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248750/

牛忙 : 2009-04-25#1
看到某人的帖子,我想告诉大家: 1) 我在这里只用牛忙,我牛忙虽然有很多马甲,但是都是好久以前的,那个时候喜欢玩声望,就用他们上来玩,但是自从有了网络分争后,我只用一个ID,我做人喜欢光明磊落,有话直接说,从来不背后损人.

2) 我本不属于网络,网络对我来说一直很飘渺,虚幻,但是我这个太真的人,在网络上始终也改不了表达最真的东西. 自从移民,我对网络有了依赖,移民论坛给了我很多的帮助.以前一直想退出(也许想法很自私),可是在网络上我这个太真的人遭遇了一场浩劫(姑且这么说吧), 被人诋毁,那算小事,因为我对自己不是很珍视的,我总说自己是草根一个,能在加拿大靠自己活下去,我就觉得世界很精彩.可是,我不愿意我的家人遭到无辜的诋毁,而且是因为我的原因.因为网络的虚伪,因为我太真,不会耍手段,所以在网络上遭遇过张志新那样的遭遇,有口无舌,有理却无处伸张.这样的经历让我决定坚守在这个论坛,因为我相信: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我希望我在这里的表现能让那些误解过我的人能象以前一样喜欢我,我希望那些故意诋毁我的人,能良心发现,我也希望那个泼妇能从此不敢在来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3) 我想告诉大家,我看过那悄悄话,我看过, 我相信加拿大是个讲理的地方,这是我喜欢加拿大的唯一理由. 我没有自己把悄悄话贴出来, 是因为我真的不想羞辱这个人,太卑鄙了. 我想让她自己羞辱自己,做人都做得跟叫花子一样,甚至比叫花子更不如.

4) 周末,是我一个星期最忙的时间,虽然平时也很忙.所以,我星期一会把我的经历写出来,这里有很多的老移民,很多都在潜水,我相信我说的任何有跟过去有出入的地方,一定有人会出来指正.

5) 我粗略地看了那人的帖子,有人认为不回帖子就是理亏,那就让事实来说话吧,但是那个帖子真的让我哭了,好久没有这么哭,自从在网络上受过伤害后,我变得那样的坚强.感谢枫林漫步,你对我一直有误解,对我一直那样不友善,可是,今天你的发言快慰了我,谢谢你对我的理解,虽然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也谢谢那些见证过历史的老移民对我的支持,感谢这样的话,真的太轻了,这样的支持,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

今天就写到这里. 如果管理员,或者大家都觉得没必要写,那是浪费大家的时间.那我就不写了. 本来就没想在现在写,原来想年纪大了,作为回忆来写.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09-04-25#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作牛虻的沙发。

其实牛虻和snowbear都互相让一步得了,聚到这就是缘分。 何必为了这点小事争执呢。 当然我也不知道是到底为啥。

和和气气的多好啊

oldfatcrab : 2009-04-25#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牛忙阿姨,抱抱~

牛忙 : 2009-04-25#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说她叫花子,一点都不过分,也没有任何诽谤她的意思.

我把她在其他帖子里说的话引用过来,她是活到了想什么人都讹诈的地步:

在这个帖子的14页,274楼.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176621&page=14[/URL]
看的我热血沸腾,NN地,睡不着咧,好好想想这几年有没有哪个该我欠我的,也去试试。:wdb10:要是能找个企业告告,说不定能拿回一骨碌钱呢:wdb19:
紫姑娘,去哪里查法律规定啊?:wdb9:比如一些案例?

牛忙 : 2009-04-25#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原来想告企业没路,就找上了我,呵呵. 她以为世界就能让她这么黑白颠倒了.

阳光家园 : 2009-04-25#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牛忙小姐引火烧身了!

游客 : 2009-04-25#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拜托,“网络张志新”?哈哈。你最多就是个“网络江青”。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两个问题

第一 是否应诉.
第二 你是否有驾照。

朗朗听海 : 2009-04-25#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牛忙别再翻人家的帖了,好好玩你的就成了. 别你翻一个,偶也翻一个.其实打架就是两个巴掌,如果不合在一起,就不会拍起来.

跟跟 : 2009-04-25#1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给那个说我路考一次过的同学看看, 并且说说,你哪里看到过我在其他帖子里说过我自己说自己路考一次过的,请把帖子顶出来看看.
如果没有的话,就请尊重些事实,别再造谣了.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p=4005279#post4005279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1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既然在论坛里,都是公说公有理,婆娑婆有理,为什么不去个能讲理的地方呢?哭有什么用,你让多少人受委屈哭过,你自己知道吗?

找个地方说说清楚吧。

跟跟 : 2009-04-25#12
既然在论坛里,都是公说公有理,婆娑婆有理,为什么不去个能讲理的地方呢?哭有什么用,你让多少人受委屈哭过,你自己知道吗?

找个地方说说清楚吧。


你能把帖子的联接放在这里吗? 我想看看,我怎么让人哭了.:wdb19:

我已经看到你在其他的帖子里造我的谣了,想混淆视听,拿证据出来,给个连接,再告诉我是在第几页的第几楼.

牛忙 : 2009-04-25#1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既然在论坛里,都是公说公有理,婆娑婆有理,为什么不去个能讲理的地方呢?哭有什么用,你让多少人受委屈哭过,你自己知道吗?

找个地方说说清楚吧。

两个问题

第一 是否应诉.
第二 你是否有驾照。


你第一个问题,我是不会回答的. 第2个问题,我可以很负责的说,有!

不好意思,为了找有关我考驾照的帖子,我用跟跟的ID去找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是用跟跟这个ID.

游客 : 2009-04-25#1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能把帖子的联接放在这里吗? 我想看看,我怎么让人哭了.:wdb19:

我已经看到你在其他的帖子里造我的谣了,想混淆视听,拿证据出来,给个连接,再告诉我是在第几页的第几楼.

你撒谎自己去搜去,恐怕是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在撒谎了吧,所以看着自己的发言个个是真理。
还有,撒谎不脸红的死光光。竟然说自己直,但背后不会下刀子。那你回答一下,本熊5个月没有来家园的情况下,你隔三差五的就指桑骂怀,下的是什么东西?
还有,你不去另一个网站就算了,明知俩个坛子有过过节,你跑小熊这里对人家骂骂咧咧,不是背后下刀子是什么?
鄙视你!

游客 : 2009-04-25#1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玩到法庭就不好玩了.打住打住.最后的结果你们俩都得花钱.都没有钱进.
彼此肯定是不可能一下子把子结的,俺提个建议,去联众单挑.三战两胜,或五战三胜.如果要找师傅,本人是现成的,绝对不偏心,不存私.
这里的都可以去旁观.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1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第一个问题,我是不会回答的. 第2个问题,我可以很负责的说,有!

不好意思,为了找有关我考驾照的帖子,我用跟跟的ID去找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是用跟跟这个ID.


引用:
作者: 牛忙
恭喜.

不过基本功不扎实的也能混出来.:wdb6::wdb6:早混出来早心定.


先恭喜LZ, 不容易了.

不过肯定LZ的水平较牛忙高了. 也奇怪, 身边开车的几个老手技术一流, 可都是两次才过, 几个技术水平差的, 天啊, 一次均过. 不公平啊!

引用:
作者: poker007
先恭喜LZ, 不容易了.

不过肯定LZ的水平较牛忙高了. 也奇怪, 身边开车的几个老手技术一流, 可都是两次才过, 几个技术水平差的, 天啊, 一次均过. 不公平啊!




绝!:wdb17:

没啥不公平的,这个世界就得靠混!!!:wdb6::wdb6:

谁能混出来,谁就能拿证书:wdb6::wdb6:

==================================

另外,我不是质疑你几次过,我是质疑你根本就不会去考驾照。1次过也要找教练吧,因为你根本就说车在这边无用,如果只为了一个ID的话,完全 可以60块办一个,也比考驾照便宜吧。
我是质疑,不是在诽谤你。要是2次3次过的话,要花更多的钱的。我通过你对车的认知,觉得你根本就不会去考。

其实你过于不过,有或则没有与我关,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因为别人说的一些细枝末节有什么,就去大胆攻击。如果要质疑的话,你和别人比有更值得质疑的地方。

游客 : 2009-04-25#1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看到某人的帖子,我想告诉大家: 1) 我在这里只用牛忙,我牛忙虽然有很多马甲,但是都是好久以前的,那个时候喜欢玩声望,就用他们上来玩,但是自从有了网络分争后,我只用一个ID,我做人喜欢光明磊落,有话直接说,从来不背后损人.

本熊5个月没发一帖的情况下,你指桑骂怀,还不算背后损人。你对背后损人的定义门槛太高了吧。

2) 我本不属于网络,网络对我来说一直很飘渺,虚幻,但是我这个太真的人,在网络上始终也改不了表达最真的东西. 自从移民,我对网络有了依赖,移民论坛给了我很多的帮助.以前一直想退出(也许想法很自私),可是在网络上我这个太真的人遭遇了一场浩劫(姑且这么说吧), 被人诋毁,那算小事,因为我对自己不是很珍视的,我总说自己是草根一个,能在加拿大靠自己活下去,我就觉得世界很精彩.可是,我不愿意我的家人遭到无辜的诋毁,而且是因为我的原因.因为网络的虚伪,因为我太真,不会耍手段,所以在网络上遭遇过张志新那样的遭遇,有口无舌,有理却无处伸张.这样的经历让我决定坚守在这个论坛,因为我相信: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我希望我在这里的表现能让那些误解过我的人能象以前一样喜欢我,我希望那些故意诋毁我的人,能良心发现,我也希望那个泼妇能从此不敢在来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谁说网上冤屈无处申,俺不是帮你找了个地方了吗?如果你申请,法庭还会要求网站把以前所有的帖子给你看,你想找证据,很难吗?空口白牙诬陷别人,甚至撒谎,才是你最擅长的事。还网络张志新呢,别污蔑俺心目中的女英雄,你就是一网络江青。

3) 我想告诉大家,我看过那悄悄话,我看过, 我相信加拿大是个讲理的地方,这是我喜欢加拿大的唯一理由. 我没有自己把悄悄话贴出来, 是因为我真的不想羞辱这个人,太卑鄙了. 我想让她自己羞辱自己,做人都做得跟叫花子一样,甚至比叫花子更不如.

你有那么好,不想羞辱俺。俺现在把悄悄话帖出来了。那里面那句话说的不好,会羞辱到俺?反倒是牛大爷你,你大爷。上来帖一个《XXX又来骚扰你了》,那个更羞辱?你是怕自己丢脸吧。

4) 周末,是我一个星期最忙的时间,虽然平时也很忙.所以,我星期一会把我的经历写出来,这里有很多的老移民,很多都在潜水,我相信我说的任何有跟过去有出入的地方,一定有人会出来指正.

谁有功夫搭理你这号泼妇?以前有人站出来替俺说话,哪个都被你随后骂的狗血临头。


5) 我粗略地看了那人的帖子,有人认为不回帖子就是理亏,那就让事实来说话吧,但是那个帖子真的让我哭了,好久没有这么哭,自从在网络上受过伤害后,我变得那样的坚强.感谢枫林漫步,你对我一直有误解,对我一直那样不友善,可是,今天你的发言快慰了我,谢谢你对我的理解,虽然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也谢谢那些见证过历史的老移民对我的支持,感谢这样的话,真的太轻了,这样的支持,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

今天就写到这里. 如果管理员,或者大家都觉得没必要写,那是浪费大家的时间.那我就不写了. 本来就没想在现在写,原来想年纪大了,作为回忆来写.

