃圾!
:wdb10:

zznn123456 : 2008-09-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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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8:人渣
同时庆幸那个什么“ZZ123456”不是法官,不是律师

自私自利的人渣一个,居然还有为人渣叫好的!

贺绍强就是一个人渣!垃圾!

各位都惜字如金,只能放狗,看下如此“人渣”:

1.贺前妻94年留美,95年他去陪读,不久,前妻提出分手。

贺应该是受害者
2。95-98,贺潜心学业,完成英语硕士学位,且经济学博士在读,98.6与罗女结婚,罗大陆重庆人,高中,英语不会,年龄与贺相仿,一个月后赴美陪读,罗当时已怀孕

可以看出贺是有点自卑的想过塌实日子的男人,那时凭留美博士头衔找个年轻会英语的学生妹应该不难,他应该知道罗不会英语到美后会给他带来多大麻烦,结婚后立刻把罗办过去,也说明当时他对罗是认真的.
3.98.10,上午刚认识贺的齐女请他下午给她补生理课,一周后该女告贺性骚扰.

此女动机不纯,经济学博士上生理课? 不幸的是贺答应了(全额奖学金+结婚大事已完+小孩即将来临,可能好事太多了,人就容易想入非非乐
).


后来贺的两位目击同事证实,没看见异常举动,而时间也只15分钟,这15分钟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全额奖学金立刻取消,而妻子又面临生小孩.

zznn123456 : 2008-0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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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1.28 罗女生下贺梅,当时无力抚养,有人要收养,罗坚决不同意,后经慈善机构,找到BAKER,同意暂时寄养3个月,此间贺家两起官司,齐女告贺性骚扰,罗女告齐丈夫打她(花费医疗费1W多刀),并且律师说一旦性骚扰成立,贺将被判20年.所以贺家没办法如期接回贺梅,又与BAKER签了延长协议,协议注明,贺家随时可以领回贺梅.

5.2000.4,贺家要求领回贺梅,也就是延长协议后8个月,遭BAKER拒绝.
法官提出拒绝的原因:贺有刑案在身,贺夫妇无正式工作.之后,贺夫妇努力拼命赚钱(主要在餐馆),2001年3月经济有些好转,又要求领回贺梅,BAKER又去告,法官说"如果不能证明贺家遗弃小孩,不能证明有永久收养协议,孩子一定要还给贺家",于是BAKER立刻告贺家遗弃小孩:wdb8:,案子也就延缓审理了.

BAKER 同时又向移民局告贺家非法打工要将其驱逐出去,中国大使官给移民局去函要求在官司没完前,允许贺家留在美国.移民局最后给的结论"家庭团聚最重要",此案处理完后,再讨论其他的. 中国大使馆伸手主要考虑在美华人利益,因为美国法律是案例法,一旦BAKER获胜,对以后在美的华人不利.

zznn123456 : 2008-0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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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转

接下去贺夫妇被迫面对一系列屈辱在美重新登婚以明是合法夫妻;被迫接受DNA以明自己是梅的生父母;被迫进行精神以证明他们在健康方面上能养育女儿。孤立助的夫妇默默地承受了一切。(chinesenewsnet.com)

还没完,2002年2月7日法官又夫套上6道箍咒:第一不得向其他人尤其是记者透露案情;第二不得去看望梅;第三必须交出梅的美护照以防逃;第四必须交1.5W美元押金但贝克夫不必交因法官相信他有能力支付;第五正式授予克夫梅有合法的抚养权;第六承担一切法律用费用。

小火车 : 2008-0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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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判给亲生父母是对的,
从个人感情和人格上来说鄙视贺这个人.

zznn123456 : 2008-09-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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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判给亲生父母是对的,
从个人感情和人格上来说鄙视贺这个人.

为啥鄙视?

他当时是身无分文的留学生,奖学金全部取消(因官司在身),太太又刚生小孩,他们有能力吗?


BS的应该是那个齐女,上午才认识一男的,下午就让人家讲生理课,什么人?据说是她向贺借钱贺没借给她,她才反告贺性骚扰,她没有立刻报案,一周后才报,这可能吗?在美国还怕一个穷留学生打击报复?

不是她告贺性骚扰,以后的事还有吗?

外星人 : 2008-09-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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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一开始就要把几个月的孩子寄养出去,怎么都是不能让人接受的,而且是第一个孩子。

zznn123456 : 2008-09-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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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一开始就要把几个月的孩子寄养出去,怎么都是不能让人接受的,而且是第一个孩子。


现在让在美身无分文+官司缠身(可能会是20年)的留学生,妻子又不懂

英文的生个小孩试试,谁愿意小孩生出来就和大人一起受罪?

不幸这些事情都让贺家遇了.

游客 : 2008-09-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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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晓军:贺绍强的骗局

(博讯2004年5月16日)

各位读者:

你们好! (博讯 boxun.com)

我是贺绍强性骚扰案的受害者。 一年多以来, 贺绍强性骚扰及贺梅案引起了轰动,
媒介上也一直在报导. 但我想告诉你们,至少关于性骚扰部分的报导有很多地方是极其
失真的. 这些错误的报导不仅助长了恶人的威风,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而且在很大程
度上掩盖了事实真相, 并深深伤害了真正的受害者。 下面叙述一下性骚扰和所谓罗秦
被打案前前后后的大概经过。



1998年8月下旬,我进入孟菲斯大学商学院 MIS 本科读书。 当时我托福考了500 多
分, 英文仍然不是很好, 对校园的一切都不熟悉。 第一个学期开始我报了6门课,期
中考试前退出一门,学期末以4A,1B的成绩通过了其余5门课。



我先生九月底拿到了亚特兰大市的工作邀请。当时我们商量着我是否离开孟菲斯随
他去新的地方。 我们跟那里的几所大学联系过,回答都是入学要求最低托福550分。 而
我要在那个地区入学, 必须重考托福, 而不知又需要多久。 我对先生说: 你先去工
作吧, 在那边继续帮我打听学校的事, 也许我在这里读一两个学期后转学过去,那时
学校就不要求托福了。 时间对我来说很重要。当然后来因为官司及各种原因,我直到毕
业才离开孟菲斯。



我先生离开10天后星期天(10月11日)的上午, 那天是秋假(Fall break)。 我
去图书馆旁边的电脑室去写作业。 因为第一次用学校的电脑, 我的Password 又不对,
无法打开电脑, 只好去找只好去找lab assistant 寻求帮助。当时在服务台工作的贺
绍强非常热情, 不仅帮助我打开电脑,给我讲了一些用电脑的知识, 还说如果我们互
留下电话, 今后有什么问题他可以帮忙。贺留了他的名字及电话,我也写了我的姓名及
电话。 在我做作业期间,贺曾来到我的桌子前询问有没有事要帮忙, 我说没有。 他当
时问了一些关于我的现状, 并说他知道我先生刚找到工作。 大约1:00 左右,贺又过
来对我说: 2:00 电脑室会关闭,他知道有校园内有另外一个电脑室会在此时仍会开放
, 他自己正好要过去,如我愿意的话,下班后可以顺便带路。在这里我根本没有邀请请
他补什么课。 我进电脑室时,一个人用学生卡开的门,我只是跟着进入, 并没有注意
门上有什么字。由于我在两点前确实完不成手头的事, 这个人是中国同乡,又在电脑室
工作, 自然也就相信并赞同等2:00 时随他过去。



贺在2:00 时招呼我离开, 在去英语系Patterson Hall 的十几分钟里,他对我谈的
是学英文的技巧和一些学习方法, 并再次说如果有困难他愿意帮助我。我十几年没进校
门了, 入学后对很多事都不清楚,确实要咨询的事太多了, 又遇到了一个“热心’的
中国人,因而对他这些话题很感兴趣。贺在初接触时确实给人的印象是热情实在的, 如
果不把他在不同场合说的话来比较, 也确实不容易发现他的欺骗。 不仅我当时没有怀
疑他的用心, 后来不是他用谎言编织的故事也欺骗了一些人吗?



我随贺来到 Patterson Hall, 因为他一直在说:你有什么问题要问的话我可以帮
助解答。我这时感觉功课可以晚一时做,花一点时间问些学业方面的问题倒是必要的。
他领我来到一个教室, 摆好手椅让我坐下。 因贺当时在商学院读MIS硕士(他对公众
一直说是经济学博士),和我同一个专业,我问了他几个关于专业方向方面的问题和几
个课本中的语法问题。



没多一会,贺说我问的问题太枯燥,建议劳娱结合,一起出去看电影。 我回答说:
不想去。 贺又说可以带我去商店,我说没有什么东西要买。最后贺说:那去校园外好
不好? 我说:我真的什么地方都不想去, 我压力很大,在忙于功课。很短暂沉默后,
我正在考虑去电脑室, 贺突然说:你很美,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并把手放在我肩头。
我感到很害怕, 对贺说:谢谢你,我已经结婚了。 祝你好运。 说完就往出跑。贺拦住
我的去路,我吓的直哆嗦,哭着求他放了我。 贺根本不听,我与他抗争约一二十分钟,
三个衣扣被解开,由于蓝色纤维长裤的隐形拉链在背后,贺在动态中没有找到,所以状
态还好。贺也没有达到目的。 当我借机逃出教室后, 贺追出来, 在楼梯口挡住我的去
路并威胁说: 不要把今天的事说出去, 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我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类恶性事件。 当我哭着回到家里, 刘教授在厅里看电视, 我
直奔自己的房间, 拨通了我先生在亚城家中的电话。他的室友告诉我他不在家, 并会
转告我先生。 一个多小时后我先生打来电话, 我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我先生当
时建议报警,安慰我不要伤心, 他会尽快完成手头的工作, 请假回来解决。(电话帐
单上有号码显示。政府控告人没有去调电话帐单, 在法庭上让贺的律师钻了一个空子)
。 在我先生尚未回来的几天里, 我感到天昏地暗, 不之所错措。五天后星期五晚(1
0月16日)丈夫回来时, 我身上浮肿的部分已经消除, 但肢体上的淤血瘢痕仍然可见。
第二天(10月17日)我先生在盛怒之下去学校警察室报了警, 后被告知当事人需要到
场, 又接我一起去叙述详情。



事件发生后, 贺曾经给我写过email, 甚至打过电话。报案后的第二天早晨(10月
18日), 我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的英文, 但对我名字的发音很准确。 经学校调
查,值班人员叙述打电话人是一东方男子,除眼镜有所不同,其他特征与贺绍强相同。
(见学校法庭纪录)



10月19日,校方及警方对性骚扰事件进行了调查。 先同贺谈话,之后学校的官员向
我了解情况,看了我的伤势,纪录了受伤的状态, 但没有拍照。这个失误也让贺的律师
钻了空子。



贺绍强一边在警察局的自述里说我有精神病, 向他借钱, 诬陷他等, 并欺骗美国
警察说在中国妇女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不报案, 警方是不予受理的。(见贺的陈述)另
一边又请一些人找我谈话,要求和解,并请我撤掉这个案子。



贺太太曾经多次骚扰我,撒泼似的打电话, 到电脑室与我纠缠, 甚至在法庭门外
威胁我。



11月27日,我先生回孟城探亲, 我们象往常一样带室友去购物。 在大中华超市遇
到贺夫妇。 由于他们一直骚扰我, 我先生想当面警告他们停止骚扰。 双方争吵起来,
贺竟然报警说我先生打了他们。警察到达后问明情况, 看到没有任何打架的情况发生,
便把他们的地址交给我们,并叫双方离去。 后来就是贺绍强为了扰乱局势,逃脱罪行
,把贺太太送进医院留观一夜, 制造了一个所谓被打打出血,陷入经济困难的骗局。




我想就贺绍强制造的几个骗局具体谈一下真实情况:

1)所谓被打打出血, 造成经济困境。



我先生根本没有动手打他们。 贺绍强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说法。 对学校说罗秦
被打翻到在地上( 学校有记录存档); 在警察局的起诉书中说罗秦被打撞在shopping ca
rt 上, 在医院的记录上显示, 罗被两个男人攻击, 撞在石头上,他在媒介上的说法更是
版本不一. 更有甚者, 罗秦在法庭听证会上, 向法庭展示了血迹斑斑的内裤, 说是被打
大出血造成的. 这么严重的“伤情”又有这么实在的“证据”, 难道法官是白痴吗?贺
还在警察局的起诉书中说他们有现场证人, 但到了法庭又截然全无。



罗秦到底是否被打大出血?事实上,法庭及律师经过调查得知, 其一,商店的售货
员证明双方确有争吵, 但无肢体接触; 其二,法庭调出罗秦的病历, 医生检查证明罗秦
没有阴道出血, 没有任何被打的痕迹. 留院观察一夜的原因病例上写的很清楚,是严重
的滴虫性阴道炎(severe trichomonas vaginitis)。因此法庭在听证后根据这两点撤销
了对我先生的起诉, 更没有把这个荒唐的案子送到陪审团审理的事。



