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角度来看,三鹿奶粉涉及到的数十万患儿和家庭可并非小数字,如果所有受害者起诉三鹿,首先面临的困难就是起诉时递交证据这一事实,其次是时间成本,全国几十万人遍地开花,你想一下开庭排期就得排多久?三是执行难,即使所有的诉讼都可胜诉,那这些原告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加起来要远远高于三鹿集团的自有资产.各地法院来查封三鹿都需要排队.估计没几十年的时间问题根本解决不完.这就造成这样一个现象,原告手里拿着胜诉的判决书等着赔偿,而赔偿却遥遥无期.除了接受法律援助的,自己先行交纳诉讼费的人反到是亏损的.
现在三鹿案主要责任人已经伏法,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进行主动赔偿我觉的是件好事,说到底三鹿毕竟只是个合资企业.至于用行政手段进行赔偿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我也搞不清楚.等我回去学习学习.关于问责,已经有相关官员下马了.总不能将问题无限扩大化吧?
杨佳的事情我知道,好象是上海警方工作上出现了小失误,不过上海警方几次到北京协商对杨的赔偿方案,可杨并不接受,所以开始双方僵持.最后因起杨的疯狂举动.不管这事起因谁对谁错,但是最后死的那六个人是无辜的.
补充一下,捅官员和许的事情不清楚,就不发表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