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请教夫妻联名账户的问题
楼主,你提到的联名帐户和前次婚姻的解释,的确不是必须的。但是你的律师说,表格里没有地方体现,所以不用,那他就有点拿大了。别忘了不管申请人表格还是担保人表格,都有那么一段话:其他任何可以证明你们夫妻关系真实性和延续性的资料。
很多同学就是考虑到联名帐户是证明夫妻关系真实性和延续性的好证据,才去申办的。(当然证明这一点的材料有很多,你们有联名帐户当然好,没有,也不用急,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啊。)
做前次婚姻解释的同学,就是希望VO可以对担保人(你们的案子是担保人二婚对不对?)的婚史或者说情路有个了解和理解,从而更确信你们的婚姻是真实的严肃的唯一的。
另外,从我个人的案例来看(包括我浏览论坛其他CASE的心得),回加定居计划,是相当必要的,尤其对担保人定居意愿不是特别明显的那类。比方说,你的担保人之前是不是长期陪伴你住在中国,临申请才回的加拿大。如果在初次递料时考虑不周到,到时候被要求补料,是很浪费时间的。申请团聚移民的同学,哪个不是团聚心切,多等一天都是煎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