我们一直在咨询, 如何出示罗秦的病例才算合法。 这是贺绍强欺骗公众的一个主
要环节, 也是牵连贺的几个案子的主线。 如果我们展示了罗的病例, 他们会告我们侵
犯个人隐私。 不公布吧, 永远也无法让这个强有力的事实来证明他们欺骗的恶劣行为
, 揭示几个案子的真相。 贺绍强之所以造此假案,一方面想让警方感到性骚扰受害的
一方的丈夫做事很恶劣,另一方面试图以此博得警方对罗秦同情,从而放弃对他性骚扰
的追究, 以便逃脱刑事惩罚。当然也为后来的贺梅案找了一个非常恰当的借口和理由。
如果人们同情贺家是在他们欺骗的前提下, 那真相大白后,不仅同情者会感觉到心灵
的伤害, 最主要的是贺家后果是极其可悲的。 我想至少从两个地方可以搞到罗秦的病
例:医院及法庭。朋友们应该去这两个地方取证,报社应该重新报道关于罗秦被打大出
血骗局。



曾说对此案表示异议。他打人案是陪审团即开审前忽然被撤销的原
因不明。不过,他的律认为法院的做法不合法。他目前仍保留对的丈夫提起
的权利包括刑事和民事索。按照贺的说法,即使法院撤销有陪审团的trial也
是发现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何况法院从未安排过trial,贺只是欺骗公众而已了。如果
说法官在听证会上掌握充分的证据证明罗秦没有被打,法庭怎么可能会安排判决庭(tr
ial)呢?再说刑事案只有判决了之后,案子不能重审, 原告无法上诉(例如贺的性骚
扰案,我是无法上诉的, 只有眼泪往心里流); 所谓被打大出血案根本没有上trial,
他们确实可以重提此案,我们期待着法院能把调查结果,听证材料及证据公诸于众。但
可悲的是贺的这个假案子永远也不会赢,因为事实证明他们没有被打,那个假案是他们
诬陷,造假的证据。



2关于和庭的说法



贺绍强称我为了帮助我先生而不惜尽一切力量告贺绍强。不错, 是我们一直坚持上
告性骚扰案, 为此坚持了四年, 后来终于走到了trail. 而企图和解的不是我们而是贺家
. 就他动用的官方人士就不下两三个,中国使馆原教育处的李光明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李光明先生在1999年初给我打电话,让我不要压力太大,问我是否可以私下处理此事;
贺还托他的律师John Walt与孟大协商进行要求和解(mediation)。在此我们出示学校
律师给我先生的信作为证据. 大学法律办公室的官员Ms. Story 找我和我先生谈过话,
并反复转达贺绍强要求和解的愿望。贺的另外一位律师Mr. Walton 曾经给我们的律师
写信要求和解, 有信为证。 一直是贺在要求和解, 为什么到了媒介上说我们要求和解
呢? 我先生陷入的假案子在贺编造后一年多被调查撤销了,而性骚扰案我们却坚持了四
年。 我们有什么必要与其和解? 不可能。 2001年4月,我们的律师通知我,贺绍强要
认罪( plea guilty), 我当时很高兴。 当时法院的Mr. Blackwood处理认罪的案子。
据说是被告一方提出申请, 经Mr. Blackwood报到法庭, 被告才被安排去认罪法庭见
法官。 这件事贺对媒介说了吗?贺说他的律师都建议他认罪,和庭,他本人不同意。但
为什么我们一次又一次接到他要求和庭的请求?难道这些律师都违背贺的意愿, 在不同
的时期,背着贺与我们联系的吗?当贺看到我坐在听众席位上时, 他与其律师交谈,
并改变了认错的主意。贺为什么在和解目的未达到时,有认罪的意图呢? 这些事实在法
院应该不难被调查出来吧?贺的这种颠倒黑白的行为, 恐怕连他自己也会感到滑稽吧?




3)对我个人的诬陷

在我们报案后, 贺绍强的计策之一就是从人品上诬陷我, 以便让人们认为我是性
骚扰和贺梅案罪魁祸首,其实贺是害人必害己。



诬陷之一:关于贺诬陷我和刘教授同居

我和先生当时在找到工作之前与清华大学的刘教授和租一套两居室。 刘教授是我先
生两个要好的同学在中国多年的同学和同事。先生的同学托我们帮助刘教授,特别是每
周带上他去商店买菜和生活用品。刘教授人不错,我们一直和睦相处。我先生找到工作
后,我们不好意思也没理由让人家搬出去,而搬出去后在每周去商店时接来接去的更是
麻烦。 当时此地这种和租房子的例子很多。



贺却对众人说我与刘教授同居, 说什么不知我身上的伤痕是他在下午2:00造成的
还是晚上8:00 造成的, 因为我的室友是男性。从这一点也不难分析出,如果同居的话
,还会有伤痕造成吗? 事实是罗秦在大中华现场要求刘教授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为他们作
证,刘教授说如果作证就叙述事实。 而事实是她未被打,罗秦怎能对刘教授的回答满意
呢? 罗秦怀恨在心, 曾经在学校听证会走廊上破口漫骂刘教授, 一方面侮辱他, 另
一方面想激怒他,造成真的被打的事实以取得同情。 贺绍强更是嫁祸于人的高手,让外
界听了之后对原被告的人品各打五十大板。 受害人本来就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若再让
人们认为其品行不佳, 更是苦上加苦。 贺害人之手段是非常毒辣的。





诬陷之二:关于贺诬陷我请他辅导生理卫生课, 和要借款$500.



请调查一下, Memphis 大学MIS专业本科有生理学和生理卫生课吗? 贺在有些媒介上
改口说是生理学, 请查一下我毕业后的成绩单和学校课程要求, 请把法庭的纪录调出来
,谎言是一目了然。 编造这种谎言要说明什么?无非是想说对方在勾引他。 我相信以
前贺绍强的同学和同事, 特别是对他有较深了解的人都会知道他的人品吧? 尽管初次
见面不能看出,即便他的伪装曾蒙蔽了那些善良的人们的眼睛, 但他的恶本性难移。
而且在案件后来的交涉中看到了贺的恶劣本质。即便是少数相信他的人, 今后也会对他
的本质有不同的认识。



贺的室友谢玲玲女士在校听证会上作证说我打电话向贺借钱。我当场质问她你怎么
知道的,她说是贺太太告诉她的, 她其实没有听到任何电话交谈. 我说:那你知道的一
切信息都是从贺太太告诉你的了? 她回答: 是的。这种由涉案当事人单方面口授的信
息的可信度本身就有问题,更何况这是无中生有的捏造!我很赞赏和佩服那种为朋友作
证的勇气,但是,即便是给朋友作证,也要尊重事实,绝不能撒谎。如果以情妄法,是
要付法律责任的。



据说ABC成功地找到齐向几位男同学借钱的“证据”, 他们是哪几位, 贺绍强在法庭
上怎么没有出示这些证人? ABC 真的有此“证据”, 还是贺对我的又一个栽赃? ABC为
何不大张旗鼓地报道此事,而对此无声无息呢?难道所有ABC电视台会引用贺谎言吗?贺
的险恶用心不难看出吧?



4) 关于贺对法庭材料事实方面的欺骗

贺绍强说他当时收到一封信且知道关于他“性骚扰”的案子调查被停止而感觉很开
心.



事实上性骚扰案从未 dismiss. 既是在文件丢失那次, 法官还特别对贺强调案子不
是终止, 而是需重新从听证开始再审理。他的信在哪里?去法庭调查一下有无此事。 贺
伪造的东西何其多!



对多社及不同的媒介我出示了染有其精液的牛仔裤, 及称打断一条肋骨
等。 他是想说我出示的证据不真实,未被法庭认可, 所以判他无罪。 贺绍强不是有律
师吗? 他们可以把性骚扰案的法庭纪录搞出来。我的政府控告人除了出示了我的一条深
蓝纤维裤子, 其余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而那条裤子也是为了证明拉链及不易找到,贺
的目的未遂。 正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无法判其有罪。纪录纪录hinesenewsnet.com)



和他就性侵犯案共同共认了名目击者即事发看管Patterson
Hall房的研究生Michael Bodary和英系生教授Charles Hall并说人已先後作
当有看到异常情。

事实上我没有提供任何目击证人。Charles Hall 确实到庭为贺作证, 只证明没有
听到声音。 Michael Bodary 根本就没去法庭。 没有听到声音就说明事情没发生吗?C
harles Hall 在法庭上证明没听到异常声音, 遇到贺时也不知贺从哪来. 因此完全不是
外界报导的“进入时遇到Charles Hall.” 因为我当时吓坏了, 只是哭着求他放我, 不
愿让别人知道, 故没有喊叫. 我在3层, Dr. Hall 在2层, 他怎么会听到呢? 我的案子就
是吃亏在于没有目击者和直接证据,无法给贺判罪。零号口供(即没有证人的证词)无
论在中国还是美国都是很难以此给对方判刑的。尽管如此,贺对我性骚扰的事实还是客
观地发生了,存在着!



5)关于所谓性骚扰案影响贺家的经济和身份问题

贺对公众说由于学校撤销了他的奖学金并失去身分。 我们在这里可出示学校律师给
贺的律师并转发给我们的信。后来在事实证明贺在没有结婚前就到孟大外国学生办公室
(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骗取了I-20, 添上罗秦的名字并带回中国将罗办到
美国。他们在中国根本就没有结婚。 如果已婚,来美的中国人有几个拿不出结婚证的?
这种欺骗行为使得该办公室的官员非常气愤, 此事报到移民局, 并通知贺不可申请OP
T, 当然也就失去身份了。因为性骚扰案孟大只是没有发他学位。 贺失去OPT的申请机
会是因为他的移民欺骗。为什么说我害了他家,贺是要公众恨我, 认为他被害,经历坎
坷,而同情他的案子。其实大多数中国人的眼睛是雪亮的。



贺氏真的在拼命打工吗? 很多次,甚至在他们把贺梅送出去之后的初夏, 我在电
脑室看到贺在用计算机,贺太太一边看中文报纸,有时还向我狞笑挑衅。你们可以到校
网络室查到贺上机的纪录。后来我忍无可忍到学校讲了他们挑衅的事, 贺的密码才被停
用,看到他们的次数也减少了。



6关于性骚扰案审理时间的拖延

事件发生在1998年10月, 学校的听证会在1999年的9月举行。 其间贺绍强以各种借
口更换了两次法庭。 因为不同的法庭是由不同的人组成,每次校方都要组织人选, 安
排时间。 贺明知开庭的结果对他不利, 一面拖延, 一面向我们要求和解。我们坚持没
有和庭。 在法院审理期间,法院需要时间调查, 贺绍强开始曾借口没有律师,后来又
与自己的律师闹矛盾, 换律师等原因拖延出庭时间。 2001年12月trial 已经定好,开
庭后由于听证会的录音带丢失,只得再从听证开始审理。 事后证明贺绍强有听证会的录
音带, 此案一拖又是一两年。

而我们多次催促自己的律师帮助定trial的时间, 因为我2001年5月要本科毕业,并
去亚特兰大与先生团聚。



7 关于孟菲斯大学是黑手

贺多次说法庭及大学都在舞弊,校方开始搞错了,取消了他的工作。 事实上在调查
此案期间停了他与学生直接接触的工作,案发很久以后, 他还在图书馆内作整理书架的
工作。

学校没有舞弊。正因为我与贺的说法不同,法律办公室的官员每次与我谈话时都对
一些问题反复提问我。后来他们认定我是诚实的,贺是骗子。他们的调查都有纪录,备
案,并且校方调查了很久,因此几个月后贺才被送进监狱, 送上法庭。贺很会利用人们
的心理。当他在逻辑推理和事实验证下败露时, 就把大前提搞乱,还有其偷换概念的招
数确实是一时有效。如果孟菲斯大学怕贺起诉的话,为什么在判贺无罪后仍不肯恢复他
的学籍?

我们是真正贺绍强案的受害者, 因为犹豫报案, 校方没有给受伤部位照相, 没有现
场证人, 陪审团无法判贺有罪. 在我从Memphis本科毕业前将近三年的时间里, 不仅要忍
受学业的压力, 还要应付他们骚扰, 和流言蜚语。无数次法庭对我先生的传唤给我们的
生活和经济上带来很大的麻烦,. 我无法开口主动解释, 只有把每学期的课报的满满的,
想尽快离开那里. 当时的处境大家是可以想象的.

2001年五月我通过了GMAT考试并回到亚特兰大于丈夫团聚, 我先生供我继续读硕士
. 我什么时候说我们夫妻关系不好的?他们为什么要编造我和丈夫关系不好, 与人同居
等谎言? 2002年八月初, 没想到在我即将参加硕士毕业典礼的时候, 贺把我推到媒介上
, 企图打跨我的精神, 在受到他的侮辱后, 利用媒介对我进一步的摧残. 我先生被诬陷
, 拘留一天, 虽然假案子被撤, 但这个贺一手制造的冤案, 给我先生带来极大的精神创
伤. 贺家为什么要和被他们害的人“较量“?应该说是伤害无辜把?中国朋友们更应该
关心一下我们的冤案。 受到诬告和伤害后我们该怎么办? 难道我们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了吗?反诉贺太太吗? 她既是受害者, 又帮助贺骗人. 我们想原谅这个没有多少文化妇
人, 而我们的好心得到的回报是什么呢? 贺被判无罪就没有犯罪吗?贺绍强是迫害我们
的罪人。

我们认为媒介的记者和律师都是才思敏捷的人. 报导事实是媒介的目标. 如果媒介
无法调出法庭材料, 或无力作全面的调查, 现在有李兆阳法律顾问, 完全可以进行准确
, 符合法律的全面调查. 我的案子其实很简单, 没有足够的直接证据, 无法判其有罪.
渲染了那么多, 还是这样. 那么为什么贺绍强如此的是非颠倒, 欺骗记者和读者呐? 这
说明他有隐情, 不能说明真相, 只能靠欺骗. 贺家的四个案子除了性骚扰案,没有直接
证据判他的罪,其余的是何结果呢?

