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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227165/

czhang : 2009-01-30#1
看见有担保人在申请期间回国而被拒签的,请问如果短期登陆的话要向使馆说明吗?具体要怎么做,谢谢!

323333 : 2009-01-30#2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替你顶,都12了,再挺挺吧,很快就会团聚的,最好不要冒风险。

czhang : 2009-01-30#3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老公不回来儿子就没有奶粉吃了,儿子从出生就吃奶粉,老公带回来加拿大产的雅培,也不敢在国内买奶粉阿,真要命阿

323333 : 2009-01-30#4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看看有回国的没,给带一下

SPONGEBOB : 2009-01-30#5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可以短期回国,时间长的话,就看是否幸运了

doublexh : 2009-01-30#6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可以的但是不影响5年住满3年就可以,我老婆回来7个月都可以,面试的时候签证官说回来7个月这个是我签批你的原因,因为这个才像真正的婚姻!

小毛 : 2009-01-30#7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我LG担保期间回来过1个月左右,那时候担保还没有DM呢。没什么影响。只要不是长期居留国内就行。

初生牛犊 : 2009-01-30#8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可以的但是不影响5年住满3年就可以,我老婆回来7个月都可以,面试的时候签证官说回来7个月这个是我签批你的原因,因为这个才像真正的婚姻!
强烈支持:wdb10:这才像话嘛,夫妻两个一起等到VISA再一起登录很合情理。我就熬得难受有点想回去等,不过看了各位的发言有点小马过河的感觉了,保险起见到时订票前还是给CIC打个电话问问吧:wdb23:

cathyye : 2009-01-30#9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可以的但是不影响5年住满3年就可以,我老婆回来7个月都可以,面试的时候签证官说回来7个月这个是我签批你的原因,因为这个才像真正的婚姻!
但你LP回国七个月,在面试前就应该知道了吧,即然说她回国七个月证明你们是真实的婚姻,为什么还要你面试呢?想不通

czhang : 2009-01-30#10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可以的但是不影响5年住满3年就可以,我老婆回来7个月都可以,面试的时候签证官说回来7个月这个是我签批你的原因,因为这个才像真正的婚姻!
我看见一个拒签的是因为担保人在她申请期间回国而被拒签,VO说移民法规定在申请期间担保人不能回国,我糊涂了,短登是不是也要上报阿

herlan : 2009-01-30#11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我先生是加拿大人,是不是可以在申请期间来探亲的?

czhang : 2009-01-30#12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我先生是加拿大人,是不是可以在申请期间来探亲的?
我和你的情况一样

herlan : 2009-01-30#13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如果是公民应该可以回来的吧,以前看过贴子里有说的呀。

ccjio : 2009-01-30#14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公民是可以的。关于那个要求的文件团聚版里有,一时找不见,上面清楚地说这个规定不包括公民。PR就要小心了。
我老妈是我的担保人,公民身份,去年十二月回国做生意,一直没走,什么事都没有,我也拿到VISA了。

czhang : 2009-01-31#15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公民是可以的。关于那个要求的文件团聚版里有,一时找不见,上面清楚地说这个规定不包括公民。PR就要小心了。
我老妈是我的担保人,公民身份,去年十二月回国做生意,一直没走,什么事都没有,我也拿到VISA了。
谢谢,我找了好久也没找到

流浪青春 : 2009-01-31#16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我看见一个拒签的是因为担保人在她申请期间回国而被拒签,VO说移民法规定在申请期间担保人不能回国,我糊涂了,短登是不是也要上报阿
VO绝不可能这样说,因为移民法不可能这样规定。我打过电话去CIC问过这个问题,一个男的接的,他说:“of course you can!”如果楼主有仔细看过spoonsor的guide,应该知道cic要求的是以后要在加居住生活或者说有在加居住生活的计划,而不是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很多回国被拒签的,正常来说都是被VO认为以后不会在加居住生活,比如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其他财产,居无定所或者在加境内的时间很短等等类似这方面的原因。如果你的担保人有足够证据让vo相信你们以后会在加居住生活,vo不可能仅仅因为担保期间担保人回国就拒签。vo对marriage of convenience很严厉,对真夫妻还是很nice很reasonable的,表害怕,呵呵
我递材料后5个半月DM,香港case。中间担保人(pr身份)回国一次,40多天。家园是个学习的好地方,但楼主应该注意甄别,同时自己要精读cic的官方文件,切勿听信没有根据的以讹传讹,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分析自己的case并作出相关决定。祝顺利团聚!

