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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冤啊,苍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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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man : 2009-08-15#1
介绍一下本人情况,今年27岁,06年10月递交香港,07年3月拿到FN,我于2004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任税务顾问,当时递交简表的职业号是1111,小类写的是tax consultant(此两年半时间复合38项紧缺职业规定)。但是2007年1月开始就改行做了银行,我刚知道原来只要过去10年里做过1年以上全职38项紧缺职业的人就可按照227新程序申请,但是我现在撤案是不是太晚了,因为我的劝退信的有效期已过,同时如果再申请又要重新考雅思,这加起来的经济成本是10000多RMB,同时我怕虽然现在227很快,但是如果到了我申请的时候,又怕政策变化,又让91后,227前的加快了!所以现在很矛盾啊,我到底该怎么办呢??????其实现在看来,我就应该在227刚出来就马上撤案,重新申请啊!!!!!

tatati : 2009-08-17#2
回复: 我好冤啊,苍天啊!!!!

227不才一年多么,也没多晚阿,撤了重递不就完了

wentao_79_128 : 2009-08-17#3
回复: 我好冤啊,苍天啊!!!!

即使你是旧案 但是因为你的职业 你的办理速度也会很快的 不需要撤案哦 大使馆没有这么死板的

wwllrr : 2009-08-28#4
回复: 我好冤啊,苍天啊!!!!

楼主的雅思怎么学的,考的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