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求助:关于加国离婚问题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230466/

airchinavip : 2009-02-14#1
如果两个人都是加国本地居民,男方48岁,儿子13岁,若提出分居后走离婚流程,女方没有工作在家全职,按照加国法律要求,正常情况下,分居一年可以离婚。

求助几个问题:

1、男方需要付女方多少赡养费或者退休金?

2、女方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分居,男方有什么办法?

3、如果儿子归女方,那么女方是否可以以要求男方探视儿子为由,让男方来家里居住,以此为理由打破分居的状况或者找到两人和好的理由,即便男方继续提出分居,但是分居起始时间要重新计算,这样女方可以拖死男方。

多谢各位。

CanChn : 2009-02-15#2
回复: 求助:关于加国离婚问题

1、男方需要付女方多少赡养费或者退休金?
这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对于给女方的赡养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数额与婚姻长短,双方的工作经历,能力等因素有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上法庭由法官判决。如果女方长期没工作在家相夫教子的话,加拿大法律是偏向女方的。具体情况要咨询律师。
加拿大对于小孩的抚养费是有明确规定的。
2、女方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分居,男方有什么办法?
找律师,上法庭判
3、如果儿子归女方,那么女方是否可以以要求男方探视儿子为由,让男方来家里居住,以此为理由打破分居的状况或者找到两人和好的理由,即便男方继续提出分居,但是分居起始时间要重新计算,这样女方可以拖死男方。
分居或离婚协议会明确探视时间,日期,方式等等。要打破分居状态也不会以看儿子为理由的。

airchinavip : 2009-02-17#3
回复: 求助:关于加国离婚问题

呵呵,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