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RESP有关法规与资讯
Governmental RESP Policies and Information
1998年以前政府主要是给予注册教育储蓄(RESP)的利息免税增值的优惠。自1998年1月1日开始,则开始对注册教育储蓄给予奖励补贴。补贴额为当年投入资金的20%,每名子女每年最高可给予400加元(即相当储蓄款首$2000的20%),一生可给予最高7200加元($400 x 18年)的补贴。这就是政府的CESG(Canada Education Savings Grant,加拿大教育储蓄奖金)计划。
同时,政府也规定每名子女RESP每年最多可以供款$4000,可供21年,即终身最大供款额为$42,000。政府CESG补贴额当年没有用完的可携带给以后年份,但每年$4000的供款额没有使用完的则不可以往以后年份携带。
RESP的税务规定,一是可免税增值,也即每年的赢利不需要当年纳税,而允许其一直在计划内滚利增值,直至取出的时候。二是取出时,本金和政府补贴不需再纳税,赢利增值则允许在就读子女方纳税。但由于就读子女尚是学生,收入尚低或没有收入,而学费又可以免税,因此实际税率一般很低或不用纳税。
但如果中途取消计划,政府补贴与利息将被扣留。自管式RESP帐号中途取消,政府补贴与利息将返还给政府;托管式RESP帐号中途取消,政府补贴与利息将分给同机构同计划中的其他同龄小孩。如果小孩高中毕业后最终未能接受进一步教育,政府补贴和及其利息作与中途取消计划同样处理,本金返还,本金的利息则可转入父母RRSP帐号或取出按当年收入纳税。
政府的有关资讯,较集中反映在加拿大政府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和税务总局的网站中。加拿大政府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的网站中对CESG相关的规定政策等有较详细的资讯。税务总局的网站中则对RESP相关的税务规定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