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口比较特殊,2006年短登呆了一周就回去了,只办了新移民的手续,领了SIN卡,别的什么也没干,自然也没有报税。
2008年第二次来,住了五个月,这期间为孩子申请了牛奶金,并且从9月起已经每月发到账户上了,但是我们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除了孩子的牛奶金,没有得到其他任何收入和福利,为加拿大贡献了五个月的房租之后,我们只能又回国了。
现在很困惑,因为我们不属于新移民,但是又是第一次报税,除了牛奶金没有其他收入,一家人又都在国内,这种情况我们还要不要报税呢?不报会有什么后果呢?如果要报,怎么报好?大家帮我们出出主意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