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我对保住枫叶卡和入(加拿大)籍的理解是否确切?!
因为我们一家多口,大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而且有人不想入(加拿大)籍贯,还有人却希望住在一起,比如奶奶和孙子,妈妈和儿子等……所以够乱够闹心吧?!呵呵……
那么我对入(Canada简称 加 )籍 和保住某人的枫叶卡(永久居住权)的理解是否精确呢?!
1、永远不入籍贯(想保住枫叶卡)每5年必须回Canada住2年(即在中国顶多待到=<3年时必须回加…)
2、入(加)籍贯(找到一个4年内在加住满3年的时机就可以随时入加籍了?!)
3、想随时入加籍:这个要求有点过分,但为了方便和防止意外(比如政治动乱等……)
这样的话……
到底是,
A:有过一次住满三年的经历(如2010 年到 2013年 住满过三年)……2013年之后就可以随时入加拿大籍呢?还是……
B:马上入加程序开始执行时,回溯回去4年内要3年“住canada”呢……?既(在加住3年才能回(中国)3年内必须回加,1年内最好回加,否则4年前的“住加”时间开始作废……)
举例说明:如我爱人 2020年一定要入加籍(他就想参加选举议员呵呵,举例子吗……
)
应该是要求他:B: 2017年到 2020年这四年中一定在Canada住满3年呢?
还是只要满足 A:他曾经于2010年到2013年在canada住满过 3年……这个条件就充分了,他可以2013后的任何一年入canada籍贯……
到底哪个正确呢?是我理解的A? 还是 B 正确呢?!!
(我编程序习惯了所以问题都喜欢用变量表示,大家体谅吧,
)请各位大侠指点指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