其他少废话,你哭了,你还会哭?你在别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无数次地主动攻击别人的时候,眼泪都去哪里了?变成什么废液喝了?

游客 : 2009-04-25#1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引用:
作者: 牛忙
恭喜.

不过基本功不扎实的也能混出来.:wdb6::wdb6:早混出来早心定.

先恭喜LZ, 不容易了.

不过肯定LZ的水平较牛忙高了. 也奇怪, 身边开车的几个老手技术一流, 可都是两次才过, 几个技术水平差的, 天啊, 一次均过. 不公平啊!

引用:
作者: poker007
先恭喜LZ, 不容易了.

不过肯定LZ的水平较牛忙高了. 也奇怪, 身边开车的几个老手技术一流, 可都是两次才过, 几个技术水平差的, 天啊, 一次均过. 不公平啊!



绝!:wdb17:

没啥不公平的,这个世界就得靠混!!!:wdb6::wdb6:

谁能混出来,谁就能拿证书:wdb6::wdb6:

==================================

另外,我不是质疑你几次过,我是质疑你根本就不会去考驾照。1次过也要找教练吧,因为你根本就说车在这边无用,如果只为了一个ID的话,完全 可以60块办一个,也比考驾照便宜吧。
我是质疑,不是在诽谤你。要是2次3次过的话,要花更多的钱的。我通过你对车的认知,觉得你根本就不会去考。

其实你过于不过,有或则没有与我关,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因为别人说的一些细枝末节有什么,就去大胆攻击。如果要质疑的话,你和别人比有更值得质疑的地方。


这位兄弟姐妹,它说过的话,就当是个P,放了就放了吧。信它的人,只能自求多福。

游客 : 2009-04-25#1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现在想起来一个大问题.别的事情打官司好办,如果是论坛的中文,还真的麻烦.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2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现在想起来一个大问题.别的事情打官司好办,如果是论坛的中文,还真的麻烦.

只要能做通牛忙同学的工作,问题不大。

游客 : 2009-04-25#2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现在想起来一个大问题.别的事情打官司好办,如果是论坛的中文,还真的麻烦.


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法庭认可证据。

游客 : 2009-04-25#2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牛忙最擅长的就是撒谎不脸红,还总以自己太真为借口。真是天大笑话。
你既然这么真,跟俺喊一句:牛熊谁撒谎谁死全家,就那么难么?整那么多废话干啥?

游客 : 2009-04-25#2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只要能做通牛忙同学的工作,问题不大。
做通她什么工作?

FLYMAN : 2009-04-25#2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给二位提个建议:
1、从现在起不要再有攻击性的语言出现。可以想一想,如果还有这样的语言,只是图一时之快,招致对方更激烈的反击,只能使自己更生气;
2、有些人在网络上的言论确实很过分,这是网络论坛的通病,家园算是好的了,还没有不堪入目的脏话。但是涉及到别人的时候,尽量还是留点口德为好,不要个人攻击;
3、正如灰兔所言,打官司会有结果,但必定是两败俱伤。作为网友,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
4、希望双方都往后退一步,谁先退谁是英雄,网友会更加尊重的。

爱在夏天 : 2009-04-25#2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咋又开战了呢.人在异乡本属不易了,
窗外春意盎然,何必浪费时间呢...

战斗在加国 : 2009-04-25#2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算了吧,何必如此认真:wdb2:

论坛被别人骂几句也没什么,被骂的这个ID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必要非要和本人挂钩

Ash to Ash : 2009-04-25#2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咋又开战了呢.人在异乡本属不易了,
窗外春意盎然,何必浪费时间呢...

讨厌就讨厌在, 还掺杂些添油加醋的.

游客 : 2009-04-25#2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法庭认可证据。
这个我知道.但是,如果是只一个一个个别的跟贴翻译,肯定不行.如果要整个整个的贴子翻译,那工作又太大.--怎么把地道的中文极其准确地翻译成地道的英文,是很费脑筋的.所以,翻译的钱又是一笔.

你们俩从现在开始不去研究对方在哪里伤害自己了,而只研究自己在哪些地方伤害了对方了对双方更有利.

大家都有嘴快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来论坛还什么个劲?打官司就免了.到时候别因为不了解加拿大法庭以及相关须知一不小心搞不好给弄了个藐视法庭就不好了.

有位朋友说得很对,律师恨不能你们打官司呢.

游客 : 2009-04-25#2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这个我知道.但是,如果是只一个一个个别的跟贴翻译,肯定不行.如果要整个整个的贴子翻译,那工作又太大.--怎么把地道的中文极其准确地翻译成地道的英文,是很费脑筋的.所以,翻译的钱又是一笔.

你们俩从现在开始不去研究对方在哪里伤害自己了,而只研究自己在哪些地方伤害了对方了对双方更有利.

大家都有嘴快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来论坛还什么个劲?打官司就免了.到时候别因为不了解加拿大法庭以及相关须知一不小心搞不好给弄了个藐视法庭就不好了.

有位朋友说得很对,律师恨不能你们打官司呢.
俺认识它5年了,太了解它了,只有打官司才能对付这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

Lumiere : 2009-04-25#3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认识5年了,太了解了,只有打官司才能对付这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


有理就说理,不应该如此口口声声侮辱对方的人格:wdb18:。大家都是


游客 : 2009-04-25#3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能理解你们俩都在气着对方,也就是常说的对方的有些话让你们俩彼此吃不销.所以俺建议你们俩都出去逛逛街,象加拿大警察最喜欢说的那句话那样:首先让自己冷静下来.
大家都是拿笔当枪的,别去法庭了,干么好端端贴钱给别人裁量权?


俺认识它5年了,太了解它了,只有打官司才能对付这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

游客 : 2009-04-25#3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们俩都有素养的人,也因此好胜心强了些,再加上论坛说话的方便,自然一来二就不断升级.升级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无上限升级就没有必要了呀.
所以,先打住去法庭的想法避开两败俱伤.以后爱怎么继续搞死对方,再整贴子不迟.不过俺建议,为了避免对方不知道,最好象古代那样,给对方发个email.建议就不要发站内短信息了.

游客 : 2009-04-25#3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想想,你别劝了,留着这些话将来给牛忙说吧。
双方冷静,俺冷静了5个月,还不够?
小熊说了,这事该咋办咋办,少废话了。俺本来是想悄悄的整,靠“闹”走天下的人还习惯了。也好,它回应了,证明俺已经通知到它了。

牛忙 : 2009-04-25#3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牛忙最擅长的就是撒谎不脸红,还总以自己太真为借口。真是天大笑话。
你既然这么真,跟俺喊一句:牛熊谁撒谎谁死全家,就那么难么?整那么多废话干啥?


你说话给点根据.把我撒谎的东西写出来找出来看看.

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了,谁都知道你刚来的时候做个累伯,却整天说自己做了专业工作,可是人家问你是什么,你没话说,反而还踢别人. 人家问你办公室里穿什么衣服,你却装着没看见人家的提问. :wdb6::wdb6:

所以看你写故事,习惯了要问你拿证据,你拿不出证据,那就有权利想象一下.

牛忙 : 2009-04-25#3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们俩都有素养的人,也因此好胜心强了些,再加上论坛说话的方便,自然一来二就不断升级.升级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无上限升级就没有必要了呀.
所以,先打住去法庭的想法避开两败俱伤.以后爱怎么继续搞死对方,再整贴子不迟.不过俺建议,为了避免对方不知道,最好象古代那样,给对方发个email.建议就不要发站内短信息了.


绝对不是好胜心的问题.这里强的人多了,我只有向他们学习的权利,从来不去冒犯这样的人. 可是如果谁冒犯了我的家人,那就对不起了.

牛忙 : 2009-04-25#3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认识它5年了,太了解它了,只有打官司才能对付这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


请拿出证据来.不然的话,我也能告你诽谤.

牛忙 : 2009-04-25#3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只要能做通牛忙同学的工作,问题不大。


为什么要做我的工作? 不明白. 不是我整天找那人,而是那人整天来骚扰我.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3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为什么要做我的工作? 不明白. 不是我整天找那人,而是那人整天来骚扰我.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说,SNOW大姐要和你对簿公堂,你不去,导致在版面吵架,这样对版面健康发展很不好啊。

所以只要做通你思想工作,可以去法庭论是非,不是更好。

牛忙 : 2009-04-25#3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说,SNOW大姐要和你对簿公堂,你不去,导致在版面吵架,这样对版面健康发展很不好啊。

所以只要做通你思想工作,可以去法庭论是非,不是更好。


这个事情是在网络上发生的,所以,我也想在这里留下证据.这里所有的资料都是对我特有用处.所有的.

另外我看到有人口口声声说吵架,能不能说说吵架的含义是什么? 如果用正常的言语表达自己的观点,那算吵架的话,那就别发言了.

lindaken : 2009-04-25#4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又开始了。。。。。

熊你就缓缓吧, 就像是楼上说的 ,翻译费用可不少钱 。
那个人就是热心的傻大姐,自己得罪人都不知道。她现在可不想跟你上法庭,你再继续说,也是让我们这群人看热闹。你也不会更顺心。

出去走走吧,大统华特价西班牙饭,两盒才1.99 。 买个10个做储备。

游客 : 2009-04-25#4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请拿出证据来.不然的话,我也能告你诽谤.

你,哈哈,先去查差诽谤的定义吧。
俺就等着看你怎么把俺的房产变没了。

游客 : 2009-04-25#4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又开始了。。。。。

熊你就缓缓吧, 就像是楼上说的 ,翻译费用可不少钱 。
那个人就是热心的傻大姐,自己得罪人都不知道。她现在可不想跟你上法庭,你再继续说,也是让我们这群人看热闹。你也不会更顺心。

出去走走吧,大统华特价西班牙饭,两盒才1.99 。 买个10个做储备。

如果真傻,还真能逃避法律制裁呢。那俺就算输了也高兴。

小猪哼哼 : 2009-04-25#4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这两人真是的,就算一个没卖房子,一个没考驾照,上来自己想象着美一下,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损害什么人的真实利益...弄成这样,何必呢?

