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桥倒了,还有多少彩虹桥在建设中?说到底还是在中国犯罪成本太低。就像前段时间一对夫妇在美国证交所进行内幕交易,结果被处高额罚款,真正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在中国呢,多少人贪污,判个几年,出来成大款了。工程偷工减料,只要搞定检查部门,通过验收就万事大吉。即使被检查出来,也可以通通关系就过了。所谓老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简直就是放狗屁。到目前为止,中国司法判例中尚没有一件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被判双倍赔偿的。那么多法律法规,还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知道是保护谁的利益的。更可笑的是,所谓房产购买者不是消费者的提法。一个人如果有两套房,那么在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就不是消费者。那么是不是一个人买了两个电视机,他也丧失了消费者的权利呢?出国前,还听说制定了什么平板电视的专门三包条例,除了感受到中国老百姓的痛苦,只能说中国立法者的无知和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