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父母来加签证的申请表里的每一页中, 表格中要填写的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AND CHILDREN 应该如何填写呢?
我本人已在加拿大,已入籍加拿大。国内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申请人当中是我母亲,不知道这项问题中,除了要填写我父亲,弟弟,妹妹的资料,是否也要将我的资料一起填写进去呢??
如果要的话,为何Citizenship里却没有Canada 这个国家选择的呢??因为我已经入籍加拿大了,拿的也是加国的护照,如果在Citizenship里选择CHINA,可是我的护照不是中国护照而是加国的呀。而且中国只承认一个国籍的。
真的很矛盾,不知道如何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