布什他哥 : 2009-04-25#4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法庭认可证据。

不用担心这个。法院会指定翻译帮你处理的。支持你去告。What is Defamation? The Rise of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CanadaFriday’s Ottawa Citizen carried a story on the rise of libel cases in Canada, due to the rising popularity of blogging. No doubt bloggers are increasingly being attacked for perceived defamation. So what is defamation? That’s a tricky question, made doubly difficult by the fact that it is treated differently in US courts than in Canada. I am not a lawyer, however, I found the following resources helpful:The Wikipedia entry on Defamation is quite complete, defining what constitutes defamatory speech, and differentiating between libel and slander. It also includes a history of defamation law, and outlines the differences in practice between several nations, including the US, Canada, and the UK. EFF.org’s online FAQ on defamation law is also a good resource. It’s completely US-centric, but does a good job of outlining current case law, and the boundaries that govern free speech.Vancouver-based McConchie Law has an extensive website dealing with defamation, privacy and other topics, including case review, in a Canadian context. If you post anything controversial, it’s likely you will, at some point, be harrassed. You can save yourself some headaches by knowing in advance where the boundaries of free speech exist.The Citizen piece also includes this quote:McConchie says most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which damages are awarded are those in which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offensive material refuses to remove it once they are warned that it may be defamatory. Even if they get into legal trouble over a blog entry or discussion board posting, most amateur Internet authors can avoid a full-blown court case with some common sense and willingness to compromise, he says. It would take an extreme threat for me to remove a posting, or for that matter, a comment to a posting. This soapbox of mine is intended to provoke discussion. If you don’t like what I’ve written, well, that’s what the comment boxes are for. That way, both viewpoints can be viewed and/or discussed by visitors.

游客 : 2009-04-25#4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这两人真是的,就算一个没卖房子,一个没考驾照,上来自己想象着美一下,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损害什么人的真实利益...弄成这样,何必呢?

有人吃爆了撑的呗。
俺家吃个葱油饼水饺,都能让它捣鼓俩三年,不理它都不行,这不是BT啥是BT?

小猪哼哼 : 2009-04-25#4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就喜欢吃葱油饼,可惜不会做,有空跟你学学,呵呵.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4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就喜欢吃葱油饼,可惜不会做,有空跟你学学,呵呵.

我也是喜欢吃,也教教我

lcegas : 2009-04-25#4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不用担心这个。法院会指定翻译帮你处理的。支持你去告。What is Defamation? The Rise of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CanadaFriday’s Ottawa Citizen carried a story on the rise of libel cases in Canada, due to the rising popularity of blogging. No doubt bloggers are increasingly being attacked for perceived defamation. So what is defamation? That’s a tricky question, made doubly difficult by the fact that it is treated differently in US courts than in Canada. I am not a lawyer, however, I found the following resources helpful:The Wikipedia entry on Defamation is quite complete, defining what constitutes defamatory speech, and differentiating between libel and slander. It also includes a history of defamation law, and outlines the differences in practice between several nations, including the US, Canada, and the UK. EFF.org’s online FAQ on defamation law is also a good resource. It’s completely US-centric, but does a good job of outlining current case law, and the boundaries that govern free speech.Vancouver-based McConchie Law has an extensive website dealing with defamation, privacy and other topics, including case review, in a Canadian context. If you post anything controversial, it’s likely you will, at some point, be harrassed. You can save yourself some headaches by knowing in advance where the boundaries of free speech exist.The Citizen piece also includes this quote:McConchie says most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which damages are awarded are those in which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offensive material refuses to remove it once they are warned that it may be defamatory. Even if they get into legal trouble over a blog entry or discussion board posting, most amateur Internet authors can avoid a full-blown court case with some common sense and willingness to compromise, he says. It would take an extreme threat for me to remove a posting, or for that matter, a comment to a posting. This soapbox of mine is intended to provoke discussion. If you don’t like what I’ve written, well, that’s what the comment boxes are for. That way, both viewpoints can be viewed and/or discussed by visitors.
wow,BJ也来了:wdb17::wdb6:

游客 : 2009-04-25#4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自己告,他们可以帮助翻译?俺知道出庭时有免费口语翻译的。
不用担心这个。法院会指定翻译帮你处理的。支持你去告。What is Defamation? The Rise of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CanadaFriday’s Ottawa Citizen carried a story on the rise of libel cases in Canada, due to the rising popularity of blogging. No doubt bloggers are increasingly being attacked for perceived defamation. So what is defamation? That’s a tricky question, made doubly difficult by the fact that it is treated differently in US courts than in Canada. I am not a lawyer, however, I found the following resources helpful:The Wikipedia entry on Defamation is quite complete, defining what constitutes defamatory speech, and differentiating between libel and slander. It also includes a history of defamation law, and outlines the differences in practice between several nations, including the US, Canada, and the UK. EFF.org’s online FAQ on defamation law is also a good resource. It’s completely US-centric, but does a good job of outlining current case law, and the boundaries that govern free speech.Vancouver-based McConchie Law has an extensive website dealing with defamation, privacy and other topics, including case review, in a Canadian context. If you post anything controversial, it’s likely you will, at some point, be harrassed. You can save yourself some headaches by knowing in advance where the boundaries of free speech exist.The Citizen piece also includes this quote:McConchie says most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which damages are awarded are those in which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offensive material refuses to remove it once they are warned that it may be defamatory. Even if they get into legal trouble over a blog entry or discussion board posting, most amateur Internet authors can avoid a full-blown court case with some common sense and willingness to compromise, he says. It would take an extreme threat for me to remove a posting, or for that matter, a comment to a posting. This soapbox of mine is intended to provoke discussion. If you don’t like what I’ve written, well, that’s what the comment boxes are for. That way, both viewpoints can be viewed and/or discussed by visitors.

小猪哼哼 : 2009-04-25#5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也是喜欢吃,也教教我
就是啊,你看咱们没事讨论讨论葱油饼啊什么的,多好,既对身体好,也对心情好

syj2959 : 2009-04-25#5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都歇歇吧!
还有闲心这么吵!
日子过得肯定是好!

游客 : 2009-04-25#5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就是啊,你看咱们没事讨论讨论葱油饼啊什么的,多好,既对身体好,也对心情好
呵呵,回头让人追着骂你家穷的只能吃葱油饼的时候,心情才好呢。
一块大饼,都能逼傻一个人。

Milly : 2009-04-25#5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在这里吵吵骂骂就完了,尽情发挥,互相损损,出出气得了.干嘛要对簿公堂?有什么过节,大家给解开.再说就算受点委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非要法官说谁有理就有理了?大家的心里多少也有点数.小事小非小我值得这么较真么.
不想以后在家园里再也见不到吐舌头的小狗,或者冰熊.就在这里吵完得了.

布什他哥 : 2009-04-25#5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退一步海阔天空。
most amateur Internet authors can avoid a full-blown court case with some common sense and willingness to compromise。

小猪哼哼 : 2009-04-25#5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家穷的只吃葱油饼,关他(?)什么事啊?
我有钱,也不会分给别人,我没钱,也不会有人白给我,大家各过各的日子,唉....不明白啊

游客 : 2009-04-25#5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在这里吵吵骂骂就完了,尽情发挥,互相损损,出出气得了.干嘛要对簿公堂?有什么过节,大家给解开.再说就算受点委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非要法官说谁有理就有理了?大家的心里多少也有点数.小事小非小我值得这么较真么.
不想以后在家园里再也见不到吐舌头的小狗,或者冰熊.就在这里吵完得了.

俺还等着它告俺呢。这多好,俺告它它告俺,俩个案子,拉动经济。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5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说白了就是心态问题,气人有,笑人无。比来比去,心理不平衡所致。
某些人还说过,不比生活就没奔头了。

happy2004lili : 2009-04-25#5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都是比谁有钱惹的祸.....
有钱人喜欢吃葱油饼的,多了去了...

游客 : 2009-04-25#5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家穷的只吃葱油饼,关他(?)什么事啊?
我有钱,也不会分给别人,我没钱,也不会有人白给我,大家各过各的日子,唉....不明白啊

MM,你切得想不明白几年呢,俺都想了三年了,就俺这大脑壳,都没想明白。

这葱油饼吧,至少还得有油水吧,不比那吃盘土豆丝就想改良后代的人强啊。

admin : 2009-04-25#6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不用担心这个。法院会指定翻译帮你处理的。支持你去告。What is Defamation? The Rise of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CanadaFriday’s Ottawa Citizen carried a story on the rise of libel cases in Canada, due to the rising popularity of blogging. No doubt bloggers are increasingly being attacked for perceived defamation. So what is defamation? That’s a tricky question, made doubly difficult by the fact that it is treated differently in US courts than in Canada. I am not a lawyer, however, I found the following resources helpful:The Wikipedia entry on Defamation is quite complete, defining what constitutes defamatory speech, and differentiating between libel and slander. It also includes a history of defamation law, and outlines the differences in practice between several nations, including the US, Canada, and the UK. EFF.org’s online FAQ on defamation law is also a good resource. It’s completely US-centric, but does a good job of outlining current case law, and the boundaries that govern free speech.Vancouver-based McConchie Law has an extensive website dealing with defamation, privacy and other topics, including case review, in a Canadian context. If you post anything controversial, it’s likely you will, at some point, be harrassed. You can save yourself some headaches by knowing in advance where the boundaries of free speech exist.The Citizen piece also includes this quote:McConchie says most Internet libel cases in which damages are awarded are those in which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offensive material refuses to remove it once they are warned that it may be defamatory. Even if they get into legal trouble over a blog entry or discussion board posting, most amateur Internet authors can avoid a full-blown court case with some common sense and willingness to compromise, he says. It would take an extreme threat for me to remove a posting, or for that matter, a comment to a posting. This soapbox of mine is intended to provoke discussion. If you don’t like what I’ve written, well, that’s what the comment boxes are for. That way, both viewpoints can be viewed and/or discussed by visitors.


你的意思是, 俺把你的ID, snowbear888的ID, 牛忙的ID;

全部删除成游客,甚至包括所有帖子,

家园网就没有被告 Defamation 的风险了,

是吗?

游客 : 2009-04-25#6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都是比谁有钱惹的祸.....
我认识有钱人喜欢吃葱油饼的,多了去了...
确切地说,都是踩别人没钱惹的祸。
某人说了,温歌华有钱人不要太多,它只有流口水的份。不敢朝有钱人下手,找俺这个“穷人”踩踩,它才舒坦。可俺再不济,也不比它矮呀。

游客 : 2009-04-25#6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的意思是, 俺把你的ID, snowbear888的ID, 牛忙的ID;

全部删除成游客,甚至包括所有帖子,

家园网就没有被告 Defamation 的风险了,

是吗?
跟家园网没什么关系。最多就是犯了心太软的错。
哦,对了,补充一点。不删改帖子,网站一般不会给自己惹到麻烦。

happy2004lili : 2009-04-25#6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的意思是, 俺把你的ID, snowbear888的ID, 牛忙的ID;

全部删除成游客,甚至包括所有帖子,

家园网就没有被告 Defamation 的风险了,

是吗?
:wdb17:版主啊,你一定是葱油饼吃多了,怎么也让她2人上法院,你联系明报,城市电视,中央台.把家园论坛的免费广告用足喽,呵呵.

游客 : 2009-04-25#6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wdb17:版主啊,你一定是葱油饼吃多了,怎么也让她2人上法院,你联系明报,城市电视,中央台.把家园论坛的免费广告用足喽,呵呵.
呵呵,那天看见小熊在呼吁大家想招儿,怎么和传统媒体结合起来时,俺就想到了。要不,俺牺牲一回,成就一下小熊的事业,顺便在给新移民网友普个法。

happy2004lili : 2009-04-25#6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确切地说,都是踩别人没钱惹的祸。
某人说了,温歌华有钱人不要太多,它只有流口水的份。不敢朝有钱人下手,找俺这个“穷人”踩踩,它才舒坦。可俺再不济,也不比它矮呀。
:wdb2:让全论坛都知道你比她有钱,你就舒服啦?她不是它,即使牛忙有点醋味,也权当给你的葱油饼配点调料而已.当然,你比她有钱是真的,但是,你也未必比她富有啊...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6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wdb17:版主啊,你一定是葱油饼吃多了,怎么也让她2人上法院,你联系明报,城市电视,中央台.把家园论坛的免费广告用足喽,呵呵.