我们认为人们应该帮助贺家,不要厌弃他们。 多为他们祈祷,劝他们承认事实,走
正路。 靠欺骗博得同情, 事其必反。他的朋友应帮助他们净化心灵,在今后的人生道
路上不害人, 自己也少走弯路。让他们明白害人必害己,恶人必有恶报的人生道理。如
果伤害无辜,即使过的了人的审判,也过不了神的审判。

如报社及读者需要我列的以上事实的证据, 或核对其他的事实.欢迎和我联系. (很
抱歉, 没有时间整理贺所有的谎言). 他们可以恶语重伤, 致人死地. 但我们不想与其同
类. 如果我们在贺梅案之前告他们伤害诬陷, 人们会说我们想阻拦贺梅案, 之后会说我
们落井下石. 我们甚至在贺梅案判决前都没有接出事实真相, 并承受了一切冤枉和委屈
。 我们想,大多数人都看清了他们的骗局, 我们有必要再跟他们纠缠呐? 如果您站在我
们的位置上该如何处理? 我们对人善良, 反得伤害. 象贺这种为达到他的个人目的,竟
不惜挺而走险、视美国移民法的威严于儿戏、置中国人的尊严于不顾,用欺骗的手段骗
取移民文件的伪君子,他还有什么人格可言?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很多朋友劝我们不要
再理会这个骗子.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深深的受到了恶人的伤害, 一对自称基督徒的, 欺
骗能力极强的骗子的伤害. 我们对贺梅案不想发表任何看法, 只是觉得不要再让他们为
骗取帮助而伤害已经被深深伤害的人了. 真诚希望大家不要再上贺绍强的当.

Email: xiaojunqi888@hotmail.com

齐晓军

2003年5月12日 (博讯 boxun.com)

zznn123456 : 2008-09-03#4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BAKER夫妇真是太贪心了,人的贪婪怎么能到这种地步?中国人都不会这样做,帮忙是帮忙,送给你是送给你,说的很清楚.

美国人的道德水准真值得怀疑?

当时他们愿意寄养小孩,并说他们已经3个孩子了,无意再收养,并且都是

虔诚的基督徒,现在我对基督徒怎么这么反感,因为不诚信.

游客 : 2008-09-03#4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是不是人渣?!

volkswagen : 2008-09-03#4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BAKER夫妇真是太贪心了,人的贪婪怎么能到这种地步?中国人都不会这样做,帮忙是帮忙,送给你是送给你,说的很清楚.

美国人的道德水准真值得怀疑?

当时他们愿意寄养小孩,并说他们已经3个孩子了,无意再收养,并且都是

虔诚的基督徒,现在我对基督徒怎么这么反感,因为不诚信.

这位朋友你有养过小孩从出生到一岁么?

老伍靓汤 : 2008-09-03#4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BAKER夫妇真是太贪心了,人的贪婪怎么能到这种地步?中国人都不会这样做,帮忙是帮忙,送给你是送给你,说的很清楚.

美国人的道德水准真值得怀疑?

当时他们愿意寄养小孩,并说他们已经3个孩子了,无意再收养,并且都是

虔诚的基督徒,现在我对基督徒怎么这么反感,因为不诚信.

你这么愿意相信贺绍强夫妇,那你一定不介意帮他们罗。
他们现在想离开中国,需要担保人,
你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保护中国“爱国人士”,惨遭美帝国主义陷害的“正义父亲”贺绍强的重任。。:wdb10:

zznn123456 : 2008-09-03#4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这位朋友你有养过小孩从出生到一岁么?


那又怎么样? 香港不还是收回来了吗? "借"给你的,终究是要还回来的.


你借出去的东西,别人据为己有?你愿意吗?

volkswagen : 2008-09-03#4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那又怎么样? 香港不还是收回来了吗? "借"给你的,终究是要还回来的.


你借出去的东西,别人据为己有?你愿意吗?


So you just treate He Mei as a stuff, like her father...

zznn123456 : 2008-09-03#4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你这么愿意相信贺绍强夫妇,那你一定不介意帮他们罗。
他们现在想离开中国,需要担保人,
你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保护中国“爱国人士”,惨遭美帝国主义陷害的“正义父亲”贺绍强的重任。。:wdb10:

那要看美国是否相信我能担保他乐.

贺梅不习惯中国的生活,我是能理解的,我相信贺家说的是真话.

因我妹也有类似的经历,从小和奶奶在一起,上学时,我妈接她回来,她哭,奶奶也哭,没办法又送回去,直到奶奶去世,她才回来.她回来后,很抗拒我们,认为这里不是她的家,后来她大学毕业就去了另一个城市.


贺梅永远不会忘记BAKER是真的,因为她认为那里才是她的家,贺家夫妇当时可能没有想到会这样的。

zznn123456 : 2008-09-03#4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转转

中?青年?曾引述僖铰?的??“性侵犯案”??描述如下?事办?天上午╋僖在??疝陪???相滓。出於想陪?咄一步交往的邋锗念钷╋他故意脎岔了自己“已婚”的事?。??真╋她陪丈夫殓的晷?不是很好。 (chinesenewsnet.com)

那天╋???一直等到僖下班╋然後?人一起去?上生理徐生疹的教室。到教室後╋?人先?答了????方面的?铨╋然後就聊天。?提出借遑╋由於僖尚陪?不熟╋?有同意。僖後??真╋?以前?曾向?人借咿遑。ABC?蕴小酵最近找到了??年向多名男生借遑的酌?。(chinesenewsnet.com)

zznn123456 : 2008-09-03#4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看看齐女是什么人?没有她哪有后面的事?

老伍靓汤 : 2008-09-03#5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你一定要证明姓贺是好人,目的是什么?
我们全错了,没分清事非黑白?
美国人全没道德标准?
你是唯一一个保持了冷静头脑的人,客观分析了事情经过,得出了正确答案?

从奥运专版看你跟别人辩论,就发现你的脾气好犟,又死爱钻牛角尖,
这样容易老哦,有些事情看开点,想开点比较好!

zznn123456 : 2008-09-03#5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性侵犯案後?也?呈孟菲斯市警察局。警方?告锢示╋???费自己在11日下午1?45至2?00遭到性侵犯(Sex Offense)╋地?是530 Patterson St。不咿╋警方?有受理?指控╋理由有三?第一╋???是在“事办”很樘?殓後才向警方?案的╋且起初指控“性螨?”╋後?改口“性侵犯”?第二╋事办?殓(大白天)?地?(教??)膣以置信;第三╋?有相晷酌人和狒??告。(???後?在法庭上回答提??真╋因?太昂倨╋她?有上狒院?查??。)(chinesenewsnet.com)

外星人 : 2008-09-03#5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OlWtdxMJFo

zznn123456 : 2008-09-03#5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看了,断断续续地。贺梅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为了孩子他要回美。

但需要移民局帮助,和当地公司的担保,他如果能找到,OK,这就不是我们关心的事了。就象移民,符合条件就可以呀。

没谁规定贺家离开美国就不能再回去,再说贺梅也是美国籍。很奇怪为什么有些人这么反感?贺梅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我是能理解的。

主要反对意见是:

1.贺家不应送小贺梅寄养----换位思考一下,在丈夫可能入狱,妻子又不懂英文,身无分文,怎么照顾小孩?

2.回中国就不应该回来---谁规定的?只要符合那两个条件都可以回去.

外星人 : 2008-09-03#5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COLOR="Red[B][B]"]转 转 转[/B][/B] [/COLOR]:

老贺年初回国前说:我要带全家回中国来证明要贺梅不是为了留美国,刚半年,他就又改口了。

其实为了孩子很简单,把贺梅再送给贝壳夫妇,再不行,把三个孩子都送出去。
俺再发个狠话,过段时间如果还没人出面帮助这对人渣,他一定会更言过其实地描述国内的不堪,比如老师体罚孩子老师不尊重孩子的个性,甚至会让孩子哭哭啼啼地上媒体。折磨有同情心的人,达到最终目的。

老伍靓汤 : 2008-09-03#5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转。。转。。转

第一:贺不是简单的海归后体会到国内不适合他们,希望回美国的。他离开美国是迫不得已的。你断章取义,只说“他家在美国生活了很久,回国不适应,想回美国,有人渣呢么严重吗?”如果他只是海龟这么简单,既然在美国生活了那么久,想回就回呗!可贺不但现在没有签证,甚至因为这十几年在美国的“杰出表现”,如果没人帮助,他根本就不可能回去,尽管他现在养着一群美国人。

第二:人言可畏,可大部分人言也维护着社会基本的伦理秩序。贺这些年的表演,恰好是个不畏人言的“勇士形象”,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姑且不论他的目的是爱孩子还是爱自己,他一直在围绕着法律空子转,其实是在和舆论做斗争。至于人言至于天理至于良心,只要还有一个象你这样的人站出来说句话,就能被他拿来做群众的呼声宣传。现在也是这样,只要有一个你这样的人出面帮助他回美,其他人言其他天理,早就被他抛到后面。

第三:具体的,不知道胡妹妹看过没,上面有几个连接,你可以去欣赏。

对于俺来说,俺认为一对把才28天的早产婴儿,以要去餐馆打工没时间照顾为理由,以有老乡住家里,没地方给贺梅住,迫不及待地签字送人抚养,哪怕是暂时的,这对公母就是垃圾人渣。从贺后来抢贺梅表现出来的“执著和坚毅”,排除万难,争取了最后的胜利来看,7年前那对面对最需要帮助的亲生孩子却冷如冰霜的爹妈,他们不是人渣是什么?
这对人渣7年前后的迥然不同的表现,让俺坚信他抢孩子就是为了拖个官司就能在美国多留几天。抢到了没理由留下来不得不回国,仍能打着爱国的旗号风风光光的回国。现在,又能以孩子为借口,乞求别人的帮助回美。他如果没有贺梅,几年前就被移民官遣返了,尽管他还有其他2个美国“人质”在手。

zznn123456 : 2008-09-03#5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你一定要证明姓贺是好人,目的是什么?
我们全错了,没分清事非黑白?
美国人全没道德标准?
你是唯一一个保持了冷静头脑的人,客观分析了事情经过,得出了正确答案?

从奥运专版看你跟别人辩论,就发现你的脾气好犟,死爱钻牛角尖
这样容易老哦,有些事情看开点,想开点比较好!

我没想证明贺是好人,只是用事实说话,

你说这些话,有什么用? 说点事实大家还信服,这里不是论坛吗?
贺的官司赢了,我是唯一客观的?你把法官放在哪里了:wdb16:,看来你是真没把美国人当回事.

奥运不奥运的,大家自己看吧,我只想说自己的看法.

可能有点吧,了解我的人都说,人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你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但是能用事实说服我的,我是非常佩服的+崇拜的.

老不老是自然规律,没办法,只要有人不嫌老就行.

peggy33 : 2008-09-03#5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COLOR="Red[B][B]"]转 转 转[/B][/B] [/color]:

老贺年初回国前说:我要带全家回中国来证明要贺梅不是为了留美国,刚半年,他就又改口了。

其实为了孩子很简单,把贺梅再送给贝壳夫妇,再不行,把三个孩子都送出去。
俺再发个狠话,过段时间如果还没人出面帮助这对人渣,他一定会更言过其实地描述国内的不堪,比如老师体罚孩子老师不尊重孩子的个性,甚至会让孩子哭哭啼啼地上媒体。折磨有同情心的人,达到最终目的。
外星人说得对,当初我就猜到他不会那么老实的甘愿呆在中国,必会出些夭蛾子,果然这才过了多久,就迫不及待了。最受不了的是一面喊着无力抚养,官司缠身,焦头烂额,一面接二连三的生!

zznn123456 : 2008-09-03#5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COLOR="Red[B][B]"]转 转 转[/B][/B] [/color]:

老贺年初回国前说:我要带全家回中国来证明要贺梅不是为了留美国,刚半年,他就又改口了。

其实为了孩子很简单,把贺梅再送给贝壳夫妇,再不行,把三个孩子都送出去。
俺再发个狠话,过段时间如果还没人出面帮助这对人渣,他一定会更言其实地描述国内的不堪,比如老师体罚孩子老师不尊重孩子的个性,甚至会让孩子哭哭啼啼地上媒体。折磨有同情心的人,达到最终目的

这话你不信:wdb18:,他不要贺梅,另外两个孩子也能让他留美吧?
好不容易要回的孩子,他能再送出去吗?他官司没打够?美国人真的很诚信?如BAKER.

我不认为他会这样说,太小儿科了,一家体罚孩子,可以转学吗.我也学你发个狠话,他回回到美国的,因为他有这个权利.当初不是BAKER刁难,他现在应该在美国.

外星人 : 2008-09-03#5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这话你不信:wdb18:,他不要贺梅,另外两个孩子也能让他留没吧?
好不容易要回的孩子,他能再送出去吗?他官司没打够?美国人真的很诚信?如BAKER.

我不认为他会这样说,我也学你发个狠话,他回回到美国的,因为他有这个权利.当初不是BAKER刁难,他现在应该在美国.
我只是 别人的 帖子,不用误会 :wdb5:

zznn123456 : 2008-09-03#6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我只是 别人的 帖子,不用误会 :wdb5:

但我想问一下你,他不要回贺梅是不是也可以留在美国?


