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就在刚才,凌晨两点半,本人从GRANVILLE街的一家夜总会出来,街上还有很多人,可能是喝多了,摇摇晃晃跟着前面的行人过马路,没注意眼前是红灯,不幸被躲在街对面的警察抓个正着,说要开70刀的罚单,和我同时遭遇不幸的还有另外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操着一口流利的本地鹦哥类屎和警察交涉,一脸冤屈的说自己这是第一次犯规,实在是如何如何,大概想请求原谅免除罚单之类的,警察根本无动于衷,接过她的驾照记录了地址姓名之类的,开了一张单子,好像还有一个信封。轮到我时,问我要驾照,我先是装傻,让他以为我不太会英语,然后说自己没有驾照,(其实,我就今天为借录影带了驾照,平时不带),他又问我带没带别的ID,我耸耸肩摇摇头,说自己是来温哥华旅游的,然后就是静静的,装作很无辜的,面带微笑和他对视。他犹豫了一下,小声说了句:don't do that agian!我向他立正敬了一个礼,说:YES,SIR!然后,转身赶紧溜了。
希望那些犯了(小)规的同胞,是否能从这件事中得到一些启发:1,不要轻易出示你的证件。2,装傻,最后装作一句英语不懂,(警察有时也嫌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