对啊,简直就是给家园做广告一样,好事。

布什他哥 : 2009-04-25#6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跟家园网没什么关系。最多就是犯了心太软的错。
哦,对了,补充一点。不删改帖子,网站一般不会给自己惹到麻烦。

改名没用。可查IP地址的。当然她有麻烦,因为法院和律师要去查它的网站。他要配合调查。Anonymous PostingsWhile Canadian courts have been willing to assist plaintiffs in identifying defendants using anonymous or fictitious Internet names to send defamatory e-mails, a recent Alberta decision illustrates that it can still be difficult to establish the author of Internet postings.In Vaquero Energy v. Weir, Robert Waldner, the president and CEO of Vaquero Energy Ltd. and his company commenced litigation as a result of defamatory messages posted on an Internet chat room operated by Stockhouse Media Corporation, which provides financial information to subscribers. The e-mails accused Waldner of being insane, managing the company for his own benefit and compared him to Osama bin Laden and others.In the quest to ferret out the author, Stockhouse Media appears to have provided the plaintiffs with Internet protocol (IP) addresses for the sender of the e-mails. These addresses were then traced to Interface,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n Toronto, whose records showed that one of the IP addresses was assigned to a router which in turn hosted several companies including Currah Capital. The defendant, Nick Weir, was a business consultant who shared space with Currah Capital.Weir denied sending the postings. He testified that three other people had access to his computer and he called an expert in computer forensics who explained that someone could have "spoofed" Weir's IP address. The Alberta Court of Queen's Bench rejected Weir's evidence and concluded that he had sent the e-mails. The court noted, for example, that the defamatory e-mails stopped on the day Weir was served with the statement of claim.In assessing damages, Madam Justice Kent concluded that the anonymous nature of the postings increased the risk that the defamatory remarks would be believed, which "aggravates the defamation." The court assessed damages to Vaquero in the amount of $10,000 and awarded $40,000 to Waldner. In addition, the defendant was directed to pay punitive damages of $25,000 to Waldner.

小猪哼哼 : 2009-04-25#6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MM,你切得想不明白几年呢,俺都想了三年了,就俺这大脑壳,都没想明白。

这葱油饼吧,至少还得有油水吧,不比那吃盘土豆丝就想改良后代的人强啊。
啊???都三年啦????
我.....我才过来不到一年:wdb18: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6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改名没用。可查IP地址的。当然她有麻烦,因为法院和律师要去查它的网站。他要配合调查。Anonymous PostingsWhile Canadian courts have been willing to assist plaintiffs in identifying defendants using anonymous or fictitious Internet names to send defamatory e-mails, a recent Alberta decision illustrates that it can still be difficult to establish the author of Internet postings.In Vaquero Energy v. Weir, Robert Waldner, the president and CEO of Vaquero Energy Ltd. and his company commenced litigation as a result of defamatory messages posted on an Internet chat room operated by Stockhouse Media Corporation, which provides financial information to subscribers. The e-mails accused Waldner of being insane, managing the company for his own benefit and compared him to Osama bin Laden and others.In the quest to ferret out the author, Stockhouse Media appears to have provided the plaintiffs with Internet protocol (IP) addresses for the sender of the e-mails. These addresses were then traced to Interface,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n Toronto, whose records showed that one of the IP addresses was assigned to a router which in turn hosted several companies including Currah Capital. The defendant, Nick Weir, was a business consultant who shared space with Currah Capital.Weir denied sending the postings. He testified that three other people had access to his computer and he called an expert in computer forensics who explained that someone could have "spoofed" Weir's IP address. The Alberta Court of Queen's Bench rejected Weir's evidence and concluded that he had sent the e-mails. The court noted, for example, that the defamatory e-mails stopped on the day Weir was served with the statement of claim.In assessing damages, Madam Justice Kent concluded that the anonymous nature of the postings increased the risk that the defamatory remarks would be believed, which "aggravates the defamation." The court assessed damages to Vaquero in the amount of $10,000 and awarded $40,000 to Waldner. In addition, the defendant was directed to pay punitive damages of $25,000 to Waldner.

:wdb18:

游客 : 2009-04-25#7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wdb2:让全论坛都知道你比她有钱,你就舒服啦?她不是它,即使牛忙有点醋味,也权当给你的葱油饼配点调料而已.当然,你比她有钱是真的,但是,你也未必比她富有啊...
俺从来没打算比谁富有,俺只要正当做人做事就心安理得了。
这问题就在,俺就是穷到吃葱油饼过日子,管牛大爷P事呢,值得它三天俩头的提,而且每一次都要强调,俺很穷,说俺穷就能给它涨利息咋的?

lcegas : 2009-04-25#7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怎么这么专业啊?!学习了,这也教育大家以后别不要道德底线的乱说话了!

游客 : 2009-04-25#7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改名没用。可查IP地址的。当然她有麻烦,因为法院和律师要去查它的网站。他要配合调查。Anonymous PostingsWhile Canadian courts have been willing to assist plaintiffs in identifying defendants using anonymous or fictitious Internet names to send defamatory e-mails, a recent Alberta decision illustrates that it can still be difficult to establish the author of Internet postings.In Vaquero Energy v. Weir, Robert Waldner, the president and CEO of Vaquero Energy Ltd. and his company commenced litigation as a result of defamatory messages posted on an Internet chat room operated by Stockhouse Media Corporation, which provides financial information to subscribers. The e-mails accused Waldner of being insane, managing the company for his own benefit and compared him to Osama bin Laden and others.In the quest to ferret out the author, Stockhouse Media appears to have provided the plaintiffs with Internet protocol (IP) addresses for the sender of the e-mails. These addresses were then traced to Interface,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n Toronto, whose records showed that one of the IP addresses was assigned to a router which in turn hosted several companies including Currah Capital. The defendant, Nick Weir, was a business consultant who shared space with Currah Capital.Weir denied sending the postings. He testified that three other people had access to his computer and he called an expert in computer forensics who explained that someone could have "spoofed" Weir's IP address. The Alberta Court of Queen's Bench rejected Weir's evidence and concluded that he had sent the e-mails. The court noted, for example, that the defamatory e-mails stopped on the day Weir was served with the statement of claim.In assessing damages, Madam Justice Kent concluded that the anonymous nature of the postings increased the risk that the defamatory remarks would be believed, which "aggravates the defamation." The court assessed damages to Vaquero in the amount of $10,000 and awarded $40,000 to Waldner. In addition, the defendant was directed to pay punitive damages of $25,000 to Waldner.

WOW,好多钱呐。:wdb6: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7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怎么这么专业啊?!学习了,这也教育大家以后别不要道德底线的乱说话了!

那是,有明白人啊。

要是SNOW大姐打赢官司,能不能请我们这帮支持你的XDJM吃一顿啊,呵呵~~

游客 : 2009-04-25#7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那是,有明白人啊。

要是SNOW大姐打赢官司,能不能请我们这帮支持你的XDJM吃一顿啊,呵呵~~

555,刨掉律师费,翻译费,舟马费以后,还能剩吗?:wdb18:
呵呵。

godwin : 2009-04-25#7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一个匿名ID可以告赢另一个匿名ID?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7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555,刨掉律师费,翻译费,舟马费以后,还能剩吗?:wdb18:
呵呵。

你胜诉了以后,对方会支付的吧,另外你就不能多要点损失费啊什么的。反正这顿饭你是跑不掉的。:wdb6:

游客 : 2009-04-25#7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胜诉了以后,对方会支付的吧,另外你就不能多要点损失费啊什么的。反正这顿饭你是跑不掉的。:wdb6:
俺以前就听说过离婚有人要青春损失费,呵呵。现在知道了,荣誉损失在加蛮值钱。

游客 : 2009-04-25#7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免费翻译进行审判和免费帮你翻译证据是俩回事.

游客 : 2009-04-25#7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一个匿名ID可以告赢另一个匿名ID?
匿名,那是对老百姓,从网站源头查,通通果体。

游客 : 2009-04-25#8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免费翻译进行审判和免费帮你翻译证据是俩回事.
对头。是这个意思。

happy2004lili : 2009-04-25#8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从来没打算比谁富有,俺只要正当做人做事就心安理得了。
这问题就在,俺就是穷到吃葱油饼过日子,管牛大爷P事呢,值得它三天俩头的提,而且每一次都要强调,俺很穷,说俺穷就能给它涨利息咋的?
唉....你就承认你很穷吧,和比尔盖茨比,你可真的穷的够戗啊!
只要活的自在,即使家里穷的只剩一个葱油饼,也可以一家3口分着吃,一样吃的暖暖的,胜过顿顿山珍海味如同嚼蜡的有钱人啊.
你想,你是穷,穷到了只剩葱油饼可以吃,可是,只要有爱人分享,吃什么真的有区别吗?
牛忙介意的只是你的虚荣罢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或多或少虚荣的地方,这也很正常,只是她看不惯,又一直记着,常常说起而已,女人嘛,呵呵,大都是这样的...
有时候,你真应该骄傲于你的葱油饼,它不仅是面粉+油+葱,里面揉进了你对老公,孩子的爱,这个饼,无价!
有些东西,放下了,就放下了.如果太执着,一定会带来伤害.一笑置之,很潇洒,也很不容易.但是,很多人做到了,你也可以的.
把时间留给生命中真正值得你去关心,去爱的人或事吧.一辈子,总有些事情诱惑我们去浪费时间,间接地浪费了生命.

godwin : 2009-04-25#8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匿名,那是对老百姓,从网站源头查,通通果体。

老实讲,非实名制的ID之间的诉讼胜算不大。其实虚拟世界无奇不有,换一个角度去看,就是另一种心境。

游客 : 2009-04-25#8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证据从一种语言到另外一种语言--语言上的官司--所以说要求翻译要有资质的,就象有资质的法监其它部门一样.你要求法庭免费翻译证据是有条件的.最起码的条件就是你付不起有尝翻译的钱.话说回来,没有钱你怎么起诉?律师合同你怎么签?当然你小额法庭也可以自己应付,可是不是说要到高级法院了吗?呵呵.

游客 : 2009-04-25#8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唉....你就承认你很穷吧,和比尔盖茨比,你可真的穷的够戗啊!
只要活的自在,即使家里穷的只剩一个葱油饼,也可以一家3口分着吃,一样吃的暖暖的,胜过顿顿山珍海味如同嚼蜡的有钱人啊.
你想,你是穷,穷到了只剩葱油饼可以吃,可是,只要有爱人分享,吃什么真的有区别吗?
牛忙介意的只是你的虚荣罢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或多或少虚荣的地方,这也很正常,只是她看不惯,又一直记着,常常说起而已,女人嘛,呵呵,大都是这样的...
有时候,你真应该骄傲于你的葱油饼,它不仅是面粉+油+葱,里面揉进了你对老公,孩子的爱,这个饼,无价!
有些东西,放下了,就放下了.如果太执着,一定会带来伤害.一笑置之,很潇洒,也很不容易.但是,很多人做到了,你也可以的.
把时间留给生命中真正值得你去关心,去爱的人或事吧.一辈子,总有些事情诱惑我们去浪费时间,间接地浪费了生命.