如果当初他想留在美国,他放弃贺梅就可以了,是不是?

外星人 : 2008-09-03#6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析能力, 我个人认为是老贺家不对,原因是 : 再怎么说,自己的孩子也不能在那么小就让别人来寄养, 天下穷苦的父母多了去了, 有几个把自己第一个孩子寄养出去的 ??? 我就是喜欢自己思考思考。 还有,如果换做平常人,都回中国了, 打了那么长时间的官司, 那就好好过日子吧, 尽量不要再跟媒体啥的接触了 ; 难道在中国真的就活不下去了 ? 还有,他们即使又一家回到了美国,真的就能过上好日子 ? 完全个人的思考而已。

外星人 : 2008-09-03#6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但我想问一下你,他不要回贺梅是不是也可以留在美国?


如果当初他想留在美国,他放弃贺梅就可以了,是不是?
即使放弃贺梅,他们也不能留在美国的,

外星人 : 2008-09-03#6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孩子的身份跟父母是两回事。 例如, 不是有个中国女人在美国跟老美结婚了,还生了孩子,移民局都要遣返那个女的吗 。。。。还有,如果一个女的在这边旅游,生下了孩子,孩子就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妈妈还是不能留, 孩子可以在18岁后回来,18岁成年了。

zznn123456 : 2008-09-03#6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析能力, 我个人认为是老贺家不对,原因是 : 再怎么说,自己的孩子也不能在那么小就让别人来寄养, 天下穷苦的父母多了去了, 有几个把自己第一个孩子寄养出去的 ??? 我就是喜欢自己思考思考。 还有,如果换做平常人,都回中国了, 打了那么长时间的官司, 那就好好过日子吧, 尽量不要再跟媒体啥的接触了 ; 难道在中国真的就活不下去了 ? 还有,他们即使又一家回到了美国,真的就能过上好日子 ? 完全个人的思考而已。


丢在自己父母家寄养的算不算?

我想在哪里生活是他的自由,能不能回美国,不是有条件吗?

移民等4,5年浪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那就好好呆着吧,不是还有回流的吗?

外星人 : 2008-09-03#6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丢在自己父母家寄养的算不算?
你自己思考就可以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 对与错,都在自己心中

zznn123456 : 2008-09-03#6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你自己思考就可以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 对与错,都在自己心中


一朋友毕业后就结婚生子,在父母家生的小孩,她想把小孩放在那里1-2年,因为实在是没能力带(她和丈夫的工作都很忙,而且刚毕业不久,工作上想好好表现),她妈妈不同意.没办法她只有自己带,她经常抱怨工作啥的都耽误了,和父母也有了些隔阂(她也是有点个性的女孩).

外星人 : 2008-09-03#6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一朋友毕业后就结婚生子,在父母家生的小孩,她想把小孩放在那里1-2年,因为实在是没能力带(她和丈夫的工作都很忙,而且刚毕业不久,工作上想好好表现),她妈妈不同意.没办法她只有自己带,她经常抱怨工作啥的都耽误了,和父母也有了些隔阂(她也是有点个性的女孩).
个人认为 这对父母做的是对的。 生活不全是赚钱和事业 ; 还有, 他们自己没时间和精力带小孩,那么急着生小孩干嘛呢

zznn123456 : 2008-09-03#6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个人认为 这对父母做的是对的。 生活不全是赚钱和事业 ; 还有, 他们自己没时间和精力带小孩,那么急着生小孩干嘛呢

谁知道呢? 但是你会发现周围很多朋友小时候都不同程度地被寄养过,

这在中国很正常,俺妹在奶奶家直到奶奶去世.在加拿大移民不是有很多把小孩送回国内吗?他们也不愿意,可能也是没办法吧.

为什么一个遇到困境的留学生将孩子寄养在别人家一段时间,就引起这么大的议论,就是要占别人的便宜,当时不是两相情愿的吗?就因为BAKER是美国人吗?

zznn123456 : 2008-09-03#6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即使放弃贺梅,他们也不能留在美国的,

孩子的身份跟父母是两回事。 例如, 不是有个中国女人在美国跟老美结婚了,还生了孩子,移民局都要遣返那个女的吗 。。。。还有,如果一个女的在这边旅游,生下了孩子,孩子就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妈妈还是不能留, 孩子可以在18岁后回来,18岁成年了。

他们一岁时就开始要贺梅,一直要到7岁,在这期间自己还生了两个孩子,

这和要贺梅和能不能留在美国有什么关系?


我个人认为应该谴责的齐女,是她造成了贺家的惨状,她是否对,看看法官那三点不给立案的理由就知道了.

外星人 : 2008-09-03#7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他们一岁时就开始要贺梅,一直要到7岁,在这期间自己还生了两个孩子,

这和要贺梅和能不能留在美国有什么关系?

.
好像是中国大使馆出面,才能留下去的吧, 移民局早就要他们回中国的,

zznn123456 : 2008-09-03#7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好像是中国大使馆出面,才能留下去的吧, 移民局早就要他们回中国的,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说他要贺梅,就是要留在美国,你明白不? 解释一下?

外星人 : 2008-09-03#7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谁知道呢? 但是你会发现周围很多朋友小时候都不同程度地被寄养过,

这在中国很正常,俺妹在奶奶家直到奶奶去世.在加拿大移民不是有很多把小孩送回国内吗?他们也不愿意,可能也是没办法吧.

为什么一个遇到困境的留学生将孩子寄养在别人家一段时间,就引起这么大的议论,就是要占别人的便宜,当时不是两相情愿的吗?就因为BAKER是美国人吗?
他们当时也可以让孩子回中国父母那里啊, BAKER又不是他们的父母, 是吧。 再说,医疗保险老贺家都不愿意付钱的。 如果是自己的父母养,那也是要付孩子的生活费, 看病费 啥的吧。

zznn123456 : 2008-09-03#7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他们当时也可以让孩子回中国父母那里啊, BAKER又不是他们的父母, 是吧。 再说,医疗保险老贺家都不愿意付钱的。 如果是自己的父母养,那也是要付孩子的生活费, 看病费 啥的吧。

三个月结束后,是可以回中国父母那里,可当时贺说找不到合适的人送,他们两又都有官司在身,也不让离开吧.

这时BAKER 又说小孩送走,不仅贺家想,他们也想,所以双方又签了一个延长协议.

外星人 : 2008-09-03#7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说他要贺梅,就是要留在美国,你明白不? 解释一下?
个人感觉是 : 第一:要贺梅,可以拖时间,正好可以再生小孩,毕竟小孩生下来就是美国公民 ; 第二, 反正打官司他们也不用掏钱, 那么多善良的人可以掏钱的, 不玩白不玩, 还可以继续在美国生活, 而且还出了名。 问题是 ,真的要到贺梅了,他们在美国的生活也就结束了 (难说他们不是希望一直官司打下去)。 纯个人猜测哦, 如果跟事实的一样,纯属意外。

外星人 : 2008-09-03#7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三个月结束后,是可以回中国父母那里,可当时贺说找不到合适的人送,他们两又都有官司在身,也不让离开吧.

这时BAKER 又说小孩送走,不仅贺家想,他们也想,所以双方又签了一个延长协议.
冒昧的问一下 : 你有小孩吗 ?

zznn123456 : 2008-09-03#7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冒昧的问一下 : 你有小孩吗 ?

什么意思?先回答,为什么有人说贺要贺梅就是要留在美国?

为什么寄养在BAKER家就不妥?寄养在父母家就可以?对孩子和父母

来说,寄养在BAKER家都有好处是可以经常见面.这种寄养很普遍吧在美

国?否则教会也不会那么快找到BAKER家,而美国以前也没先例将寄养的

孩子据为己有吧?所以案子才审的这么慢.

外星人 : 2008-09-03#7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寄养: 给人的感觉应该是 我付钱,你帮我带着, 这个意思吧 。
其实真正来说,他们那个还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寄养, 否则也不用打那么长时间的官司 。

外星人 : 2008-09-03#7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冒昧问一下,你有小孩吗 ?

什么意思?先回答,为什么有人说贺要贺梅就是要留在美国?
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你想法有些不一样, 不过有自己的见解总是个好事。

zznn123456 : 2008-09-03#7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他们当时也可以让孩子回中国父母那里啊, BAKER又不是他们的父母, 是吧。 再说,医疗保险老贺家都不愿意付钱的。 如果是自己的父母养,那也是要付孩子的生活费, 看病费 啥的吧。

不是这样的.

贺当时是全额奖学金,医疗保险享受老师的待遇,不含家属,但家属要参加也很优惠,一年几百美金.贺太是在中国怀孕的,到美后想买保险,但必须付7000刀,当时没能力买,如果生产时出问题,想申请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可是当他们生完贺梅后,也没能给小孩申请下来.

BAKER发现贺梅没保险,延长寄养协议后,主动提出可以COVER到他们家的PACKAGE.

zznn123456 : 2008-09-03#8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寄养: 给人的感觉应该是 我付钱,你帮我带着, 这个意思吧 。
其实真正来说,他们那个还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寄养, 否则也不用打那么长时间的官司 。

前3个月应该没问题,贺当时没有钱,BAKER也没打算要他们的钱,教会出面就是帮助有困难的人吧?

延长协议没有规定具体的领回时间,这也是BAKER和老贺都想钻的空子,

如果要BS,他们两个是一样的.

BAKER:希望弄假成真.

贺:面临可能20年的牢狱,希望孩子能有个好的环境.

但规定了,贺家随时都能领回孩子,贺也是希望稳定后立刻领回孩子.

外星人 : 2008-09-03#8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不是这样的.

贺当时是全额奖学金,医疗保险享受老师的待遇,不含家属,但家属要参加也很优惠,一年几百美金.贺太是在中国怀孕的,到美后想买保险,但必须付7000刀,当时没能力买,如果生产时出问题,想申请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可是当他们生完贺梅后,也没能给小孩申请下来.

BAKER发现贺梅没保险,延长寄养协议后,主动提出可以COVER到他们家的PACKAGE.
哦, 世界是复杂的,是吧。 所以说大家都只能保留自己的意见。 连法律都解决了这么长时间的事体,我们在这里也不能说出 完全的是非。 我的脑子就是直筋 : 既然孩子是你的,你就应该负责, 谁家里没个困难,如果因为一个困难,孩子就送出去寄养,我认为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别人认为能够接受,那是他的事。 要睡觉了,明天接着讨论讨论,呵呵, 不过看你这么有观点,还是不错的。 :wdb6::wdb6:

外星人 : 2008-09-03#8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有时候想想啊: 地球上的事,就是复杂啊。 唉,外星人也要睡觉啊

zznn123456 : 2008-09-03#8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不讨论了,我也累了

zznn123456 : 2008-09-03#8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有时候想想啊: 地球上的事,就是复杂啊。 唉,外星人也要睡觉啊

你的头像好象以前黑老师的吧?(黑小子),还曾把你当成他的马甲?

外星人 : 2008-09-03#8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你的头像好象以前黑老师的吧?(黑小子),还曾把你当成他的马甲?
我的头像可不是家园上来的,我电脑里面早有了的, 呵呵

zznn123456 : 2008-09-03#8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是吗?
快睡吧,外星人,

Stacy23485 : 2008-09-03#8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贺绍强指出,他曾向移民律师咨询,如果是自动离境,日后仍可以申请赴美,可是,一旦遭驱逐出境,则不能再踏足美国,所以,他们必须作出小心考虑。
...
贺绍强坦言,希望三名子女日后可以回到美国升读大学,基利牧师也说,当他们顺利回国后,下一步,便要开始着手协助他们合法回美。"
http://www.singtaonet.com/society_focus/200712/t20071219_696458.html

看来, 贺绍强回国是暂时的缓兵之计. 夫妻俩早考虑好了要回美国, 不论是不是孩子的原因.

zznn123456 : 2008-09-03#8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哦, 世界是复杂的,是吧。 所以说大家都只能保留自己的意见。 连法律都解决了这么长时间的事体,我们在这里也不能说出 完全的是非。 我的脑子就是直筋 : 既然孩子是你的,你就应该负责, 谁家里没个困难,如果因为一个困难,孩子就送出去寄养,我认为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别人认为能够接受,那是他的事。 要睡觉了,明天接着讨论讨论,呵呵, 不过看你这么有观点,还是不错的。 :wdb6::wdb6:

有的时候不是寄养的问题,而是“抛弃”。

俺妹小孩前年末生的,早产,才900多克,不到2斤,我在这个论坛以前说过。手术前医生对我们家人和她LG说“小孩太小,生出来可能有问题,是不是全力抢救?”,言外之意就是你们能不能COVER费用?她LG告诉医生全力抢救,小孩在医院住了2个多月,医生说一切都正常了,5斤多才回家。

后来医生和我们说当时问清楚就是因为有的家庭没能力付这个费用,所以孩子也就保不住了。


战斗在加国 : 2008-09-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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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自利的人渣一个,居然还有为人渣叫好的!