流浪青春 : 2009-01-31#17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Canadian citizens not residing in Canada may sponsor their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conjugal partner and/or dependent children who have no dependent children of their own.
Canadians travelling abroad as tourists are not considered to be residing outside Canada.
Sponsors not residing in Canada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at they reside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on the date of giving the undertaking and 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 their sponsored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conjugal partner and/or children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Canada. Evidence that they will reside in Canada may include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letter from an employer;
letter of acceptance to a Canadi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proof of having rented/bought a dwelling in Canada;
reasonable plans for re-establishing in Canada or severing ties to the other country.

以上内容在sponsor' guide第7页。

herlan : 2009-01-31#18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晕,我老公在写我们爱情故事时提到,如果有可能将来愿意在中国找个工作陪我,其实他的意思是在我们申请期间,但移民官不会认为我们以后就想定居在国内吧?这样会拒签吗?我老公是西人。

czhang : 2009-01-31#19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VO绝不可能这样说,因为移民法不可能这样规定。我打过电话去CIC问过这个问题,一个男的接的,他说:“of course you can!”如果楼主有仔细看过spoonsor的guide,应该知道cic要求的是以后要在加居住生活或者说有在加居住生活的计划,而不是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很多回国被拒签的,正常来说都是被VO认为以后不会在加居住生活,比如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其他财产,居无定所或者在加境内的时间很短等等类似这方面的原因。如果你的担保人有足够证据让vo相信你们以后会在加居住生活,vo不可能仅仅因为担保期间担保人回国就拒签。vo对marriage of convenience很严厉,对真夫妻还是很nice很reasonable的,表害怕,呵呵
我递材料后5个半月DM,香港case。中间担保人(pr身份)回国一次,40多天。家园是个学习的好地方,但楼主应该注意甄别,同时自己要精读cic的官方文件,切勿听信没有根据的以讹传讹,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分析自己的case并作出相关决定。祝顺利团聚![/quote太感谢你了:wdb6:

czhang : 2009-01-31#20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谢谢,很详细

doublexh : 2009-01-31#21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我老婆回来7个月VO不知道,我VO看了我老婆护照复印件以后才知道的!所以之前VO不知道,还有只要不影响5年住满3年是没有问题的!

doublexh : 2009-01-31#22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我在补充一下,老婆不是公民,在加住了1年9个月!VO在面试的时候确实说了我是因为你老婆回来这么久我认为这个才是真正的婚姻!其他什么在担保期间回国,我想楼上说的很清楚,VO估计你没有定居的意思,还有就是可能会影响到5年住满3年的时间才会拒签的吧!

anni001 : 2009-01-31#23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at they reside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on the date of giving the undertaking”
请问“流浪青春”,这一句准确是指什么啊,一直不sure这句话的意思。谢谢。

流浪青春 : 2009-01-31#24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Sponsors not residing in Canada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at they reside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on the date of giving the undertaking and 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 their sponsored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conjugal partner and/or children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Canada.
这句话的解释是: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担保人,必须提供担保期间一直未居住在加拿大境内和当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将居住在加拿大的证据。看起来比较别扭,分解一下句子: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担保人,必须提供:1、担保期间担保人一直未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证据;2、当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担保人将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证据。
对于需要提供的第一项证据,我的理解是:担保人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那么居住在哪里?是否是和被担保人在一起?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导致担保人确实不能居住在加拿大境内?我想这应该是vo用于判断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关系的其中一个方面。
第二项证据不用多说,这是marriage of convenience的重要判断标准之一,该提供啥提供啥吧,越详细越好。

