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先不离婚,先带女儿到加,同时考察他在国内的行为,通过朋友家人等等.然后你认为时机成熟了,他进步了,就让他到加,办团聚也很容易的.如果变本加历的话,就等他先了断比较好,因为是他提出来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偏激的事发生.我想经过这次创伤,你应该不会太快想接受新感情吧,所以等等看.
这样做的好处是,1.既给了他改过的机会,在国内也一样可以改.从做普通工作开始.你们走了也给
他创造了那种你希望的"堵死他退路"的效果的震动.如果这样都不行,没救了.
2.也给自己和女儿保留了安全去加,且摆脱暂时没有精力多管一个"小孩"的局面.
3.还给女儿保留了拥有好爸爸的希望.
所以建议不要太急着下决定离不离,慢慢做决定,边走边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