你还真能忽悠捏。一块烂饼子,都能吃出那么多花样。:wdb17:
俺不是太放不下,而是太厚道。俺看它表演了5个月了,以前的几年在另个网站。该算账了,否则,就是窝囊废。

小猪哼哼 : 2009-04-25#8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唉....你就承认你很穷吧,和比尔盖茨比,你可真的穷的够戗啊!
只要活的自在,即使家里穷的只剩一个葱油饼,也可以一家3口分着吃,一样吃的暖暖的,胜过顿顿山珍海味如同嚼蜡的有钱人啊.
你想,你是穷,穷到了只剩葱油饼可以吃,可是,只要有爱人分享,吃什么真的有区别吗?
牛忙介意的只是你的虚荣罢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或多或少虚荣的地方,这也很正常,只是她看不惯,又一直记着,常常说起而已,女人嘛,呵呵,大都是这样的...
有时候,你真应该骄傲于你的葱油饼,它不仅是面粉+油+葱,里面揉进了你对老公,孩子的爱,这个饼,无价!
有些东西,放下了,就放下了.如果太执着,一定会带来伤害.一笑置之,很潇洒,也很不容易.但是,很多人做到了,你也可以的.
把时间留给生命中真正值得你去关心,去爱的人或事吧.一辈子,总有些事情诱惑我们去浪费时间,间接地浪费了生命.
同意同意,就算很穷,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啊,就算顿顿葱油饼又有什么关系?:wdb17:

游客 : 2009-04-25#8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证据从一种语言到另外一种语言--语言上的官司--所以说要求翻译要有资质的,就象有资质的法监其它部门一样.你要求法庭免费翻译证据是有条件的.最起码的条件就是你付不起有尝翻译的钱.话说回来,没有钱你怎么起诉?律师合同你怎么签?当然你小额法庭也可以自己应付,可是不是说要到高级法院了吗?呵呵.

加拿大最不怕打官司的就是俺们这号吃葱油饼子的人。
高山老赖,被黑海了。

游客 : 2009-04-25#8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以前就听说过离婚有人要青春损失费,呵呵。现在知道了,荣誉损失在加蛮值钱。
:wdb11:
其实牛忙她很精明,早就转移资产了,或者说她的资产根本没有进来。全在中国。连辆车都没有,还在家吃ei。你的官司赢了有啥用啊。

哈哈,好傻啊。:wdb6:
你要等她买房的时候或者有钱吃皇帝写的时候传票她。笨:wdb21:

小猪哼哼 : 2009-04-25#8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何况穷和富怎么界定?
我就经常教育我闺女,一个人的贫穷与富裕,不仅仅是金钱,有很多层面的东西.小家伙就看不起我们家保姆,我经常批评她

游客 : 2009-04-25#8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wdb11:
其实牛忙她很精明,早就转移资产了,或者说她的资产根本没有进来。全在中国。连辆车都没有,还在家吃ei。你的官司赢了有啥用啊。
哈哈,好傻啊。:wdb6:
你要等她买房的时候传票她。笨:wdb21:
人不能光想钱哈,财迷。
它在前俩天的帖子里还恶狠狠地说:就是要对俺穷追猛打呢,俺这不就跳出来给它打,别累闪了它的腰。

游客 : 2009-04-25#9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何况穷和富怎么界定?
我就经常教育我闺女,一个人的贫穷与富裕,不仅仅是金钱,有很多层面的东西.小家伙就看不起我们家保姆,我经常批评她
这也是俺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谁穷谁富,穷不会找你讨钱,富不会赏你饭吃,天天盯着俺家的葱油饼和房子做啥呢?

游客 : 2009-04-25#9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还有呀,就凭服务器上的IP地址,就这么简单?呵呵.计算机前面是条狗还是一个人谁知道?有句话好象是这么说的.
再次,要借个别人IP来跟贴也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所以,证据的提供不是这么简单的.在采集证据的时候是要花钱请人和仪器来搞滴.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9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还真能忽悠捏。一块烂饼子,都能吃出那么多花样。:wdb17:
俺不是太放不下,而是太厚道。俺看它表演了5个月了,以前的几年在另个网站。该算账了,否则,就是窝囊废。

严重支持!!!对于这样的人,你不给他来个清算,过两天,他起来跳的会更欢实。

我其实很讨厌他,他可不是弱势,他是太强势,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腾,等你也受了相同的待遇以后再出来讲宽容。没经历过,大谈感想,大谈 宽容有意思吗?

这件事就是要教育教育那些人的时候了,别以为自己嘴大什么都可以说。

IBT : 2009-04-25#9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即便得理也不要太不饶人了
要告就真的去告吧,已经通知了论坛所有的人,可以啦

游客 : 2009-04-25#9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比如,或者卖个不具有法律能力的人--牛牛只要提供个证据并且证据有效说跟贴全是她的孩子干的,你就白忙乎了.呵呵.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9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wdb11:
其实牛忙她很精明,早就转移资产了,或者说她的资产根本没有进来。全在中国。连辆车都没有,还在家吃ei。你的官司赢了有啥用啊。

哈哈,好傻啊。:wdb6:
你要等她买房的时候或者有钱吃皇帝写的时候传票她。笨:wdb21:

呵呵,我觉得你该劝劝某人认个错,道个歉才是正途。从而避免因官司而破产,不仅影响自己也影响孩子。

小猪哼哼 : 2009-04-25#9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能吃EI说明工作过啊,我还在家闲着学做主妇呢

牛忙 : 2009-04-25#9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同意同意,就算很穷,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啊,就算顿顿葱油饼又有什么关系?:wdb17:

这个话说到点子上了.我在这里说葱油饼,其他的人都不跳,就她跳了,还要告到法庭上去,想讹诈一些.你去看看我一楼的,她连她的顾主都想去告一下,然后赚点钱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9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比如,或者卖个不具有法律能力的人--牛牛只要提供个证据并且证据有效说跟贴全是她的孩子干的,你就白忙乎了.呵呵.

你们怎么不劝劝你们的朋友认个错,道个歉呢?总比在这抢白这些强的多吧。干嘛说是自己孩子干的啊?多没人性啊,要说就说是小偷干的

游客 : 2009-04-25#9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走上法庭一定是双方都给搞得疲惫不堪而且很难从对方那里弄到钱(俺理解的结果,俺不是法官,法庭最后怎么判俺可不知道)
没有必要.要么休战要么继续打笔仗比较好玩.

牛忙 : 2009-04-25#10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呵呵,我觉得你该劝劝某人认个错,道个歉才是正途。从而避免因官司而破产,不仅影响自己也影响孩子。


为什么我要道歉!!你知道事情的起因吗? 债有主,冤有头.没看到当初的情况的人,是怎么都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的. 如果这里的家园不忌讳写我以前的故事,我会写的,每个字都是真实的--我在这里保证.看了我的故事,你就知道事情的起源了.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10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这个话说到点子上了.我在这里说葱油饼,其他的人都不跳,就她跳了,还要告到法庭上去,想讹诈一些.你去看看我一楼的,她连她的顾主都想去告一下,然后赚点钱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

恩,黑白就是这么开始颠倒的。一会再上来几个给你找补一下,再上来几个给你活活泥,再过来几个说点大道理。最后你就是真理了。

游客 : 2009-04-25#10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彼此都有些吃不消.你让谁道歉呢?换作是俺,俺宁愿进班房也不会道歉的.

你们怎么不劝劝你们的朋友认个错,道个歉呢?总比在这抢白这些强的多吧。干嘛说是自己孩子干的啊?多没人性啊,要说就说是小偷干的

游客 : 2009-04-25#10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比如,或者卖个不具有法律能力的人--牛牛只要提供个证据并且证据有效说跟贴全是她的孩子干的,你就白忙乎了.呵呵.
如果它能出个证明,自己智力有问题,或者是孩子写的。那撒谎手段思维也是人类的极点了吧?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躲避责任?

牛忙 : 2009-04-25#10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彼此都有些吃不消.你让谁道歉呢?换作是俺,俺宁愿进班房也不会道歉的.


同意.握手,拥抱.

事情到了今天,我是绝对不道歉的,因为我没错.:wdb20:

我也情愿被送班房过上几年,也不会向任何人道歉的.:wdb6:

godwin : 2009-04-25#10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非实名制的ID对ID,太过较真,真的没戏。 其实虚拟世界,游戏一场。一局结束,新局开始。气的是自己,乐的是观众!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10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走上法庭一定是双方都给搞得疲惫不堪而且很难从对方那里弄到钱(俺理解的结果,俺不是法官,法庭最后怎么判俺可不知道)
没有必要.要么休战要么继续打笔仗比较好玩.

我只问你一件事情,你觉得他用半年的时间,狂扁葱油饼 这事一点都不过分对吗?

你知道SNOW为什么非要告吗?不光是针对他,主要是让她觉得不公正。大家都用什么来化解的?“网络就是虚拟的,算了,算了,心态放好”就没一人站出来对牛忙同学说说,“做的有点过分了。”,一个没有。

那是不是说,你们觉得牛忙做的没错对吗?我想是的。
所以SNOW要告牛忙就是要证明牛忙有错。不反对活稀泥,但要先弄清楚谁对还是谁错。千万别说没必要。的确有必要。

游客 : 2009-04-25#10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为什么我要道歉!!你知道事情的起因吗? 债有主,冤有头.没看到当初的情况的人,是怎么都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的. 如果这里的家园不忌讳写我以前的故事,我会写的,每个字都是真实的--我在这里保证.看了我的故事,你就知道事情的起源了.

呵呵,你的故事,还是留到正经地方说吧。
真是上嘴皮接天,下嘴皮靠地。全靠你BIA鸡了。

c2008c : 2009-04-25#10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那个什么瓶子的是马甲吗?? 非到事情往大处弄!!!!

游客 : 2009-04-25#10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同意.握手,拥抱.

事情到了今天,我是绝对不道歉的,因为我没错.:wdb20:

我也情愿被送班房过上几年,也不会向任何人道歉的.:wdb6:

嘿嘿。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11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同意.握手,拥抱.

事情到了今天,我是绝对不道歉的,因为我没错.:wdb20:

我也情愿被送班房过上几年,也不会向任何人道歉的.:wdb6:
如果你真没错,不用担心做班房。

牛忙 : 2009-04-25#11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非实名制的ID对ID,太过较真,真的没戏。 其实虚拟世界,游戏一场。一局结束,新局开始。气的是自己,乐的是观众!


有人发悄悄话安慰我,有人打电话安慰我. 大家都认为事情很严重.

可是在网上,我一直很开心. 刚才看了1个平时对我态度不太好的同学,站出来说了出呼我意料的话,让我感动了一下,软弱了一下.

现在好了.我又回复到以前的我. 游戏网络,玩得开心是我在这里的宗旨.

游客 : 2009-04-25#11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的意思是说法庭在处理案子的时候牛牛就举证是某个不适龄的儿童或者其它不具有法律能力的人干的.只要这个证据被法庭才信,你就没则了.

