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收入的要求,是因为加拿大政府不能对夫妻团聚设置收入水平的门槛,否则太不人道了。但是加拿大毕竟也是个相对比较富有的国家,政府当然不希望自己的pr/公民不但自己吃救济,而且还从国外找个老婆/老公过来吃救济,所以有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在三年之内不能领取social assistance的规定。
至于你说这个地方有矛盾,我不这样认为。虽然说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摆在那里说担保人必须要达到那个要求才能担保,但是加拿大政府的原则还是很明确的--‘我尊重你们夫妻团聚的权利,但是你也不能给我弄个光享受福利,不知道贡献的人过来’。
收入太少还有一个隐患就是被怀疑是商婚。道理很简单,签证官会这么想,这个人收入这么少,自己没钱养活自己了,所以动脑筋利用自己的pr/公民身份换钱花。但是要注意,不是单纯的说收入少就一定会被怀疑商婚。签证官会这样想,首先一定是因为你们的资料不够有说服力,他不相信你们婚姻的真实性。
收入少不是问题,关键让签证官相信你的收入少是暂时的,是情有可原的,你会努力赚钱养家能糊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