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
我是04年2月把申请表与体检表同步递交HK的case
中间补过两次材料,可就在10月20日我收到移民局的一封怀疑信,说是怀疑我和LG的婚姻有假,要求我们写解释信。
解释信是写了,也寄了,可在11月8日我上网查询时,发现自己DM了,内容如下:
Medical results have been received
A decision has been maed on your application. The office will contact you concerning this decision.
我也上过很多网查询,大多数人都认为我一定过了,可我还是很担心,毕竟前不久还在怀疑我们的婚姻有假的移民局,又没叫我面试,这么快让我DM?
现在我想问的问题
1:在没面试的情况下,是否DM了有以上两句话就算过了?
2:我的体检表和申请表一起递交的,为何现在才说已收到我的体检报告。
3:以上的事例,这次的DM会是拒签令吗?
请各位前辈帮帮忙,我真的很着急!!!
谢谢了!!!!
这是VO给自己留下一点余地,容易理解。
但拒签的可能性极小。发了体检表,让人家体检,这就意味着在VO的眼里倾向性的意见是让PASS。要拒签需要有A GOOD REASON。有人说使馆的VO的随意性很大,他说怎么地就怎么地。这是不正确的。他要你过的时候,可能他说OK几乎没有太大的顾虑。但是,要对你说NO了,还是要好好寻思以下的。VO的工作还是有着一整套的监督机制的。首先,申请人在被拒之时还有权力申诉复议。另外,对于失误的操作,对于VO本人的考绩还是有着影响的。VO一旦吃了败诉的官司,对于其今后的留任,将产生着不利的影响,所以肯定要慎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