真爱无敌 : 2009-01-31#25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顶,分析的很好

jgcl : 2009-02-01#26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Sponsors not residing in Canada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at they reside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on the date of giving the undertaking and 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 their sponsored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conjugal partner and/or children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Canada.
这句话的解释是: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担保人,必须提供担保期间一直未居住在加拿大境内和当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将居住在加拿大的证据。看起来比较别扭,分解一下句子: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担保人,必须提供:1、担保期间担保人一直未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证据;2、当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担保人将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证据。
对于需要提供的第一项证据,我的理解是:担保人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那么居住在哪里?是否是和被担保人在一起?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导致担保人确实不能居住在加拿大境内?我想这应该是vo用于判断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关系的其中一个方面。
第二项证据不用多说,这是marriage of convenience的重要判断标准之一,该提供啥提供啥吧,越详细越好。
这句话其实是针对那些担保配偶或是子女,但又长期在海外居住生活的加拿大公民。既然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而且和家人在一起,说明没有permanent居住在加拿大的诚意,就没必要浪费资源申请加拿大的PR。

这句话不可以分开来理解,重点是在后面。有这些迹象的申请人,必须要证明有诚意在登陆以后会PERMANENT的居住在加拿大,否则会被拒签的。

流浪青春 : 2009-02-01#27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对jgcl的解释我保留我的意见。
首先这句话肯定不是针对加拿大公民的。从字面意思理解来看,主语不是canadian citizens,而是sponsors,sponsors包括canadian citizens和permanent residents。联系上下文,全文中需要特别指明只有citizens才可以适用而pr不适用的,全部使用了citizens。从实际的做法来看,pr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回国的大有人在,cic的咨询电话也肯定了pr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是可以回国的。
第二,“长期在海外居住生活”并不能“说明”“没有permanent居住在加拿大的诚意”,这两者之间是非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CIC只要求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后,担保人要居住在加拿大境内,至于之前担保人居住在哪里,并不影响团聚移民的申请资格。
第三,这句话要说分开理解还是合起来理解,没有本质上的意义,因为他们就是两个并列关系的证据。从语法上看,that引导定语从句,先行词为evidence;两个定语从句由连接词and连接表示并列关系;“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缺省主语they;于是这个长句实际上由三个短句组成:Sponsors not residing in Canada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e evidence is they reside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on the date of giving the undertaking.The evidence is they 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 their sponsored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conjugal partner and/or children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Canada.文件里提到了需要提交担保期间担保人一直未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证据并且用and表示了并列关系,出于资料的完整性考虑,最好是提供,当然不提供可能也不会有影响,即使有影响顶多也就是补料而已,不太可能因为缺这个材料就拒签。另外,在本句里不是在说“有这些迹象的申请人”以后要居住在加拿大境内,而是担保人。句子里的they是指代sponsors。
第四,后一个证据是重点,我相当同意。没有这个证据或者证据不足而导致拒签的可能性非常大。

jgcl : 2009-02-02#28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对jgcl的解释我保留我的意见。
首先这句话肯定不是针对加拿大公民的。从字面意思理解来看,主语不是canadian citizens,而是sponsors,sponsors包括canadian citizens和permanent residents。联系上下文,全文中需要特别指明只有citizens才可以适用而pr不适用的,全部使用了citizens。从实际的做法来看,pr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回国的大有人在,cic的咨询电话也肯定了pr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是可以回国的。
第二,“长期在海外居住生活”并不能“说明”“没有permanent居住在加拿大的诚意”,这两者之间是非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CIC只要求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后,担保人要居住在加拿大境内,至于之前担保人居住在哪里,并不影响团聚移民的申请资格。
第三,这句话要说分开理解还是合起来理解,没有本质上的意义,因为他们就是两个并列关系的证据。从语法上看,that引导定语从句,先行词为evidence;两个定语从句由连接词and连接表示并列关系;“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缺省主语they;于是这个长句实际上由三个短句组成:Sponsors not residing in Canada must provide evidence. The evidence is they reside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on the date of giving the undertaking.The evidence is they will reside in Canada at the time their sponsored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conjugal partner and/or children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Canada.文件里提到了需要提交担保期间担保人一直未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证据并且用and表示了并列关系,出于资料的完整性考虑,最好是提供,当然不提供可能也不会有影响,即使有影响顶多也就是补料而已,不太可能因为缺这个材料就拒签。另外,在本句里不是在说“有这些迹象的申请人”以后要居住在加拿大境内,而是担保人。句子里的they是指代sponsors。
第四,后一个证据是重点,我相当同意。没有这个证据或者证据不足而导致拒签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点,我个人所作的评论指的是普遍的情况,不是个别的涉及到运气成份的个案,那没有参考意义。