俺还是认为你们和解算了,起码最先打消打官司.因为俺认为双方都不会赢.

如果它能出个证明,自己智力有问题,或者是孩子写的。那撒谎手段思维也是人类的极点了吧?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躲避责任?

游客 : 2009-04-25#11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还有呀,就凭服务器上的IP地址,就这么简单?呵呵.计算机前面是条狗还是一个人谁知道?有句话好象是这么说的.
再次,要借个别人IP来跟贴也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所以,证据的提供不是这么简单的.在采集证据的时候是要花钱请人和仪器来搞滴.
你呀,别操那么多心了。

游客 : 2009-04-25#11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的意思是说法庭在处理案子的时候牛牛就举证是某个不适龄的儿童或者其它不具有法律能力的人干的.只要这个证据被法庭才信,你就没则了.

俺还是认为你们和解算了,起码最先打消打官司.因为俺认为双方都不会赢.
你还是别操那么多心了。

游客 : 2009-04-25#11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有人发悄悄话安慰我,有人打电话安慰我. 大家都认为事情很严重.

可是在网上,我一直很开心. 刚才看了1个平时对我态度不太好的同学,站出来说了出呼我意料的话,让我感动了一下,软弱了一下.

现在好了.我又回复到以前的我. 游戏网络,玩得开心是我在这里的宗旨.

有什么严重的,你如果没有错?哈哈

牛忙 : 2009-04-25#11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如果你真没错,不用担心做班房。

看得出来,你是个尊重事实的人.

本来没想写我移民的故事,写出来会被人说寒酸,或者有的人会说显摆--反正不同的人看的角度相差太多了.

不过,现在我想写了,不管人家说我寒酸也好,说我显摆也好,我希望大家能了解一个真实的跟跟,牛忙.


现在的我不是真实的,自从网上遇到那样的一个人,我写帖子就不那么真情流露了.

游客 : 2009-04-25#11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那个什么瓶子的是马甲吗?? 非到事情往大处弄!!!!
你倒是朝小了弄弄试试?

游客 : 2009-04-25#11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看得出来,你是个尊重事实的人.

本来没想写我移民的故事,写出来会被人说寒酸,或者有的人会说显摆--反正不同的人看的角度相差太多了.

不过,现在我想写了,不管人家说我寒酸也好,说我显摆也好,我希望大家能了解一个真实的跟跟,牛忙.


现在的我不是真实的,自从网上遇到那样的一个人,我写帖子就不那么真情流露了.
你是什么人,俺和很多人早就有数了,你想继续忽悠,请便。
但你网上造谣诽谤俺,俺是跟定你了。

游客 : 2009-04-25#11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考虑的和你不一样的角度.
要告别人的提前是你的证据站得住脚.你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可以感动法庭.俺不知道她们俩的具体过节,但是俺相信肯定是呈螺旋式上升的.象这种就很讨厌.如果人家骂你你控制自己不回嘴反击.然后悄悄收集证据那么对方死定了.但是,两个人彼此都有对对方进行人格攻击.不要说不通中文的法官啦.就是俺,俺也觉得一头雾水.


我只问你一件事情,你觉得他用半年的时间,狂扁葱油饼 这事一点都不过分对吗?

你知道SNOW为什么非要告吗?不光是针对他,主要是让她觉得不公正。大家都用什么来化解的?“网络就是虚拟的,算了,算了,心态放好”就没一人站出来对牛忙同学说说,“做的有点过分了。”,一个没有。

那是不是说,你们觉得牛忙做的没错对吗?我想是的。
所以SNOW要告牛忙就是要证明牛忙有错。不反对活稀泥,但要先弄清楚谁对还是谁错。千万别说没必要。的确有必要。

游客 : 2009-04-25#12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考虑的和你不一样的角度.
要告别人的提前是你的证据站得住脚.你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可以感动法庭.俺不知道她们俩的具体过节,但是俺相信肯定是呈螺旋式上升的.象这种就很讨厌.如果人家骂你你控制自己不回嘴反击.然后悄悄收集证据那么对方死定了.但是,两个人彼此都有对对方进行人格攻击.不要说不通中文的法官啦.就是俺,俺也觉得一头雾水.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就别操心了,否则,法官律师几十万的年薪白拿呀。

游客 : 2009-04-25#12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不是在和稀泥.大家本来来玩玩的,最后玩出这么大的火真的是没有必要.俺今天本来是想上来问问火焰队的fans今晚在那里庆祝的,结果把大事给忘记了.

godwin : 2009-04-25#12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书记不出场,小熊不露面!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5#12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想想同学,你的观点“这案子要花钱,双方都花,而且说不清道不明所以不要打官司”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情,就是你说的这些,当事人是并不CARE的。所以你说什么难度啊,取证费用啊,甚至是最后狡辩阶段你都做了种种设想, 用以证明官司难断,这其实是没用的。明白吗?

这事的关键是在哪啊?是SNOW觉得被牛忙欺负了半年,她委屈,她窝囊,她要来真的。她甚至有抱着牛忙一起死的心。明白吗?她肯定有.

你们没被群起而攻之,而我有过。所以我特理解SNOW大姐的心态。而且我的感觉是SNOW肯定会告牛忙,无论结果如何。所以这事关键在什么地方?在于道歉。甚至你牛忙都可以这么说“我的确在某某地方怎么样你了,我错了,但你在什么什么地方,你也错了”你都可以这样讲,可是她连这个也都没说过。

到目前为止,这可不是普通的,谁朋友多,谁电话多,谁同情多谁就赢了。如果谁认为这事睡了一觉以后,就万事大吉了,那谁就是傻逼。SNOW是玩真的的。

所以我建议,牛忙,你有错的地,你该认就认,SNOW有错的地,你可以指出来对吗?你现在那态度只能激化矛盾。

游客 : 2009-04-25#12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暂时离场了哈,筒子们。
牛大爷是煽情也好,痛说革命家世也好,俺都当它是空气,就是不要造谣,否则俺还有话要说。
NND,累S俺了,今天。

游客 : 2009-04-25#12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想想同学,你的观点“这案子要花钱,双方都花,而且说不清道不明所以不要打官司”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情,就是你说的这些,当事人是并不CARE的。所以你说什么难度啊,取证费用啊,甚至是最后狡辩阶段你都做了种种设想, 用以证明官司难断,这其实是没用的。明白吗?

这事的关键是在哪啊?是SNOW觉得被牛忙欺负了半年,她委屈,她窝囊,她要来真的。她甚至有抱着牛忙一起死的心。明白吗?她肯定有.

你们没被群起而攻之,而我有过。所以我特理解SNOW大姐的心态。而且我的感觉是SNOW肯定会告牛忙,无论结果如何。所以这事关键在什么地方?在于道歉。甚至你牛忙都可以这么说“我的确在某某地方怎么样你了,我错了,但你在什么什么地方,你也错了”你都可以这样讲,可是她连这个也都没说过。

到目前为止,这可不是普通的,谁朋友多,谁电话多,谁同情多谁就赢了。如果谁认为这事睡了一觉以后,就万事大吉了,那谁就是傻逼。SNOW是玩真的的。

所以我建议,牛忙,你有错的地,你该认就认,SNOW有错的地,你可以指出来对吗?你现在那态度只能激化矛盾。

再回头感激地拉这XDJM一把,你咋这么了解俺呢。回见。

happy2004lili : 2009-04-25#12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更年期....

游客 : 2009-04-25#12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一个从来不愿意认错的人会去劝别人承认错误吗?不可能的呀.
俺还是头一回做合事老的,一般说来俺都是煽风点火的.
俺要出去了.俺下面不跟贴了.
想想同学,你的观点“这案子要花钱,双方都花,而且说不清道不明所以不要打官司”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情,就是你说的这些,当事人是并不CARE的。所以你说什么难度啊,取证费用啊,甚至是最后狡辩阶段你都做了种种设想, 用以证明官司难断,这其实是没用的。明白吗?

这事的关键是在哪啊?是SNOW觉得被牛忙欺负了半年,她委屈,她窝囊,她要来真的。她甚至有抱着牛忙一起死的心。明白吗?她肯定有.

你们没被群起而攻之,而我有过。所以我特理解SNOW大姐的心态。而且我的感觉是SNOW肯定会告牛忙,无论结果如何。所以这事关键在什么地方?在于道歉。甚至你牛忙都可以这么说“我的确在某某地方怎么样你了,我错了,但你在什么什么地方,你也错了”你都可以这样讲,可是她连这个也都没说过。

到目前为止,这可不是普通的,谁朋友多,谁电话多,谁同情多谁就赢了。如果谁认为这事睡了一觉以后,就万事大吉了,那谁就是傻逼。SNOW是玩真的的。

所以我建议,牛忙,你有错的地,你该认就认,SNOW有错的地,你可以指出来对吗?你现在那态度只能激化矛盾。

lcegas : 2009-04-25#12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更年期....
更年期要少吃蛋糕哈,会发福的,不过也有可能本来就很胖了就不用介意了:wdb6:

无限关山 : 2009-04-25#12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更年期....
这么吵让人家看笑话的,大家都是移民同胞,实在看不上就互相不理吧:wdb2:

云轻风淡 : 2009-04-25#13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唉!
真希望这对冤家可以和解!
其实两位都算是女中豪杰,也都是我的偶像!

蒙特利尔 : 2009-04-25#13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唉!
真希望这对冤家可以和解!
其实两位都算是女中豪杰,也都是我的偶像!

是呀,特别的牛姐,虽然有时候说话有点儿辣,但还是很喜欢的。

牛忙 : 2009-04-25#13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想想同学,你的观点“这案子要花钱,双方都花,而且说不清道不明所以不要打官司”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情,就是你说的这些,当事人是并不CARE的。所以你说什么难度啊,取证费用啊,甚至是最后狡辩阶段你都做了种种设想, 用以证明官司难断,这其实是没用的。明白吗?

这事的关键是在哪啊?是SNOW觉得被牛忙欺负了半年,她委屈,她窝囊,她要来真的。她甚至有抱着牛忙一起死的心。明白吗?她肯定有.

你们没被群起而攻之,而我有过。所以我特理解SNOW大姐的心态。而且我的感觉是SNOW肯定会告牛忙,无论结果如何。所以这事关键在什么地方?在于道歉。甚至你牛忙都可以这么说“我的确在某某地方怎么样你了,我错了,但你在什么什么地方,你也错了”你都可以这样讲,可是她连这个也都没说过。

到目前为止,这可不是普通的,谁朋友多,谁电话多,谁同情多谁就赢了。如果谁认为这事睡了一觉以后,就万事大吉了,那谁就是傻逼。SNOW是玩真的的。

所以我建议,牛忙,你有错的地,你该认就认,SNOW有错的地,你可以指出来对吗?你现在那态度只能激化矛盾。


我不知道你究竟是谁,你也不要看了那人的一面之词就这么下结论了.

事情的开始你知道吗? 她说我欺负了她半年,你一直在网络上,你有看见我欺负她吗? 你有知道她欺负我的时候吗? 看看她的发言,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 玩真的有什么可怕的,论坛上一字一句都在这里.

