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婆终于收到了VISA,呵呵,就等她来多伦多了。恭喜一下自己,回顾一下整个过程,有过许多迷茫,也有许多感慨,在这里我把我们的二婚团聚历程给大家说一下,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是05年3月亲属团聚LANDING多伦多的,我前妻是担保人。我一直是PR身份,07年4月离异,同年6月在国内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和我老婆从认识到结婚一共11个多月,08年5月登记结婚,8月我在加提交了团聚移民申请。
中间状态从14-12-5-12-13-17,12月4日拿到VISA,从FN到收到VISA一共3个多月。从结果上说是很顺利,但其实过程并不平静。
首先在移民之前,我和我老婆说过,由于我是二婚难度是应该比较大的,所以在开始办理之前我们都有心理准备。而且我告诉我老婆,只办一次,不上诉,不重递。办不下来,我就回国了放弃PR身份。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采用了毛主席他老人家对待纸老虎的斗争态度,“从战略上蔑视对手,从战术上重视对手。”
首先从准备材料上入手,该准备的常规材料照片、邮件、电话账单是一个都不能少的。针对我们的情况,我特意在求婚前在加拿大买了诸如戒指、手表、礼服、皮包等多种礼品,分别用信用卡付账,保留礼物收据,以及信用卡账单(双重证明)。并且在登记前三个月,给老婆汇款足以震慑VO的数额,并且保留银行汇款证明。
以上这些步骤,是杜绝了VO认为我是为了钱假结婚的可能。因为假结婚都是要在登记后,才敢把钱打给担保人的。所以经济往来往往都是在登记之后才有,是没有人敢在没和担保人登记前,就把钱给担保人的,然后再期许那个想要钱的担保人,再把钱给她打回来作假。VO对于这个常识性判断还是知道的。
另外,为了加强VO对于我和老婆婚姻真实性的认同,在我和老婆相处的11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有7个月,期间我两次往返中加。并且在担保人DM后,又回国呆了一个月零三天,并且将这段时间在国内旅游、看电影、买礼物的票据一并提交,当然也包括我回加拿大的登机卡。当然PR担保人担保期间回国好不好,我觉得这个要分情况,个人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提供的材料里另外一个重磅炸弹,是关于汶川地震捐赠的,我们本来打算5月办婚礼,照婚纱照。但正好赶上汶川大地震,当时我们实在也没有心情做这些婚事,而且也正好赶上国丧那三天。于是我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把中央发的国丧三日的英文文稿打印出来一份,并且在登记结婚那天,向中国红十字会联名捐赠了1万元人民币。并且将当时的新闻报道以及我们的照片、捐赠发票、证书,还有国丧文稿一并提交,另外还有我们献血的证明。我想这个材料,是所有办理团聚的人都没有的,也肯定会让VO为之动容的。因为他会知道,这两个人是爱国的,并且是对社会有责任感的。
所以,在我回加拿大以后,我老婆还为我担保期间回国的事情担心的时候,我就告诉她放心。我们一定会顺利的,因为我太了解西方人的思维模式了。果然结果和我想象的一样,除了排队等待的急切以外,结果是非常顺利的。
以上就是我真实的二婚团聚过程,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由于假结婚和商婚情况很严重,这必然伤害到我们这些真实团聚的申请人。所以大家不但要把自己的真实情感表露出来,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毕竟西方人更讲的是证据和逻辑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