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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的重要一课:企业倒闭与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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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og : 2009-04-02#1


破产是有秩序让负债过重的债务人重新开始,并决定债权偿还顺序。诚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oseph Stiglitz 所说:当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本及监控其使用时,破产就是一种处理方式。

在经济繁荣发展时,破产是鼓励涉险的一种方法;毕竟,人人若不敢尝试新事物,整体经济就宛如一滩死水。但现代美国企业的破产背景,却宛如过去19世纪的铁路公司。

19世纪末,全美将近 20%的铁路轨道属于破产铁路公司所有。州政府对超越边界范围的铁路公司鞭长莫及,国会亦因宪法的限缩解释而无法可施。债权人遂循司法途径解决,当时破产法官采取的做法是拆解资产,让债权人瓜分,这种精神一路延续至今。

General MotorsChrysler就像21世纪版本的铁路公司,无力偿债,债权人只问损失为何,而不问会否受创。有无声请破产保护的GM只有一个差别,即决策者的不同:一方是公司决策者,另一方则是法官。

欧巴马政府有「政治面」的考虑,担心制造不平等的观感或错误决策。民众不懂为何金融业者可以获得纾困,GM却要被迫声请破产;更难以说服汽车工人的是,金融业掌握经济命脉的重要性,竟高于汽车产业。

金融业者与其它零售或航空业者不同,它们不实质生产劳务或产品,只有空幻的数字与纸上财富。有鉴于此,美国政府才为银行设立了一个破产的替代性机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而省略了破产法官的裁决。

美国财政部与联准会有意为大型金融机构设立类似的「伪」破产程序,来避免Lehman Brothers(咸信与金融海啸的爆发脱不了干系)American InternationalGroup(靠纳税人的支撑才得以存续)的问题重演。

决策官员希望下一次有更好的选择,而不认为传统的破产保护有其实用性。

但事实上,破产并不是宣判死刑,而比较像是器官移植。他可以拯救一家公司的生命,只是有时候病人因失败而亡

破产确实会损害经济信心,而且予人不良观感。但是为了避免再犯错、或是防止沉重债务拖累企业未来,声请破产重整确实是惟一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