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ha 说: 我是在05年12月年登陆的,到现在居住了半年,现在找到一家加拿大公司愿意外派我到中国工作,开加币工资(只是最低工资),交税,出T4表。我本人是从事外贸工作的,这家公司原来是我的客户。 请问,这样是否可以符合公司外派的标准。如果可以,我要这家公司给我出哪些证明才能让移民局相信?如果我1月份回去,到10年再回来,回来的时候要提供哪些证据给移民居,他们才不会让我换卡??是否有这些单据的格式?谢谢。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