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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版“杀人游戏”标准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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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2005-07-29#1
1.2版“杀人游戏”标准化规则

1.2版游戏为简单游戏,只设杀手、检查官和水民,没有警察。检查官的设立是为了增加游戏的变数,对游戏平衡没有太多影响。

一、游戏人数及角色安排

总人数: 16人,分属杀手方和好人方两个阵营。
杀 手: 3人,属杀手方,拥有杀人的权利,每轮可杀一人;迷惑好人以隐藏自己,参与投票。
水 民: 12人,属好人方,拥有投票的权利,负责找出杀手。
检查官: 1人,属好人方,拥有一次否决权,可以在游戏中的任何一轮使用;其他权利和作用等同水民。

二、游戏流程

特殊权利行使 → 讨论 → 投票 → 特殊权利行使 ……
依次循环,一直达到满足其中一方胜利的条件。

三、胜利条件

好人方胜利条件: 投出所有杀手。
杀手方胜利条件: 剩余4人至少有1杀手。

四、关于投票

投票方式:采用明投,得票最高者由法官宣布死亡。规定时间内,在专门的投票帖投票;允许改票,但必须重新发帖。

平票处理:同一轮投票过程中出现2人以上平票的,通过抽签确定。由法官制作代表人物的签位,通过站内留言给执行斑竹或第三人;由执行斑竹或第三人外的第四人抽出代表死亡的签;执行斑竹或第三人宣布死亡签位所代表的名单;法官公布死者身份。
抽签过程必须在投票帖中进行。

四、身份公布

所有死亡的人员由法官在其出局后公布所属阵营身份。既:杀手方人员公布为杀手;好人方人员公布为好人。
所有死亡的人有一次遗言机会,遗言时间在后一个死亡名单宣布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zhangyl : 2005-07-29#2
这么多规则!!!呵呵

畏光症 : 2010-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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