中国人里面类似贺绍强的"爱国者"不少,这些人为贺绍强说话也不奇怪

lucyflower : 2008-09-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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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torontoservice.com/index_readnews_01.asp?id=255679)

7年诉讼争回贺梅 留美博士否认“后悔带女回国”一说


  美媒扭曲报道“贺梅回国”

  ■播出内容不但脱离上下文还进行了剪辑

  ■不符合他们预想的内容拍了也不播

  “我现在根本就不想再回美国去。”半年多前刚从美国南部城市孟菲斯带着一家五口,回到中国的43岁中国籍男子贺绍强,9月1日斩钉截铁地对《青年周末》记者说。

   贺绍强就是在过去7年与美国白人贝克夫妇争夺9岁女儿贺梅归属,在美国轰动一时的“贺梅案”中的父亲。贺梅不到一岁的时候,贺绍强夫妇因故把贺梅寄养于 贝克家,贝克夫妇后来却不肯让贺梅回家。最终贺绍强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亲生女儿。最近有美国媒体说,当初因为签证问题,不得不带着孩子们搬回中国的他,现 在很后悔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而他告诉记者,美国媒体的那段报道,完全是断章取义,甚至对他说的话进行了剪辑处理,他已通过在美国的律师,与电视台交涉, 要求电视台公开道歉。

  对话背景

  这两天,一篇名为《贺绍强后悔了,想回美国》的帖子在国内不少知名 论坛、海外华人网站社区流传。帖子里说的是美国孟菲斯电视台WMCTV的网站,刊登的一篇由Brooke Sanders撰写的题为“贺梅:回家?”(Anna Mae He: Coming Home?)的报导透露,贺绍强对记者说 “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而他现在正在考虑带领全家回到美国,回到孟菲斯,“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有些帖子后 还附上了美国这家电视台的采访视频,里面有贺绍强的原音。

  一时间,网民纷纷将此前贺绍强“反美斗士”形象拿出大加讽刺,认为他狠狠地 打了祖国一个耳光。到底是什么让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坚持抗争7年终获亲生女儿贺梅抚养权的贺绍强,在回国半年多就萌生悔意?他真的后悔了吗?他后悔了,美国 田纳西州法院专门以贺梅名字命名的“贺梅法案”还有什么意义? 8月31日,《青年周末》记者电话采访了身在长沙的贺绍强。

  贺梅法案

  首部以华人命名的法案。美国田纳西州首部保护亲生及领养父母权利的法律,目前美国众议院已经通过该法案,正等着签署通过。

   “贺梅法案”源于一起审了七年的抚养权案,涉及留美的中国贺绍强夫妇、美国白人贝克夫妇及贺绍强夫妇因故寄养在贝克夫妇家中的女儿贺梅。最后,田纳西州 最高法院推翻了之前两个地方法庭的判决,把贺梅,这个8岁女孩交还到亲生父母贺绍强夫妇手中。而之前的两次判决中,贺绍强夫妇被剥夺了为人父母的一切权 利:探视权、监护权、父母权。该事件被评为2007年度国际十大经典案件。

  美国电视台播出内容 “OUT OF CONTEXT”

  我在接受他们电话采访的时候,坦诚以待,畅所欲言,但最后播出的内容却是按照他们的想法剪辑、并断章取义的内容

  青年周末:特地从网上看了美国那家电视台关于你的报道视频,听到了你的原话,你对带贺梅他们回国后悔了?

  贺绍强:我必须要声明的是当时,我说了十几二十句话,而且,都是有上下文的,但最后播出来的,却是“OUT OF CONTEXT”,断章取义,按照他们自己的需要来截取我的原话。

  青年周末:你难道没用英文一字一句说过“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贺绍强:7月23日,美国的记者打电话来问孩子们回来之后的情况如何。我就告诉他们,回国之初,我们还是非常高兴的。而且,从2007年7月到我们回国之前,贺梅回到家经过了半年的过渡期,和家人相处得很好。我们就觉得,我们家里已经准备好了,就回来了。

  不过,从孩子目前的适应情况看来,贺梅比弟弟妹妹们稍微差了一些,她在普通的学校上学,班级有60个学生,的确与她在孟菲斯小班制的班级不能比,她现在还不会说中文,听也只能听懂一半,和同学老师交流也有些困难。

  然后对方就一直强调,那你从小孩角度来说,回来是对还是错。我就说,从这方面来讲,太匆忙带她回国的确是个很大的错误。但我同时也告诉他,作为父亲,肯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她适应中国的学习和生活。当时,我回答他们的问题是分两面说的,我没想到的是他取一面。

  青年周末:但你接下来就说,“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

   贺绍强:他们不但只取一面说,对我的回答断章取义,还把我的话进行了剪辑处理。我所说“是个大错误”,当时根本就不是指让贺梅回来这件事,是指刚回国时 让贺梅在重庆上的那家国际学校也是个错误,这对还没读书的弟弟妹妹来说,并不公平。后面的话也根本不是跟着“和孩子们返回美国”。他们经过剪辑处理把这两 段完全不相干的话放在了一块!

  说“返回美国”这番话,也是对方反复追问,如果孩子们真的是完全无法适应中国,那我会怎么办?我就说只 要小孩在这里能够过得好,这就是我争取的一切事情;如果说小孩确实在这里不能适应,我有机会,我当然也愿意一家人一起去美国生活,那也是我的一切,我的一 切都是围绕着小孩。

  我说了三点,最后总结是作为父母亲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要小孩健康成长,有机会两国间走动,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我不希望有什么限制。

  我在接受他们电话采访的时候,坦诚以待,畅所欲言,但最后播出的内容却是按照他们的想法剪辑、并断章取义的内容,这简直是对我的污蔑。

  我们笑得很开心 他说没新闻价值

  美国人其实很自高自大。从来都只是别国人,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人,小孩,到美国来,没有说把小孩从美国家庭或者从美国带走的


zznn123456 : 2008-09-04#9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谢LS的,看那个TUBE也是断断续续的。

同胞为什么对自己人下手这么狠:wdb16:,自己不需要领“救济粮”,就认为设立“FOOD BANK”是错误的,真可笑:wdb21:

zznn123456 : 2008-09-04#9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贺的两个案子(性骚扰和抚养权)已经OVER,他留在中国或者返回美国,是他和家人自己的事。

他一个留美经济学博士(没读完)+美国英语硕士,再申请个带奖学金的学校重返美国不难吧?为什么这些人都说他要小孩就是要留美呢?他靠自己不也可以吗?

真不明白贺给你们这些粪青丢什么脸了?

BTW,他这条件移民加拿大够了吧?烤鸭能4个9不?

nicole_lee : 2008-09-04#9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无意争吵。
就算他英文特好,学历倍儿高,鸭子烤4个9
人品问题,道德问题,情商问题,诚信问题都一样是致命硬伤。
为他下一代担心。

birmingham : 2008-09-04#9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无意争吵。
就算他英文特好,学历倍儿高,鸭子烤4个9
人品问题,道德问题,情商问题,诚信问题都一样是致命硬伤。
:wdb10:
公理自在人心

koifans : 2008-09-04#9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a different story: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197477

jasiminee : 2008-09-04#9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无意争吵。
就算他英文特好,学历倍儿高,鸭子烤4个9
人品问题,道德问题,情商问题,诚信问题都一样是致命硬伤。
为他下一代担心。
:wdb10:me too, please think about his work position in China now, how about the student?

@西风@ : 2008-09-04#9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不是特别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我作为一个母亲,再苦再难也不会抛弃自己的骨肉。也许,这夫妇两个后来也良心发现了,拼命也要要回自己孩子吧!我觉得凭贺氏的自身条件,应该不至于要靠这个官司留美,有时人就是治那么一口气。依我对美国人的了解(包括一些加拿大人),他们确实觉得全世界人民都想奔着他们那么好的地方去,黑下来当美国人(加拿大人),这让人哭笑不得!

yanhua : 2008-09-04#9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hello

stellazhpj : 2008-09-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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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交给旁人总是不对的,不可原谅的.

Michelle Libra : 2008-09-05#10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不是特别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我作为一个母亲,再苦再难也不会抛弃自己的骨肉。也许,这夫妇两个后来也良心发现了,拼命也要要回自己孩子吧!我觉得凭贺氏的自身条件,应该不至于要靠这个官司留美,有时人就是治那么一口气。依我对美国人的了解(包括一些加拿大人),他们确实觉得全世界人民都想奔着他们那么好的地方去,黑下来当美国人(加拿大人),这让人哭笑不得!

这个不是觉得,而是事实上很多这类案子发生,已经遣返了很多例。有不少人就拼命地怀孕,然后可以在那边生小孩,结果导致了后来移民局曾做出过必须要在生孩子前遣返的决定的案例,呵呵,听说后来那对中国人就象国内的超生游击队一样走难似地到处跑,后来被找到了,被遣返前闹出被暴力对待几乎引致流产的案件,于是又拖了n年,最后成功绿了lol

Michelle Libra : 2008-09-05#10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贺的两个案子(性骚扰和抚养权)已经OVER,他留在中国或者返回美国,是他和家人自己的事。

他一个留美经济学博士(没读完)+美国英语硕士,再申请个带奖学金的学校重返美国不难吧?为什么这些人都说他要小孩就是要留美呢?他靠自己不也可以吗?

真不明白贺给你们这些粪青丢什么脸了?

BTW,他这条件移民加拿大够了吧?烤鸭能4个9不?

没看到他学校是因为他提供了欺骗性的材料的缘故而对他做出处分的吗?以他的状态,现在申请签证很难,拿奖学金也很难。移民官99.9999%会拒签。

知道国内一个名牌大学的经济学家怎末从美国跑回中国做海龟,做爱国人士的吗?他本来在ny有份非常体面的工作,某名校的博士头衔,后来为小利而违规交易,被法院查证了;虽然罚款不多,但是“诚信”问题非常严重,立刻被公司开除了。这位牛人就因为这个专业操守的问题无法再找到工作了。后来,我们国家不拘一格录人才,跟领导一拍即和,受到重用!我们国家的股市、金融政策就是这些才子们创造出来的,真的是很有才噢!:wdb17: 很多什莫都不懂的筒子们不就跟着这趟混水摸了许多鱼吗?

一个人的才华不代表一切。越聪明越有学问的人,我们就要对他的操行要求越高;因为这类人如果品行有问题,就可能不只满足于小欺小恶,而是会一步步发展成不可控制甚至将来无法查办的大贪大恶。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支持北美社会体系对“诚信”的严格控制的原则。

没错,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诚信。但是,在这样公开的体制下,你都要去挑战、要去犯事,说明什莫?说明如果给你一点机会,多一点诱惑,你可能利用你的专业知识和聪明才华,做出有损于别人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乃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

我们公司招聘的原则,你可以不聪明,你可以没学历,我们有的是资源和能力来培训你;但是如果你有任何诚信问题,对不起,就算是全球最牛的金融学家愿意来做义工,偶们银行也坚决婉拒。就这么简单。

jasiminee : 2008-09-05#10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没看到他学校是因为他提供了欺骗性的材料的缘故而对他做出处分的吗?以他的状态,现在申请签证很难,拿奖学金也很难。移民官99.9999%会拒签。

知道国内一个名牌大学的经济学家怎末从美国跑回中国做海龟,做爱国人士的吗?他本来在ny有份非常体面的工作,某名校的博士头衔,后来为小利而违规交易,被法院查证了;虽然罚款不多,但是“诚信”问题非常严重,立刻被公司开除了。这位牛人就因为这个专业操守的问题无法再找到工作了。后来,我们国家不拘一格录人才,跟领导一拍即和,受到重用!我们国家的股市、金融政策就是这些才子们创造出来的,真的是很有才噢!:wdb17: 很多什莫都不懂的筒子们不就跟着这趟混水摸了许多鱼吗?

一个人的才华不代表一切。越聪明越有学问的人,我们就要对他的操行要求越高;因为这类人如果品行有问题,就可能不只满足于小欺小恶,而是会一步步发展成不可控制甚至将来无法查办的大贪大恶。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支持北美社会体系对“诚信”的严格控制的原则。

没错,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诚信。但是,在这样公开的体制下,你都要去挑战、要去犯事,说明什莫?说明如果给你一点机会,多一点诱惑,你可能利用你的专业知识和聪明才华,做出有损于别人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乃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

我们公司招聘的原则,你可以不聪明,你可以没学历,我们有的是资源和能力来培训你;但是如果你有任何诚信问题,对不起,就算是全球最牛的金融学家愿意来做义工,偶们银行也坚决婉拒。就这么简单。
: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

zznn123456 : 2008-09-05#10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没看到他学校是因为他提供了欺骗性的材料的缘故而对他做出处分的吗?以他的状态,现在申请签证很难,拿奖学金也很难。移民官99.9999%会拒签。
知道国内一个名牌大学的经济学家怎末从美国跑回中国做海龟,做爱国人士的吗?他本来在ny有份非常体面的工作,某名校的博士头衔,后来为小利而违规交易,被法院查证了;虽然罚款不多,但是“诚信”问题非常严重,立刻被公司开除了。这位牛人就因为这个专业操守的问题无法再找到工作了。后来,我们国家不拘一格录人才,跟领导一拍即和,受到重用!我们国家的股市、金融政策就是这些才子们创造出来的,真的是很有才噢!:wdb17: 很多什莫都不懂的筒子们不就跟着这趟混水摸了许多鱼吗?