外星人 : 2009-04-25#13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帮派之间的事情。。。。

牛忙 : 2009-04-25#13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所以我建议,牛忙,你有错的地,你该认就认,SNOW有错的地,你可以指出来对吗?你现在那态度只能激化矛盾。

她有什么错,我已经不想在这里花时间写了. 有那时间我用在其他地方更值得点.

如果哪天真到了法庭,我一定会说的.

枫林漫步 : 2009-04-25#13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别,别真的打啊,你们两都够古怪精灵的,可能要感慨:既生瑜,何生亮。

wtell2008 : 2009-04-25#13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如果相互对骂(我无意关心谁对谁错)能使得自己快乐些,就骂下去,如果觉得自己更加生气了,还是歇歇吧.
有人说过,跟傻子对骂久了,自己就变成傻子了.两位看着办.

九溪烟树 : 2009-04-25#13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无聊!

cqq : 2009-04-25#13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我看都是闲在家没事干给闹的。
像小孩子吵架,真逗。
网络本来就是虚的东西,干吗那么认真,别人说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了啊~~
我很喜欢家园网,因为在这里的人都是比较真诚的在帮助别人,不管建议是否有用真实,人家有那份心提供一方信息,我们都应该感激才是。何必为了些小事吵架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呢?
这时候我倒是建议当事人去去教堂,聆听聆听上帝的声音,学学这里的人的平和心态。把自己平静下来。
静下来的时候再想想,原来一切都很简单啦。
另外,有这上网灌水的闲工夫,不如抽空去做做义工,帮助别人自己也会觉得快乐。

shirleylxq : 2009-04-25#13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一觉醒来,这个世界竟然这样。。。。。

唉,一声叹息!还是没整明白。。。。。

已经看了一早上了,外面嘎好的天气,还要陪孩子去学琴,还要去做脸,还要准备朋友来烧烤。。。。。。

真是忙哈。走啦走啦。。。。。。

luisa1970 : 2009-04-25#14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一声叹息!

bruceyag : 2009-04-25#14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她有什么错,我已经不想在这里花时间写了. 有那时间我用在其他地方更值得点.

如果哪天真到了法庭,我一定会说的.

牛忙老是在其他帖子夹枪带棒的损人家,这点和我挺像的,不过不是什么好习惯。

zznn123456 : 2009-04-25#14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想想同学,你的观点“这案子要花钱,双方都花,而且说不清道不明所以不要打官司”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情,就是你说的这些,当事人是并不CARE的。所以你说什么难度啊,取证费用啊,甚至是最后狡辩阶段你都做了种种设想, 用以证明官司难断,这其实是没用的。明白吗?

这事的关键是在哪啊?是SNOW觉得被牛忙欺负了半年,她委屈,她窝囊,她要来真的。她甚至有抱着牛忙一起死的心。明白吗?她肯定有.

你们没被群起而攻之,而我有过。所以我特理解SNOW大姐的心态。而且我的感觉是SNOW肯定会告牛忙,无论结果如何。所以这事关键在什么地方?在于道歉。甚至你牛忙都可以这么说“我的确在某某地方怎么样你了,我错了,但你在什么什么地方,你也错了”你都可以这样讲,可是她连这个也都没说过。

到目前为止,这可不是普通的,谁朋友多,谁电话多,谁同情多谁就赢了。如果谁认为这事睡了一觉以后,就万事大吉了,那谁就是傻逼。SNOW是玩真的的。

所以我建议,牛忙,你有错的地,你该认就认,SNOW有错的地,你可以指出来对吗?你现在那态度只能激化矛盾。

无聊:wdb8:,你是SNOW的马甲,还是她肚子里的虫子,有些人就是闲的慌,想看热闹:wdb8:

poker007 : 2009-04-25#14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wdb11:
其实牛忙她很精明,早就转移资产了,或者说她的资产根本没有进来。全在中国。连辆车都没有,还在家吃ei。你的官司赢了有啥用啊。

哈哈,好傻啊。:wdb6:
你要等她买房的时候或者有钱吃皇帝写的时候传票她。笨:wdb21:
谢谢贾二提醒, 以后发贴, 凿字凿句推敲, 万一被告输了官司, 偶在加拿大的资产噢...:wdb7::wdb7::wdb7:

Cakka : 2009-04-25#14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晕,才看到这里还有个贴子,,,到处是战火啊!

牛忙,,,你就不能让让?就假装去度假了,或者网络没交钱给断了,或者电脑坏了老孙没空去帮您修,让一下能死人吗。。。

牛忙 : 2009-04-25#14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晕,才看到这里还有个贴子,,,到处是战火啊!

牛忙,,,你就不能让让?就假装去度假了,或者网络没交钱给断了,或者电脑坏了老孙没空去帮您修,让一下能死人吗。。。

真的冤枉我了.那女人靠躲是怎么都躲不过,当初就是让了她,才让她得寸进尺了.

这次,不是我找她,是她整天来骚扰我了. 都发悄悄话给我了,你说能躲吗? 我没接她的悄悄话,就不想暗地跟她有什么过节.什么都希望是通过网络.这样以后有什么纠纷,只要网上找证据就可以了.

网络线是马上会断了,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本来就计划要断了.

Cakka : 2009-04-25#14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唉....你就承认你很穷吧,和比尔盖茨比,你可真的穷的够戗啊!
只要活的自在,即使家里穷的只剩一个葱油饼,也可以一家3口分着吃,一样吃的暖暖的,胜过顿顿山珍海味如同嚼蜡的有钱人啊.
你想,你是穷,穷到了只剩葱油饼可以吃,可是,只要有爱人分享,吃什么真的有区别吗?
牛忙介意的只是你的虚荣罢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或多或少虚荣的地方,这也很正常,只是她看不惯,又一直记着,常常说起而已,女人嘛,呵呵,大都是这样的...
有时候,你真应该骄傲于你的葱油饼,它不仅是面粉+油+葱,里面揉进了你对老公,孩子的爱,这个饼,无价!
有些东西,放下了,就放下了.如果太执着,一定会带来伤害.一笑置之,很潇洒,也很不容易.但是,很多人做到了,你也可以的.
把时间留给生命中真正值得你去关心,去爱的人或事吧.一辈子,总有些事情诱惑我们去浪费时间,间接地浪费了生命.

说的真好,比偶唱的都好。。。:wdb17:

其实偶也很喜欢葱油饼,可惜自己不会做,如果熊能象小俞子她们那样分享一下做法就好了,很想学啊。。。

Cakka : 2009-04-25#14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真的冤枉我了.那女人靠躲是怎么都躲不过,当初就是让了她,才让她得寸进尺了.

这次,不是我找她,是她整天来骚扰我了. 都发悄悄话给我了,你说能躲吗? 我没接她的悄悄话,就不想暗地跟她有什么过节.什么都希望是通过网络.这样以后有什么纠纷,只要网上找证据就可以了.

网络线是马上会断了,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本来就计划要断了.

那你就即刻断了线去休息吧。。。

poker007 : 2009-04-25#14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前因后果不知, 但不认为这官司雪熊一定赢. 只看吵架的帖子, 那种骂街文字试问可以拿到法庭上去么.

都消消气, 消不了的, 互相屏蔽对方, 得了...

Cakka : 2009-04-25#14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前因后果不知, 但不认为这官司雪熊一定赢. 只看吵架的帖子, 那种骂街文字试问可以拿到法庭上去么.

都消消气, 消不了的, 互相屏蔽对方, 得了...

是啊, 屏蔽功能就是好用。。。

小俞子 : 2009-04-25#15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天哪,怎么愈演愈烈了啊。
都是一些小事,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啊。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游客 : 2009-04-25#15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真的冤枉我了.那女人靠躲是怎么都躲不过,当初就是让了她,才让她得寸进尺了.

这次,不是我找她,是她整天来骚扰我了. 都发悄悄话给我了,你说能躲吗? 我没接她的悄悄话,就不想暗地跟她有什么过节.什么都希望是通过网络.这样以后有什么纠纷,只要网上找证据就可以了.

网络线是马上会断了,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本来就计划要断了.

谁躲不多谁。俺5个月不吱声,牛大爷你消停过吗?
谁撒谎死全家。
想躲我,门都没有,SQQ,HW,HCJ,等着俺报纸上找你们吧。

牛忙 : 2009-04-25#15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天哪,怎么愈演愈烈了啊。
都是一些小事,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啊。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是的,本来是那么点小事,很小的事情,即使观点不一致的话也没必要搞得去伤害人家的家人.

以前她在论坛上怎么地吹,我都不吱任何的声,即使人家质问她了,我也绝对不参合.

游客 : 2009-04-25#15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前因后果不知, 但不认为这官司雪熊一定赢. 只看吵架的帖子, 那种骂街文字试问可以拿到法庭上去么.

都消消气, 消不了的, 互相屏蔽对方, 得了...
骂街的不能做控告证据,但可以做背景。
你说,牛大B嘴一张,就说俺买房子是骗人,这,呵呵,足够了。

游客 : 2009-04-25#15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是的,本来是那么点小事,很小的事情,即使观点不一致的话也没必要搞得去伤害人家的家人.

以前她在论坛上怎么地吹,我都不吱任何的声,即使人家质问她了,我也绝对不参合.

要不要俺再说说说过你家什么事情了?
牛大B嘴,说过什么都不要撒谎,会死全家的。

luisa1970 : 2009-04-25#15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是的,本来是那么点小事,很小的事情,即使观点不一致的话也没必要搞得去伤害人家的家人.

以前她在论坛上怎么地吹,我都不吱任何的声,即使人家质问她了,我也绝对不参合.
现在也有这样的胸襟的话,可能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了。可惜!

牛忙 : 2009-04-25#15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谁躲不多谁。俺5个月不吱声,牛大爷你消停过吗?
谁撒谎死全家。
想躲我,门都没有,SQQ,HW,HCJ,等着俺报纸上找你们吧。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躲任何人的,但是我也不会整天浪费我的时间来为着你转悠的.

你5个月不支声,跟我有关系吗??

我在论坛上发表我的观点,我的想法,怎么又跟你有关系了?

难道我就不能发表一下想法了,一发表就一定跟你有关系了吗?

游客 : 2009-04-25#15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现在也有这样的胸襟的话,可能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了。可惜!
信它吹牛B。
以前的事情,很多人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以为是有什么误解。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俺TMD太软弱,看它可怜可悲,躲它,让它以为俺好欺负。
有机会去看看另一个论坛对他的评价,17个版主,全票把它轰出来了,正常人能想象出来吗?狗屎还有上肥的作用呢,一个ID,好好的怎么就被人轰出来了。

牛忙 : 2009-04-25#15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要不要俺再说说说过你家什么事情了?
牛大B嘴,说过什么都不要撒谎,会死全家的。

整天看你在说什么S全家. 心肠这么狠,不积德的话,你的今生和下一代都会为此遭罪孽的.

我不说这样伤天良的话. 老天爷有眼,他会让不讲理的人无路可走,上天不能,下地也无路的.:wdb9:

牛忙 : 2009-04-25#15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信它吹牛B。
以前的事情,很多人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以为是有什么误解。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俺TMD太软弱,看它可怜可悲,躲它,让它以为俺好欺负。
有机会去看看另一个论坛对他的评价,17个版主,全票把它轰出来了,正常人能想象出来吗?狗屎还有上肥的作用呢,一个ID,好好的怎么就被人轰出来了。


ID被封的人成千上百了.你能说人家都是坏人吗?? 请不要用这个来混淆视听了.这里的人都是聪明人,都是有脑子的人,不会被你MISSLEAD的.

