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楼主的叙述,这个男人来软的是不行了,硬的也犯不着。我有一个建议:让他闹,闹的越大越好,你哪,第一时间报警,警察管不管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出警记录,要是警察还能当回事来处理就更好了。报完警不算,该找街道找街道,该找妇联找妇联,够条件上法院就上法院,总之,你要尽量收集官方记录,只有一个目的:证明这个男人威胁到孩子的安全。以加拿大对待妇女儿童的态度,肉体的暴力和精神的暴力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这样的情况下,就算他报告移民局他后悔了,不愿意让孩子走,你也有证据据理力争。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你受点皮肉之苦可能更配合你的目的。注意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