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我真佩服你的勇气和热情,感觉你是个敢爱敢恨,”胡打胡闹”,非常直率的人,砸场子的话,真搞笑。你的那些话,一般人肯定说不出。不管怎样我真喜欢你的性格,真是能屈能伸呀。
这次你都那么请求大家了,要是我能决定,我肯定让你接着做斑竹,你太可爱了!
我建议好心的“枭雄“和各位大侠不要就这么“废”了枫叶,再给枫叶一次机会。我相信他肯定会吸取教训,把人在多伦多搞旺,搞好的。而且我觉得枫叶是个有才情的人。
做事情,热情是很重要的,如果斑竹没有热情,那论坛火不起来,大家不能不承认,在人气和质量方面我们这个分区有些落后。
之前,我都没注意到你的那些链接,这次我要去看看,你这次是不是和FUNNYGIRL一打一托,奥,原来是炒作呀,高,实在是高,不管怎样,打架帖看的人就是多,确实是增加论坛人气的好办法,不打不热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