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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220511/

lynnchuang : 2008-12-26#1
快要登记了,才发现这个问题,请各位有经验人士提供建议,多谢

迷路的小鸽子 : 2008-12-26#2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那你用什么来证明给VO你们的婚姻关系呢?

lynnchuang : 2008-12-26#3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那你用什么来证明给VO你们的婚姻关系呢?
即是说即使bf未入加籍,也需要去涉外登记,否则无效,对吗?

小泥巴 : 2008-12-29#4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对,应该到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

haze-wang : 2008-12-29#5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不是的,如果你BF没有入籍,那还是中国国籍的呀,那只要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就好了,跟国内的登记没有什么2样的.

加入加的国籍了,才要去登记涉外的!带上你BF的单身证明,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省的民政厅办理!

小泥巴 : 2008-12-29#6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涉外婚姻的结婚离婚规定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华侨是指哪些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移民官助理 : 2008-12-30#7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5楼说的对

小泥巴 : 2008-12-30#8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中国目前是单一国籍的国家。中国公民获得另一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后,并不因此就丢失中国国籍,而是继续持有中国护照。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这些人被称为华侨。
奇怪

haze-wang : 2008-12-30#9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持有中国护照,还是中国公民,还是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所以就是跟普通的国内人一样登记!

小泥巴 : 2009-01-05#10
回复: 请问,如果没有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无法申请团聚?

在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姻的遵守的不是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