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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福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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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ty : 2009-09-01#1
家庭津贴:凡有十八岁以下儿童之父母或监护人均可领取家庭津贴(俗称牛奶金),金额视家庭之收入高低而定。

退税计划:加拿大有两种退税计划用以帮助低收入至收入不多的人士,主要是房产退税和购物退税,即使你没有可纳税的收入,你也必须填报收入税表格,才有资格申请退税。高龄市民如果有领取养老金者,会自动收到申请表格。

日间托儿:若父母皆有工作,他们可能需要找托儿中心或私人家庭拖儿服务来照顾孩子。若父母不能付日托全费,他们或有资格申请援助日托费用(日托津贴)。

失业保险:大多数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都受失业保险(E1)保障,当他们失业时可以申请失业金。自雇人士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分为两种:正常和特别。如你停止工作又没有工作收入,可以申请正常失业金;如你因疾病、怀孕或领养孩子而不能工作,你可以领取特别失业金。失业金大约是你每周平均受保收入百分之六十,但需扣除收入税。在领取失业金时,你可以做些兼职工作赚钱,而仍可以照领;你所赚得数目可以等于你每周末扣除事业紧的百分之二十五。

养老金:若你是六十五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在加拿大居住满十年,你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全额,若你未能符合居留期条件去领取养老金的全额,你或许仍可以领取部分养老金。若你是从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约的国家来的,且你在两个国家居住的时间符合最低要求的话,你或许有资格申请养老金。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你离开加拿大,你也许仍然可以领取养老金。

配偶或孤寡辅助金:若你年龄介于六十至六十五岁之间,在加拿大居住满十年,且你的结婚或同居配偶是领取养老金和保证收入辅助金的话,你便可以申请联邦政府的配偶辅助。此计划提供额外津贴很少或全无收入的夫妇。若你年龄介于六十至六十五岁之间,在加拿大居住满十年,而你在配偶逝世时最少已结婚或同居一年,你便有资格申请寡辅助金。此计划提供额外津贴给只有少许或全无收入之寡妇或夫。

退休金:凡在工作期间,供纳退休金税的人士,就可在60岁至70岁之间申请退休金。

伤残退休金:在工作期间,有纳退休金税而受伤残的人士,可申请伤残退休金。

丧偶退休金:退休金供款人的配偶子女,在供款人身故后,可申请丧偶退休金。

辅助金:正在收取联邦政府辅助而无其他收入的老人,有可能收到省政府自动寄出的辅助金,不需另行申请。

家庭援助金:65岁以上而未符合申请老人金的低入息人士,或是60至64岁间之单身、丧偶、离婚妇女,均可申请此长期性之援助金。

政府福利援助金:这项援助是属于短期性质,提供援助给有需要之人士。

医疗福利:加国实施全民保健计划,加国居民不单在国内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在国外支付的医疗费用亦可在回国后向有关部门申请退还。

保证收入辅助金:若你领取养老金而只有很少或没有其他收入的话,你可以申请额外辅助金,这称为保证收入辅助金。

高龄市民药物福利计划:六十五岁或以上的加国居民可以身穷高龄市民印有号码的福利卡,任何住满一年的六十五以上公民或移民均可申请,领有此卡的人可从加国各药房免费得到医生开方药物,也可获得许多康乐设施的减价优待。如果尚未住满一年可领没有号码的卡作为减价优待的证明,但不能免费领取药物。如果你持有保健卡,即将到六十五岁时,便会自动接到福利卡。

基本老人福利:使用公园,戏院等公共或私营设施,乘坐公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以至于购物时,均享有减价优待。有需要时,更可申请老人屋、上门护理、福利餐等长期照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