17个斑竹,那些斑竹现在还有几个在了? 不要说斑竹了,就连人民群众有几个老人在了?我相信很多人经过了那个过程后,到现在会明白很多东西的.

游客 : 2009-04-25#16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躲任何人的,但是我也不会整天浪费我的时间来为着你转悠的.

你5个月不支声,跟我有关系吗??

我在论坛上发表我的观点,我的想法,怎么又跟你有关系了?

难道我就不能发表一下想法了,一发表就一定跟你有关系了吗?

很荣幸啊,你的宝贵时间,为俺浪费了不少啊。哈哈。

你不是爱讲理,常有理吗?怎么不敢应俺去见官的要求呢。

孺子牛 : 2009-04-25#16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在我看来,到现在为止,牛忙,雪熊的形象已经大大地受损,不是被对方,是被你们自己。

偶尔看到网络上有误会,有斗嘴。如果其中的一方选择沉默,我往往会因此而投以敬佩的关注。这个时候他/她不是输了,而是赢了。赢得了他人的尊敬。

两强相斗,不可能有赢家。

phyfox : 2009-04-25#16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别,别真的打啊,你们两都够古怪精灵的,可能要感慨:既生瑜,何生亮。

谁是周瑜,谁是诸葛亮,这可是很严肃的问题。:wdb20:

游客 : 2009-04-25#16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ID被封的人成千上百了.你能说人家都是坏人吗?? 请不要用这个来混淆视听了.这里的人都是聪明人,都是有脑子的人,不会被你MISSLEAD的.
全票通过,并且写上:你的疯狂表现,超过了任何正常人的底线。噌噌噌,说你不正常呢?你咋不去告人家诽谤你呢:wdb6:

游客 : 2009-04-25#16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在我看来,到现在为止,牛忙,雪熊的形象已经大大地受损,不是被对方,是被你们自己。

偶尔看到网络上有误会,有斗嘴。如果其中的一方选择沉默,我往往会因此而投以敬佩的关注。这个时候他/她不是输了,而是赢了。赢得了他人的尊敬。

两强相斗,不可能有赢家。

在俺心目中,平常不见出来主持公道,这回跳出来的ID,都是平常欺软怕硬,见了牛大爷点头哈腰,到俺这里却装的盗貌岸然的虚伪货。

牛忙 : 2009-04-25#16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全票通过,并且写上:你的疯狂表现,超过了任何正常人的底线。噌噌噌,说你不正常呢?你咋不去告人家诽谤你呢:wdb6:


有人说你是被我赶走的.可是事实是,你非但不是被我赶走的,你还整天跟着我呢.哪里有我,哪里就有你.:wdb9:

让那瞎说的人见鬼去吧.人家为了让你使劲地吹,才让我走的,没想到他们让我走了,你却不敢再吹下去了.这么多的新移民要你接见,一见就见光死了呀.:wdb6: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6#16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有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温哥华论坛是牛忙同学散布自己不稳定情绪的平台。
一会又想生孩子,一会有想那个,天啊,饶了我吧。不过,这种日子总算要到头了。很好。

小鼠波波 : 2009-04-26#16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为了不影响社区网友们看帖心情,现将争吵帖将移到站务处由小熊处理~

游客 : 2009-04-26#16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整天看你在说什么S全家. 心肠这么狠,不积德的话,你的今生和下一代都会为此遭罪孽的.

我不说这样伤天良的话. 老天爷有眼,他会让不讲理的人无路可走,上天不能,下地也无路的.:wdb9:
呵呵,老天爷当然有眼,你现在的日子就是现世报。

游动金鱼 : 2009-04-26#16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在我看来,到现在为止,牛忙,雪熊的形象已经大大地受损,不是被对方,是被你们自己。

偶尔看到网络上有误会,有斗嘴。如果其中的一方选择沉默,我往往会因此而投以敬佩的关注。这个时候他/她不是输了,而是赢了。赢得了他人的尊敬。

两强相斗,不可能有赢家。
:wdb10::wdb10::wdb10:

冬日漂流瓶 : 2009-04-26#17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在我看来,到现在为止,牛忙,雪熊的形象已经大大地受损,不是被对方,是被你们自己。

偶尔看到网络上有误会,有斗嘴。如果其中的一方选择沉默,我往往会因此而投以敬佩的关注。这个时候他/她不是输了,而是赢了。赢得了他人的尊敬。

两强相斗,不可能有赢家。

今天我才知道那句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

牛忙 : 2009-04-26#17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呵呵,老天爷当然有眼,你现在的日子就是现世报。

当年你想写"这一年,我们家",现在你有想写" 我的前世,我的来世",结果都夭折了,为什么呢? 想想真要写还真没什么写的,真要吹,现在吹也不如以前那么随心所遇了.

现世报,想想你自己吧,怎么会走到想什么没什么,连想吹个什么如今都不那么容易了.:wdb6:

游客 : 2009-04-26#17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当年你想写"这一年,我们家",现在你有想写" 我的前世,我的来世",结果都夭折了,为什么呢? 想想真要写还真没什么写的,真要吹,现在吹也不如以前那么随心所遇了.

现世报,想想你自己吧,怎么会走到想什么没什么,连想吹个什么如今都不那么容易了.:wdb6:
俺吹不吹管你P事呢。不像牛大爷你呀,来了四年了,生活跟滑梯似的直朝下出溜,一把年纪了,混在新移民堆里扮牛B,冲大头。

游客 : 2009-04-26#17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当年你想写"这一年,我们家",现在你有想写" 我的前世,我的来世",结果都夭折了,为什么呢? 想想真要写还真没什么写的,真要吹,现在吹也不如以前那么随心所遇了.

现世报,想想你自己吧,怎么会走到想什么没什么,连想吹个什么如今都不那么容易了.:wdb6:

牛大爷,你的《孤儿寡母闯加拿大》《不得不说的故事》《俩封专业非切菜工》不胎死腹中了吗?哈哈,信你听你的人,不是瞎子就是聋子。

xiaomaque : 2009-04-26#17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是的,本来是那么点小事,很小的事情,即使观点不一致的话也没必要搞得去伤害人家的家人.

以前她在论坛上怎么地吹,我都不吱任何的声,即使人家质问她了,我也绝对不参合.
:wdb21:

iamnotannie : 2009-04-26#17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含有,考个试回来,就演变成这个局面了........

外星人 : 2009-04-26#17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都是移民综合症

mangran : 2009-04-26#17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两位姐姐,两位好姐姐。我搞不懂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更不想知道!
我只想说:二位姐姐,停止吧!不要再想不愉快得事了。天下本无烦恼,烦恼纯属自找呀。现在温哥华一定美得不行了,找个时间,找个地方,独自坐下,静下心来,坐看云起吧。

小蜡 : 2009-04-26#17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天哪!这架掐的,从我怀孕一直掐到我娃都2岁了,这世界上还真有躲不开的人哪,我服了!


别的不知道,八哥买了大HOUSE我是早就知道了,祝贺祝贺啊!日子越过越开心了。

游客 : 2009-04-26#17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天哪!这架掐的,从我怀孕一直掐到我娃都2岁了,这世界上还真有躲不开的人哪,我服了!


别的不知道,八哥买了大HOUSE我是早就知道了,祝贺祝贺啊!日子越过越开心了。

腊妹好久没见了。
代亲一口小腊妹哈。:wdb6:

小笨侠 : 2009-04-26#18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说白了, 心态有问题.人和人是不能比的,牛忙。

jamesyaoj : 2009-04-26#18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还是没看到“不得不写的故事”

huangtaiji : 2009-04-26#18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不得不看的故事 “

游客 : 2009-04-26#183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不得不看的故事 “
你这不得不说的废话:wdb6:

shirleylxq : 2009-04-26#184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真的成吵架帖了,一点技术含量也木了。。。。。。

白石老道 : 2009-04-27#185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看到某人的帖子,我想告诉大家: 1) ...

2) ....

3) ....

4) ....

5) ....

1、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2、人生于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当珍惜每一天!
3、恩德是缘,怨恨亦是缘,既是缘何须执着?尘世之事,如过眼云烟,百年之后,尽归尘土,又有什么“牛”“熊”之分、恩怨之别哉?
祝二位快乐!:wdb6:

白石老道 : 2009-04-27#186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算了吧,何必如此认真:wdb2:

论坛被别人骂几句也没什么,被骂的这个ID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必要非要和本人挂钩
战兄独卧卡城,葡萄美酒夜光杯,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真乃一方雅士!:wdb10:

外星人 : 2009-04-27#187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最近股票 熊 占上风了,,大盘跌啊 。。。

白石老道 : 2009-04-27#188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俺还等着它告俺呢。这多好,俺告它它告俺,俩个案子,拉动经济。
老道昨日夜观星象,发现东北方一道蓝光隐现,此光异常诡异,杀气甚重。此光之通东北方,属加国温哥华分野,五行失常,故断定温市当有一劫。不意乃温哥华有华人女子起争执...

现二姝欲对簿公堂,求加国之西人大胡子法官老爷裁定是非曲直。
想我华族乃五千之文明古国,文字以横竖撇捺折构成,语言南腔北调,笑.gif西人大胡子法官老爷操法兰西腔之英语,文字由abcde构成。此案成讼,真乃鸡同鸭讲,洋相百出,难免葫芦僧断葫芦案...挠D6BC8.GIF各国媒体争相报道,头版头条,遂成加国移民史之绝唱,温市法律界之佳话。
加国后代学者读史至此,当一日三叹,拍案叫绝。。。笑1.gif

附件


漫漫江湖路 : 2009-04-27#189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老道昨日夜观星象,发现东北方一道蓝光隐现,此光异常诡异,杀气甚重。此光之通东北方,属加国温哥华分野,五行失常,故断定温市当有一劫。不意乃温哥华有华人女子起争执...

现二姝欲对簿公堂,求加国之西人大胡子法官老爷裁定是非曲直。
想我华族乃五千之文明古国,文字以横竖撇捺折构成,语言南腔北调,浏览附件108302西人大胡子法官老爷操法兰西腔之英语,文字由abcde构成。此案成讼,真乃鸡同鸭讲,洋相百出,难免葫芦僧断葫芦案...浏览附件108300各国媒体争相报道,头版头条,遂成加国移民史之绝唱,温市法律界之佳话。
加国后代学者读史至此,当一日三叹,拍案叫绝。。。浏览附件108301
高,实在是高!

side : 2009-04-27#190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有之

扇阴风点鬼火的有之

不明真相瞎起哄的有之

苦口婆心劝架的有之。。。

就没几个支持用法律解决问题的?

我支持。

漫漫江湖路 : 2009-04-27#191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你这不得不说的废话:wdb6:
二位消消气,中国人不骂中国人!:wdb2:

游客 : 2009-04-27#192
回复: 想写一个不得不写的故事.

二位消消气,中国人不骂中国人!:wdb2:
呵呵,不要什么都把中国人牵扯进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管是那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