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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加国法律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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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2005-08-12#1
多伦多信息港】多伦多信息港(专栏作者杳远):中国佛界有一句著名的话:出家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这句话是一种大澈大悟的超脱,但也反映了对世间一些现象的无奈。

从多伦多信息港《华裔老人公车上心脏病发 司机竟见死不救》的这篇报道的回贴中,可以看出东西方文化,道德与法律的差异。回贴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从种族歧视方面谴责,二是从道德方面谴责。

我认为,西方的道德和法律的确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地方,司机的行为,既谈不到种族歧视,也谈不到道德败坏,而是在刻板的例行公事,这是西方常见的职业行为准则在起主导作用。

事例一:一个超市收银员发现一个小偷偷了东西,追出去和小偷撕打起来,维护了公司利益,却被老板解雇了。理由是抓小偷是保安的事,应该向保安报告。自己去抓不但要影响工作,一旦出了人身事故,公司损失要大得多。

事例二:一个白人女同事由于高温心脏病发作,一个华裔女同事拿出自备的速效救心丸要救她,结果被保安拿去化验,并被警告这样做是违法的。事后那位白人女同事表示谢意,但善意的指出,如果我要是心眼不好,就会讹上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

事例三:华裔新移民因不熟悉多伦多乘车规定,和司机发生口角,随后发生了肢体碰撞,被司机报警称新移民动手打人,警察到后不由分说给新移民带上了手铐。

事例四:中年华裔夫妇经营一小便利店,一个西人常客经常来买东西并赊账,而且久欠不还,甚至想赖帐,转到别的店去买东西,不来这里了。华人夫妇有一天发现她的行踪,就向她追讨欠帐,让她到自己店里商讨,其间难免有些拉扯。这个西人来个恶人先告状,打911报警,称华裔夫妇打她。被警察带到警察局,处理期间,小店不得不关门,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由于没有欠帐凭据,钱也很难再要回来,而且还可能负上打人的刑事责任。

事例五:一华裔加拿大公民在寻找泊车位时正常掉头,被一警车看到后开了罚单,理由是违章掉头,被罚者据理力争,因为这段路是允许掉头的。警察一看有误,但又不肯承认,改称其驾车超速,还是开了罚单。这种滥用权力的现象时有耳闻,却又无可奈何。

事例六:这次温哥华港口的货柜车司机罢工事件,又一次显示了法律的无力。由于货柜车司机抗议燃油价格上涨而引发的罢工,港口内货柜堆积如山无法运出,每天造成的综合经济损失达7800万加元,货主更是苦不堪言,很多人都面临着破产的危机。法律允许罢工自由,但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法律允许民主,但民主是要反映多数人的利益还是少数人的利益?

事例七:加拿大对汽车依法实行强制保险,乘此机会,多伦多汽车保险业疯狂敛财,保费象火箭一样的往上窜,去年净盈利42亿加元,简直是法律保护下的强盗,政府也借此获取可观的税收。这就是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合起来绑架处于弱势的老百姓。人们除了叫苦不迭外,还怎么能够说法律是公正的?

加拿大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宪法,主要由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通过的宪法法案所构成。这种法律的不完善,造成了滥用权力和法律无力这两种现象并存。真正的社会正义无法伸张,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真正的违法者和滥用权力者却得不到惩处,甚至反而变本加厉的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和事端。

面对这种法律上的困惑,包括新移民在内的广大弱势群体,除了依法进行抗争外,更要在伸张社会正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积极参政,通过这个渠道反映我们弱势群体的呼声,靠自己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vivienne98 : 2005-08-12#2
俺想学习一下法律条款,好充分保护自己,可不知哪能看到.

小猫 : 2005-08-12#3
好文好文!老猫转的真好!法律的确是我们新移民的软肋,大家一定要多留心法律知识,以免吃下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