在移民条例里已经明确说明只有在担保配偶而担保人又是加国公民的情况下(两者缺一不可),该担保人才会被允许在申请前或是期间离开加拿大,即允许海外申请,否则是不被允许担保人身在海外来申请的,所以LS所引用的这个条例不适合还是PR的申请人。至于实际当中有人不是担保配偶或者担保人只是PR而不是公民,申请期间长期离开加拿大甚至在加拿大以外生活工作也可以通过,这只能说明运气好(你愿意赌,没人管你,但后果自负),不代表被允许,一旦被拒是很难被推翻的(移民官是照章办事,而你不是)。

那么,是否说明身为PR的担保人一旦提交了配偶担保的申请就不可以离境了呢?不是的,加拿大没有那么不人道,但只有有证据且合理的离境理由才会被接纳。移民条例里有这些明确的东西吗?没有。那怎么知道标准是什么?用common sense。譬如,原居住国的至亲出事必须要回去照料,或者自己在加拿大工作得到两三个星期的假期要出境探亲旅游,这些都是很合理的理由而且有充分的证据(医院的证明、旅游的飞机票和旅馆的收据或是旅行社的收据)。没有相关条文,只用COMMON SENSE将来会不会被移民官拒掉?只要你有充足合理的证据,移民官是不会轻易拒你的,因为既然是COMMAN SENSE就是人之常情,绝大部分人都会认同的做法,移民官为此拒你会被投诉滥用权力的。这就是为什么CIC的电话咨询告诉作为PR的你可以在申请期间离境,但决不会允许不合情理的长时间的离开。如果担保人说要回去两个月甚至半年以上,就不那么合乎common sense了,有什么证据证明有这个必要呢?回去那么久,不需要工作吗?那生活费从哪里来?如果生活的主要支撑来源于加拿大境外,就说明身分只是PR的担保人有很明显的违反移民条例的动机和行为,就不符合申请担保的条件了。而这只不过是移民官判断的依据之一而已,倘若要你出示更多的不利证据就更糟了。

我见过在加拿大公民在美国生活和工作,申请担保配偶的case,被拒,就因为被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有诚意在拿到pr后会留在加拿大生活发展。看到该担保人在海外有不错的工作,已经在海外生活了不短的时间,甚至有了孩子,那么作为普通的旁观者,在没有看到充分的证据以前,你会相信TA会放弃目前的好生活而回到加拿大从头来过?是否有长居加拿大的诚意,不是空口白话靠说的,必须要有实际的证据支持,例如在加拿大的工作OFFER、在加拿大买物业的凭证、需要在加拿大长期学习的学校证据等等牵挂申请人留在加拿大的证据,这些都会说明申请人是非常非常非常有可能在配偶拿到PR后回到加拿大长居。

流浪青春 : 2009-02-02#29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要是这么说的话,同意。关键是要让vo相信以后会在加居住。只有citizens可以境外申请,这个在那句英文的前一段明确描述过。
这个帖子对pr申请人在申请期间是否可以离境的问题,应该是解释的比较清楚了,希望对后来的申请人有所帮助,不会再出现类似连老婆怀孕都不敢回来探视的情况。
加楼上声望!

palmer : 2009-02-03#30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This condition does not apply if you are sponsoring only
your spouse, common-law or conjugal partner who has no dependent children, or
your spouse, common-law or conjugal partner whose dependent children have no
children of their own, or
your dependent child who has no children of his or her own.

agent1234 : 2011-03-17#31
回复: 担保人在申请期间不能回国吗?

This condition does not apply if you are sponsoring only
your spouse, common-law or conjugal partner who has no dependent children, or
your spouse, common-law or conjugal partner whose dependent children have no
children of their own, or
your dependent child who has no children of his or her own.

这句引用有问题,因为前面紧接这段话的是:
you have an income that is at least equal to the minimum necessary income, the amount of which is published yearly by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You will have to provide us with documents that show your financial resources for the past 12 months and prove you are financially able to sponsor members of the family class. You may solicit the help of a co-signer (must be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f you reside in Quebec, see also Sponsors living in Quebec.

显然楼上引用的一段话是针对最低收入要求这个condition来说的,不是针对要不要reside in Canada。
这里的reside in Canada有补充解释:
Canadians travelling abroad as tourists are not considered to be residing outside 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