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的经历说一下,也许对你有所帮助,我是几年前在香港办的,当时我的护照过期了,办了新的(当时不能延),我然后把新护照传真了给使馆,过了几个月,发来去签信,我就去香港取签证,结果说我的签证与护照不符,让我回去再等新的取签证信,我当时不干,说我明明给你们发了传真,是你们自己工作失误,却让我回去,我不干,当时接待我的是秘书,中国人,她说这个她没有办法,我说既然你没有办法,那我就要求见批我移民申请的移民官,她当时可能去向她请示了,她说你的移民官正在面试,让我等一个小时再见我,一个小时后我见到了申我案子的移民官,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女士,我把我的情况和她说了,并表示了对他们处理我案子的不满,并指出她们给我信的不严密处,她诚恳的听了我的申辩,说会按我的建议对今后取签信进行修改,并表示我不用回去了,可以在第二天取到与新护照相符的签证。最后她说她很高兴见到我(我是免面试),她给我批移民是很正确的决定,还说我一定会在加拿大成功的。当时我们一批取签证的人中,在我之前有两个与我类似情况的都回去了,只有我自己让使馆给我当时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