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我也是以CONJUGAL PARTNER申请的,也同样是面谈,长达两小时,二次进去还号称是给个最后陈述的机会,但最后还是被拒。小小不同是:我在面谈时并不很慌,或者说就算慌得想不断去洗手间也没叫人看出来;还有就是我什么都答了,除了共同财产部分。
看来签证官确实在一味死抠CONJUGAL PARTNER的定义,在半年前是,现在一样是。就像当时签证官告诉我的,她满意我跟我家那位的关系,满意签证不好拿的说法,满意这满意那,可她绕好大一个圈子,最后还愣是认为我们并不符合此类申请的定义,一想到这个依然满脸黑线中。
而现在,你必须得知道CONJUGAL PARTNER并非单只同性恋人,也绝不是针对同性恋人才有的申请,要严丝合缝满足它的要求那是相当相当困难的。
我记得当初我被拒掉的时候也拼命犹豫是重递好还是上诉好,所幸最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以上两者都没使上。你这时候注意不要更慌乱了啊,更不要听风就是雨。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如果愿意就赶紧给签证官写个信最后陈述一下。如果不愿意,就仔细权衡一下上诉诉什么,重递递什么吧。
顺便说一句,经过那么长久的等待之后,我已顺利抵加。这可不可以说有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经过努力都变成现实了?呼呼。
PS,你可以去看一眼我的毕业论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