一个人的才华不代表一切。越聪明越有学问的人,我们就要对他的操行要求越高;因为这类人如果品行有问题,就可能不只满足于小欺小恶,而是会一步步发展成不可控制甚至将来无法查办的大贪大恶。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支持北美社会体系对“诚信”的严格控制的原则。

没错,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诚信。但是,在这样公开的体制下,你都要去挑战、要去犯事,说明什莫?说明如果给你一点机会,多一点诱惑,你可能利用你的专业知识和聪明才华,做出有损于别人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乃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

我们公司招聘的原则,你可以不聪明,你可以没学历,我们有的是资源和能力来培训你;但是如果你有任何诚信问题,对不起,就算是全球最牛的金融学家愿意来做义工,偶们银行也坚决婉拒。就这么简单。

1.真的不知道,贺不是因为齐女告他性骚扰,学校第二天就取消全额奖学金和学籍吗? 把你知道的欺骗学校的事详细说说?

2.这个人是大摩开除的那个吧?他的言论我从来不看,不因为其他的,就因为他的长相偶看就不像著名经济学家:wdb5:,您就原谅国内没见过世面的人把他当"经济学家"吧,大型超市进中国不也就10年吗?,中国的路还很长,你们这些真正懂金融的银行家回来一定能有用武之地.

3.你们公司的招聘原则非常适合新移民,希望加拿大这样入门低的公司越多越好

4.好象不是只你们公司不录用诚信有问题的吧?北美企业是不是都如此呀!

mmsunshine66 : 2008-09-05#10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BAKER夫妇真是太贪心了,人的贪婪怎么能到这种地步?中国人都不会这样做,帮忙是帮忙,送给你是送给你,说的很清楚.

美国人的道德水准真值得怀疑?

当时他们愿意寄养小孩,并说他们已经3个孩子了,无意再收养,并且都是

虔诚的基督徒,现在我对基督徒怎么这么反感,因为不诚信.

谁是谁非,你不是当事人,估计也只是看到片面.

具体谁是谁非,暂且不说.

只是,也没有必要把BAKER夫妇说的如此不堪吧?

你闲着没事儿干,会去帮人养3个月的小奶娃吗?当过妈的人都知道,有多辛苦!

你闲着没事干,会去帮人家的孩子交保险吗?

就算后来BAKER夫妇不交出孩子,可能让一些人觉得不近情理,但是我觉得那是因为有感情了,再加上对孩子亲生父母的不信任,想对孩子负责的心理.站在BAKER夫妇的角度,也不是那么难理解吧?

至于性骚扰官司的真相,法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就一定是那女的勾引了男的?

就我个人看来,一个中国女子,还有丈夫,不至于为了借500美金,勾引别人,并为了500美金怀恨在心,去劳心劳力劳财的诬告别人吧!她丈夫是有工作签证来的,也不至于没有500块吧.明显是这个叫贺什么的男人漏洞太多.

不过,这不在讨论的范围内,法官都说不清楚,谁也别太肯定了.

你能如此理解贺夫妇,对BAKER夫妇这样的热心人,为什么就不能理解?

贺的朋友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一个愿意为他代养孩子的?为什么他不借助朋友的力量,而非要把孩子送给陌生人代养??

笑死人了,低估别人智商.

mmsunshine66 : 2008-09-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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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断断续续地。贺梅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为了孩子他要回美。

但需要移民局帮助,和当地公司的担保,他如果能找到,OK,这就不是我们关心的事了。就象移民,符合条件就可以呀。

没谁规定贺家离开美国就不能再回去,再说贺梅也是美国籍。很奇怪为什么有些人这么反感?贺梅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我是能理解的。

主要反对意见是:

1.贺家不应送小贺梅寄养----换位思考一下,在丈夫可能入狱,妻子又不懂英文,身无分文,怎么照顾小孩?

2.回中国就不应该回来---谁规定的?只要符合那两个条件都可以回去.


那女的能养活自己,为什么就不能照顾自己的小孩了~~~起码奶水是有的吧,起码朋友是有的吧.她身边要是有一个像您这么热心的人,怎么可能照顾不过来呢!

mmsunshine66 : 2008-09-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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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毕业后就结婚生子,在父母家生的小孩,她想把小孩放在那里1-2年,因为实在是没能力带(她和丈夫的工作都很忙,而且刚毕业不久,工作上想好好表现),她妈妈不同意.没办法她只有自己带,她经常抱怨工作啥的都耽误了,和父母也有了些隔阂(她也是有点个性的女孩).

哈哈,笑死了,这样的父母,是合格的吗?

为了工作上好好表现,就不带自己孩子的,还抱怨.

老人也没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

这个女儿居然因为父母不帮她带孩子而和父母有隔阂,笑死了,什么女儿啊~~~~

人品不好,要是你觉得这样的女儿没有什么问题,那我简直要无语了

mmsunshine66 : 2008-09-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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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了~~~

总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谁心里有鬼,谁一辈子不安生.谁折腾的很,蹦达的高,谁有问题.

人品要是不好,在哪都会出问题的.

zznn123456 : 2008-09-05#10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谁是谁非,你不是当事人,估计也只是看到片面.

具体谁是谁非,暂且不说.

只是,也没有必要把BAKER夫妇说的如此不堪吧?

你闲着没事儿干,会去帮人养3个月的小奶娃吗?当过妈的人都知道,有多辛苦!

你闲着没事干,会去帮人家的孩子交保险吗?

就算后来BAKER夫妇不交出孩子,可能让一些人觉得不近情理,但是我觉得那是因为有感情了,再加上对孩子亲生父母的不信任,想对孩子负责的心理.站在BAKER夫妇的角度,也不是那么难理解吧?

至于性骚扰官司的真相,法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就一定是那女的勾引了男的?

就我个人看来,一个中国女子,还有丈夫,不至于为了借500美金,勾引别人,并为了500美金怀恨在心,去劳心劳力劳财的诬告别人吧!她丈夫是有工作签证来的,也不至于没有500块吧.明显是这个叫贺什么的男人漏洞太多.

不过,这不在讨论的范围内,法官都说不清楚,谁也别太肯定了.

你能如此理解贺夫妇,对BAKER夫妇这样的热心人,为什么就不能理解?

贺的朋友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一个愿意为他代养孩子的?为什么他不借助朋友的力量,而非要把孩子送给陌生人代养??

笑死人了,低估别人智商.

1.贺是通过教会寻求帮助,教会帮助找到BAKER的,这可能在美国很普遍,应该也算是一种慈善行为吧?否则教会知道会发生以后的事,也不会帮忙的,这和闲不闲有啥关系?是双方自愿的.

2.性骚扰法官已经定了不成立.

3.齐的丈夫刚刚找到工作,齐以前向多位男士借钱,并已经被证实,齐丈夫不在本地工作,而齐与他人同居,她的道德问题,法官在法庭上已经确认,她自己也承认与他人同居.

4.贺找谁寄养是他的事,就象同样是吃饭,有喜欢吃鱼,有人喜欢吃肉,都能吃饱,你说哪个更好呢?

再说一遍在美国贺这种行为不是先例,但寄养小孩要不回来应该是第一俐,好象以小孩名字命名的法案要通过了吧.

zznn123456 : 2008-09-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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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的能养活自己,为什么就不能照顾自己的小孩了~~~起码奶水是有的吧,起码朋友是有的吧.她身边要是有一个像您这么热心的人,怎么可能照顾不过来呢!


不是自己的困难就不要枉加评论? 您这样说什么困难都能自己克服,慈善机构早应该关门了.

zznn123456 : 2008-09-05#11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哈哈,笑死了,这样的父母,是合格的吗?

为了工作上好好表现,就不带自己孩子的,还抱怨.

老人也没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

这个女儿居然因为父母不帮她带孩子而和父母有隔阂,笑死了,什么女儿啊~~~~

人品不好,要是你觉得这样的女儿没有什么问题,那我简直要无语了

我也认为她有点问题,但是如果在她困难的时候,父母能帮一下,不也是正常吗?

banff : 2008-09-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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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她有点问题,但是如果在她困难的时候,父母能帮一下,不也是正常吗?
父母没有义务看孩子的孩子,强迫父母照顾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人品质能好到哪里去?

zznn123456 : 2008-09-05#11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父母没有义务看孩子的孩子,强迫父母照顾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人品质能好到哪里去?


没有义务是对的,但看见其他人的父母帮忙,她心理不是不平衡吗?她和丈夫是大学认识一个学校的,丈夫是研究生,毕业后两人立刻结婚,马上有小孩,两家人都在外地,也帮不上她(经济+感情+家务),她又要工作,压力也大,俺们都是学工的,女的本来就不受重视,自己再放松些,家务负担再重点,就更没机会了,大项目,出国如果没机会,几年后基本和刚来的大学生差不多,可能还比过他们--计算机+外语,就更惨了.

weigem : 2008-09-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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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后,感觉,只是感觉,贺绍强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没有证据。

zznn123456 : 2008-09-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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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案中他和齐见面时隐瞒了"结婚事实",可能想和齐继续交往下去,所以法官判他接受思想教育6个月.

可是中国"一夜情"男的不多了去了,大部分中国人已经接受了这种现象(不过俺是不接受这种情况的),为什么贺在国外的这点小动作就被骂的一无是处?


也很奇怪国人现在的态度,俺一非常要好的高中女同学,现在检察院,很保守,很正规的人,对这种事都说"这辈子谁不犯点错误"---傻了!

mmsunshine66 : 2008-09-05#115
总之,一场闹剧!!!

谁是谁非,现在说来也没有意义~!

对孩子来说,这里面没有坏人,这是万幸!

起码BAKER夫妇对她很好,后来发生这一切也是因为爱.

亲生父母也说是爱,BAKER夫妇也是爱.

不管怎么说,这个孩子都还算是幸福的!

万幸啊

mmsunshine66 : 2008-09-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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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们的事,千万不要影响到孩子.

大人的世界是复杂的!

事实是怎么样,天知道~~~

游客 : 2008-09-05#11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性骚扰案中他和齐见面时隐瞒了"结婚事实",可能想和齐继续交往下去,所以法官判他接受思想教育6个月.

可是中国"一夜情"男的不多了去了,大部分中国人已经接受了这种现象(不过俺是不接受这种情况的),为什么贺在国外的这点小动作就被骂的一无是处?


也很奇怪国人现在的态度,俺一非常要好的高中女同学,现在检察院,很保守,很正规的人,对这种事都说"这辈子谁不犯点错误"---傻了!
和成龙大哥的那句话:“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不谋而合哈,拜托,在中国那也叫耍流氓!不信找个男人对你来点小动作,你受得了?!:wdb5::wdb26:

游客 : 2008-09-05#11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大人们的事,千万不要影响到孩子.

大人的世界是复杂的!

事实是怎么样,天知道~~~
哎,一个人渣也不能被剥夺做父母的权利。
这孩子很难不受影响吧。。。。。

老伍靓汤 : 2008-09-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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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案中他和齐见面时隐瞒了"结婚事实",可能想和齐继续交往下去,所以法官判他接受思想教育6个月.

可是中国"一夜情"男的不多了去了,大部分中国人已经接受了这种现象(不过俺是不接受这种情况的),为什么贺在国外的这点小动作就被骂的一无是处?


也很奇怪国人现在的态度,俺一非常要好的高中女同学,现在检察院,很保守,很正规的人,对这种事都说"这辈子谁不犯点错误"---傻了!

1,你的道德标准是以法律底线为前题的。但请记住,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2,中国男人“一夜情”不错,是多得去了,但不表示你要认同,你要这样做(你是女人,应该说你的老公要这样做)。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认同!
。。。

珍惜 : 2008-09-05#12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3.齐的丈夫刚刚找到工作,齐以前向多位男士借钱,并已经被证实,齐丈夫不在本地工作,而齐与他人同居,她的道德问题,法官在法庭上已经确认,她自己也承认与他人同居.
请问齐女士向人借钱,和人同居的信息从哪里来的?用常识想齐女士如果真得有此事,不至于傻到为了借不到500元来诬告贺,再把自己丑闻在法庭上承认吧!而且齐丈夫也不会忍受这些坚持和贺打几年的官司吧。

你读了前面齐女士的信吗?评论对错,至少你要看双方言论,再根据自己的常识来评断吧。齐女士的信说到:贺在美国拿不出结婚证,弄虚作假,从而失去身份,后来也是你在#35楼发言说到贺在美国重新补办结婚证明的。

这说明什莫?在性骚扰案中:贺的言论漏洞百出,对比而言,齐女士的信有很大的真实性。

westend : 2008-09-05#12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请问齐女士向人借钱,和人同居的信息从哪里来的?用常识想齐女士如果真得有此事,不至于傻到为了借不到500元来诬告贺,再把自己丑闻在法庭上承认吧!而且齐丈夫也不会忍受这些坚持和贺打几年的官司吧。

你读了前面齐女士的信吗?评论对错,至少你要看双方言论,再根据自己的常识来评断吧。齐女士的信说到:贺在美国拿不出结婚证,弄虚作假,从而失去身份,后来也是你在#35楼发言说到贺在美国重新补办结婚证明的。

这说明什莫?在性骚扰案中:贺的言论漏洞百出,对比而言,齐女士的信有很大的真实性。


这个案件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在中国人的舆论中齐女士会输而贺家会赢。
首先,大家都并不怎么关心性骚扰。这个太普遍了,而且,对于此类案件,大多数中国人都会认为如果齐女自己很检点,就不会引来这些别人的垂涎。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此类桃色事件,很多人都是喜欢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

其次,要不是争夺贺梅,没有哪个中国人会关心性骚扰案。而贺梅案在中国人心中,一开始就是以美国人强抢中国小孩位基础的。试问,哪个中国人受得了这口气。排山倒海的民族情结,给所有对此事件有所质疑的人扣上种种大帽子,加上中国领事馆都出面了,事件的结果不是早在意料中嘛。

珍惜 : 2008-09-05#12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可是中国"一夜情"男的不多了去了,大部分中国人已经接受了这种现象(不过俺是不接受这种情况的),为什么贺在国外的这点小动作就被骂的一无是处?

