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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203011/

花重锦官城 : 2008-10-05#1
夫妻团聚,申请人3年内不能享受加国政府的救济.相信这一点大家都了解.
看到Palmar之配偶和小孩团聚资料整理帖中提到:
5491之17 税单 最新的税务局的 Option C Pringout, 打电话1-800-959-8281索取 如果没有报过税写解释信说明
5491之18 交雇主信,自雇证明,吃利息的银行证明等。
5491之19 最低收入要求, 夫妻/孩子团聚不需要

请高手能不能对以上3条加以解释?能不能直观点说明,担保人的收入要达到多少才能让加拿大政府批准担保资格?
我有找过移民公司,他们给的建议是担保人的收入最好是2800加元/月,否则加拿大政府会怀疑担保人的收入太低,以至于把结婚当成是生意.

希望大家积极发言,期待中......:wdb2:

cococat : 2008-10-05#2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你是只担保老婆么?确实对收入没有限制。我去年报税只有几千块钱,不过我是学生,我担保老公,已经收到签证了。

Priscilla : 2008-10-05#3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否则加拿大政府会怀疑担保人的收入太低,以至于把结婚当成是生意.
确实有这个问题存在
虽说配偶团聚对收入没有明文要求,还是尽可能显示有担保实力为好

palmer : 2008-10-05#4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最好是2800加元/月???

最好?? 什么是最好??

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

怀疑担保人的收入太低,以至于把结婚当成是生意. 绝对不会只从上面3条得出这个结论的。

花重锦官城 : 2008-10-06#5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最好是2800加元/月???

最好?? 什么是最好??

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

怀疑担保人的收入太低,以至于把结婚当成是生意. 绝对不会只从上面3条得出这个结论的。

3年不许领救济金,但对收入又没要求,那怎么保证3年不向加国政府申请救济呢?好象是矛盾的.

不是说上面3条可以得出商婚的结论,但有可能给签证官这样的感觉.

大家还有其他不同意见吗?

zw001 : 2008-10-06#6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最好是2800加元/月???

最好?? 什么是最好??

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

怀疑担保人的收入太低,以至于把结婚当成是生意. 绝对不会只从上面3条得出这个结论的。


自由职业,在加暂无工作,开美国公司CONTRACT工作证明有用吗?夫妻团聚担保:wdb2:

cococat : 2008-10-07#7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3年不许领救济金,但对收入又没要求,那怎么保证3年不向加国政府申请救济呢?好象是矛盾的.

不是说上面3条可以得出商婚的结论,但有可能给签证官这样的感觉.

大家还有其他不同意见吗?
没有对收入的要求,是因为加拿大政府不能对夫妻团聚设置收入水平的门槛,否则太不人道了。但是加拿大毕竟也是个相对比较富有的国家,政府当然不希望自己的pr/公民不但自己吃救济,而且还从国外找个老婆/老公过来吃救济,所以有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在三年之内不能领取social assistance的规定。

至于你说这个地方有矛盾,我不这样认为。虽然说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摆在那里说担保人必须要达到那个要求才能担保,但是加拿大政府的原则还是很明确的--‘我尊重你们夫妻团聚的权利,但是你也不能给我弄个光享受福利,不知道贡献的人过来’。

收入太少还有一个隐患就是被怀疑是商婚。道理很简单,签证官会这么想,这个人收入这么少,自己没钱养活自己了,所以动脑筋利用自己的pr/公民身份换钱花。但是要注意,不是单纯的说收入少就一定会被怀疑商婚。签证官会这样想,首先一定是因为你们的资料不够有说服力,他不相信你们婚姻的真实性。

收入少不是问题,关键让签证官相信你的收入少是暂时的,是情有可原的,你会努力赚钱养家能糊口的。

Migration : 2008-10-07#8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移民法没有明确要求赞助人的收入,但是,如果出具假文件的话,是有明确规定的,那就是留下不好的记录,给将来的入境申签证带来麻烦。

花重锦官城 : 2008-10-07#9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没有对收入的要求,是因为加拿大政府不能对夫妻团聚设置收入水平的门槛,否则太不人道了。但是加拿大毕竟也是个相对比较富有的国家,政府当然不希望自己的pr/公民不但自己吃救济,而且还从国外找个老婆/老公过来吃救济,所以有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在三年之内不能领取social assistance的规定。

至于你说这个地方有矛盾,我不这样认为。虽然说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摆在那里说担保人必须要达到那个要求才能担保,但是加拿大政府的原则还是很明确的--‘我尊重你们夫妻团聚的权利,但是你也不能给我弄个光享受福利,不知道贡献的人过来’。

收入太少还有一个隐患就是被怀疑是商婚。道理很简单,签证官会这么想,这个人收入这么少,自己没钱养活自己了,所以动脑筋利用自己的pr/公民身份换钱花。但是要注意,不是单纯的说收入少就一定会被怀疑商婚。签证官会这样想,首先一定是因为你们的资料不够有说服力,他不相信你们婚姻的真实性。

收入少不是问题,关键让签证官相信你的收入少是暂时的,是情有可原的,你会努力赚钱养家能糊口的。

谢谢cococat,很中肯的回答.

花重锦官城 : 2008-10-07#10
回复: (十万火急)关于夫妻团聚担保人收入的问题?

移民法没有明确要求赞助人的收入,但是,如果出具假文件的话,是有明确规定的,那就是留下不好的记录,给将来的入境申签证带来麻烦。


不会作假,自己去补税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