在国外这属于强奸未遂,attempt to rape。
在国内女性的地位大家都了解,前段时间徐州一个区委书记一夫二妻的新闻,还是前妻忍无可忍举报出来的。在北美这样的事绝少发生。以前高桂林一个官员醉酒去前女友家闹事,警察当场arrest,政途全毁。

lindaken : 2008-09-05#12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这里不只是有爱国者贺绍强,还有爱国者 123456

有些人有心跟他说道理,佩服。

珍惜 : 2008-09-05#12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这个案件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在中国人的舆论中齐女士会输而贺家会赢。
首先,大家都并不怎么关心性骚扰。这个太普遍了,而且,对于此类案件,大多数中国人都会认为如果齐女自己很检点,就不会引来这些别人的垂涎。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此类桃色事件,很多人都是喜欢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

其次,要不是争夺贺梅,没有哪个中国人会关心性骚扰案。而贺梅案在中国人心中,一开始就是以美国人强抢中国小孩位基础的。试问,哪个中国人受得了这口气。排山倒海的民族情结,给所有对此事件有所质疑的人扣上种种大帽子,加上中国领事馆都出面了,事件的结果不是早在意料中嘛。

从一开始看,齐女士不一定会输,当然她的很多想法还是国内思维,防范心差,容易轻信,处事不果断,对自己的权利不善于保护,也缺乏北美重视的保留证据意识。所以这样明显的案子才会输。

从法律上看,贺梅还是应该归贺家,当然归属权不代表全部,贺梅今后的教育,生活,心态,都是更加重要的。贺绍强通过贺梅案炒作自己,回国后继续炒作,真的很令人费解。如果贺梅案让贺绍强可以以爱国海龟回国,从而可以轻易在高校任教,他的目的已经达到。生活安定后,又接受外媒采访,继续炒作,这对贺梅的心态会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游客 : 2008-09-05#12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从一开始看,齐女士不一定会输,当然她的很多想法还是国内思维,防范心差,容易轻信,处事不果断,对自己的权利不善于保护,也缺乏北美重视的保留证据意识。所以这样明显的案子才会输。

从法律上看,贺梅还是应该归贺家,当然归属权不代表全部,贺梅今后的教育,生活,心态,都是更加重要的。贺绍强通过贺梅案炒作自己,回国后继续炒作,真的很令人费解。如果贺梅案让贺绍强可以以爱国海龟回国,从而可以轻易在高校任教,他的目的已经达到。生活安定后,又接受外媒采访,继续炒作,这对贺梅的心态会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他什么时候为贺梅考虑过?!

战斗在加国 : 2008-09-05#12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爱国者”贺绍强 ? 说他是 爱国贼 还差不多

论坛里这样的爱国贼还不少, 爱国只爱在嘴上,嘴上喜欢说祖国是爹妈,还喜欢挥爱国大棒去教训别人, 蛮不讲理,说不过就换马甲攻击, 对这类人最好就是少搭理

KingDavid : 2008-09-06#12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这个案件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在中国人的舆论中齐女士会输而贺家会赢。
首先,大家都并不怎么关心性骚扰。这个太普遍了,而且,对于此类案件,大多数中国人都会认为如果齐女自己很检点,就不会引来这些别人的垂涎。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此类桃色事件,很多人都是喜欢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

其次,要不是争夺贺梅,没有哪个中国人会关心性骚扰案。而贺梅案在中国人心中,一开始就是以美国人强抢中国小孩位基础的。试问,哪个中国人受得了这口气。排山倒海的民族情结,给所有对此事件有所质疑的人扣上种种大帽子,加上中国领事馆都出面了,事件的结果不是早在意料中嘛。

=================
1)在性骚扰案中,贺XX应受到谴责。
2)在贺梅案中,贺XX应得到支持。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网友们的评论太情绪化了。

bonbonstar : 2008-09-06#12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一个靠前妻陪读过去的人.(能利用的资源从未放过)
一个不停读着风马牛不相及的学位以求居留的人.(他不是很爱中国么?)
一个声称别的女生要求他给补生理课的人(可笑的是居然有人相信?哪个要勾搭人的成年人用这种借口?)
一个出示"血内裤"表明自己妻子被毒打出血的人,(连诬陷的手法都如此龌龊离不了下半身)
一个在美国若干年一无所事只是在不停生产孩子的人.(小绿卡还是多生几个保险吧)
一个把刚出生的婴儿托付给教会寻找不相识的人而不是自己的亲友.(不管情况如何窘迫,谁会愿意把一个脆弱稚嫩的初生儿托付给陌生人?
一个不愿意负担婴儿医疗保险的人.(只怕当时已经把孩子当抹布了吧?)
一个在养父母与孩子建立起亲情时确发现这案子对自己有莫名好处的时候.(有中国领馆撑腰.树立"中国弱势群体在美国获得宪法权利"的正面形象.这个形象是好的,可惜,由这么一个东西来树立了.)

安都不觉得对这种东西还有什么可以评辩的了的了....养父母家庭错在养育陌生人的孩子视同亲生.错在居然不相信她亲生父母会好好照顾她.错在身为美国公民居然敢公开抢我中国公民的孩子.错在......法律不在人情...

pennylane : 2008-09-06#12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看完这个帖子,真是说不出的感觉,法律与人情,正义与谬论之间并无明显的鸿沟。

zznn123456 : 2008-09-06#13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看完这个帖子,真是说不出的感觉,法律与人情,正义与谬论之间并无明显的鸿沟。

:wdb10::wdb10:

zznn123456 : 2008-09-06#13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一个靠前妻陪读过去的人.(能利用的资源从未放过)
一个不停读着风马牛不相及的学位以求居留的人.(他不是很爱中国么?)
一个声称别的女生要求他给补生理课的人(可笑的是居然有人相信?哪个要勾搭人的成年人用这种借口?)
一个出示"血内裤"表明自己妻子被毒打出血的人,(连诬陷的手法都如此龌龊离不了下半身)
一个在美国若干年一无所事只是在不停生产孩子的人.(小绿卡还是多生几个保险吧)
一个把刚出生的婴儿托付给教会寻找不相识的人而不是自己的亲友.(不管情况如何窘迫,谁会愿意把一个脆弱稚嫩的初生儿托付给陌生人?
一个不愿意负担婴儿医疗保险的人.(只怕当时已经把孩子当抹布了吧?)
一个在养父母与孩子建立起亲情时确发现这案子对自己有莫名好处的时候.(有中国领馆撑腰.树立"中国弱势群体在美国获得宪法权利"的正面形象.这个形象是好的,可惜,由这么一个东西来树立了.)

安都不觉得对这种东西还有什么可以评辩的了的了....养父母家庭错在养育陌生人的孩子视同亲生.错在居然不相信她亲生父母会好好照顾她.错在身为美国公民居然敢公开抢我中国公民的孩子.错在......法律不在人情...

MM很有见地,想必将来不会利用LG任何资源:wdb17:,不过就要小心点,别让别人利用了。整篇东西没一点值得回复的。

zznn123456 : 2008-09-06#13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
1)在性骚扰案中,贺XX应受到谴责。
2)在贺梅案中,贺XX应得到支持。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网友们的评论太情绪化了。

:wdb10:

zznn123456 : 2008-09-06#13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从一开始看,齐女士不一定会输,当然她的很多想法还是国内思维,防范心差,容易轻信,处事不果断,对自己的权利不善于保护,也缺乏北美重视的保留证据意识。所以这样明显的案子才会输。

从法律上看,贺梅还是应该归贺家,当然归属权不代表全部,贺梅今后的教育,生活,心态,都是更加重要的贺绍强通过贺梅案炒作自己,回国后继续炒作,真的很令人费解。如果贺梅案让贺绍强可以以爱国海龟回国,从而可以轻易在高校任教,他的目的已经达到。生活安定后,又接受外媒采访,继续炒作,这对贺梅的心态会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打了7年的官司,经常出现在美主流报纸和中文报纸的头版,还需要再炒作吗?回国后咋炒了?以下转贴是贺梅和BAKER的关系最新报道。

转转贴:

贺绍强透露,他们保持着与贝克夫妇的联系,“我最近还邀请贝克夫妻来北京观看奥运会,来我家里做客呢。我甚至建议他们到中国的学校来教英文,来中国住上一段时间,这样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中国。每个月,我都会让贺梅和他们通一两次越洋电话”。
  他补充,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要和贝克夫妇交好,他是从小孩角度来看,不想跟他们有仇恨。毕竟他们养育了贺梅那么多年。

zznn123456 : 2008-09-06#13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在国外这属于强奸未遂,attempt to rape。
在国内女性的地位大家都了解,前段时间徐州一个区委书记一夫二妻的新闻,还是前妻忍无可忍举报出来的。在北美这样的事绝少发生。以前高桂林一个官员醉酒去前女友家闹事,警察当场arrest,政途全毁。

抱歉,这里用词不当。

zznn123456 : 2008-09-06#13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请问齐女士向人借钱,和人同居的信息从哪里来的?用常识想齐女士如果真得有此事,不至于傻到为了借不到500元来诬告贺,再把自己丑闻在法庭上承认吧!而且齐丈夫也不会忍受这些坚持和贺打几年的官司吧。

你读了前面齐女士的信吗?评论对错,至少你要看双方言论,再根据自己的常识来评断吧。齐女士的信说到:贺在美国拿不出结婚证,弄虚作假,从而失去身份,后来也是你在#35楼发言说到贺在美国重新补办结婚证明的。

这说明什莫?在性骚扰案中:贺的言论漏洞百出,对比而言,齐女士的信有很大的真实性。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一下这里的WHOLE STORY。

http://bbs.tigtag.com/dispbbs.asp?boardID=2&ID=39594

zznn123456 : 2008-09-06#13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中国人里面类似贺绍强的"爱国者"不少,这些人为贺绍强说话也不奇怪

爱国者”贺绍强 ? 说他是 爱国贼 还差不多

论坛里这样的爱国贼还不少, 爱国只爱在嘴上,嘴上喜欢说祖国是爹妈,还喜欢挥爱国大棒去教训别人, 蛮不讲理,说不过就换马甲攻击, 对这类人最好就是少搭理

就你的帖子里“爱国”最多,看来你是真爱国!:wdb17:又看了一下俺所有的回贴,没有一个“爱国”,惭愧呀:wdb7:

再你发这个帖子之前,都是一边倒的评论,难道俺用马甲攻击自己,提高点击率:wdb5:你以为我是谁呀?:wdb6:笨熊的领导?:wdb20:。大男人说慌也不脸红,真是没救了:wdb21::wdb8:,那凉快那呆着去吧:wdb6:

zznn123456 : 2008-09-06#13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1,你的道德标准是以法律底线为前题的。但请记住,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2,中国男人“一夜情”不错,是多得去了,但不表示你要认同,你要这样做(你是女人,应该说你的老公要这样做)。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认同!
。。。

我们大学要毕业时,听说隔壁班一女生PREGENT,当时的感受可以用“震惊”来形容,现在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未婚同居是太正常的事了,10年前,哪怕是大城市,有多少?时代变了,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不认同。当然不持不认同的人,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了。

westend : 2008-09-06#13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我们大学要毕业时,听说隔壁班一女生PREGENT,当时的感受可以用“震惊”来形容,现在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未婚同居是太正常的事了,10年前,哪怕是大城市,有多少?时代变了,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不认同。当然不持不认同的人,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了。
在现在中国普遍道德沦丧的时代,我们不能认同,早已经很out了.
在加拿大不觉得,回到中国才是目瞪口呆,觉得自己是土得不能再土.就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一样.

101 : 2008-09-06#13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前段时间奥运会不是有假唱的事体吗? 在国外都讨论的翻了天了,结果我问了几个国内的不同城市朋友, 发现结果如下:1. 不知道 ;2. 有知道了的,认为没啥,正常; 3. 少数的说,我们不能改变啥,无奈。 1,2 的居多。 可见在国内的很多想法跟在国外生活的确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国内,信誉似乎没多少人太关心吧。
上面那个123456的朋友,好像还在国内吧。 感觉她跟早期的那个小鸟神威的差不多,总是企图战胜论坛上的每一个人。
其实自己的观点展现出来就可以了,谁也不比别人更聪明,大家都能看明白,都是有自己思想的人。不是小学生,再说现在的小学生还有自己的独特想法呢。
大家认为呢 ?

hedoudou : 2008-09-06#14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wdb8:人渣
同时庆幸那个什么“ZZ123456”不是法官,不是律师


同感

maylau2000 : 2008-09-06#14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前段时间奥运会不是有假唱的事体吗? 在国外都讨论的翻了天了,结果我问了几个国内的不同城市朋友, 发现结果如下:1. 不知道 ;2. 有知道了的,认为没啥,正常; 3. 少数的说,我们不能改变啥,无奈。 1,2 的居多。 可见在国内的很多想法跟在国外生活的确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国内,信誉似乎没多少人太关心吧。
上面那个123456的朋友,好像还在国内吧。 感觉她跟早期的那个小鸟神威的差不多,总是企图战胜论坛上的每一个人。
其实自己的观点展现出来就可以了,谁也不比别人更聪明,大家都能看明白,都是有自己思想的人。不是小学生,再说现在的小学生还有自己的独特想法呢。
大家认为呢 ?



同感:wdb10:

珍惜 : 2008-09-06#14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打了7年的官司,经常出现在美主流报纸和中文报纸的头版,还需要再炒作吗?回国后咋炒了?以下转贴是贺梅和BAKER的关系最新报道。

转转贴:

贺绍强透露,他们保持着与贝克夫妇的联系,“我最近还邀请贝克夫妻来北京观看奥运会,来我家里做客呢。我甚至建议他们到中国的学校来教英文,来中国住上一段时间,这样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中国。每个月,我都会让贺梅和他们通一两次越洋电话”。
  他补充,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要和贝克夫妇交好,他是从小孩角度来看,不想跟他们有仇恨。毕竟他们养育了贺梅那么多年。

谢谢你的连接,我早看过这些,打了7年官司,他早该知道外媒的态度,至少也会有所防范,他保持和贝克夫妇联系这是每个高尚中国人会采取的态度,但是在中外媒体上大肆渲染自己如何高尚,宽容,爱贺梅,你认为他这样做有利于和贝克夫妇,贺梅的关系吗?对贺梅不会有任何压力吗?毕竟他在贺梅刚生下一个月就寄养出去,也不付医疗保险,后来再作出种种对自己有利炒作。如果没有贺梅案,他是不可能做为爱国海龟回国的,也不可能轻易得到现在的职位和福利,如果真的爱贺梅就该让她心理平静,淡出媒体,以后慢慢自己作出评断。

珍惜 : 2008-09-06#14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一下这里的WHOLE STORY。

http://bbs.tigtag.com/dispbbs.asp?boardID=2&ID=39594

看过后更加说明贺绍强的性侵犯案判的不明不白,贺的漏洞太多(简直多得无法引述),善用媒体,竟然可以和解(注意,不说明贺无罪,只是和解,因为证据不足和政府媒体压力。),再同样手法炒作,通过贺梅案最后成为爱国人士。贺绍强在不诚实的基础上打赢性侵这场官司后再得到贺梅, 就要好好珍惜,不让贺梅再涉及纷扰。如果贺梅长大自己分辨出父母对错(毕竟假的永远真不了),贺绍强你脸往哪放?

珍惜 : 2008-09-06#14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我们大学要毕业时,听说隔壁班一女生PREGENT,当时的感受可以用“震惊”来形容,现在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未婚同居是太正常的事了,10年前,哪怕是大城市,有多少?时代变了,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不认同。当然不持不认同的人,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了。

是的,国内有很多堕胎广告,06年北京公交,报纸上到处都是,好像还有学校周边还有特别的出租房专门保姆伺候,在加拿大堕胎有些地方认为不合法,所以会有很多未婚妈妈,但是这绝对不是主流,很多媒体都会报道未婚妈妈的教育和帮助,如何让他们继续学业和加强职业技能。美国一个脱口秀节目专门就有未婚妈妈采访,里面没有歧视,有个女生选择堕胎,他的父母非常生气,觉得完全他们可以照顾孙子(孙女),很多人都生气女孩对生命漠视的态度,同时也理解她希望独立,重新生活的想法。
未婚同居在加拿大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有一定的经济责任,一定月份以上的胎儿也是受保护的,不能随意堕胎,所以同居也多是以持久爱情为基础,怀孕以生命为考量。
你觉得国内的毫无保障的同居,频繁未婚先孕后堕胎才是你认同的产物吗?对不起,这是时代的怪物

Thumbelina : 2008-09-06#14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我刚从同学那里听说这个故事时,就觉得贺梅应该呆在她养父母那里。我同学说我没有孩子所以体会不到那种感情。

我认为,贺梅和她养父母在一起感情生活那么好,生活条件也不错,做父母的不就是为了孩子过的好吗?最重要的是你们把她送出去,人家吃苦受累把她养那么大的。

你如果愿意要回来,可以好好谈判,要不回来经常去看看就好了,打官司让人家倾家荡产是件极其缺德的事情。

很高兴这里很多人和我意见一致。

战斗在加国 : 2008-09-06#14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同感,有人就是爱抬杠的主. 呵呵~. 说到后来为了自己的论点,居然把老贺对女人严重的性骚扰看成是小动作,居然把未婚同居视为寻常事,头脑不灵光倒也罢了,身为女性而如此不知羞耻, 还好意思说别人不认同 :wdb35:

游客 : 2008-09-06#147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同感,有人就是爱抬杠的主. 说到后来为了自己的论点,居然把老贺对女人严重的性骚扰看成是小动作,居然把未婚同居视为寻常事,头脑不灵光倒也罢了,身为女性而如此不知羞耻,还好意思说别人不认同 :wdb35:
此人道德底线啊,不知道在哪里了:wdb26:

maylau2000 : 2008-09-06#148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同感,有人就是爱抬杠的主. 呵呵~. 说到后来为了自己的论点,居然把老贺对女人严重的性骚扰看成是小动作,居然把未婚同居视为寻常事,头脑不灵光倒也罢了,身为女性而如此不知羞耻, 还好意思说别人不认同 :wdb35:




对,改了:wdb10:

westend : 2008-09-06#149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deleted

游客 : 2008-09-06#150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楼上的,人家改了,你也编辑一下阿

zznn123456 : 2008-09-06#151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现在中国普遍道德沦丧的时代,我们不能认同,早已经很out了.
在加拿大不觉得,回到中国才是目瞪口呆,觉得自己是土得不能再土.就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一样.

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副产物?都是钱多惹的祸?

国内现在关注道德的人越来越少了,打官司的越来越多了,大事小事都打官司,是不是走向规范,法制社会的一定要经历的过程?

zznn123456 : 2008-09-06#152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前段时间奥运会不是有假唱的事体吗? 在国外都讨论的翻了天了,结果我问了几个国内的不同城市朋友, 发现结果如下:1. 不知道 ;2. 有知道了的,认为没啥,正常; 3. 少数的说,我们不能改变啥,无奈。 1,2 的居多。 可见在国内的很多想法跟在国外生活的确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国内,信誉似乎没多少人太关心吧。
上面那个123456的朋友,好像还在国内吧。 感觉她跟早期的那个小鸟神威的差不多,总是企图战胜论坛上的每一个人
其实自己的观点展现出来就可以了,谁也不比别人更聪明,大家都能看明白,都是有自己思想的人。不是小学生,再说现在的小学生还有自己的独特想法呢。
大家认为呢 ?

现在才认识到,好象有点晚了。

谁被俺战胜了,出来排队看看,好象不认识你,如果是马甲就现真身,
因为马甲没兴趣战胜:wdb5:

zznn123456 : 2008-09-06#153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谢谢你的连接,我早看过这些,打了7年官司,他早该知道外媒的态度,至少也会有所防范,他保持和贝克夫妇联系这是每个高尚中国人会采取的态度,但是在中外媒体上大肆渲染自己如何高尚,宽容,爱贺梅,你认为他这样做有利于和贝克夫妇,贺梅的关系吗?对贺梅不会有任何压力吗?毕竟他在贺梅刚生下一个月就寄养出去,也不付医疗保险,后来再作出种种对自己有利炒作。如果没有贺梅案,他是不可能做为爱国海龟回国的,也不可能轻易得到现在的职位和福利,如果真的爱贺梅就该让她心理平静,淡出媒体,以后慢慢自己作出评断。

这是你自己的想法吧?没有贺梅他回来就一定是海带吗?
他出国前在国内不就是老师吗?5500的月薪,大学老师应该是基本水平吧?

zznn123456 : 2008-09-06#154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看过后更加说明贺绍强的性侵犯案判的不明不白,贺的漏洞太多(简直多得无法引述),善用媒体,竟然可以和解(注意,不说明贺无罪,只是和解,因为证据不足和政府媒体压力。),再同样手法炒作,通过贺梅案最后成为爱国人士。贺绍强在不诚实的基础上打赢性侵这场官司后再得到贺梅, 就要好好珍惜,不让贺梅再涉及纷扰。如果贺梅长大自己分辨出父母对错(毕竟假的永远真不了),贺绍强你脸往哪放?

时间太长了,那篇文章只写到第6次开庭的事,最后不是和解,第七次是陪审团裁定的无罪。

zznn123456 : 2008-09-06#155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是的,国内有很多堕胎广告,06年北京公交,报纸上到处都是,好像还有学校周边还有特别的出租房专门保姆伺候,在加拿大堕胎有些地方认为不合法,所以会有很多未婚妈妈,但是这绝对不是主流,很多媒体都会报道未婚妈妈的教育和帮助,如何让他们继续学业和加强职业技能。美国一个脱口秀节目专门就有未婚妈妈采访,里面没有歧视,有个女生选择堕胎,他的父母非常生气,觉得完全他们可以照顾孙子(孙女),很多人都生气女孩对生命漠视的态度,同时也理解她希望独立,重新生活的想法。
未婚同居在加拿大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有一定的经济责任,一定月份以上的胎儿也是受保护的,不能随意堕胎,所以同居也多是以持久爱情为基础,怀孕以生命为考量。
你觉得国内的毫无保障的同居,频繁未婚先孕后堕胎才是你认同的产物吗?对不起,这是时代的怪物

不是认同的问题,是CURRENT SITUATION,青少年吸烟谁认同?

不认同它也存在。

zznn123456 : 2008-09-06#156
回复: “爱国者”贺绍强 (转)

同感,有人就是爱抬杠的主. 呵呵~. 说到后来为了自己的论点,居然把老贺对女人严重的性骚扰看成是小动作,居然把未婚同居视为寻常事,头脑不灵光倒也罢了,身为女性而如此不知羞耻, 还好意思说别人不认同 :wdb35:

说谎先生,你有啥资格挥舞大棒子?:wdb18::wdb8:,先把自己诚信问题解决了,再来说话:wdb21:
BTW,这次没提“爱国”,真难得:wdb5:

banff : 2008-09-0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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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认同的问题,是CURRENT SITUATION,青少年吸烟谁认同?

不认同它也存在。
存在的就得认同吗?

zznn123456 : 2008-09-0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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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就得认同吗?

您自问自答吧:wdb5:

cheese kk : 2008-09-0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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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没看懂, 有人帮忙解答一下吗?
为什么说贺绍强把贺梅要回来是为了获得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而且贺梅头三个月接回来不行,要一岁后才合资格? 贺梅即使是美国公民,也要到十八岁才能申请父母到美国吧? 况且贺绍强不是在美国还生了两个儿子吗?

决定了 : 2008-09-0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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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不是在谴责齐XX吗?怎么又支持了呢?难道是我看花了眼了?

peterduan : 2008-09-0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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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绍强这个人很无耻!

frankgao2002 : 2008-09-0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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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
这位朋友你有养过小孩从出生到一岁么?

bluebirdfry : 2008-09-0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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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靠前妻陪读过去的人.(能利用的资源从未放过)
一个不停读着风马牛不相及的学位以求居留的人.(他不是很爱中国么?)
一个声称别的女生要求他给补生理课的人(可笑的是居然有人相信?哪个要勾搭人的成年人用这种借口?)
一个出示"血内裤"表明自己妻子被毒打出血的人,(连诬陷的手法都如此龌龊离不了下半身)
一个在美国若干年一无所事只是在不停生产孩子的人.(小绿卡还是多生几个保险吧)
一个把刚出生的婴儿托付给教会寻找不相识的人而不是自己的亲友.(不管情况如何窘迫,谁会愿意把一个脆弱稚嫩的初生儿托付给陌生人?
一个不愿意负担婴儿医疗保险的人.(只怕当时已经把孩子当抹布了吧?)
一个在养父母与孩子建立起亲情时确发现这案子对自己有莫名好处的时候.(有中国领馆撑腰.树立"中国弱势群体在美国获得宪法权利"的正面形象.这个形象是好的,可惜,由这么一个东西来树立了.)

安都不觉得对这种东西还有什么可以评辩的了的了....养父母家庭错在养育陌生人的孩子视同亲生.错在居然不相信她亲生父母会好好照顾她.错在身为美国公民居然敢公开抢我中国公民的孩子.错在......法律不在人情...

:wdb10::wdb10::wdb10::wdb10:

bluebirdfry : 2008-09-0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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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8:人渣
同时庆幸那个什么“ZZ123456”不是法官,不是律师

同感, :wdb10::wdb10:

biothermm : 2008-10-1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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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认识到,好象有点晚了。

谁被俺战胜了,出来排队看看,好象不认识你,如果是马甲就现真身,
因为马甲没兴趣战胜:wdb5:

您这是典型强迫症
希望您在生活中还如意
不是靠逞口舌之快以取得优越感

lihuanhuan2003 : 2011-08-09#166
鞭尸贴!

2008年8月,据WMCTV网站Brooke Sanders的文章称,已经回到中国几个月的贺绍强,称回中国是一个错误。文章说,贺绍强希望孟菲斯有人能帮助他们。“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

贺氏夫妇离婚后,2个女儿归罗秦,儿子归贺绍强。之后,罗秦带3名子女回重庆独立抚养,但因夫妇2009年均失业无法负担学费,后靠一匿名家长帮忙才能上国际学校。

这次三个孩子回到美国,而其中国父母没有护照,根本无法进入美国,接下来孩子们的抚养权将是一个问题,外界普遍猜测,贝克夫妇将继续照顾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